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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但这些既于可感觉事物之内外两不存在,②这就明白了,它们该是全无存在,或只是在某一特殊涵义上存在;“存在”原有多种命意。所以它们并非全称存在。
章 三恰如数理的普遍命题不研究那些脱离实际延伸着的量度与数,以为独立存在的对象,两所研究的却正还是量度与数,只是这量度与数已不复是作为那具有量性与可区分性的原事物,③明显地,这也可能有某些可感觉量度的命题和实证,这些并不在原事物的感觉性上着意,而是在某些其它特质上着
①第杜巴黎校印本于此分章,以上一句为第二章之总结;以下为第三章,贝刻尔本至第十七行分章。
自107b11至1078a5语意连绵而下,故一般编排,便于此段注明分章而仍连接排印。
②参看1076a38—b1。
③参看卷B,1026a25,卷M,107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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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①有好多命题,是专研运动的,不管那事物本身是什么,其偶然诸属性又如何,这些命题就专研这些事物的运动,这里没有必要先将前运动从可感觉事物中分离,或在可感觉事物中另建立一个运动实是,就这样,在运动方面将事物当作实体,或竟当作面,或为线,或为可区分,或为不可区分而具有位置,或仅作为不可区分物,可是并不另创为一级可运动对象,这也建立了若干命题,获得许多知识。于是,既然可以说这些全然是真实的,不仅可分离的事物存在,不可分离的(例如运动)也存在,那么这就可以说,数学家所赋予某些特质的数理对象也全然应该存在。而这也可以无条件地说,其它学术无不如是,各研究其如此如彼的主题——而不问其偶然属性,(例如以健康为主题的医学,若其有关健康的事物病人〉是“白的”
,它就不问其白不白,只管其健康为如何,)
各门学术就只管各自的主题——研究健康的就将事物可作为健康论的那部分为之研究,研究人的,就将事物之可作为人论的那部分为之研究——几何亦然;如其主题恰遇到了可感觉事物,虽则几何不是为它们的可感觉性进行研究,数理也不至于因此之故而被误为可感觉事物之学术。
另一方面,在那些分离于感觉事物的诸事物上作研究也不至于被误会。
许多特质之见于事物,往往出于事物之由己属性;例如动物有雌雄之辨这样一个特殊秉赋;(世上并无一个可脱离动物而存在的“雌”与“雄”)长度或面等之见于事物者其为属
①有如普遍数学〈数理〉研究各级数学实是中的诸抽象,这样几何也可从各事物量度的可感觉性上进行抽象,因而专门研究事物间纯粹的空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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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毋乃类是。与此相仿,我们研究事物之较简纯而先于定义者,我们的知识就较为精确,亦即较为单纯。所以,抽象学术之脱离于空间量度者当较混含于空间量度者为精确,脱离于运动者当较混含于运动者为精确;但这学术若所研究者为运动,则当以研究基本运动方式者为较精确;因为这是最单纯的运动;而于基本运动方式中,又以均匀、同式、等速运动为最单纯。
同样的道理,也可应用于光学〈绘画〉与声学〈音乐〉;这两门学术都不是以其对象当作视象与声响来研究而是当作数与线来研究的;①然而数与线恰正是光与声的特殊秉赋。
力学的研究也如此进行。
所以,我们若将事物的诸属性互相分开,而对它们作各别的研究,另有些人则在地上划一条并非一脚长的线,而把它作一脚〈尺〉标准,我们这样做比之于那些人并不更为错误;因为其间的错误不包括在假设前提之内。
②
每一问题最好是由这个方式来考察——象算术家与几何学家所为,将不分离的事物姑为分离。人作为一个人是一件不可区分的事物;算术就考虑这人作为不可区分而可以计数的事物时,它具有那些属性。几何学家看待这人则既不当作一个人,也不当作不可区分物,却当它作一个立体。因为明
①希腊当时学术分类以光学隶于几何,以线为光学研究之本;声学隶于算术,以比例为音乐之本(参看“解析后编”75b15)。
②ραιπρασθΨδ为亚氏常用名学成语,其意谓那假定之H K E F G I H G E G H E K H I一尺与真正的标准一尺间所有差数,在那假定尺(假设前提)中是不算数的。参看卷N,章二,1089a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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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地,即便他有时亦复成为并非不可区分,在这些属性〈不可区分性与人性〉之外,凡是该属于他的特质〈立体性〉总得系属于他。这么,几何学家说他是一个立体就该是正确的了;他们所谈论也确乎是现存事物,他们所说的主题实际存在;因为实是有两式——这个人不仅有完全实现的存在,还有物质的存在。
又,因为善与美是不同的(善常以行为为主,而美则在不活动的事物身上也可见到)
,那些人①认为数理诸学全不涉及美或善是错误的。因为数理于美与善说得好多,也为之做过不少实证;它们倘未直接提到这些,可是它们若曾为美善有关的定义或其影响所及的事情作过实证,这就不能说数理全没涉及美与善了。美的主要形式“秩序,匀称与明确”
,这些惟有数理诸学优于为之作证。又因为这些(例如秩序与明确)显然是许多事物的原因,数理诸学自然也必须研究到以美为因的这一类因果原理。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另作较详明讨论。
②
章 四关于数理对象已讲得不少;③我们已说明数理对象是存在的,以及它们凭何命意而存在,④又凭何命意而为先于,凭
①显然是指亚里斯底浦(Aristipus)
;参看卷B,96a32。
亚里斯底浦约公元前435—356(?)
