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以及地位,却根本无法相比,高远已是一方雄主,而他宇文明,却还只是依附父亲,虽然在军中也是以骁勇闻名,但离独掌一军,还差得太远。
看到高远,宇文明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机会来了。对方只有千余骑,而自己的兵力是对方的三倍,自己的部队此时战意正旺,而对手却是一路狂奔而来,不论体力还是战意,自己都是占了绝对上风。如果一战而下高远,河套定矣,征东军将不战自溃,再也无法与东胡争夺河套平原。
“杀了高远!”他一挟马腹,战马箭一般的向前窜出。
高远手搭凉蓬,看着远处那一段残墙之下聚集着的密密麻麻的人影,听到那震天的欢呼之声,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总算是及时赶到了,如果让东胡骑兵屠杀了这几万来此建城,屯荒的百姓,对于征东府开发河套平原的战略计划,将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哪怕自己将这些东胡人杀尽杀绝也无法挽回这个影响。
所幸,一切都还在轨道之上,至于眼前正向自己扑来的气势汹汹的东胡骑兵,高远却是压根也没有在意,马上,他们就会体会到自己亲卫营的厉害。
亲卫营的衣服为什么会特意选择成这种血红色,就是因为这里头的每一个老兵,都身经百战,他们的身上,都曾经被敌人的鲜血沾满。
“打垮他们!”高远提起手里的陌刀,喜气洋洋地道,总算是又捞到亲自上阵的机会了,随着地位日高,亲自上阵杀敌的机会,竟是愈来愈少了,而像蒋家权等人,动则就以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来教训自己。
亲卫营的箭头,自然便是第一连。
杨大傻回首看着两个一左一右跟在自己身侧的梅华与吴崖,“小子,牢牢地跟着老子,老子可不想你们第一次上阵杀敌,就翘了辫子,你们死了不打紧,但是折了老子第一连的名声,老子可是不依的,小心便是做了鬼,也被老子从阎罗殿里拖出来痛殴一顿!”
梅华和吴涯显然没有听清楚杨大傻在对他们说什么,此时,第一战的紧张正笼罩着两人,两人死死地盯着远处的敌军,牙齿咬得格格作响。
“护着他们一点!”杨大傻回头对身后的第一连的几个老兵吼了一声,看着两个新嫩的样子,他不由得想起自己当初踏上战场之时,便与梅华与吴崖两人差不多,全靠着几个老兵的照应才挺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关头。
而现在,那些曾经关照过自己,救过自己的老兵,要么已经长眠于地下,要么已经因伤退役了。
“杀光这些兔崽子!”杨大傻举起了雪亮的陌刀,一边想着往事,一边向着前方冲去。
第六百零五章:融雪
从本质上来看,东胡骑兵与匈奴骑兵并没有什么大的不同,都是依靠着骑兵们自小练到大的精妙骑术以及熟练的马上格斗技巧来克敌制胜,近几十年来,匈奴之所以被东胡死死压制着,并不是东胡骑兵比匈奴骑兵要强上多少,而是因为东胡出了一个杰出的统治者,米兰达,而匈奴王庭却无力统御那些势大的部落,因此两族每每起了冲突,东胡人始终能将力量聚集在一个拳头之上,而匈奴人却是力量分散,各自为战,这样下来的结果自然不言而御。
但即便如此,东胡人在匈奴未被秦人击灭之前,仍然无法染指河套平原,这从另一个层面来讲,也说明了秦人的强大。秦人能在击溃匈奴主力之后,仅凭两万骑兵便撵得匈奴王庭狼狈而逃,最终也没有保住,并不仅仅是步兵之威,他们的铁甲骑兵,号令统一,进退有度,虽然个人实力远不如匈奴和东胡,但集合起来的力量却尤为胜之,其实,这与贺兰燕与在正的着手训练的骑兵,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而高远的这支亲卫营,说起来与这些东胡骑兵的底子都是一样的,正是因为个体太过于强大,反而不能像贺兰燕那样将每一个实力平庸的骑兵都练得犹如一部机器上的一个螺丝钉,这些强大的个体,任何一个探出头来,都会破坏整体,所以亲卫营的进攻,便如同他们对面的东胡骑兵进攻一般,都是以个人为主。
唯一不同的是,亲卫营是三人一组,一人主攻,两人协攻。
两边合计四千余骑兵,完全舒展开来,铺天盖地的轰向对方,杨大傻自然并不是真的傻。只是他作战之时,从不后退,不绕路,一门心思向前,哪怕面对的是刀山火海,他也是不管不顾地一头扎过去,但气运却是出气得好,身背创伤数十处,每次却都是能好端端地活下来。他这大傻的名头,便是这样叫出来的。到得现在,真名恐怕只有征东府的军官名册上才记录得有,其它人,便是他的上司,也都是叫他杨大傻。
但这样一个在刀枪剑林之中无数次都能活下来的人,又怎么可能是傻子呢?
