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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盖何许人也﹖人称晁天王。如果不是曾头市中箭身亡,当是梁山的天然领袖,第一把交椅非他莫属。对于他,难道还要婆婆妈妈地提醒什么“这可是一桩弄不好要杀头的事呀,一定要慎重考虑”云云?真要这样说,倒显出吴用冬烘先生的小家子气,不是做大事的人物。
而三阮则不同。他们“不通文墨”,没有脑袋,全凭意气用事。但他们又是“真有义气”的“好男子”,更何况对学究先生是那样地敬仰和信赖。用小五的话说,就是“那王伦若得似教授这般情分时,我们也去了多时,不到今日。我弟兄三个,便替他死也甘心!”吴用怎么可以藏私、不把事情的性质和利害关系说清楚呢﹖也因此,他还说了这么一句话:
你们三位弟兄在这里,不是我坏心术来诱你们。
这是真正的肺腑之言。唆使这三个愣头青干这样一件杀头的事,吴用的良心一定受到煎熬。设想如果眼前有一条光明大道可走,他一定会谆谆教导他们走正路。但令人灰心的是合法的途径都被堵死……当然,如果做得机密,计划周到,不出事情,岂不是“一世快活”的目的就达到了,“一世的指望”也就“还了愿心”了﹖吴用确实处于极端的矛盾之中。
最最重要的是,学究先生虽是“诸葛、陈平”一流人物,但英雄也有常人的一面,也食人间烟火。上述对三阮说的话,又何尝不是对自己说的呢﹖正因为处在不是同一个对话层面上,吴用才无所顾忌地流露了内心真正的隐忧:此一去,恐怕就此走上了不归路。
作为一个文化人,吴用原本应该有很多路可走。可以走科举的路,博取功名;可以到衙门里做个书吏,帮办公文;如果不愿意“为五斗米折腰”,也可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其实这些都是想当然。如果处在吴用的位置上,也许你不会说这样的话。
关于吴用是否参加过科举,书中没有提到,但科举作为封建社会知识分子建功立业的正途,吴用不会置身于外。这从他上了梁山以后不反对朝廷招安这一态度也可以说明。他一定在这方面严重受挫。君是昏君,臣是奸臣,最受信用的蔡京、王黼、童贯、梁师成、朱勔以及宦官李彦被时人称为“六贼”。他们相互勾结,排斥异己,广树党羽,贿赂公行,直至公开标价卖官。故民谣“三千索,直秘阁;五百贯,擢通判”广为传播。在这样的政治气候下,黄钟毁弃,瓦釜雷鸣,正直之士受到排挤,人才被埋没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那么做个帮办小吏吧。恐怕吴用心有不甘,同时也受不了那个鸟气。明朝王道生在《施耐庵墓志》说这位至顺辛未进士“曾官钱塘二载,以不合当道权贵,弃官归里,闭门著述,追溯旧闻,郁郁不得志,赍恨以终”。施耐庵先生的心和吴学究先生的心是相通的,他弃官不做,他笔下的吴用难道会谋个每天见了上司点头哈腰满脸赔笑说些违心话的小吏干干?
至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固然是一种洒脱,但前提必须先要有饭吃。作为一名乡村的民办教师,吴用的日子过得比贫苦农民好不到哪里去。且看第十五回:
至二更时分,吴用起来洗漱罢,吃了些早饭,向晁盖 讨了些银两,藏在身边,穿上草鞋……连夜投石碣村来。
“银两”是用来请阮氏兄弟喝酒的酒钱。依吴用的性格人品,如果不是囊中羞涩他不会伸手向晁盖讨。他日子过得很拮据。“穿上草鞋”,不管怎么说还是个教书先生,而且又是出客访友,连最起码的体面也无法维持。如果是一介腐儒倒也认命了,谁叫他是一个腹藏韬略、胸有甲兵、决不是终老“三家村”的人物呢!
