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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情海 作者:(民国)曹绣君-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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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寿命长短,仕途穷通,都预测得很准,人们为此很惊奇。后来,她嫁给了黄兼倩,结婚没两天,便频频回家,父母批评她不该这样做,她说:“我与父母不久就要永别了。
  “父母听她一说,都很感伤。婚后,苏清有了身孕,刚刚几个月,赶上端午节,兼倩想去看龙舟大赛,苏清不许他去。劝阻他说:“您有水厄,不宜前去!”丈夫不听,非去不可。苏清叹息道:“这都是命呀!”兼倩果然一去不返,溺死水中。丈夫死后,苏清回到娘家,对父母说:“从前人们都不理解我吟诵的那两句诗,我也没对人解释。我现在怀孕而死,就是‘天涯难住两人身’。现在应验了。”父母怕女儿寻短见,严加防范,岂料苏清坐在床上,一叹而绝。死后,人们作诗哀悼她。
  如此烈女子实所未见
  《广都县志》:刘氏,名金容,荆城村民刘廷福的女儿。
  廷福早逝,金容嫁与本村的农家。这家人不好,金容就像一朵莲花长在污泥中,纤尘不染。村里有个恶棍,名叫马廷柱,他是金容的表姐夫。马廷柱与金容家住邻居,他贪慕金容美貌,便千方百计想把金容搞到手。但是蓄谋了许久,也没得逞。马廷柱得不到金容,便痛恨她,对妻子说:“我要不把她搞到手,就杀了她。”这马廷柱是个屠夫,平日里与他的狐朋狗友在村里横行霸道,奸污了许多妇女。一天,金容的公婆走亲戚去了,丈夫在官场做事,值班当早起。廷柱得到这一消息,就在金容家门口窥视,等金容丈夫出门后,他便拿着刀闯进了屋。原来,丈夫走后,孩子啼哭,金容便给孩子喂奶,没来得及插上门,所以让马廷柱钻了空子,顺利地进了门。马廷柱闯进屋后,辗转求之不得,便用双手扼住金容的喉咙,几乎要把她卡死。马廷柱威胁她说:“天将亮了,你要再不听从我,我就卡死你!
  “金容拼力骂道:“你要杀就杀,我就是死也不会让你得逞!
  “马廷柱大怒,用刀杀死了她。时年二十七岁。此事发生在隆庆辛未年二月十五日。
  金容的丈夫见妻子被杀,哭着投诉官府,请求缉拿凶手。
  马廷柱的兄长廷梁,害怕受牵连,也到官府首告。于是,官吏派人将马廷柱逮捕审讯,马廷柱供认不讳,他还说:“我强奸的人多啦,死了也不冤枉,只是像这样的贞烈女子,可从来没见过。”审讯完后,将马廷柱处以极刑。
  不令汝曹独死
  《汝宁府志》:王氏,是进士尚际明的妻子。她办事果断,识大体,深受邻里称赞。那年,叛贼突袭汝宁城,登上城墙狂呼乱叫,尚际明逃去避难。王氏对樊氏、徐氏、张氏众妾说:“你们受为土大,姬妾,不应受辱,若让你们上吊,恐怕敌人来时一下子死不了,你们赶快抱点柴草来,我为你们点火,大家一起自焚,不让你们独自死去。”说完,便用火点着了床铺,烈火熊熊燃烧起来,王氏纵身扑进火海,三个小妾也随之而入,四人一同烧成灰烬。听说这事的人无不鼻酸落泪。
  安能以残肱事他人
  《黄州府志》:熊氏女,与刘康订了婚。订婚后不久,刘康便身患重玻熊氏知道后,便咬下左手腕肌肉,打算送给他治病,不料,年幼的弟弟无知,将它扔掉了。熊氏又用刀割下一寸多长的一条肉,由父母派人送给了刘康。刘康吃了后,病情稍有好转。但过了一个月,还是死了。熊氏听到讣讯,便滴水不进,想一死了之。父母百般劝解,她才说:“你们要是不让我去刘家哭吊他,我就不活了。”父母见拗不过她,便同她一起去了刘家。熊氏见了灵柩,哭得死去活来,当天夜里就上了两次吊。幸亏刘康母亲发现得及时,才捡了一条性命。刘康母亲流着泪水劝她说:“你与我儿子还没正式结婚,何必要这样呢?”熊氏说:“我割下左臂肉送给他吃,这就是以身子侍奉他,我怎么能用残缺的左臂侍奉他人呢?”自那以后,全家人都严密防守,怕她出意外。一天,熊氏把父母和刘康母亲请到一起,对她们说:“如果能允许我终身留在刘家,我就不死。
  “刘康母亲高兴地答应了她的请求。熊氏假装起来梳妆打扮,又祭拜了刘康灵柩,随后进屋关上门,撞墙柱而死。家人将她与刘康合葬在一起,有关部门上奏朝廷表彰了她的贞烈行为。
  烈妇之头
  《武进县志》:杨氏,是秀才徐安远的妻子。崇祯年间,安远陪同父亲徐叔美及妻子杨氏、小妾蕙香到太湖避乱。他们男女分船而行。船到湖心,叔美的船被敌人发现,敌人给了叔美十几刀,然后把他扔进了湖里。安远见父亲已死,也痛哭着跳进湖中,溺水而亡。蕙香看见前面的船发生变故,大喊道:“情况不好了!”随后跳人湖中淹死。杨氏见此情形,也想跟着投身水中。还没来得及跳,敌人登上小船,一把抓住了她,杨氏大骂,誓不相从。敌人拿刀威胁她,她就把脖子放在刀刃上,锯断了自己的喉咙。敌人叹息道:“这真是个节烈妇人。