咆哮声中,杨大傻单手执陌刀,数十斤重的陌刀,竟然能被他单手举起。他恐怖的力量由此可见一斑,左手却是掏出了骑弩,扬手之间,前面的三名东胡骑兵已是一个倒栽葱落下马去。反手挂回骑弩,对面的一个东胡骑兵已是迎面冲来,雪亮的弯刀兜头劈来,杨大傻却在这一瞬间整个人都伏到了马背之上。弯刀掠过,却是劈了一个空,杨大傻已经一头钻进东胡骑兵群中。紧跟在他身后的梅华狂吼一声。手中的陌刀斜地里劈下,将这面东胡骑兵沿着脖子斜斜地劈成了两半,鲜血喷溅,一股腥气扑鼻而来,梅华只觉得脸上一热,眼睛一时都睁不开来,伸手一抹,两眼一片血红。
“小心!”身边传来吴崖的大叫,眼光之中,便见一道闪光掠过,梅华大惊失色,耳边传来当的一声响,却是身边吴崖纵马而上,手中陌刀探出,替他挡住了这致命一刀。
梅华终于抹开净了眼上的血水,抬手掏出骑弩,对着吴崖方向扬弩就射,吴崖吓得一缩脖子,“你丫失心疯了?”
一句话还没有说完,身后传来重物坠地的声音,顿时反应过来,原来自己刚刚替梅华解围的时候,身后也有东胡兵向自己举起了刀。
“多谢!”
“彼此彼此!”
两人相视一笑,虽然是第一上战场,第一次杀人,但两人却丝毫没有那种传说中第一次杀人的不适感,也许是两这这一个多月来,每天被揍,血腥气实在闻得太多,心里也憋曲得太厉害,今天终于找到了一个释放的口子罢。
“快去追连长!”两人看向远处,原本与他们两个一组的杨大傻,现在只留给了他们一个背影,两人心中都是一惊。
“奶奶的,说好了要照顾我们呢,一个人不管不顾地杀到前边去了!”梅华不由破口大骂,跃马挺刀,向前冲去,吴崖赶紧跟上。
高远此时早已将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金玉良言忘到了九宵云外,双手陌刀轮得风车一般,虎如羊圈地杀入东胡人丛之中,在他身后,郭老蔫一手举着他的高字大旗,一手持着一柄狭长的弯刀,紧紧地追随着他,而另一侧,上官宏使得却不是亲卫营标配的陌刀,而是一根熟铜棍,别人是砍,是削,是节,他来来去去就只有两招,砸,扫!
郭老蔫平时看着瘦瘦小小,蔫不拉叽,此时却如同一条蛟龙,手中的高字大旗也常常被他当作武器使用,顶头的那寒光闪闪的旗矛,可不是为了好看的,只消看到这旗子一卷一放,那矛头之上必然会添上一些新鲜的血液。郭老蔫是一位江湖人出身的武功好手,杀人技巧极其精到,能割人三寸便致命,他绝不肯多使一分力,而上官宏却是身材魁梧,比高远还高了大半个头,用虎背熊腰来形容他,也丝毫不为过,这是一个从疆场之上,一棍一棍砸出前途来的家伙,死在他手下的人可就其惨无比了,根本就没有一个成人形的。
他们两个,加再上一个高远,真正的就是一个屠杀小组。虽然因为这杆大旗,他们招惹来了更多的敌人,但三人不以为意,反而更加兴高采烈,杀得畅快无比。东胡人根本就无法近身。
如果此时有人能飞到半空之中,便能清晰地看到,一片红色的血云就如同烧沸的水泼入到一征雪原中一般,东胡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消融中。
宇文明此时的目光紧紧地盯在被东胡骑兵包围着的高远那几个人身上,因为那面招展的大旗,从一开始便成为了宇文明的目标,杀掉高远,奇功一件,此时的宇文明,脑子里被这个念头塞得满满的,他带着自己最为精锐的亲兵,径直扑向了高远,甚至没有去看一眼整个战场的情形。
也用不着看,因为宇文明一开招就投入了全部的兵力,将所有的骑兵一下子全撒了出去,这样打下去的后果,要么灭了别人,要么自己被灭。
一个成熟的将领绝不会将手里的底牌全都抛出去,问题是,宇文明还很不成熟,看到高远的旗号,以足以让他兴奋得难以控制自己,而高远,手中拢共也只有一个亲卫营,一千出头的骑兵,根本没有资本留预备队。
高远相信自己亲卫营的实力,而宇文明却认为自己三千强大的骑兵,岂有奈何不了一群燕国骑兵的道理?长久以来,东胡人认可的马上对手,就只有匈奴一家,现在匈奴已被灭得七七八八,一群燕国骑兵,他岂放在眼里?
但高远手下亲卫营的骑兵,却有百分之六十来自匈奴,是匈奴人。这些精挑细选的人无一不是军中骁勇,配上了精巧的钢甲,使上了锋利无比的陌刀,腰挎骑弩,战斗力比其当年为匈奴作战之时不知强大了多少。
宇文明想冲到高远的身边去,用自己手里的弯刀,亲手了结了他对方的性命,但他首先碰到却是挥舞着大棍的上官宏。
凌厉的风声迎头而来,宇文明扬刀,弯刀轻巧地贴上了棍子的顶端,用力一搅,想将这一棍拨到一边,对手嘿了一声,两臂陡然一抖,宇文明瞬息之间便觉得整条手臂都麻了。心中顿时一惊,不可力敌,眼见对方铜棍又横扫过来,一缩脖子,纵马冲过,后头传来卟的一声,像是一颗西反被一棍砸得粉碎,却是一名亲卫不知死活,挺刀硬抗,立时便是刀折脑袋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