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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强权或者:
今天的强权=公理;我同样强烈反对的主张是道德未来主义:
明天的强权=公理。
(C)恩斯特·马赫的实证主义。马赫及后来的伯特兰·罗素在他们一些著作中接受了贝克莱的感觉论:
存在=被感知粗略地说,即:除感觉外,一切都不存在。他们把这与孔德的实证主义相结合:知识由对事物的描述(而不是解释和假定)构成。
(d)维也纳学派的“逻辑实证主义”把马赫和罗素的实证主义与罗素的“符号逻辑的”数学哲学相结合。(这在当时和现在常被称作“新实证主义”。)
(e)现在该轮到我了。
我曾反对维也纳1930-1937年和英国1935年-1936年的各种形式的实证主义。
1934年,我出版了我的《科学发现的逻辑》一书,这是对实证主义的批评。但是,维也纳学派的领袖施利克[SchliCk」和弗兰克[Frank」十分宽容,把我的书收入他们编辑的一部丛书中。
这种宽容的一个结果就是每个只泛览一下这本书的人都认为我是实证主义者。
这导致了实证主义者波普尔这个人们广泛相信的神话。人们在无数论文、脚注或从句中乱讲这个神话。一旦有人以这种方式“获悉”我是实证主义者,一旦他公开表明这种观点,那么他后来一般就试图变更实证主义的概念,以便适用于我。已经不时地发生过这种情况,尤其是那些或者根本未读过我的书,或者只是很表面地读过的人,这一切相对地来说并不重要,因为它只是词语的问题(“实证主义”);而我不为词语争论。
然而,我的主张与实证主义再相异不过了。(唯一相似的是,我对物理学和生物学很感兴趣,而阐释学家对任何自然科学都丝毫不感兴趣。)
我尤其是:
反归纳法者;
反感觉论者;
理论和假定占首位的提倡者;
实在论者。
我的认识论意味着自然科学不是以“测量”开始,而是以伟大的思想开始;科学的进步不在于事实的积累或澄清,而在于大胆的、革命性的思想,然后它们又受到严格的批评和检验。
就社会问题而言,我强调实际的态度:与邪恶战斗,与可避免的苦难战斗,与可避免的缺乏自由(与人间天堂的允诺相比)战斗,在社会科学中我反对作假的习惯。
实际上,我的主张和(例如)伽达默尔[Gadamer」的主张一样与实证主义相去甚远。
你们知道,我发现——这是我批评实证主义的根据——自然科学不是以实证主义的方式进行,而基本上是使用“偏见”的方法进行。并且在凡是可能之处,它都使用偏见和可批评的偏见并使它们受到严格批评。(这一切可在《科学发现的逻辑》中找到,1934年「1959年首次用英文出版」。)我甚至在这个意义上使用了“偏见”一词,并表明谴责偏见的培根'Bacon'误解了自然科学的方法。参见我的小册子《论知识与无知的起源》[On the Sources of Knowoledge and of Ignorance],1960年,在我的选集《猜想与反驳》中重印,尤其第14页。
因此:把我与伽达默尔相区分的是对自然科学“方法”的更清楚的理解,合乎逻辑的真理论和批评态度。但是我的理论正和他的一样是反实证主义的,我已表明对原典的解释(解释学)所使用的真正科学的方法。而且,我对实证主义的批评惊人地成功。许多年后,它被维也纳学派的尚健在的会员大量地接受,因此哲学史家约翰·帕斯莫尔[John Passmore]能够这样写道:“实证主义像一场哲学运动所可能的那样消亡了。”
我不看重词语和名称。但是“(新)实证主义”这个名称正是尚未阅读就加以批评的普遍习惯的一个标志。由于你的哲学词典,我必须说明这一点。我不和那些用这样的时髦语讨论事情的人进行讨论。参见上面的门格尔的话。这条途径只能导致关于词语的烦琐争论的无边泥潭。我希望更好地利用我的时间:研究更迫切的问题。
(由于法兰克福学派的其他成员没有时间,阅读和驳斥《科学发现的逻辑》的任务就落在韦尔默先生'Hers Wellmer'的身上。在他的手中,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Truth andMethod]成了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对立面。但是一切都不协调。)
