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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经贸》2005年第五期'
文/艾华
2005年5月4日,WTO主要成员在巴黎举行小型部长会议,与会30名部长经过长时间磋商就“多哈发展议程”中的农业问题达成协议,这为重新启动目前陷于停滞的制成品及服务业等领域的谈判创造了条件。WTO总干事素帕猜在会后表示,WTO主要成员就农业问题达成协议使多哈回合谈判避免了一次危机。
农业问题:多哈回合最敏感的神经
2001年WTO在卡塔尔的多哈启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由于各成员在农业问题上矛盾重重,多哈回合谈判曾长期陷入停滞状态。为打破僵局,总干事素帕猜提出了在2005年底前达成多哈回合框架协议的目标。
众所周知,农业对于世界各国、尤其是许多发展中国家而言仍然是最重要的部门。通常,发展中国家38%的就业、最不发达国家71%的就业都在农业部门。农产品贸易通常占到发展中国家出口的50%以上。对于贫困人口来说,农业尤其重要,因为发展中国家绝大部分贫困人口都生活在农村地区从事农业。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农业部门也是扭曲程度最高的部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给予农业部门的支持和补贴,包括市场价格支持、收入补贴和关税保护,总计每年高达3000亿美元。据估计,如果完全除去农业和食品部门的贸易壁垒,发展中国家能够从中获取的经济福利为每年430亿美元。发展中国家的生产者和出口商将从上升的农产品价格和日益公平的竞争中获得更多收益。但是也有一些发展中国家担心它们现有的贸易优先性受到侵蚀,一些粮食净进口国可能面临更高的粮食价格。正因如此,多哈回合农业谈判一直备受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关注。
2004年7月31日深夜,经过两周的密集磋商和连续40个小时的昼夜谈判,WTO成员终于就多哈发展议程的主要议题达成框架协议。在谈判的核心领域——农业框架协议中,发达国家承诺最终取消出口补贴,大幅度削减国内支持,实质性改进市场准人条件。
内忧外患:中国农业步入“后过渡期”
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农业这一弱质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尤其是粮食安全问题对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消费大国来说更是具有特殊意义。加入WTO,意味着我国农业已经置于多边贸易体制下,并将逐步融入国际化潮流,直接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
在当今国际贸易中,一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首先表现为成本和价格优势,而一国的农产品的成本和价格优势,主要取决于该国的资源禀赋、经营规模和科技水平等因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农业经济专家宋学丛先生从以下三个方面揭示了我国农产品竞争力现状:
资源禀赋差
农业是一个具有自然属性的产业,自然资源禀赋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它往往是一个国家农业比较优势的基础条件。我国是农业大国,就资源和农产品总量而言,在世界上具有绝对优势。但中国人口众多,以土地资源和水资源为主的农业资源人均占有严重不足,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土地减少与人口增加的绝对趋势,使有限的人均农业资源占用形势更加严峻。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人均耕地为0。1公顷左右,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2%,是印度人均占有量的59%,美国的15%,在世界上排列倒数第3位。我国人均水资源占用量约为2296立方米,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4,在世界上排列第109位。
经营规模小
我国农业微观经营主体以分散经营的千家万户为主,因此,缺乏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和劳动效益。资料显示,我国每个农业劳动力平均耕地的面积为0。29公顷,而美国为66。81公顷,加拿大为109公顷。如按家庭计算,我国每个农户平均拥有耕地不足0。5公顷,而美国每个家庭农场平均规模为190公顷,是我国的30倍。再加上我国城乡经济僵化的“二元结构”导致高比重的农村人口和过低的城镇化水平,进而造成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且增长缓慢。
科技水平低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科技对于加速我国农业发展和农业国际化进程极为重要。然而,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较,我国的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较低。首先,农业科技投入不足。我国对农业科技的投入一般维持在农业生产总值的0。2%左右,而世界发展中国家一般为0。5%左右,发达国家为1。5…2%之间。其次,农业科技的贡献率较低。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贡献率为50%左右,而发达国家在70—80%以上。农业科技落后,是造成我国出口的农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和贸易条件恶化的主要原因,也往往成为发达国家农产品贸易绿色壁垒的受害者。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我国农业整体上的国际竞争力较弱;现状堪忧。同时,“三农问题”在中国尤为突出,农业的就业和收入压力不断增大,市场化改革远未完成,隐忧不一而足。另一方面,已经加入WTO的中国,其农业不得不步入国际化的发展阶段,面临的竞争已经由国内竞争转向国内国际双重竞争。