,北非洲息勒尼人,苏格拉底诸弟子之一,为伊壁鸠鲁前驱。
②这一预定课程,以后未见实授,或后世失其遗文。
③1078b6—8这一句贝刻尔本编在章三末,为第二第三两章之总结。
第杜校本分为第四章之起句。
④章二与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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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命意而不为先于。
①现在,论及意式,我们应先考察意式论本身,绝不去牵连数的性质,而专主于意式论的创始者们所设想的原义。意式论的拥护者是因追求事物的真实而引到意式上的,他们接受了赫拉克利特的教义,将一切可感觉事物描写为“永在消逝之中”
,于是认识或思想若须要有一对象,这惟有求之于可感觉事物以外的其它永恒实是。万物既如流水般没有一瞬的止息,欲求于此有所认识是不可能的。当时苏格拉底专心于伦理道德的析辩,他最先提出了有关伦理诸品德的普遍定义问题。早先的自然学家德谟克利特只在物理学上为热与冷作了些浮浅的界说,于定义问题仅偶有所接触;②至于毕达哥拉斯学派在以前研究过少数事物——例如机会,道德或婚姻——的定义,他们尽将这些事物连结于数。
这是自然的,苏格拉底竭诚于综合辩证,他以“这是什么”
为一切论理〈综合论法〉的起点,进而探求事物之怎是;因为直到这时期,人们还没有具备这样的对勘能力,可不必凭依本体知识而揣测诸对反,并研询诸对反之是否属于同一学术;两件大事尽可归之于苏格拉底——归纳思辨与普遍定义,两者均有关一切学术的基础。但苏格拉底并没有使普遍性或定义与事物相分离,可是他们〈意式论者〉却予以分离而使之独立,这个就是他们所称为意式的一类事物。凭大略相同的论点,这当然会引致这样的结论,一切普遍地讲述的事物都得有意式,这几乎好象一个人要点数事物,觉得事物还少,不
①107a17—20,24—b1。
②参看“物学”194a20;又“动物之构造”642a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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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点数,他就故使事物增加,然后再来点数。通式实际已多于个别可感觉事物,但在寻取事物的原因时,他们却越出事物而进向通式上追求。对于某一事物必须另有一个脱离本体的同名实是①,(其它各组列也如此,必须各有一个“以一统多”
〈通式〉,)不管这些“多”是现世的或超现世事物。
②
又,所用以证明通式存在的各个方法,没有一个足以令人信服;因为有些论据并不必引出这样的结论,有些则于我们常认为无通式的事物上也引出了通式。依照这个原则,一切事物归于多少门学术,这就将有多少类通式;依照这个“以一统多”的论点,虽是否定〈“无物”或“非是”
〉亦将有其通式;依照事物灭坏后对于此事物的思念并不随之灭坏这原则,我们又将有已灭坏事物的通式;因为我们留有已灭坏事物的遗象。在某些颇为高明的辩论中,有些人又把那些不成为独立级类的事物引到了“关系”的意式,另有些论辩则引致了“第三人”。
③
一般而论,通式的诸论点消灭了事物,这些事物的存在,较之意式的存在却应为相信通式的人所更予关心;因为相应而来的将是数〈二〉为第一,而不是两〈未定之二〉为第一,
①μωμι(同名实是)有的抄本作σωμι(同义实是)。
H F K H F G K F K H F G②1078b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