经济得不到保障,事业得不到成功,空辜负了他满腹的经纶,一身的本领。怀才不遇是知识分子心中永远的痛。这几乎成为一种宿命。参与抢劫,而且又是主犯,吴用先生不得已采取下下策了。他是把皇帝看透了,把朝廷看透了,兴许,他把所谓的名节也看透了。
文人从贼历来为士大夫阶层所不齿,吴用将从此被钉在了“贼”的耻辱柱上。但对“成则为王”的贼又当别论,正史从来奉行的是两套标准。
纵观吴用先生一生,他的人格人品是没有问题的,能力也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政治不是那么黑暗,朝廷不是那么腐败,他是可以为国家和社会做一点贡献的。耿介可能是一个原因,但耿介不是一种错,错不在他。落草为寇,是吴用个人的损失,也是国家和社会的损失。
“担着血海也似干系”
写到这里,智取生辰纲已接近尾声了。“黄泥岗事发”,逼得晁盖们一不做二不休,“一发”上梁山“入了伙”,索性把事情搞大了。
大家都知道了,通风报信的是宁愿充军流配也不肯上山为贼、及至后来被逼上梁山还念念不忘招安、报效朝廷的郓城县押司,人称孝义黑三郎的宋江。
押司,宋时地方官属吏,办理案牍、官司等事务,所以何涛才会把捕盗公文给他看。
正是他,“担着血海也似干系”泄露案情,致使案犯全部逃脱。这个中原因岂是一句“江湖义气”和“兄弟交情”可解释。在这个世界上,大概最不可信的就是“义气”和“交情”。一部江湖志,真正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没见几个,出卖朋友和朝朋友身上捅刀子的倒不少。施耐庵这么写,他是借别人的酒杯浇自己胸中的块垒——因为在官场上,更无“交情”和“义气”而言。
宋江在郓城县衙供职。
县衙(县政府)是封建王朝最基层的行政单位,中央政府通过它来体现政府意志、管理百姓、完成各项任务,它集行政、司法、教育、民政救济、征收赋税、派发徭役等各种权力于一身。它就是缩小了的中央政府,一个封建王朝的缩影。要研究制度腐败,县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反面教材,一个极好的切入点。
封建时代的县衙,除了知县、县丞、主簿、典史、教谕等少数在编的拿国家俸禄的官员,其余的属吏和衙役有些仅有一些口粮银(一年才几两银子),大多数连口粮银都没有。这些为数众多(小县几百、大县几千。明末的《虞谐志》中说常熟一县的衙役竟然有上万人之多)的人员,就是靠搜刮盘剥老百姓生活和发家致富。积弊重重,陈陈相因,其搜刮盘剥内幕之黑、机关之巧、方法之多、用心之狠、手段之辣为世界各国所罕见。县府第一把手知县,虽只是一个小小的七品芝麻官,却有“灭门的知县”恶谥。那点知县俸禄虽不菲但不足以致富。清官海瑞平时自己种菜吃,老母亲做寿才买了几斤肉,在官场上曾引为笑谈。死后大殓竟找不到一件像样的衣服。因此,刮起地皮来,第一把手也是一号种子选手,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是也。
这样的政府,又遇到灾荒,你要老百姓不为寇为盗也难。
作为一个老练的属吏,宋江洞察其中—切。他肯定对“乱自上作”(金圣叹语)和“官逼民反”有更深切的感受:政府官员未必比盗贼更道德,贪官口袋里的银子未必比盗贼口袋里的银子更干净。而官员又是披着合法的外衣,他们全都打得一手漂亮的擦边球,即便豁边打成界外球也不要紧,无非是重新分赃,把多捞的拿出来上下打点好就没事了。他实在不忍心看晁盖“性命”就此“休矣”。于是,没有任何功利目的,只是出于良知,通知他赶快逃走。就是为了这件事,又犯下了人命案,守法公民注定是做不成了,从此成了“贼配军”。
最后要提一提的是后周世宗后裔、大财主柴进。他的心更是向贼没商量。王伦、杜迁、林冲、武松等人都得到过他的帮助和庇护。宋江亡命他庄上避难,这位过着“体面生活”的柴大官人说出的话更无法无天:
兄长放心,便杀了朝廷的命官,劫了官府的财物,柴进也敢藏在庄里。
是出于政治目的﹖书中看不出,也看不出此人有什么大志。虽说赵家的江山是从他柴家手中夺过去的,他人还在但心未必不死。因为结束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以后,宋朝对于降服的各国君臣都予以优待,使之不发生复仇的举动,而对后周及其子孙更加优厚。施耐庵写《水浒传》已是元末明初,既然“你的皇帝姓宋,我的哥哥也姓宋,你做得皇帝,偏我哥哥做不得皇帝”(李逵语)这样的碍语都可以写,如果柴进有政治目的,他没有必要掩掩盖盖。那么是出于经济目的﹖恰恰相反,凡是流配沧州的犯人,“可叫他投我庄来,我自资助他”。他有的是钱。世受皇恩的柴进都这样同朝廷离心离德,饱尝朝廷寡恩薄义的人民就更没有这个义务同朝廷同心同德了,最终唾弃它就一点不意外了。
平心而论,赵宋政权还不是历史上最坏的政权,它施行的也不是暴政。如果是,轮不到金人灭亡它,人民就将它推翻了。但北宋末年出现的盗贼遍地和人心向贼决不是一个正常现象,它表明除了在根本制度上,赵宋政权在许多环节上都出了问题。表面的“经济繁荣”掩盖着各种危及政权根基的矛盾。在内患大于外患的基本判断下,决策层主动以降低效率和对外忍辱求和的代价换取内部安全。若干年后,战斗力急剧衰退的赵宋在与辽、西夏、契丹和金的对抗中惨败。公元1127年,金兵渡过黄河,俘获了包括徽钦二帝在内的文武大臣、嫔妃宫女三千多人和各种财物北上。北宋灭亡。时值靖康二年,史称“靖康之难”。北上途中,颠沛流离之际,赵佶这位误为人主的当年的风流天子、眼下的亡国之君仍不失词人本色,做了一首《燕山亭》:
北行道上见杏花 裁翦冰销,轻叠数重,冷淡胭脂匀注。新样靓妆,艳溢香融,羞杀蕊珠宫女。易得凋零,更多少无情风雨。愁苦。问院落凄凉,几番春暮。 凭寄离恨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