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可避免的,两人的眼睛在一上一下间冰冷地撞到了一起。风依然吹过,脚步缓缓移动的声音在两人耳边响起,两人间的空气却像凝固了一般,针插不入,水泼不进。直到两人错身而过,才各自把视线收了回来。
这,已经不是两人在这个学校的第一次见面了。梅可犹记得在大学里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震撼。
那应该是大一的时候。因为系上没人,梅可被当体育委员的燕子押着报名参加了学校的田径运动会。考虑到此人运动细胞不发达,怕累出个好歹来自己赔不起,自作主张给梅可报了个跳远凑数。
话说梅可还在检录的时候,就紧张得不行了。以前参加运动会的时候都是跑前跑后地看明宇的表演,给他当私人志愿者,拿个衣服,送个水什么的。这自己亲自上场,还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嘴里的唾沫都被咽干了,怀里像揣了只小兔子,跳个不停,手心里的汗也是干了又湿。
燕子一直在旁边不厌其烦的唠叨着,跳远的时候要怎么起跑,踏跳,脚不要踩线之类。
听到终于叫到自己的名字了,深吸了一口气就按燕子说的方法冲了过去。第一次试跳连板都没踏上。
燕子赶紧安慰,没事没事,第一次是这样,多跳几次就有感觉了。第二次、第三次的时候果然比第一次要好,居然还给混进了决赛,虽然倒数第二,那也是决赛啊。
不知道是兴奋过头还是怎么回事,决赛时,第一跳过去,梅可就脚下不稳,身子向前扑去摔了个狗□。引得旁边观看的同学哄堂大笑,包括罪魁祸首燕子,不赶紧上来扶她起身,居然在一边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出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累死。
过往
正当梅可臊得满脸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的时候,旁边伸过来一双骨节分明的大手,梅可如溺水的人抓到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般,看了一眼那个温文尔雅笑着看着自己的男子,就把手搭了上去。梅可抬头不好意思地说了声谢谢,就连掐代打地拉着燕子逃离了这个是非之气。完全没有注意到不远处一个几乎咬碎了银牙的女子正瞪着自己。
隔了两天,梅可接到一个男生电话。正疑惑着,听那男生自报家门,才知道他叫吴雅哲,法学系大三学生,就是那天跳远场地梅可的“救命恩人”。
吴雅哲在电话里说是有缘相见,也算相识一场,想大家一起见个面吃个饭认识一下。出于那天的关系,梅可对这人也不是全然没有好感,但跟个陌生男子出去,心里还是没底,就说考虑考虑。
燕子在一旁听个正着,出于想白吃白喝的心理,极力鼓吹撺掇梅可答应下来,说梅可整天呆在寝室发霉,倒不如出去见见人,免得大学四年还落个沟通障碍社交障碍的。反正是一个学校的,到时多带几个人去,不怕那厮会耍什么花招的。
于是,吴雅哲再打电话来的时候,梅可就松了口。
某个周六的傍晚,一番打扮之后,在燕子和室友们作陪下,浩浩荡荡地跟也带了朋友的吴雅哲见了面,几乎成了小型的联谊会了。
梅可还是不太擅长和陌生人接触,因此,除了必要的应答,梅可都低头沉默地吃喝,笑盈盈跟自己的朋友们说会话。一切活跃气氛,联络感情的事宜全权交与燕子和活跃的凤儿处理了。
饭后,就近在街上逛逛,顺便散步。大家都是年轻人,饭桌上早已熟稔,三三两两地跟自己有好感地凑在一块闲聊。燕子特意拉着梅可跟吴雅哲走在一起,称职地当起500瓦的闪亮电灯泡,引着两人说话,时不时插点话,保证不冷场。偶尔提一下梅可喜欢什么,爱吃些什么,还贼兮兮的将自己喜欢的零食也添了进去。梅可偷偷乐着,也不揭穿。
不久,出门的时候就阴沉沉的天开始下起小雨来。梅可出门前看了天色,带了伞。其他几个…包括吴雅哲的朋友…偷懒,想着没那么倒霉吧,没想到还真就赶上了。
几人识趣地将吴雅哲推到梅可身边做护花使者,然后纷纷捂着脑袋贵吼鬼叫地跑进雨中。包括自诩为自己最好朋友的燕子。梅可为难地看看跑远的朋友们,抿着嘴什么话都没说,努力撑高了伞遮住两人。
佝偻着腰走了一段路,明显高出梅可一头的吴雅哲叹了口气,一手抓过梅可双手握得紧紧的伞,另一手将梅可的肩揽了过来。
觉察到手下的身子瞬间僵直,吴雅哲脸上挂着轻柔的笑容,眼睛释放出安心的光芒直视着梅可的眼睛,示意她放松下来。两人沉默地走了一小段路,听得悦耳的手机铃声响起。
吴雅哲松开揽着梅可肩头的手,从衣兜里掏出了手机:“喂?哪位?”
