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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王-第6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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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要,你到了河套,还有贺兰燕呢!"叶菁儿身上火热,两手反绕回去抱着高远的脖子,嘴里却是不依不饶。

高远却不理会嘴硬的叶菁儿,两手上移,哧拉一声,叶菁儿只觉得胸前一凉,一件上好的丝衣,竟是被高远一撕两半。

"人家的新衣。"叶菁儿感到那双大手径直握住了自己的胸前,半边身子都软了下来。

"你丈夫是堂堂的征东府都督,就算再穷,也给你置得起几件新衣的。"高远肆意地揉搓着对方丰满的胸膛,嘴却在对方的颈脖之间一阵乱拱,惹得叶菁儿咯咯的直笑起来。

"还敢笑,马上让你知道我的厉害!"高远气哼哼地打横将叶菁儿抱了起来,扔到床上,随即一个饿虎扑食,在对方的阵阵惊呼声中,上下其手,三下五除二便将她剥成了一个光溜溜的小白羊。

啊的一声轻呼,叶菁儿紧紧地咬住了嘴唇,片刻之后,两手两脚却如同八爪鱼一般地缠住了身上的高远,"你轻点,小声点,别惊着了小高兴,他睡觉警醒得很呢!"

"应当把他交给丫环们去带。"高远气喘吁吁地道。

"这个时候想起交给丫环们去带了!"叶菁儿嗔怪地道,一句话没有说完,又是啊的一声轻呼,接下来是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翌日,高远神彩奕奕地出了都督府,后院之中,叶菁儿却还瘫软在床上起不得身,小高兴当真只能交给丫环们去带了,看着贴身丫头们抿着嘴唇,想要笑却又忍不住笑的模样,叶菁儿便不由恨得牙痒痒的,"这个冤家!"

他嘴里的冤家,此时已经跨上了战马,城外,步兵的六千骑兵已经整装待发,而在数十里外的积石湖边,经过补充修整的两万青年近卫军和一应随军的物料辎重,已经率先向着河套前进了。

"征东军,前进!"高远马鞭前指,向着河套的方向。

铁脚步兵,高举手中长枪,厉声喝道:"征东军!"

"万胜!"长枪如林,怒刀如龙,数千骑兵齐声高呼。

"出发!"步兵一挟战马,紧紧地随在了高远身后,马蹄隆隆,数千骑兵紧随在二人身后,向着河套方向奔去。

出辽宁卫向榆林方向五十里处的界头铺,是一个小小的集镇,地方很小,但位置却极其关键,自辽宁卫发出到了这里,便是两条大道的分界线,一条往榆林,一条往和林,所以这里地方很小,但位置却是绝佳,以前阿固怀恩在这里也驻了一队兵马,那时候的主要功能,却是招呼往来的东胡军队,在阿固怀恩归降征东军之后,贺兰雄与孟冲也不约而同地盯上了这里,在这里驻了一个加强营,作为战斗力最强的一个步兵营,叶枫和他的麾下自然是当仁不让地进驻这里。

军营修在离小镇不远的小山坡之上,这是界头铺唯一的一个制高点,军寨修在这里,也恰好卡在两条道路的中间线之上,叶枫进驻这里之后,按照征东军的惯例,第一件事便是重修寨墙,挖掘壕沟,布置防守。虽然现在征东军在辽宁卫占尽优势,但叶枫仍然一丝不苟地按照条例做好了这一切。

还不满十八岁的叶枫;脸上早已经看不见少年人所有的青涩;数年的军旅生涯和出生入死的经历;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成熟一些;从初到这支军队到现在成为上上下下最为佩服的老大;叶枫用训练场上和战场上的表现;彻底征服了这一支贺兰雄与孟冲为他专门组建的加强营。

这支军队是东方集团军的一个特殊的营头;战损之后;这个营总是第一个得到补充;而且补充的都是老兵;一有新器械进入集团军;他们也是最先装备的营头;这个超过一千五百人的加强营;现在已经成了东方集团军的王牌军队。

贺兰雄与孟冲在策划着夹攻榆林一事;征东府的命令终于抵达了辽宁卫;高远要在榆林与索普展开决战;命令东方集团军在北方集团军展开进攻之后;也由辽宁卫向榆林进军;两面夹攻榆林;彻底歼灭索普最后的军队。

也就在此时;宇文恪的军队亦在和林组建完毕;界头铺;成了宇文恪的第一个目标。

“镇守界头铺的将领叫叶枫;是高远的小舅子。”宇文恪粗壮的手指戳在地图上;”界头铺也是卡住前往榆林与和林的要道;拿下这里;我们便扼住了征东军这一路军队前往榆林的通道;王上也可以专心地在榆林与高远展开决战。”

“父亲;我一定会将界头铺在第一时间攻下来。”宇文明杀气腾腾地道。

第七百八十四章:日出东方(9)

单调的梆子声在军营之内回荡,除去值勤的队伍,界铺口军寨之中已经陷入了宁静之中,偌大的军营之内,只剩下望楼之上廖廖几盏灯散发着幽幽的光辉,将望楼之上持枪挺立的哨兵的影子拉得长长的投射到地上,每一刻钟,会有一支巡逻队从几个望楼之下经过,也只有这个时间,望楼之上孤单的哨兵才能大声地与下面巡逻的士兵开几句不荤不素的玩笑。而随着巡逻队的远去,哨兵便又茕茕孑立,只能与孤影相伴了。

