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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总是料敌先机,步步走在对手的前头,这一次自己独挡一面,不足终于暴露了出来。
虽然东胡人退了开去,但正如宇文垂所预料的那样,征东军并没有因此而放松警惕,孙晓不会头脑发热去搞什么夜袭的把戏,他只是简单的命令部队他成三个部分,每次轮休一部,以尽量保持士兵的体力。所幸的是,从大雁湖到先锋城,步卒全力行军也需要十日以上的功夫,所以军队中携带的粮食,清水亦足够坚持。
宇文垂的确是脑袋被消灭这支征东军的诱惑给全部占据了,征东军的编制现在在东胡那里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孙晓,是高远心腹将领,领北方野战集团军,是征东军下辖四个集团军中实力最为强大的一个,其次为贺兰雄领寻的东方野战集团军,而叶重,叶真两个统率的南方和中央野战集团军,现在基本上还只是一个空架子,根本没有能力出战。
从高远将自己的主力全部放在北方和东方两个集团军之中,便能猜度出高远下一步与东胡决战的决心。这是一场以将对方彻底要倒才会结束的战争。
当然,宇文垂相信,胜利将属于东胡,相对于东胡来说,征东军是不折不扣的弱者。虽然已经开战,但东胡仍然没有尽出全力,索普的主要精力还是用在国内治政之上,发展民生经济,积累出财富,使东胡用足够的财力来打一场灭国之战,这才是东胡现在的重点。否则,就会像上一次那样,虽然击垮了燕国的十万大军,但东胡却也后继乏力,无法将胜利的果实转化为最后的实际利益。
打胜,还要能消化,才是东胡接下来的努力目标,至于征东军,在东胡上下看来,也只不过是一道开胃小菜,现在踏上战场的东胡军,并不是东胡人的主力,无论是宇文恪,还是另一个战区的阿固怀恩,所统带的都是杂牌军,而真正的东胡精锐,宫卫军,尚在整编。
强大的宫卫军正在扩编,不久的将来,一支能纵横天下的东胡精锐便会出现在世人的面前,这里头,不仅包括着天下无敌的东胡铁骑,还有索普花费了无数精力和心血,财力的新编步卒。
步骑协同,不仅仅是只有中原人才会玩儿的。
骑兵们每隔上半个时辰,便会出动一个小队,前去骚扰不远处的征东军孙晓中,其它的,却是已酣然入睡,宇文垂根本不担心对手会来袭营,对手的骑兵已经尽数被灭,而步兵,想要越过这数里的距离来偷袭自己,除非自己这几千人都是猪,否则根本没有可能。
宇文垂坐在自己的马鞍之上,一边撕吃着属下烤好送来的一只新打来的野兔,喝着马奶酒,一边在思考着这一整天的战斗经历,征东军的确是天下最擅战的部队之一,部队战损比已经接过一半,但仍然没有任何崩溃的迹象,一般来说,一到部分损失超过三分之一,就基本上已经失去了战斗力,但征东军,还真是不能以常理度之啊!
缓缓地咀嚼着鲜美的野兔肉,宇文垂的脑子却在飞速地转动,怎样才能击溃这支顽强的军队呢?似乎自己漏掉了什么东西?
宇文垂突然跳了起来,他明白自己漏掉了什么了?自己真是糊涂了,大雁湖,自己怎么忘了那个地方?杀伤征东军的有生力量,这是宇文恪在自己临出发时的亲口叮嘱,征东军的有生力量,可不仅仅是眼前的这几千征东军,还有大雁湖的数万民夫,还有那正在一天天建起来的大雁城。
“阿明!”他大声叫道。
不远处,睡眼惺忪的宇文明从地上一跃而起,连蹦带跳的到了宇文垂的眼前,“叔父,什么事?”
“你,马上带三千骑兵,赶往大雁湖,将那里的人给我杀光,将在建的城池给我烧成一片白地。”宇文垂厉声道。
“三千骑兵?”宇文明吓了一跳,“叔叔,我带走三千骑,您这里,可不不到一千骑人马了!”
宇文垂冷冷一笑,“那又如何?我只有一到一千骑,可对面的征东军还有多少人,也只剩下一半人了吧,如果他敢散去军阵前来袭击我,我还巴不得呢?你马上出发,或者,听到你的马蹄声,那面的孙晓就要跳脚了!”
