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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贯的家财自己“快活”一生。再如杨雄和石秀。46回石秀说:“哥哥杀了人,兄弟又杀人(杀了和尚裴如海、潘巧云和丫环迎儿),不去投梁山泊入伙,却投哪里去?”
三是有相当大一部分既不是为官府所逼,也不是被己所逼,而是所谓义气相投,或者战败被俘,追随宋江上了梁山,包括不少原官军将领和江湖上的各色人等,前面我们提到的40多个不好汉也在内,这类人所占比例最大。
四是被梁山所逼,不得不上山。
这样的人虽然不多,但采取的手段往往非常残忍。梁山需要谁就设计诱其上山,如若不从,就不择手段地设计使他家破人亡,迫使他不得不就范。为了让美髯公朱仝上山,吴用设计,晁盖、宋江下令,吴用、柴进、雷横、李逵进城,趁朱仝离开时“故意教李逵杀害了小衙内先绝了足下(朱仝)归路,只得上山坐把交椅。”(51、52回)知府之子四岁的小衙内,一个长得非常可爱的孩子,被李逵以板斧将“头劈成两半个”,多么残忍!34回为了让霹雳火秦明入伙,宋江定下计策,让燕顺、王英带领五十余人将青州城外“旧有数百(户)人家,却都被烧成白地,一片瓦砾场上,横七竖八,杀死的男子妇人,不计其数。”也就是说为了迫使一个秦明上梁山,杀死了数以千计的无辜百姓。而且由于燕顺、王英等是化装成秦明去的,结果秦明一家被慕容知府所杀。这种做法即使从旧道德着眼也是十分卑劣的!它反映了在不少人心目中认为,只要出发点是好的,就可以不择手段。在他们看来,目的或动机决定一切,过程并不重要。这种观念是非常错误的。我们考察一个事物,一个现象,不仅要关注它的目的或动机,而且要重视实现这个目的的过程(手段)以及由这个过程和手段造成的结果。而这三者并不是均等的,在目的、过程(手段)、结果三者中,最重要的是结果,是结果的正义性,进步性,对最广大人们的有益性,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嘛。所以为了让秦明上梁山,杀害这么多百姓,是严重的犯罪行为。这种只要动机、目的是好的,不注重过程和结果的思维方式非常有害。
四“快活”与滥杀无辜
作者: 响·良牙 2004…12…13 15:42 回复此发言7 从生辰纲下落谈《水浒传》人最宝贵的是生命,而对生命轻贱,滥杀无辜,是《水浒传》和梁山头领的一个相当严重而又很普遍的问题。这种严重性表现为几个方面:
一是不仅滥杀无辜,而且竟然吃人肉。宋江就差一点被王英做成醒酒汤吃了。卖人肉包子的菜园子张青(27回)自云原在庙里种菜园子,“为因一时间争些小事,性起把这光明寺僧行杀了(可见杀的决非一人),放把火烧做白地。”于是便做了强盗(“剪径”),以后被一个做过“剪径”的老者招赘。他与妻子在此开黑店,卖人肉包子。鲁智深也差一点死于十字坡,做成人肉包子。27回末武松在张青作坊中看到,“壁上绷着几张人皮,梁上吊着五七条人腿”。所以这个黑店和梁山泊朱贵负责的情报站接待站黑店以及催命判官李立在揭阳岭开黑店,多年来不知杀害了多少无辜客人,多少人被吃。
二是梁山头领杀死敌人,历来是不仅把仇人(这里的是非另说)杀了,而且不分老幼,斩尽杀绝。
41回对黄文炳家:“晁盖、宋江等呐声喊杀将入去,众好汉亦各动手,。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把黄文炳一门内外大小四五十口尽皆杀了,不留一人”。49回对毛太公家,58回对慕容知府一家,都是“一门老小尽皆杀了,不留一个”。按说对于出身贫贱的仆人、丫环应当放过,但是梁山头领历来格杀毋论。54回“把高廉一家老小良贱三四十口,处斩于市。”66回对梁中书“老小一门良贱”亦然。攻破大名府后,幸亏蔡福建议柴进让梁山军队不要杀害百姓,经吴用同意下令“休教杀害良民时”,但为时已晚,“城中将及伤损一半。”“民间被杀死者五千余人,中伤者不计其数。”所谓“良”就是指主人,“贱”就是指仆人、丫环这些下人。68回对曾头市曾长官一家,91回对陈将士一家莫不如此。92回“石秀、阮小七来到江边,杀了一家老小,夺得一只快船,前到焦山寺内。”可见那船主人是劳动人民,是一家老小的活命之物,不从被杀。
三是把杀人当做“快活”。
