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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20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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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我与丈夫初次见面时,他说我长得很像诺玛·谢尔丽当时很走红的电影名星啊!是啊,我那时长长的秀发十分时髦地斜披在一侧。而时下,我当年的风韵怕已荡然无存了。

  一天晚上,丈夫对我说,他在一家商店的橱窗里看见一条裙子。

  “我多么希望能为你买下那条裙子啊!”他说,“它看起来就像是专为你制作的,专为诺玛·谢尔丽制作的一样。”

  “别傻了,”我说,“我要那条裙子干什么?又不到什么地方去。”

  然而,打那天之后,每天我带孩子散步时,总禁不住要偷看一眼那条裙子。全丝薄纱的料子上印着的彩色钻石图案,是那样鲜艳、高雅,那样逼真,简直就与在彩色电影里见到过的真钻石一模一样。长长的衣裙套在服装模特儿的身上,一直拖到膝下,婆娑的裙摆下露出洁白、滑爽的双脚,腰间还系了条黑色的天鹅绒带子,胸前配着一朵与裙子质地相同的小花。纯粹的法国流行式样!何止我穿着合适,分明是任何女人都在梦寐以求的完美无缺的时装。真是既美观大方,又永不过时。可它的标价却是20美元!

  我劝丈夫不要枉费心机了。那样的奢侈品,我们哪能买得起!即便我真的能拿得出20元钱,我倒宁愿去为全家每人买一双鞋,这才是我们更需要的。

  一天,我在找粉笔时,竟意外地发现了20元钱。那是在去年圣诞节时,丈夫所在的公司出人意料地发给他的额外津贴一周的薪水,也就是说比平时多发了整整27元钱。也许是太不习惯于这种走红运的事吧,我们用7元钱买了些对虾、洋蓟、和酒,总算也铺张了一回。把剩下的20元钱塞进了抽屉中的粉笔盒里,后来竟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了。

  真怪,这么一大笔钱,怎么会给忘了?也许长期以来,我们一直紧巴巴地数着钱过日子,突然有了外快,却没有马上用来变换鞋子和其他享用的东西,而仅仅只把它当成一普通的花纸放置了这么久。

  丈夫回家后,我俩反复传看着那张用手搓起来哗哗作响的票子,一个劲地笑啊笑啊,最后才放回原处。

  次日晚上,丈夫回家时腋下夹了个大盒子,我们心照不宣地看了看对主,他就将盒子放到卧室里了。待我们默默无语地吃过晚饭,把孩子们安置到床上后,我丈夫以抑制不住的激动心情说:

  “亲爱的,快穿上试试吧。”

  我走进卧室,十分麻利地套上裙子,对着镜子看了看。嗯,正合身,真的,太合身了!整个人都变了,我变成了诺玛·谢尔丽。

  从此,这条裙子就成了我们家欢乐的象征,再不会有任何其他东西能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绚丽多彩了。每到周六晚上,我都穿上那件裙子,与我丈夫再次“幽会”。我们一连数小时伴着自己心中无声的音乐,翩翩起舞,或是甜蜜话语倾述不尽,仿佛又回到了初恋时的美好时光。

  希望之光再次在我们心中燃起,新的富有想象力的计划更鼓足了我们生活的勇气。当然,我们谁也毋需追问那藏在粉笔盒里20元钱的去向,就当那是一个幻觉吧。不是吗?我们所得到的难道是在世上用金钱能买得到的吗?

  至今,那件裙子仍放在杉木柜子的底层抽屉里。它躺在那里,已经很久无人问津了。虽然胸前的那朵花的边缘已有些卷曲,但那裙子的颜色仍然鲜艳依旧。只需稍稍想一想,我就能再次感觉到它昔日的温暖和欢乐。我时常夜不能寐,丈夫总是转过身来问道:

  “你怎么不睡,在想什么?”

  那条裙子。”我总这样答道。

  这时,我似乎又听到衣裙婆娑作响的声音,脑子里又现出我们那无音乐伴奏的舞姿。于是,在朦胧中,我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啊,今晚我不又成了诺玛·谢尔丽了吗!

Number:6137

Title:妈妈喜欢吃鱼头

作者:陈运松

出处《读者》:总第120期

Provenance:散文

Date:1991。3

Nation:

Translator:

  在我依稀记事的时候,家中很穷,一个月难得吃上一次鱼肉。每次吃鱼,妈妈先把鱼头夹在自己碗里,将鱼肚子上的肉夹下,极仔细地捡去很少的几根大刺,放在我碗里,其余的便是父亲的了。当我也吵着要吃鱼头时,她总是说:

  “妈妈喜欢吃鱼头。”

  我想,鱼头一定很好吃的。有次父亲不在家,我趁妈妈盛饭之际,夹了一个。吃来吃去,觉得没鱼肚子上的肉好吃。

  那年外婆从江北到我家,妈妈买了外婆家乡很金贵的鲑鱼。吃饭时,妈妈把本属于我的那块鱼肚子上的肉,夹进了外婆的碗里。外婆说:

  “你忘啦?妈妈最喜欢吃鱼头。”

  外婆眯缝着眼,慢慢地挑去那几根大刺,放进我的碗里,并说:“伢啦,你说。”

  接着,外婆就夹起鱼头,用没牙的嘴,津津有味地嗍着,不时吐出一根根小刺。我一边吃着没刺的鱼肉,一边想:“怎么妈妈的妈妈也喜欢吃鱼头?”

