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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集7中短篇小说 1943年作品-张爱玲着-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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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是比较短的。

起先,我们看见罗杰安白登在开汽车。也许那是个晴天,也许是阴的;对于罗杰,那是个淡色的,高音的世界,到处是光与音乐。他的庞大的快乐,在他的烧热的耳朵里正像夏天正午的蝉一般,无休无歇地叫着:“吱……吱……吱……”一阵子清烈的歌声,细,细得要断了;然而震得人发聋。罗杰安白登开着车横冲直撞,他的驾驶法简直不合一个四十岁的大学教授的身份,可是他深信他绝对不会出乱子,他有一种安全的感觉。今天,他是一位重要人物,谁都得让他三分,因为今天下午两点钟,他将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结婚了。

他的新娘的头发是轻金色的,将手放在她的头发里面,手背上仿佛吹过沙漠的风,风里含着一蓬一蓬的金沙,干爽的,温柔的,扑在人身上痒痒地。她的头发的波纹里永远有一阵风,同时,她那蜜褐色的皮肤又是那么澄净,静得像死。她叫愫细——愫细蜜秋儿。罗杰啃着他的下嘴唇微笑着。他是一个罗曼谛克的傻子——在华南大学教了十五年的化学物理,做了四年的理科主任与舍监,并不曾影响到他;归根究底,他还是一个罗曼谛克的傻子。为什么不用较近现实的眼光去审察他的婚姻呢?他一个月挣一千八百元港币,住宅由学校当局供给;是一个相当优美的但是没有多大前途的职业。愫细年纪还轻得很,为她着想,她应当选择一个有未来的丈夫。但是她母亲蜜秋儿太太早年就守了寡,没有能力带她的三个女儿回国去。在香港这一隅之地,可能的丈夫不多;罗杰,这安静而平凡的独身汉,也是不可轻视的。于是蜜秋儿太太容许罗杰到她们家里来;很容易地,愫细自以为她爱上了他。和她玩的多数是年轻的军官,她看不起他们,觉得她自己的智力年龄比他们高,只有罗杰是与众不同的,后来她就答应嫁给罗杰……罗杰不愿意这么想。这是他对于这局面的合理的估计,但是这合理的估计只适用于普通的人。愫细是愫细啊!直到去年她碰见了罗杰,爱上了他,先前她从来没有过结婚的念头。蜜秋儿太太的家教是这么的严明,愫细虽然是二十一岁的人了,依旧是一个纯洁的孩子,天真得使人不能相信。她姊姊靡丽笙在天津结婚,给了她一个重大的打击,她舍不得她姊姊。靡丽笙的婚姻是不幸的,传说那男子是个反常的禽兽,靡丽笙很快的离了婚。因为天津伤心的回忆太多了,她自己愿意离开天津,蜜秋儿太太便带了靡丽笙和底下的两个女儿,移家到香港来。现在愫细又要结婚了。也许她太小了;由于她的特殊的环境,她的心理的发育也没有成熟,但是她的惊人的美貌不能容许她晚婚。

罗杰紧紧地踏着马达,车子迅疾地向山上射去。他是一个傻子,娶这么一个稚气的夫人!傻就傻吧,人生只有这么一回!他爱她!他爱她!在今天下午行礼之前,无论如何要去探望她一次。她好好地在那里活着么?她会在礼拜堂里准时出现么?蜜秋儿太太不会让他见到愫细的,因为办喜事的这一天,婚礼举行之前,新郎不应当看见新娘的,看见了就不吉利。而且他今天上午已经和蜜秋儿家里通过两次电话了,再去,要给她们笑话。他得找寻一些借口:那并不是容易的事。新房里的一切早已布置完备了,男傧相女傧相都活泼泼地没有丝毫生病的象征,结婚戒指没有被失落,行过婚礼后他们将在女家招待亲友,所以香槟酒和茶点完全用不着他来操心。……哦,对了,只有一件:新娘和女傧相的花束都已定购,但是他可以去买半打贵重的热带兰花送给蜜秋儿太太和靡丽笙佩戴。照理,他应当打电话去询问她们预备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可是他觉得那种白色与水晶紫的兰花是最容易配颜色的,冒昧买了,决没有大错。于是在他的车子经过“山顶缆车”的车站的时候,他便停下来了,到车站里附属的花店里买了花,挟着盒子,重新上了车,向“高街”驶来。这“高街”之所以得名,是因为街身比沿街的房屋高出数丈,那也是香港地面崎岖的特殊现象之一。

蜜秋儿太太住的是一座古老的小红砖房屋,二层楼的窗台正对着街沿的毛茸茸的绿草。

窗户里挑出一根竹竿来,正好搭在水泥路上,竹竿上晾着白褥单,橙色的窗帘,还有愫细的妹妹凯丝玲的学生制服,天青裙子,垂着背带。凯丝玲正在街心溜冰,老远的就喊:“罗杰!罗杰!”罗杰煞住了车,向她挥了挥手,笑道:“哈罗,凯丝玲!”凯丝玲嗤啦嗤拉摇摇摆摆向这边滑了过来,今天下午她要做拎花篮的小女孩,早已打扮好了,齐齐整整地穿着粉蓝薄纱的荷叶边衣裙,头上系着蝴蝶结。罗杰笑道:“你小心把衣服弄脏了,她们不让你进礼拜堂去!”凯丝玲撇了撇嘴道:“不让我进去!少了我,你们结不成婚!”罗杰笑了,因问道:“她们在做什么?忙得很吧?”凯丝玲悄悄说道:“快别进去。她们在哭呢!”罗杰惊道:“愫细在哭么?”凯丝玲道:“愫细也哭,妈妈也哭。靡丽笙也哭。靡丽笙是先哭的,后来愫细也哭了,妈妈也给她们引哭了。只有我不想哭,在里面呆着,有些不好意思,所以我出来了。”罗杰半晌不言语。凯丝玲弯下腰去整理溜冰鞋的鞋带,把短裙子一掀掀到脖子背后去,露出裤子上面一截光脊梁,脊梁上稀稀地印着爽身粉的白迹子。