  “于是,把她的头悬挂在大树上,写上“烈妇之头”四个大字,众人一起祭典跪拜而去。
  女中荆聂
  《松江府志》:陈氏,是苏州吴江秀才张士柏的妻子。士柏死时,她年仅二十三岁,便立志守节,誓不二嫁。乡里的豪绅徐洪见她长得漂亮,便贿赂士柏的兄长张有筠,谋划纳她为妾。又与一位姓俞的老太婆设计把她劫持到家,陈氏誓死不许徐洪近身,徐洪大怒,把她赏给了他家的奴仆,这位奴仆头上长癞而且秃顶。徐洪让奴仆逼她就范,陈氏拼力反抗,只求速死。她的表兄徐道隆听说情况有变,便去告诉了她的父亲陈翁。
  陈翁一听,大吃一惊,忙派人把女儿接了回来。
  女儿回到家中后,陈翁便向县里递了状子,讼告徐洪强抢民妇。县令章日玠收了徐洪的贿赂,歪曲事实真相。陈氏忍无可忍,拿刀自杀,章日玠命令官吏夺下了她的刀,打了她几十个嘴巴子,又用竹索把她的手指绑上,然后将她投进了监狱。
  后来,推官刘鸣到此县巡行,发现此案有假,才把她放回家。
  此时,巡按路振飞到松江巡视,陈女便和父亲前去控诉,递上状子后,陈女就拔刀自杀,鲜血如注,喷洒在地上,遂气绝身亡。路振飞很震惊,也很惋惜,拿出自己的俸禄,让陈家厚礼安葬她。此事发生于崇祯九年(公元年)四月二日。
  陈女死后,家人把她殡葬在东禅寺,郡中的文人都带着醇酒,作诗著文来祭奠她。董文敏在她的墓碑上题了四个字:“女中荆聂”,意思是说,她像荆轲、聂政一样勇烈。
  再说路振飞出钱让陈家安葬了陈女后,便将徐洪绳之以法。尔后,将此事上奏朝廷,为陈氏建立牌坊,以表彰她的贞烈节操。受贿枉法的章日玠被贬了官,不久,就暴病身亡。那些与徐洪同谋者,也相继死去。
  裸体受屠
  《如是我闻》:奇节异烈,湮没无传的,有许多值得称道的。姚安就曾听云台说过这样一件事:明朝末年,天下大乱,百姓纷纷四处避难。有夫妇二人一同逃难,那丈夫好像身上带着不少钱财,一个贼匪盯上了他,拿着刀在后面追赶他们。夫妇二人拼命跑,贼匪死力追,眼看就追上了,那妇人突然一个急转身,屹立在原地。等贼匪赶到时,突然抱住了他的腰,贼匪用刀猛刺她,血流如注,可是她不管怎么挨刺,就是强忍巨痛不松手,等到她气绝倒地时,她的丈夫已经跑远了,可惜不知道她的姓名。
  又听诸镇番公说:明朝末年,河北等五省都闹灾荒,以致杀人卖肉,官府也禁止不了。有个客人在德州与景州间进旅店吃午餐,见一位少妇裸体爬伏在那案板上,手脚被绑着,当用水冲洗她时,恐怖战悚的情状,不可忍视。客人很同情她,便拿出一倍的价钱赎出了她。先为她解开了绳索,又帮助她穿衣服。在穿衣时,客人用手碰了她的乳房,少妇愤然变色说:“我靠你获得了新生,就是让我一辈子做您的奴仆,我也不后悔。
  让我作婢媪可以,但要我作姬妾却绝对不行。我就是因为不肯侍奉两个丈夫,才被卖到这里,你怎么能这样轻薄呢!”说着,脱下衣服,仍裸体伏在案板上,闭着眼睛等着屠宰。屠夫恨她没能让他多得钱,便活着割她屁股上的肉,割了一筐。妇人哀叫不止,但直到死,她也不后悔。可惜也不知道这妇人的姓名。
  节娥投江
  《宋史·烈女传》:郝节娥,是嘉州一户娼妓家的女儿。
  五岁时,作娟妓的母亲生活贫困,无力养活她,便把她卖给洪雅良家作养女。但等她长到十五六岁时,她母亲又把她抢夺回去,让她继承母业,作娼妓。节娥不干,母亲就天天逼迫她。
  节娥说:“我小时候生长在好人家,已经做惯了纺织缝纫的活,我做的东西又都十分精巧,靠我的手艺,可以养活您,您就让我终身做个良家女可以吗?”母亲听了女儿的话,更加恼怒,边打边骂,但节娥仍不听从。
  此时,洪雅春在蚕丛祠做娼妓,她与郝节娥的母亲是好朋友,她知道节娥的情况后,便设计想让她就范。她先和乡里的一位少年约好,让他来蚕丛祠等候,随后,又准备了酒席邀请节娥母女。节娥一见那少年,很惊讶,仓惶逃走,母亲一把拉住她,不让她离去。节娥不得已,便留了下来。她坐在桌旁,看那酒食就唾。雅春和她母亲硬强灌她,她便哇哇大吐,弄得污秽满地。整个晚上都是又吐又闹,那少年始终没能靠近她。
  第二天早上,她回家路过鸡鸣渡时心想:昨天晚上我侥幸逃脱了灾难,以后肯定难脱厄运。于是,便假装口渴要水喝。当她母亲去为她取水时,她纵身投到江里,死了。乡人因此称她为“节娥”。
  患帐前埋大缸
  《明外史·烈女传》:蒋氏,是丹阳郡姜士进的妻子。她自幼聪颖,喜欢学习。她的弟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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