  29岁上,我成了家,另立门户。生活好了,我俩经常买些鱼肉之类的好菜。每次吃鱼,最后剩下的,总是几只无人问津的鱼头。

  而立之年,喜得千金。转眼女儿也能自己吃饭了。有次午餐,妻子夹了一块鱼肚子上的肉,极麻利地捡去大刺,放在女儿碗里。自己却夹起了鱼头。女儿见状也吵着要吃鱼头。妻说:

  乖孩子,妈妈喜欢吃鱼头。”

  谁知女儿说什么也不答应,非要吃不可,妻无奈,好不容易从鱼肋边挑出点没刺的肉来,可女儿吃了马上吐出,连说不好吃。从此不再要吃鱼头了。

  打那以后,每逢吃鱼,妻便将鱼肚子上的肉夹给女儿,女儿总是很艰难地用汤匙切下鱼头,放进她妈妈的碗里,很孝顺地说:

  “妈妈,您吃鱼头。”

  打那以后,我悟出了一个道理:

  女人做了母亲,便喜欢吃鱼头了。

Number:6138

Title:语丝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120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

  一个人来到世界上只有半个灵魂在游荡,只有和异性的半个灵魂结合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对社会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就是个人价值的实现,犹如果是花的贡献,也是花的价值的实现一样。

  人们忍受得了别人的高明,却忍受不了别人的高明给自己造成的尴尬。

  从庄严到荒谬只有一步,但是,没有路可以从荒谬到庄严。

  别人看着自然,自己活得别扭,这是一种生活。

  自己活得自然,别人看着难受,这也是一种生活。

Number:6139

Title:林语堂最后的日子

作者:施建伟

出处《读者》:总第120期

Provenance:名人传记

Date:1991。4

Nation:

Translator:

  1975年12月,圣诞节前夕,林语堂寓居在香港的小女儿家里。

  一天,二女儿林太乙带他到永安公司去购物。那里挤满了采购圣诞节礼品的大人小孩,商店里洋溢着一片喜气洋洋的景象。

  这节日的气氛感染了热爱生命的林语堂,他目睹各式各样灿烂的节日装饰品,耳闻圣诞颂歌。他感到这世界太美丽了,而想到自己逐渐衰老,恨不能长生不老,无限激动,无限感伤。他突然在柜台上抓起一串假珍珠链子,泣不成声……。

  店员小姐自然不知道这位像小孩子一样哭泣的老翁就是大名鼎鼎的林语堂,更不理解这位消瘦的老翁为什么会在这样的场合哭泣起来,店员感到莫名其妙,误以为他神经不正常,因此,以不礼貌的神气好奇地看着他。

  在一旁的林太乙被店员的无礼态度所激怒。她想对那无知的店员说:饶了他吧,小姐,你要读过他的书,知道他多么热爱生命,方才会知道他为什么在掉眼泪。让他抓起一个个装饰品,对着这些东西流泪吧!

  圣诞节过后,林语堂的体力愈加衰弱,已经无法用自己的双脚行动,不得不坐上轮椅。后来,他连睡袍上的腰带也不会打结了。女儿们就教他怎么打结,而他像幼童一样耐心地学。

  有时,半夜,他从床上掉到地下,衰弱得爬不起来,就静静地躺在地上,等到天亮。

  小女儿看见老父在地上睡了一夜,心痛地说:“爸,你怎么不喊我?”

  林语堂安祥地回答:“你白天要工作,我不想吵醒你。”

  女儿听了把眼泪咽进肚子里。

  即使在轮椅上,有时也坐不住,为了防止他从轮椅上跌下来,不得不用绳子把他捆缚在椅上,像个囚犯似的。这时他对女儿说:“我真羡慕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因为他自己已经失去了行动的自由。

  林语堂的身体在不可抗拒的自然法则的支配下,几乎丧失了活动的能力,但他的心却仍然是年轻的。一天,60年前曾与之相恋过的陈锦端女士的嫂子陈希庆太太到香港干德道去拜访林语堂。80岁的林语堂仍念念不忘60年前的恋人。他问起陈锦端女士的情况,当听说她还住在厦门时,他高兴得像个年轻小伙子似的对陈希庆太太说:

  “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

  廖翠凤女士急忙插言阻止道:“语堂,你不要发疯,你不会走路,怎么还想去厦门?”

  廖女士当然是为丈夫的身体着想,不知道她是否意识到,陈锦端永远在林语堂的心灵深处占扰着一个不可替代的位置。

  晚年,林词堂把“天伦之乐”誉之为人生的最高福佑。他有一个外孙女、一个外孙,他一律以“孙儿”相称;他晚年高兴的事,莫过于含饴弄孙。他说:“我和孙儿没有玩什么游戏,也不玩什么玩具。我喜欢和他们一块倒在床上,又说又笑,有时一高兴就来个两脚朝天。”

  十多年前,两个外孙在美国纽约103街居住时,林语堂也住在纽约,他常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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