阿多诺和哈贝马斯对我的主张的批评决非清楚。简言之:他们相信,由于我的认识论(他们认为)是实证主义的,它迫使我为社会现状辩解。换言之:我的(被认为的)认识论的实证主义迫使我接受道德和法律的实证主义。(那是我对黑格尔的批评。)遗憾的是,他们忽视了这样的事实,尽管我是(非革命的)自由主义者,我的认识论却是知识通过理性与科学革命而增长的理论。「通过新的、伟大的思想。」
阿多诺和哈贝马斯不知道他们在批评什么;他们不知道他们自己的关于价值与事实间不可分割的联系的理论是源自黑格尔的道德与法律的实证主义。
关于所谓《实证主义的辩论》一书的概况。此书打错了旗号。此外:我的文章在时间上和逻辑上都是第一篇,实际上它引出其他各篇,是讨论的基础。它由二十七个清楚、准确地系统阐述的命题构成,它们应当而且能够被讨论。然而我的命题在这部篇幅很长的书中几乎未提到过,我的文章排在此书的当中位置,被淹没在词语的大海中。我的命题和论据从未得到回答,而这一点却没有一篇书评提到过。这个方法(何处缺乏论据,就用词语的洪流取而代之)成功了,我的被淹没的命题和论据被人们遗忘了。
但是这一切(也就是说,整个《实证主义的辩论》)简直就是在鸡蛋壳上走路,毫无价值,行事古怪。
整体概况。尽管我几乎总是致力于清晰界定的科学问题,我的整个工作却贯穿着一条共同的线索:赞成批评辩论——反对空泛的词语,反对理智的不谦虚和傲慢——反对如朱利安·本达「Julien Benda]所称的知识分子的背叛(参见《开放社会》英文版第四和第五版,第二卷,第393页)。我确信(参见《开放社会》)我们知识分子应为几乎所有苦难负责,因为我们没有做出足够的努力,做到理智的诚实。(因此,最顽固的反理智主义很可能最终取得胜利。)在《开放社会》中,我在对虚假的预言家的上百次不同的攻击中谈到这一点,说得很直率。例如,我对雅斯贝斯「Jaspers]和海德格尔「Heidegger」做了几次很严厉的简短评论(参见《开放社会》,第二卷,英文版或德文版,人名索引)。
你似乎想知道我拒绝与哈贝马斯教授进行讨论的理由。
这就是我的理由。它们由(1)“实证主义的辩论”中从哈贝马斯教授为波普尔和阿多诺的辩论写的跋的开头引用的文字(注意,至1970年3月26日止,无论关于阿多诺还是哈贝马斯我从未发表过一个字)和(2)我的译文构成。许多读者会认为我没有提供原文的恰当的译文。他们很可能是正确的。我是一个有适当经验的译者,但是我也许太愚笨,不能担当这个任务。尽管如此,我尽了最大努力:
我迫切地想,
打开原书,
忠实地将神圣的原文
翻译成我所喜爱的德语。
只要意思清楚,我的翻译的目标不是避免外来词语(例如合作'coopcration'=协作[team work];对立[antagonism〕=反对「opposition]),而我唯一关注的是使每个句子的——有些枯燥的——信息内容尽量清楚,即使这会使译文长于原文。
哈贝马斯首先引用阿多诺的话,他十分赞佩他(第155页)。
[哈贝马斯文章的引文]
[我的“译文”]
社会全体除去它使之结为一体的事物和本身由之组成的事物外,并不过属于自己的生活。
社会由社会联系所构成。
它通过其个别要素产生和复制自己。
这些不同的联系以某种方式产生社会。
把这个全体与个人的生活,合作和对立分离开是不可能的,
在这些联系之间可以发现合作与对立;由于(如上所述)社会在于这些联系,因此它不能与它们相分离;
和仅根据其功能而不洞悉整体不可能理解任何要素一样,而整体的本质内在于个别实体本身的运动中。
但是反之亦正确;没有其他联系,这些联系就都不能被人们理解。
系统与个别实体是交互的,只能在它们的交互性中理解。
(同上)。
(注:此处所给出的统一性的学说人们已表达过无数次,常常表达得更好,但每一次词语都给人更深刻的印象。)
现在哈贝马斯教授自己写道:
阿多诺依据范畴领悟社会,这
些范畴并不否认它们源自黑格
尔的逻辑学。
阿多诺使用了使人联想起黑格
尔的术语。
他把社会视为严格的辩证法意
义上的全体,它禁止依据它不
仅是各部分的总和这个陈述有
机地领悟整体;
这就是为什么(原文如此)他
不说整体不仅是其局部的总
和;
整体也不是其逻辑参数可由融
合它里面的所有要素来决定的
类别。
整体也不是(原文如此)一类
要素。
如此等等。例如,我们在同一页的再下面发现
社会的生活相互关系的全体
我们都以某种方式相互关联……
或者在第157页
理论在要求我们在用句法联系的框架中随意构建的先验图式。
不应不合语法地系统阐述理论;除此之外,你可随意说任何话。
如果这些理论满足了它的多样性,它们在特定的客体域中结果是可用的。
如果它们是适当的,他们可被应用于一个特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