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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圣 叹
论《水浒》曷为及于金圣叹?以其删改鼓吹之功,尚有未可尽没处也。中国人视小说为街谈巷议之言,金先生则名《水浒》为五才子,晋之于左孟庄骚之列,《水浒传》原意拟宋江吴用为侠客义士,金先生则画龙点睛,处处使其变为欺友盗世之徒,此其意。以为小说中固有文章,乃不可没。而又以为小说入人固深,盗不可诲也,一百数十回小说,断然斩之为七十回,缩之于卢俊义之一梦,在金之日,自有其时代背景,即至今日,功尤多于过。若谓改得不能尽如今人意,则属苛求矣。
《诗》《书》《易》《乐》与《礼》,先孔子而有之,非孔子删订,不能去芜取精,而有以授后人也。亚美利加洲,先哥仑布而有之,非哥仑布航海而发现之,又不知迟若干年而始与外人相见也。《水浒传》先金圣叹而有之,非金圣叹细加点纂,竭力赞扬,又决不能如今书之善美也,然则金固水浒之孔子与哥仑布矣。
圣叹于《水浒》改易处,辄注曰古本如是,实则正借古本不能如是也。后人读《水浒》,能读圣叹外书者,十不得二三焉。能看出圣叹改易处者,更百不得一二焉。而金辄归功于古本,使施耐庵受其荣誉,施在天之灵,自当掀髯微笑,而以言圣叹,得不移痛哭古人之泪,以伤知音之少乎?七十回《水浒》有东都施耐庵一序,细察其文,固圣叹外书笔调也。而或者乃以此证明施耐庵实有其人,此又令金先生鼓手大笑转悲为喜于九泉,而欣然曰:“诸君堕吾术中矣。”(宁)
从水浒好汉到射雕英雄
――――我看侠文化的进步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其实一直以来,我都不是很喜欢水浒中的人物,但是,我却喜欢水浒这本书。我个人的感觉,是水浒的人物形象到了今天,已经禁不住推敲;但水浒在小说创作手法和技巧上的成功,却令我爱不释手,赞叹不已。
水浒是算的上武侠的,一般的武侠小说史略,都对它大书特书,列为里程碑式的著作。这一点无庸置疑,水浒好汉很多人都是扶危济困,打抱不平,行侠仗义,他们是称得上“侠”字的。甚至可以说,水浒是第一次正式的展示了侠的矛盾生活和其之所以为侠的缘由,其后的三侠五义,儿女英雄传,在侠的概念和内涵上,也不过是水浒的翻版。
但是到了金庸,对于侠的观念的思考,却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升华,从水浒到金庸,侠文化的进步表现在很多方面。题目中的射雕英雄非单指射雕英雄传中的人物,而是指金庸群侠。
1. 从行侠仗义到侠义自律
对“侠”来说,行侠仗义是必须的,这一点水浒好汉作的都很好。鲁智深解救金氏父女,拳打震关西,三拳打的痛快淋漓;武松醉打蒋门神,也是畅快至极,读者无不拍手称快。至于其他好汉,自然也各有各的打抱不平,挺身而出的经历,这些都是水浒好汉的优点。
但是,同样在这些好汉身上,却也有很多让我们摇头的地方,鲁智深还算是好的,他破戒喝酒,偷吃狗肉,虽然略显无赖,毕竟还是可爱豪爽居多,可是,到了武松身上,值得争议的地方就太多了。张都监固然是陷害他在先,可是,武松还是灭了他家的门,一家十余口没放过一个(估计是有孩子的),再退一步讲,即算是出于“斩草除根”的目的而灭门,那也不必把丫鬟(绝对是无辜的人)也杀掉,武松的手杀起人来,不比打虎软。
客观的讲,这怪不得施耐庵,因为像武松这样的行为,算是对当时“好汉”们生活的总结,对他们这样的身具武艺无视官府的人来说,灭门之类的事很常见。其实,这样的事,在今天这个时代也同样不少,“斩草除根”似乎已经天经地义。虽然我们可以理解武松所受的冤枉和他的愤懑,可是,一旦性发如狂,便灭门杀绝,连孩子和无辜的丫鬟也不放过,无论无何,是令人难以接受的。
施耐庵看到了武松身上的优点,却没有看到他身上的这种不足,类似的事在武松身上同样可以得到体现,那就是他杀的两个道童,虽然那两个道童的主子和武松作对,但是,这两个道童却无疑是无辜的。武松可以毫不犹豫的杀了他们,施耐庵也可以自以为痛快的大笔一挥,只说明,在他们的意识中,是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思考的。
至于水浒好汉中杀人最多的李逵,也是这方面的佼佼者,他见人就杀,轮起斧子横排砍过去,对于那些在他斧下丧生的人来说,是死在他手下,和死在官府恶霸手下,又能有什么样的区别?还不是同样,甚至是更惨不忍睹。