梅可稍稍活动了一下僵硬的右肩,轻轻呼出了一口气,真是自找麻烦。
“猜?我可不擅长猜谜的游戏哦?你直接告诉我不就行了?”吴雅哲柔和的声音就在耳边,“我?现在啊?在B区呢。干嘛?见朋友啊。你到底是谁啊?莫艳琳?……”
莫艳琳?会是那个莫艳琳吗?接下来,吴雅哲说了什么,梅可全听不见了,犹如响起了一道炸雷,浑身一个激灵,那些自以为已经尘封了很久的事,又随着这个名字回到脑海里。
被□的第二天,却见到自己的男朋友和好朋友勾搭成双。回家关着门流泪哭泣不眠不休,然后噩梦侵袭高烧不退。把萧翎夫妇给吓得不行。
一番治疗护理,梅可的病是好了,人却变得精神恍惚,死也不肯踏一步学校的门。不明缘由的妈妈和大伯以为只是在学校遇到不开心的事或者被人欺负了,苦口婆心劝了很久,过个年就要高考了,辛苦了这么久,却在此时放弃,任谁也不会甘心的。
任凭两人把嘴巴都说干,梅可却什么话都不说,只是默默淌着眼泪,一遍遍地说自己再也不去学校了,让他们去办休学。
毕竟是自己的心头肉,掌中宝。在家和莫伊伦商量了半天,又打电话请示了梅子恒。萧翎终于妥协了,去学校办理了退学手续。
后来在租房内收拾女儿东西的时候,发现了染血的床单和撕裂的衣物,才隐约猜到发生了什么事。萧翎又气又急,心痛得眼泪扑簌簌直掉。怪不得女儿这么反常,谁遇上了这样的事,还能若无其事的。一个人颤抖了好久,才撑着身子收拾好了东西。
回家见着了莫伊伦,又是一顿痛哭。经莫伊伦又是哄又是劝的,才止住了。毕竟女儿已经这样了,以后的生活要怎么样,做妈妈的要好好引导才行啊。
萧翎特意旁敲侧击问过梅可那件事的缘由,那个施暴的对象是谁,无奈,梅可打死都不开口。
许是顾虑到女儿的名声,或许也是怕女儿再受二次刺激,萧翎只得住了嘴,也打消了为女儿报仇的念头,只是不声不响地将多出的时间都放在女儿身上,无微不至地关心和照顾她,希望她早日走出阴影。
梅可几乎每晚都会被噩梦惊醒,多少次开了灯冷汗涔涔地在床角缩成一团。朦胧间只要有一点响声,脑子里的弦马上绷得紧紧的,疯狂的臆想着有人站在床前了,渐渐逼迫过来了。
越想越觉得那是真的,吓得心口狂跳,绷住了身子不敢呼吸。最后瞪大了眼睛,跳起来开了灯,才发现什么都没有,床底衣柜都检视了一遍,又沉沉地倒在床上,开着灯却怎么也不敢闭上眼睛。
如此下去,几乎得了强迫症。整个人变得面容憔悴,形销骨立,哪儿还有以前半分的风采。
梅可也不想走出家门,每天静静地在家看书,胡乱写字。身体的伤好了,心里的伤口却一直不敢触碰,那些所受过的屈辱,自然一点也不会想去回想。
而明宇,那两个字以及跟那两个字有关的事情,又不敢去想。绕是这样,心里还隐隐有一些期盼,他会不会有一天出现,说梅可那件事我不在乎,我还是爱你的。毕竟从小到大,两人一直相依相伴着走了过来,难道都是说假的?
随着时间一天天的流逝,才不得不逼自己承认现实。那个人,一直,一直都没有出现啊。
这样的日子,过了大半年,梅可也渐渐从阴霾中走了出来。
之后,也许是为了给家人换个新环境,也许是告别过去的意思,妈妈和大伯动用多年积蓄买了新房子,卖掉旧居,带着梅可搬离了自己住了十七年的家。
然后,新学期开始后,梅可去了新家附近的一所学校继续读高三,走读。也许是那件事对心理的影响太大,高考的时候梅可发挥并不好,于是,就到这个学校来了。
还好,到大学后遇到的人,不管是寝室里的小青、凤儿、玲子,还是燕子,虽然性格不一,但都是心地善良,能让人放心交往的人。所以 ,梅可才能慢慢打开心房,慢慢地接触这个与高中迥然不同的世界。
只是,不曾想到,以为再也不会见到的人,居然就这么的阴魂不散,又再次冒出来了,那些以为已然忘却的记忆,又再一次被翻了出来。
自白(1)
从小,我就生活在父母的吵架声中。不,也许应该说是,母亲嫌弃父亲的数落声中。从我对他们的称呼中,不难看出,我对他们感情的疏离。
父亲,呃,爸爸是个性格温吞的男子,在一个政府机构做公务员。多年来,因为性格所致吧,一直没有得到什么升迁。大半辈子过去了,还是那个办公室副主任没有熬出头。妈妈当年就是看在爸爸是公务员,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才跟了他的,没有想到,他却是这么样一个窝囊废。这,是妈妈嫌弃爸爸时经常说的一句话。
妈妈呢,性格泼辣,长相漂亮,听说以前在学校也是校花级的人物。当年,若不是玩得太过了,恐怕也不会嫁给老实本分的爸爸吧?在我的印象中,也不过是一个公司职员的妈妈,几乎下班后的消遣就是,嫌弃完自己没用的老公孩子,吃完窝囊废老公做的饭,然后碗一推,打扮得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