加入WTO三年来,我国政府认真履行承诺,农业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效应开始显现。我国农产品出口由2001年的159。8亿美元增长到2004年的230。9亿美元,年增长率达13。1%;农业竞争力在开放中得到提升,我国开始向农产品出口大国迈进;农业外资引进和国际农业合作取得新进展;全面清理修订农业法律法规,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我国农业在WTO过渡期实现稳定增长,国外具有优势的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并没有如预期的那样涌入国内市场,人们普遍担心农业将受到严重冲击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程国强博士指出,综合来看,这是多种有利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首先,这与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密切相关,根据加入WTO的新形势,从中央到地方采取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效的支农政策措施,提高了农业竞争力,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其次,过渡期内的进口调控措施有效发挥了延迟和缓冲作用,国外质优价低的农产品难以形成冲击。再次,加入WTO影响的滞后效应使国际竞争压力对我国农业的影响在短期内没有表现出来。最后,国内外市场价格变化在客观上缓解了进口压力。如2002年,由于世界粮食主产国受灾严重,导致国际粮食价格上涨25…30%。而自1997年到2003年中期,我国粮价连续7年低迷,虽然影响农民增收,却在客观上避免了国外粮食对国内市场的冲击。
从2005年起,我国农业在加入WTO谈判中争取到的过渡期基本结束,市场开放达到承诺最高水平,进入WTO“后过渡期”,上述一些有利因素将逐步消失,一些深层次的不利因素正在显现,农业面对的国际竞争压力将全面提升。尤其是我国小规模分散经营的传统农业与国外大规模现代化农业难以形成竞争的局面,在较长的时期内不会出现逆转;发达国家对农业高补贴、高保护所形成的不公平国际农产品贸易环境,在短期内也不会得到根本的改变,农产品进口压力将日益增大,农产品贸易逆差可能成为常态,而技术性贸易壁垒、反倾销、特殊保障条款等将成为今后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的深刻影响将在后过渡期逐步显现出来。
“有形之手”助力农业大国
既然竞争不可避免,认清形势,积极应对才是唯一选择。如何合理利用WTO有限的政策空间,全面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防范和消除农产品进口激增对国内市场的可能冲击,保护与支持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
就一般商品贸易特点而言,所谓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物美,二是价廉。但是,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远非如此简单。西北农村科技大学崔卫东、王早贤撰文指出,尽管质量和价格因素仍然是农产品竞争的核心,但当今世界各国政府的“有形之手”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往往跨越市场机制发挥着超常规的作用,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对农业实施系统干预
农村经济越活跃,市场体系越成熟,对农业实施系统干预的要求就越迫切。政府通过对农业实施科学的宏观管理;能够使一国农产品贸易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更加有序;使其向着预期的方向发展;在整体上增加农业的综合竞争力。实施对农业的宏观管理;主要是从总体上规范本国各地区、各部门、各环节的农业经营秩序,解决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之间内外贸脱节和地区封锁与分割等问题。对农业实施系统干预,许多国家主要依靠的是建立一个高效的、协调的、统一的农业宏观管理体制。
建立顺畅的国际农产品流通体制
发达的农产品流通市场是农业增长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农产品流通体制则是农产品流通市场的生命源泉。发达国家非常注重参与国际农产品流通体制的建设,通过积极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促进农产品的国际流通。在日本,农产品从产地到国际市场之间,主要是通过国家监督控制的批发市场作为中心环节来运作。其鲜活食品向国际市场的流通,80%以上是通过88个中央批发市场和61个地方批发市场进行的。法国为加强农产品向国际市场的流通,投资组建了垄断性的农业贸易公司,以此扩展国际供销活动。西方国家还特别重视遏制地方保护主义,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和要素市场体系,以此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完善对本国的贸易保护政策
在国际贸易中,农产品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越来越受到重视,充分合理地利用争端解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