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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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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极微是所缘缘。是故根识,若无前说内外乱缘之所损害,许为
无乱,许于名言是所缘缘,与经部同。
  入中论释云:「有说经部师宗说为胜义,中观诸师即许彼法
而为世俗。当知此说是未了知中论真实。有说婆沙诸师所说胜义,
中观诸师许为世俗,此亦未知论之真实。说出世法与世间法而相
同等,不应理故。故诸智者决定当知此宗非共,此显彼诸部宗,
不共假立无有方分能所取等,虽于名言亦不受许。」四百论释云:
「自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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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师如胜论师,许实极微不应正理。」此说不许无分极微,前二
部师许为胜义,中观诸师虽于世俗且不许者,谓无方分等事,非
说彼二所许实法,中观诸师于世俗中皆悉不许。如色声等彼许实
有,中观诸师许为世俗。四百论释,就诸根微尘积聚位,破许一
一是根识因。又即诸根与诸微尘,若即若离皆不得成。故依彼假
立为识所依。如是诸境亦依他立而为假有,是根识境。此许诸识
是假现,诸境是真现,故此论师与清辩论师虽二同许诸外境义,
然其安立根境道理,极不相同。前破根识于自相境为量之时,说
「住余相事现余相故」,谓色声等境,于根识前现似有自相,然
如所现,虽于名言亦定非有,故此论师虽于名言亦许诸识皆是错
乱。然诸根识于名言中,是能立色声等境之量,无不应理。立彼
诸识错乱之因,谓如所现无自相义,此乃观察有无自相之理智所
能成立,非名言量之所能成,故待名言量,非为错乱。现第二月
及现影像等诸识,如所现义无第二月及本质等不待理智,即名言
量便能成立。故此诸识与前诸识为正倒世俗之差别,亦皆应理。
  若谓由依理智及名言量,通达错乱虽有差别,然如实无现似
本质等义,如是亦无现似自相之义。如有自相所空之色等,如是
亦有本质所空诸影像等,是故诸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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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通常之名言觉是倒非倒悉无差别。若尔反问,自相之体与现似
本质之义,于名言中二者同无,色等像等于名言中二者同有。则
入中论释云:「缘起影像及谷响等略为虚妄,具无明者亦可现见,
然青等色及心受等略现谛实,其真自性具无明者一切不现,是故
此性与于世俗现虚妄者非世俗谛。」安立青等为世俗谛,不立像
等为世俗谛,如此差别不应道理。当有何答。若谓此二,于名言
识虽同显现,然影像等由世间识能达为妄,故不立为世间俗谛,
青等虽妄,然其为妄由世间识不能证知,故安立为世间俗谛。如
彼二境待名言识谛妄应理,如是二心待名言识,是倒非倒亦应正
理。若谓待名言识既不颠倒,于名言中错乱相违。若于名言说为
错乱,错乱之名言与待何识立不颠倒名言之识,二者是一,则犯
相违,然彼二种名言各别,有何相违。谓以正理破除色等有自性
体时,非就胜义,须就名言,于此名言识,则诸根识皆是错乱,
除此所余,于诸通常名言识则非错乱,故不相违。譬如世间言说
中,说几人有及几人无,说云几者,其语虽一,然所有之几与所
无之几,不立为同。又彼错乱是待通常世识,非中观师许彼不错,
如云「唯由世为谛」等,故中观师立彼错乱。然以安立诸虚妄境,
亦无相违,若立实境许以乱心而安立者,则成相违。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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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言,许一切法皆如幻化,故于名言皆是虚妄,然立彼等为世俗
谛,亦不相违。如云无明障性故世俗,于无明世俗立为谛实,与
破诸法有自性时,于彼世俗立为虚妄,二无违故。又说于世俗中
现虚妄者非世俗谛,谓以名言量能达虚妄者,非说凡于名言为虚
妄者。
  如是中观师于名言中,自宗安立生死涅槃众多建立,及于名
言破实事师所乐不共妄计诸义。此诸道理极难通达,故能无倒通
达二谛建立者,绝无或有。谓于世俗破实事师所许诸法,须以正
理观察而破,然自于世俗许生灭等。亦作是念,具观慧者许与不
许,是由有无能立,能立复待随正理行。次以正理正观察时,见
自所许诸世俗法,与实事师遍计所执,若正理害二俱妨害,若不
妨害二俱不害。次见大自在天及自性等,于名言中若许为无,则
自色等亦须许无,若于名言许色等有,则自在等亦须许有,二者
相等。故觉自宗任于何法此是此非皆不可说,恃为获得中观真实。
又有随顺如此误解,住无所取,便为修习清净正见尤为众多。诸
如此类,非是智者所爱正论,由未了知如前所说正理所破,遂以
破除自性正理破坏一切名言建立。是执正见与诸邪见,错则俱错,
不错则俱不错,大邪见故。故如此类虽长时修,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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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能略近正见返渐遥远,由与自宗缘起正道,可许一切生死涅