在绝大多数文学史和研究著作中,都把黑旋风李逵评价为最富于革命斗争精神的英雄。李逵一直被认为是革命性和反抗性最坚决的典型。“因为打死了人,逃走出来。”从他后来的表现来看,当初他打死人出逃就很可能是他的问题。他“贪酒好赌”,输钱就抢。即使不醉酒也打人(酒保、卖唱少女)、强买,强借(出场)。(38回)不过这些与他后来的表现比较都算不得什么。他一上梁山就主张:“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在那里快活,却不好!”这句话历来被认定是李逵革命性最强的经典话语之一。但是人们往往有意无意地忽略李逵“快活”的具体内容。只图自己以及朋友们的“快活”是梁山头领的基本目标,这也决定了他们的行为方式和结局。李逵不仅仅是滥杀无辜,而是杀人成性,将杀人作为“快活”,不杀人就会难受。三打祝家庄前他说自己已“闲了多时,不曾杀得一人”,要求自带二三百小喽罗“把这个鸟庄上人都砍了”。扈家庄本来已经表示不与梁山为敌,并配合攻打祝家庄,宋江已经宣布他们“前来投降了”。但在扈成已经捉住祝彪欲解往宋江处的情况下,李逵不但把祝彪砍杀,而且“把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了,不留一个”,只有扈成逃走。在宋江批评李逵时他还说:“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吃(被,让)我杀得快活!”因此李逵的“快活”往往以许多无辜生命的死亡为代价。李逵斧劈公孙胜之师罗真人及道童也属于滥杀。他不仅任意杀戮,且手段极其残忍。73回李逵为狄太公家“捉鬼”,将他女儿及其情夫都砍杀,还说“吃得饱,正没消食处”,将两个尸体“乱剁了一阵”,“剁做十来段”!狄太公、太婆得知自己的独生女儿被杀害,非常伤心,李逵还迫使他们治酒食相谢。问题不在于李逵是个嗜杀成性的人,因为在李逵所处的时代,在农民运动中这样的人不但存在,而且不少。这是农民战争风起云涌而极少成功的基本原因之一。问题也不完全在于作者是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写他,因为古代某些说书人、市民、农民的价值观、审美观就这样。问题在于我们现代人对这种行为要有正确的看法,不能把它只看作是“鲁莽、简单化”的一般“缺点”,不能把李逵看作《水浒传》的主要英雄人物。
作者: 响·良牙 2004…12…13 15:42 回复此发言8 从生辰纲下落谈《水浒传》过去由于过于看重李逵出身贫穷,一贯反对招安,而且公开反对赵家皇帝,要让他的宋江哥哥做皇帝,75回他夺诏撕诏,小说最后他还大叫“反了吧”,所以历来把他看作最革命的。我认为最重要的并不是反不反皇帝,而是反了皇帝或自己人当皇帝以后对老百姓怎么样。由于宋江最终并没有当皇帝,我们无法得知李逵会怎么样。但我们可以从他一贯对老百姓的态度上看出他可能会怎么样。人们历来对74回“李逵寿张乔坐衙”评价极高,但是这个局部并不能根本改变李逵滥杀无辜最严重并以杀人为乐这一事实。40回在江州劫法场时他“轮两把板斧,一味地砍将来。。。。只顾砍人。。。。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江边)百姓撞着的,都被他翻筋斗,都砍下江里去。”晁盖叫道:“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李逵“那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41回李逵说:“便造反怕怎地!晁盖哥哥便做了大皇帝,宋江哥哥便做了小皇帝。。。。我们都做个将军。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在那里快活”。“快活”便是李逵的理想。他心目中的“快活”是什么呢?用43回朱贵的话说“快活”便是“论秤分金银,换套穿衣服”。朱贵、朱富这回也杀了一些庄客和看的人。李逵“性起来,把猎户排头儿一味价搠将去,那三十来个士兵都搠死了。。。。李逵还直顾寻人要杀”,被朱贵拦住。
滥杀无辜不是梁山个别头领的问题,而是带有普遍性,甚至连真正的好汉武松在血溅鸳鸯楼时也有这个问题。那次本来武松将蒋门神、张都监、张团练三个杀了就行了,但是武松将马夫、丫环、仆人、唱曲的全杀了,甚至还专门回来“寻着两三个妇女,也都搠(Shuo)死了在房里”。武松道:“我方才心满意足。”总共杀了15人,连明代万历年间的容与堂本的夹批都写道:“恶。”眉批写道:“只合(该)杀三个正身,其余都是多杀的。”连晁盖、宋江有时也这样。三打祝家庄是小说中写得最精彩的部分之一,我们仔细分析一下事件是怎么引起的?47回写到,连杨雄都说“。。。。时迁,不合偷了祝家店里报晓鸡,一时争闹起来,石秀火烧了他店屋,时迁被捉。”晁盖说“这厮两个把梁山泊好汉的名目去偷鸡吃,因此连累我等受辱。”但是也立即下令发兵“洗荡了那个村庄,不要输了锐气。”宋江也说:“即日山寨人马数多,钱粮缺少,非是我等要去寻他,那厮倒来吹毛求疵。因而正好去拿那厮。若打得此庄,倒有三五年粮食。”因此这场战争其实并无正义与不正义之争。而李逵自告奋勇,说只要让他带领一二百人,“把这个鸟庄上人都砍了”,在他看来杀死祝家庄的几千人,只不过是“打死几个苍蝇”。三打祝家庄取胜之后宋江和吴用商议,“要把这祝家庄村坊洗荡了”,“不留一家”,进行大屠杀。幸亏石秀说指点盘陀路的钟离老人有功,“不可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