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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情海 作者:(民国)曹绣君-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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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再让新郎把空杯子空碟子送到窗口,令新郎的父母把它收拾走。于是,观者沓至纷来,但都怕伤了新郎,谁也想不出好办法来。就这样相持了三天,有人上报了县衙,县官亲自前来探看,见情况属实,便问:“这新娘有父母吗?”新郎的家人说:“有。”县官便派人把她的父母抓来,让他们叫自己的女儿。
  可是,新娘的父母喊破了嗓子,新娘也不答应。县官大怒,下令衙吏用竹板子打新娘父亲的屁股,抽新娘母亲的嘴巴。父母忍受不住痛打,悲哀号叫,其声惨不忍闻。县官又命令他们呼喊女儿,新娘还是不吭声。县官非常气愤,让衙吏狠狠地抽了新娘母亲一百个大嘴巴,而新娘父亲的屁股则挨了二百下。两人被打得血流不止,皮开肉绽,跪在门外,哀求女儿开门。可是,不管他们怎样哀号乞求,女儿都置若罔闻。县官见此情形,也无可奈何,只好先派人在这里巡逻看守,把新娘的父母押走了。
  此时,监狱里关押着一个善凿人家墙壁的盗贼,县官就命令他到那新郎的家去,等那奸夫淫妇睡熟时,从墙后凿洞进屋,用刀把捆新郎的绳子割断,拽出了新郎。而事先埋伏在门外的兵卒,则破门而入,抓住了那对男女。县官让人把他们押送到县,一时间,满县轰动,来看热闹的从大门一直排到大堂。县官坐在堂上审讯他们。那男的竟是个屠户,脸上又长麻子又有胡须,黑丑黑丑,样子狰狞可怕。而那新娘白白净净,细皮嫩肉,纤腰弓足,颇有风致,很是可人。县官把新娘叫到面前,手指着她厉声骂道:“我见的人多了,却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厚颜无耻的,也没见过像你这样不孝顺的人。你是连猪狗都不如,更甭说人类了。依朝廷法律,妇女犯奸,要剥掉衣服,挨棍子惩罚,可是你怎么能跟人相提并论呢?”于是下令衙吏把她的衣服全都扒光,寸丝不留。先跟打她母亲一样,抽她一百嘴巴,再按打她父亲的数目,给她屁股二百竹板。然后,又以法律条文判她通奸罪,打了她四十大杖,才让她父母把她领回家,并勒令他们即日归还新郎家的彩礼。
  父母扶着裸体女儿走出县门,各脱衣服给女儿穿,而前来观看的几千人争先恐后上前抢夺衣服,不让她穿,那新娘只好光着身子回了家。那个屠夫被打了二千大板,还没死。第二天。
  又要打两千,还没等打完,他就一命呜呼了。新娘的父母又羞又愤,回家没几天就相继死去。新娘的伤不久就痊愈了,她倒没什么事。几年后,有人在旅店中见到了她,正在陪人喝酒。
  风致如故,只是脸上还留有抽打的疤痕。若是问她那伤疤是怎么来的,她也不避讳,向人叙说前情原委,甚至公堂受辱的情状也娓娓道来,讲得有声有色。人们都很乐意听她讲述这段经历。父母死后,她没有生活来源,便作了妓女来维持生计。
  释母拘妻
  《青箱杂记》:乖崖的张咏到益都为官时,正值李顺造反兵战之后。当时的益都民不聊生,政业不举。李顺的下属中有人杀了耕牛而畏罪潜逃了,张咏就下令允许他自首免罪。可是,等了几天,也不见他来自首。张咏便派人把他母亲捉了来,关押了十天,但潜逃者仍不露面,张咏便放了他母亲,把他的妻子逮捕了,还没关上一天,潜逃者就来自首。张咏判决道:“囚禁你母亲十天,你不来;刚把你妻子关押不足一夜,你就上门自首,可见你对母亲是多么不孝,而对你的妻子是多么钟情。
  你本为叛乱者,现在又畏罪潜逃,答应让你自首,你又犹豫不定,罪不可赦,斩首示众。”于是,把他杀了,自他死后,不少人来自首,张咏都赦免了他们,让他们回家重操旧业。蜀地百姓由此安居。
  清涧疑案
  《守一斋笔记》:陕西清涧县某乡,有位妇人回娘家住了十几天后,父亲送她回婆家。当走到历山时,突然狂风骤起,妇人的裤子衣服不知道被刮到哪儿去了,只赤裸裸地站在路边,父亲无奈,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她穿好,扶着她往前走。
  傍晚时分,回到了婆家。她的丈夫觉得很奇怪,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搞得这样狼狈?”妻子便把路上发生的事告诉了他。丈夫一听很惊诧,愤怒地说:“是什么妖魅,敢欺负到我的头上。等明天早晨我拿枪去把他杀了。”说着便各自安歇。