罗杰望着那冷落的街衢。街那边,一个印度女人,兜着玫瑰紫的披风,下面露出柠檬黄的莲蓬式裤脚管,走进一所灰色的破烂洋房里面去了。那房子背后,一点遮拦也没有,就是藕色的天与海。天是热而闷,说不上来是晴还是阴的。罗杰把胳膊支在车门上,手托住了头……哭泣!在结婚的日子!当然,那是在情理之中。一个女孩子初次离开家与母亲……微带一些感伤的气氛,那是合式的,甚至于是必需的。但是发乎情,止乎礼,这样的齐打伙儿举起哀来,似乎过分了一些。无论如何,这到底不是初民社会里的劫掠婚姻,把女儿嫁到另一个部落里去,生离死别永远没有再见面的机会了!他一面这么想着,一面却深深觉得自己的自私。蜜秋儿太太是除了这三个女儿之外,一无所有的人。她们母女间的关系,自然分外密切。现在他要把愫细带走了,这最后数小时的话别,他还吝于给她们么?然而他是一个英国人,对于任何感情的流露,除非是绝对必要的,他总觉得有些多余。他怕真正的,血与肉的人生。不幸,人是活的,但是我们越少提起这件事越好。不幸,他爱愫细,但是他很知道那是多么傻的一回事。只有今天,他可以纵容他自己这么傻——如他刚才告诉自己的话一般,傻就傻吧!一生只有这么一天!屋里的女人们哭尽管哭,他得去问候愫细一下,即使不能够见她一面,也可以得到她的一些消息。他跳下车来,带了花,走下一截纤长的石级,去揿蜜秋儿家门上的铃,仆欧给他开了门。为了要请客,那间阴暗宽绰的客厅今天是收拾清楚了,狗和孩子都没有放进来过,显得有点空洞洞地。瓶里插了苍兰与百合,穹门那边的餐室里,放着整台的雪亮的香槟酒杯,与一叠叠的五彩盘龙碟子,大盘里的夹心面包用爱尔兰细麻布的罩子盖得严严地。罗杰在他常坐的那张绿漆藤椅上坐下了。才坐下,蜜秋儿太太就进来了;大热天,根本就不宜于动感情;如果人再胖一些,那就更为吃力。蜜秋儿太太的人中上满是汗,像生了一嘴的银白胡子茬儿。她的眼圈还是红红的,两手互握着,搁在心口上,问道:“罗杰,你怎么这个时候跑来了?出了什么事么?”罗杰站起身来笑道:“没有什么,买了些花送来给你和靡丽笙,希望颜色不犯冲;早些儿想着就好了!”他向来不大注意女人穿的衣服的,但是现在特地看了蜜秋儿太太一眼。她已经把衣服穿好了,是一件枣红色的,但是蜜秋儿太太一向穿惯了黑,她的个性里大量吸入了一般守礼谨严的寡妇们的黑沉沉的气氛,随便她穿什么颜色的衣服,总似乎是一身黑,胖虽胖,依然楚楚可怜。她打开了花盒子,哟了一声道:“瞧你这浪费的孩子!”说着,便过来吻了他一下,眼圈儿更红了。罗杰道:“愫细觉得怎么样,还好么?”蜜秋儿太太勉强笑道:“她在收拾头发呢。我看你,不必在这里多坐了,她这会子心里乱得很,哪里匀得出工夫来应酬你?就有工夫,也不成;那是规矩如此。如果你已经吃过了午饭,也就可以去换衣服了。”罗杰被她一句话提醒了,依稀记得,在正午十二点到一点半的时候,普通人似乎是有这么一个吃饭的习惯。便道:“我不饿,我早上才吃过东西。”蜜秋儿太太道:“可了不得!你连饭也不要吃了,那可不行!”罗杰只得拿起他的帽子道:“我这就到饭馆子里去。”蜜秋儿太太道:“我不相信你真会去。我亲爱的罗杰,你把人饿虚了,神经过度紧张,在礼拜堂里要失仪的。你还是在这儿等一会,我去弄些冷的给你吃。”便匆匆地出去了。被她这一张罗,罗杰忽然觉得他的神经的确有松弛一下的必要;他靠在藤椅子上,把腿伸直了,两只手插在裤袋里。轻轻地吹着口哨。吹了一半,发现他吹的是婚礼进行曲,连忙停住了。只见门一开,靡丽笙抱着一只电风扇走了进来。靡丽笙大约是不知道客厅里有人;脸上湿漉漉地还挂着泪珠儿,赤褐色的头发乱蓬蓬地披在腮颊上。身上穿着一件半旧的雪青绉纱挖领短衫,象牙白山东绸裙。也许在一部分人的眼光里看来,靡丽笙是和愫细一样的美,只是她的脸庞过于瘦削。她和愫细一般的有着厚沉沉的双眼皮,但是她的眼角微微下垂,别有一种凄楚的韵致。罗杰跳起身来笑道:“早安,靡丽笙。”靡丽笙站住了脚道:“啊,你来了!”她把电风扇搁在地上,迅疾地向他走来,走到他跟前,她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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