槃缘起建立,极相违故。
  入中论云:「无知睡扰诸外道,如其遍计妄计我,幻阳燄等
诸遍计,此于世间亦非有。」此说外道不共欲乐及如前引自部实
事诸师不共欲乐诸遍计执,于自世俗亦说非有,此义当释。此于
名言许有许无,为从何门而安立耶,谓若有一于名言识是所共许,
如所许义,余名言量无能违害,及能如理观察真实或有无自性,
以此正理亦无违害,则于名言许彼为有,与此相违,即许为无。
其名言识,谓任于何法,唯如所显随顺而转,不更观察其所现义,
为唯于心如是现耶抑为彼义实如是耶,名不思择真实义识,非是
一切全无观察。此唯如世间共许,或如名言识显现而转,非观真
理为何而随转故,亦名世许。故如此识遍于宗派,变未变心一切
皆有。任于谁身,皆名世许或名无观察识。莫执唯于世间常人未
以宗派变心者乃有,即由宗派已变心者,虽有众多有观察识,谓
观唯如名言许耶抑于真实如是住耶,然非彼一切识,皆是观察实
理之识。故问何为世共许,非是唯问离诸宗派世间老人,即可观
察五蕴身中无观察识,如何而转,言于彼识共许,谓所显现或所
领纳设名言处。又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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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及地道等,虽于庸俗未能遍许,然由听闻及领纳等,缘彼境时,
于诸通常不观实理之识,亦能显现,故无世间不许之过。余名言
量所违害者,譬如于绳妄执为蛇及于阳燄妄执为水,虽是未观实
理识所执取,然彼所取义,由名言量而能违害,故于名言亦无彼
等。如理观察有无自性之正理无违害者,谓于名言所立诸义,虽
名言量之所成立,然正观察有无自性正理之识,于一切种定须无
害。若由彼理之所成立,是由自性成立为有,则违名言之义。故
无妄执理智无害与彼所成二事为一,说于名言,从诸善恶感生苦
乐与自在自性造生若乐,是则俱是,非则俱非,邪分别处。自在
自性造生苦乐舆善不善感生苦乐,二虽俱非观察有无自性正理之
所成立,然以正理违不违害,于一切种不相等故。又自他部诸实
事师,不共欲乐遍计无时分方分之能取所取,及神我自性大自在
等,彼师立时,是以道理已观自性是否如是,次自亦谓是由如是
观察正理,已得彼义而后安立。故于彼义,以余观察有无自性正
理观察,亦应受许。以许彼义是堪正理所观察故。如是观时,若
不能堪无垢正理观察重担,故彼非是正理所得,即便遮遣,以彼
若有,须此正理所获得故。色声等者,唯于无内外乱缘所损名言
诸识,如其共许而为安立。非观彼等唯名言耶,亦实义如是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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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彼观察获得自性,然后乃许。故于彼等,不可以观察有无自
性之理而为观察,以未许彼义堪忍正理观察故。等如有人,说此
是羊,不可观察是马是象。又于世间,虽是无始共许之义,若理
所害则于名言亦定非有,如由无明于诸法上增益自性,及萨迦耶
见执有自性我及我所,及执昨日山为今日山等诸境界,故非世间
所许一切,中观诸师便于世俗而遍受许。又色声等,于名言中与
诸外道妄执假立,有无不同之理,有说前者,一切世间皆可共许,
后唯邪宗乃称说故。此未能判别,若不尔者,于名言中应无如幻
色等,应有自性所成,此过繁多。六十正理论释云:「又颠倒者,
谓执乐等,虽于世俗诸法亦非住彼性故。不颠倒者,谓执苦等,
于世俗中诸法容有彼体性故。」此说常恒等四,虽于世间共同称
许,然执是为彼虽于世俗亦说为倒,无常等四,虽于世间未遍称
许,然执是彼则不颠倒。如是执蕴为无常等之分别,虽于现境有
所错乱,然于执境无量能害,故名不倒或不错乱。诸根之识,于
现境错乱,又无所余无错乱分,故不名无错乱。又诸根识,于所
显现错乱虽同,然如所显义,就世间有无,则现影像等之根识,
是邪世俗。除此诸余无损根识,是正世俗。又诸分别执蕴常等之
境名言中无,故可破除。然执无常等之境名言中有,故非正理所
能破除。又于胜义,或由自性所成常等四法,而非是有,如是于
彼二中,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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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四亦是非有,故观待真实,执有彼八,全无是倒非倒之别。故
密意说,「随行色常无常苦乐有我无我皆行于相。」
  若谓若以正理,破于诸法增益自性无明之执,而不破坏名言
诸义,二者相违。入中论云:「痴覆自性故世俗,由此伪法现谛
实,佛说彼是世俗谛。」此说由无明增上安立色等为世俗谛故。
答曰:无过。立色声等为世俗谛之谛,是由意乐增上为谛。此意
须是谛执,故于增益自性无明而为谛。故于已断染污无明二阿罗
汉及八地以上诸菩萨前,所现诸法唯虚伪性非谛实性,以无谛实
增上慢故。论说于诸无实执者,唯现世俗,其理即此。故色声等,
虽由无明立为谛实,然非由无明立色声等,譬于执绳为蛇之邪识,
虽绳为蛇,然绳非由彼邪识安立。其能安立色声等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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