  黎明时分,妇人突然惊叫起来,家人跑来一看,她丈夫的头不知那儿去了。其家上报了官府,县令戴君亲自坐堂审讯,让她交代是不是与人通奸谋杀了丈夫。妇人不承认,县令就下令给她上刑,可是不论怎样拷打,妇人拒不认帐。她的父亲跪在地上向县令哭着讲述了两天来发生的怪事。戴君遂亲自率领衙役,让那妇人的父亲作向导,把他们带到刮风丢衣的地方。在县令的指挥下,衙役们开始搜索,终于在山侧发现了一个深不可测的黑洞。县令悬赏了若干金钱。招募敢进山洞的人,一个健壮的衙役应募进洞。他手拿火炬,走了几十丈远,忽然看见一束亮光,而在一个土床上躺着位面目狰狞的和尚,这和尚正闭着眼睛睡得很香。衙役没敢招惹他,悄悄退了回来,把看到的情形向县令作了汇报。戴君便又派几个强壮的衙役拿着绳索跟着刚才回来的那位进了洞穴。当他们走到那里的时候,和尚已经醒了,大家呼喊着上去捉住了他,押着他来见县令。县令再三盘问他,他也不说一句话,县令大怒,让人抽他的嘴巴,可他还是沉默不语。县令无奈,便将他捆绑了几十道,让衙役们围成一圈,押着他往县城走,打算先把他投进监狱再想办法。
  一行人就要到达县城时,忽然狂风大作,衙役们都仓惶不知所措,眼睛也没法睁。狂风过后,那和尚与衙役们便都不知去向了。戴君不得已,只好停止追查。这位戴君,名树屏,是宜兴人。这事是他幕中同僚说的。事情发生于乾隆癸丑年(公元年)。
  杀人者此
  《青州府志》:某氏,是益都人张孝的妻子。张孝与无赖少年曾东关系密切,两人常在一起饮酒作乐。一天,张孝偶然外出,曾东见只有某氏一人在家独宿,便在夜里拿着刀来到了她家。此时,某氏正点着灯,抱着孩子玩,见曾东进来了,吃惊地问:“这么晚了你还来干什么?”曾东嬉皮笑脸地说:“这还用问,我来不为你,能干什么!”某氏愤怒地说:“你这禽兽不如的家伙,平日里和张孝称兄道弟,他刚走,你就来欺负我,你怎么有脸见张孝!”曾东见某氏不从,便用刀逼她就范,某氏奋力反抗,曾东恼羞成怒,挥刀把她怀里的儿子杀了。
  某氏见儿子被杀,更为愤恨,哭骂着跟他拼命,曾东便杀了她。
  某氏正怀着身孕,曾东把她杀死后,竟惨无人道地剖开她的腹部,将胎儿弄出来摔死。
  曾东刚进张家院门时,一位婢女在屋里,曾东给了她一刀,她假装死去倒在地上。等曾东走了,她才战战兢兢地爬起来。
  第二天,官府派人来验尸缉拿凶手,问婢女,婢女说:“我能认出那凶手,但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于是,县官下令让那条街上的人都到县衙去听审,后到的治罪。再说,曾东那天夜里杀人后,便想远窜,可是走到城门口却迷迷瞪瞪地出不去,转来转去,天都快亮了,他还是没走出城门。没办法,便回去等死。刚到家,就听到县官的命令,无奈,他只好来到县衙门外。县官先让那婢女藏在堂案下,一个一个地辨认,当叫到曾东时,曾东快步从堂前走过。婢女说:“杀某氏的就是这个人。
  ”县官遂下令让两边的衙吏把他拿下,曾东还想抵赖,县官让婢女出来对证,曾东见人证物证俱在,不得不交代了他的罪行。
  临刑前,他说:“天让我偿命,我还能推辞得了吗?”于是,将他处以极刑。县衙出厚资安葬了某氏,并表彰了她的贞烈行为。此事发生在嘉靖初年。
  夺节
  《宿迁县志》:曹氏小字宣姬,是秀才曹濂的女儿。她端庄娴淑,寡言少笑。十八岁时,与陈献玧结了婚,婚后四年,献玧病故。宣姬悲痛万分,以死自誓。只因两个女儿还在襁褓中,又加之家人防范严密,才没死成。遂身穿素衣,挽起头发,粗茶淡饭地打发日子。
  献玧的哥哥献瑾是个无赖,吃喝嫖赌无所不为,自献玧死后,他就密谋想让宣姬改嫁。宣姬知道后,就准备了一把利刀来自防。无事决不轻易迈出家门。一天,她的大伯嫂来骗她,叫她去场院分豆子,她信以为真,收拾收拾就跟着大伯嫂走了。
  刚出大门,就见外面停着一辆马车,看那样子好像是迎亲的。
  宣姬方惊疑未定,众人已经把她硬拽上车,宣姬力弱不胜,便披发破面,号泣痛骂,几次跳下车,又被人拖了上去。献瑾等人拼命用鞭子棍棒抽打她,把她打得体无完肤。天黑时,宣姬被拉到娶她的人家,宣姬骂得更为厉害,众人也更狠命打她,直打得她气息奄奄。其家见她要死了,才有些担心,也就住了手。宣姬卧在地上微睁双眼,见灯暗人远,便竭尽全力跳起向外奔去。这家的门外就是邳州城河,宣姬逃到河边,一头扎进水里,岂料水浅,一下子没淹死,宣姬便把头埋在水里,可是,越急越不死。这条河的旁边临近邳州同知苏某办公大院的后门,巡逻士卒见宣姬要自杀,就把她救了出来,并报告了苏某。
  苏某传令让她进来,详细询问了她的大伯子剥夺她的守节志向,强行让她改嫁的情由。苏某听后很生气,命令州判王振先将那些合谋者抓起来严刑细审,依法严惩,然后,发给宣姬凭证,让她守节终身。
  为珠钿死
  《深泽县志》:孤庄村的孙氏,是孙常绪的女儿。十四岁时,与杨得保之子杨克新结了婚。结婚刚两年,克新就去世了。
  孙氏十分痛苦,矢志守节。每日粗茶淡饭,勤劳持家,苦守二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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