身为一营之长的叶枫,此时并没有在他的帐内睡觉,而是四仰八叉地躺在帐前的地面之上,摆出了一个大字,正仰视着星空,今天收到了姐姐的家书,姐夫又去河套打仗了,上一次的河套大战,自己可惜错过了,这一次平灭东胡之战,自己终于是赶上了,他上一次离开司令部的时候,贺兰雄已经明确告诉他,这一次他们东方集团军将铁定参加平灭东胡之役,姐夫他们自南向北攻击,而他们将自西向东攻击,两路大军同时进攻,平灭东胡在此一役。

这让叶枫极其兴奋,平灭东胡之后,姐夫的兵锋便会掉转过来,对准蓟城的那帮混蛋。现在那里的那些家伙已经颤抖了吧,他们应当预感到自己的末日将尽了吧?叶枫不无恶意地想着,当这些家伙听到征东军占领和林的时候,会不会吓得尿裤子呢?

叶枫无法忘记当年自己还是一个懵懂少年之时,随着父母一起被燕翎卫的人押往蓟城的情景,在那个漆黑的夜晚,叶重流着眼泪,带着自己,离开哪家驿站,然后像老鼠一样的藏了起来,躲藏的那一段时间。自己一场大病,险些儿便没了命去。

后来征东军入城,总算是拨开日月见青天,但随即,父母双双殒命的消息便传了回来,似乎转眼之间,他便又成了一个孤儿。

叶枫对蓟城的痛恨,与生俱来。少年之时便由一个尊贵的公子哥儿落魄到了边疆的一个小城,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高远的出现。才给他带了新的希望,在那以后的日子里,好消息一个接着一个,父亲出现了,整个人生都出现了转机,但好日子没过几年,便又跌入到了悬崖的最底部。

幸亏这个时候,还有姐夫高远。

叶枫决定从军,他想象着在某一天。自己亲自领着大军,第一个冲进蓟城,冲进那富丽堂皇的王宫,让那些自己痛恨的人在自己的长刀面前颤抖。

是的。自己必须要这么做,自己一定要这么做。

为了做到这一点,他决然地来到前线,每一战。他都冲锋在前,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少年,逐渐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士兵。一个受到同伴尊敬的长官。

当然,他自己也很清楚,在这些的背后,都有着同一个人的影子。那就是姐夫高远,如果不是他,自己来到东方集团军,不会受到这样那样或明或暗的照顾,自己想要到前线,贺兰雄与孟冲便抽调了最好的军官,最好的士兵替自己组成部队,自己不要命的冲锋在前的时候,总有一些人在最关键的时候冲上来替自己挡刀挨枪,几年下来,当年叶重派到自己身边的护卫已经损失殆尽,更多当年熟悉的战友,都在一场场的战斗之中离自己而去,但自己却活了下来,叶枫知道,这不是幸运,如果不是自己背后有高远这样一株大树,或许,自己连一场战斗也挺不过来。

或许自己的这种待遇,对于其它一些同样努力在奋斗的人是不公平的,但叶枫并不认为这是自己的暇疵,人生就是如此,没有绝对的公平在。而且,自己的努力,也配得上现在这样的成功。

麾下一千五百人的加强营,是东方集团军麾下战力最强的一个营,也是贺兰雄与孟冲刻意打造的一支标兵部队。

翻了一个身,叶枫以手支着头,侧着身子,借着大帐之间明亮的火光,打量着身前那些柔嫩的小草,看似随手可折,但这些野草总能在不长的时间之内,再次顽强的长出新的根茎,自己这一辈子,也必须像这些野草一般,永远不屈服,哪怕遇到再大的挫折,也要勇敢的再一次地抽枝发芽,迎风招展。

一场灭国之战马上就要拉开序幕,叶枫却相信,这仅仅只是开始,而不是结束。

柔嫩的野草在叶枫面前微微地颤抖着,似乎因为窥破了叶枫的心思而感到无比的激动,叶枫伸出一只手去,想要去抚摸一下这些野草,然而在下一刻,他的手却停在了野草的顶上,有些疑惑地转动着头颅,天空这中并没有风,但那些野草却颤抖得越来越激烈。

叶枫心中一震,一跃而起。前一段时间,他随着颜海波领一支骑兵支援过代郡,在步兵的骑兵队伍呆过很长一段时间,对于骑兵的战术战法,也有了一个系统的了解,野草无风自动,来自于地面的震颤,而这种震颤并不像平时大规模骑兵来袭之时,那种闷雷般的响动,这只说明了一件事情,所有骑兵的马蹄之上,都包着厚厚的棉布。在代郡,他跟着步兵,这样的事情没有少干。

呛的一声,他拔出了腰刀,迈开步子,大步流星地向着前营奔去。

"敌袭,示警!"一路奔跑,他一路大声呼喊着。

随着他的喊声,界铺口军寨里便如同安静的蜂群之中突然被人放了一把火一般,嗡的一声,全都沸腾了起来,不到半刻钟,一个个士兵已是从帐蓬之中全副武装的抢了出来,跟在叶枫的身后,向着前营方向冲去。

界铺口大营之中,顷刻之间,已是灯火通明。

一台台床弩从帐内被推出,绞弦,上箭,一捆捆的臂张弩箭被扛了过来,散开,一支支地插到地上,弩兵们拿着臂张弩,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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