如果武松还有些牵强,在李逵身上,问题就出来了,那就是,水浒好汉们完全可以行侠仗义,可是,在行侠仗义之时,他们也同样是为所欲为。这些好汉,容不得别人在他们面前作坏事,撒野,可是,他们自己却可以明目张胆的作,而当武力更强的他们如此“倒行逆施”时,对于受害者来说,更是一种强奸。
因此,这种对生命尊重和对对无辜者怜悯的意识,水浒好汉是不具有的,而他们在行侠仗义时所表现出来的类似意识,恰恰说明,他们的骨子里是不具有这种意识的。
也就是说,水浒好汉是可以行侠仗义,但是,他们却做不到“侠义自律”。至于这种侠义自律的准则,并不是李逵可以倚仗而明目张胆向宋江叫板举斧头的“替天行道”(这一点后面再说),而恰恰是在他们意识之外的对自身更严格的要求:看不惯别人“为非作歹,恃强凌弱”,那自己就更不能那样做,打抱不平行侠仗义是美德,但真正的美德,却还有不让别人“打抱不平行侠仗义”的修养。而这种意识和修养,注定是不存于梁山泊的。
水浒好汉令人反思的地方太多太多,此为其一。
但到了金庸武侠,虽然这种事情也有发生,比如黄蓉戏弄那个为富不仁的胖婆子(郭靖只是一旁傻笑),比如杨过也杀过一个无辜的小兵,可是,金庸本人,却对此有了清醒的认识。黄蓉和杨过的行径,事实上是对传统的“侠”的一种继承,那就是总以为可以理所当然的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弱者的头上(用这句话来概括水浒好汉,实在恰如其分)。
如果说黄蓉是称得上“行侠仗义”,因为那个肥婆实在有些可恶,因此郭靖可以一旁傻笑,但是,再割下人家的耳朵,多少就有些残忍了。但妙就妙在,金庸恰恰利用了这一点来表现黄蓉的“邪”和随意滥施的性格(当时黄蓉还在气头上)。至于杨过杀过一个无辜的小兵,也是同样的原因,在杨过身上,一直都缺乏对“侠”的清醒的意识,而他的性格,和黄蓉黄老邪都是一路,作出那样的事,是完全可能的,而如果不这样,反倒有些不真实。
金庸比施耐庵进步的地方,不仅在于他对侠的认识,还在于这种“故意为之”,虽然很多人以此来非议杨过,却不知这恰恰是金庸的高明之处,杨过的这一举动,猛一看是杨过的不完美,却恰恰的金庸的高明和杨过的“完美”之处。
比起施耐庵的自以为是,金庸已经是“故意为之”,因为,能够做到侠义自律的人,在金庸笔下,实在数不胜数,可见,金庸完全具有这样的意识和达到了这样的境界。
首当其冲的自然是风波恶,这位给人淋了一头大粪的人物,要是换成了任何一位水浒好汉,估计那位农夫都会死的很惨,但是风波恶却能够克制自己,丝毫不动怒;黄老邪也做的不错,这位虽然一直蔑视礼法愤世嫉俗的人物,在柯镇恶一口痰吐到他脸上时,他在暴怒之余,却也同样可以控制自己,硬生生的撤回自己刚要挥出即可制人死命的手,连黄老邪这样的人物都深深的明白并且做到“侠义自律”。当然,其他很多人物,比如文泰来,比如段誉,等等,他们被人尊重的,已经不仅仅是他们的行侠仗义,反而更是他们身上所具有的“侠义自律”。
由此可见,从行侠仗义到侠义自律,“侠”的境界的确已经提升。
当然,拿水浒和金庸武侠比,对前者太不公平,但到了今天,我们还是看出了其中的进步,这是侠的观念和内涵的进步之一。
一部水浒传,只有半个英雄,他叫鲁智深。
武松杀张都监全家,忘了金圣叹还是谁的解释,犯了命案,如果不把在场的人全杀光,只怕跑不远。
全都杀完,死人要到天亮才被发现,可以有晚的时间逃跑。
留下活口,武松一走他(她)马上就叫嚷起来,只有一柱香功夫可以跑。
如果设身处地地替武松想想,也去杀个把人试试,就 知道灭门和杀人灭口是何等重要了。
继续写之前说一下,可比性是绝对有的,同时,我并不是苛求施耐庵,他做的很好,开创了武侠的新天地,我只是想从比较中看出变化和进步。
2.从冷淡粗鲁到铁汉柔情
作为第一部长篇武侠,水浒是中国传统侠文化的颠峰,行侠仗义是一方面,而对待女人的态度更是完全继承传统。
水浒中的女人不多,可以分成几类,算是几种代表。
首先是潘金莲潘彩云阎婆惜之类,这类女人几乎代表了古人对女人的看法和观点。“红颜祸水”,是不是漂亮的女人一定淫贱,一定“红杏出墙”,这一点不得而知,但在水浒中的这几位却是的,同时,“最毒不过妇人心”,潘金莲为偷情杀了自己的丈夫,潘彩云为了隐瞒奸情也可以诬陷石秀(?好像是他)。其实这两点,算是传统“坏”女人的共同特点。而红杏出墙毒杀亲夫,也算的上一个母题。对于这样的女人,开膛破杜,剜心摘肺,即算是今天,也理所当然,毫不为过。
其次是孙二娘,这位外号“母夜叉”的女人,算是比较特殊的一类,她凶狠泼辣,杀人吃肉(人肉)不眨眼,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