孙晓的确在跳脚,听到那迅即离去的马蹄声,孙晓知道,对方的主将终于想明白过来了,现在派人前去袭击大雁湖了。
“郭荃,你能再重现积石城防守的奇迹么?”虽然心中还抱着万一的希望,但孙晓知道,这个希望太渺茫了,积石城之战,虽然积石城遭到数万敌人的围攻,但有积石城坚固的城防,有叶真统率的三千士卒,而大雁湖,现在什么也没有。
“司令官,我们要回撤救援么?”部将惴惴地问道。
孙晓痛苦地摇头,“如果我们散去军阵,在骑兵的眼皮子底下回撤,不谛于是将脑袋送到敌人的刀口之下。”
“那大雁湖怎么办?”
孙晓沉默不语,此时回撤,他能得到的结果只能是人财两空,什么也得不到,大雁湖照样无法保全,而自己这里剩下的数千儿郎也必将命丧草原。
此时的孙晓,竟然除了绝望,再也不剩下什么了。
第六百零三章:不屈
郭荃很害怕,郭荃很惶恐。孙晓派回来的信使秘密向他汇报了东胡骑兵出现并截击到了出击的五千步卒,很有可能在接下来会袭击大雁湖,而孙晓不能派出一兵一卒回来救援。
当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郭荃几乎昏了过去,他以前只是一个奴隶,后来时来运转,在征东府体系之中,一路青云直上,坐到了征东府门部高官之一,成为了征东府高层之一,但从根子上来说,他只是一个擅长营建的普通人而已。
而现在,大雁湖这数万人的生死存亡,居然尽数悬于他手,他有种想要立刻死了才好的感觉。看到郭荃脸上恐怖的表情,信使忍不住出言提醒,“大人,您是工部尚书,是征东府在这里级别最高的官员。”
信使出身军中,尸山血海之中爬出来的人物,对他而言,死,不过是脑袋掉了碗大个疤的事情,没什么大不了,重要的是,要死得有价值,能在临死之前拖上几个敌人垫背,自然不能理解郭荃此时的胆怯,心中甚至浮起了隐隐的鄙视和不满。
“我不是怕死!”郭荃自然不傻,他听出了信使话里的意思,“我一大把年纪了,以前也险些死过去好几次,我是怕自己担不起这个责任。”
此刻他们站在一段约百米长的在建城墙之上,城墙之下,是密密麻麻的正在工作的民夫。指着这些民夫,郭荃颤声道:“可是将这些人的生死托在自己的肩上,我,我有些担不起。”
“大人,此时此刻,你不来担,还有谁人担?”信使眼光灼灼,“为了都督。为了征东军,纵使千刀万剐,亦将奋起一搏,兔子急了还蹬鹰,狗急了还跳墙呢!咱们这里好几万人,还怕了蛮子不成!”
听了信使一翻话,郭荃的心里也似乎烧起了一团火,这火自心底而起,渐渐地冲到了头脑之中,脸孔涨得通红。是啊,自己区区一个奴隶,能有今日之高官显爵,如果不是都督,不是征东军,会有自己的今天么?
“好,说得好,那今天咱们就置之死地而后生,来人啊!”郭荃扬声厉喝。一名属官大步走到他的跟前。“去,召集这些人,马上到我帐中议事。”郭荃一连声地吐出了一串人名,这些人里头。既有留守的哨长以上军官,也有去年参与过积石城大战的青壮,现在已经是民夫之中的头目了。
一柱香过后,当这些人齐聚在郭荃的大帐之时。所有人不禁凛然,数十人挤在大帐之中,居然鸦雀无声。此时的郭荃身着他工部尚书的大红袍官服,正襟危坐于正位。
这些头目之中,多数人都是跟随着郭荃建起了积石城的老人,他们很清楚,郭荃异常珍惜这身大红袍,除了去都督府议事,平素从来都不穿在身上,而一旦穿在身上,那就是代表着有极重大的事情发生了。
果然,郭荃一开口,众人不由都是呆了。
“诸位,东胡人打来了,他们一支人数多达五千人的骑兵想要偷袭我大雁城,在半路上与孙司令官相遇,现在孙将军正竭力阻挡敌军,但是敌人是骑兵,很有可能分兵前来攻打我大雁城,所以,我们必须要作好一切准备。准备与敌血战!”‘
郭荃扫视着帐中众人,有人兴奋,有人茫然,有人恐惧,人生百态,瞬息之间,便齐聚在数十人的脸上。
“大雁城孤悬草原,根本没有躲藏的地点,我们连跑都没有地方跑,诸位,如果跑的话,只会死得更快。”郭荃一语便堵绝了一些人的念头,“我们这里有几万民夫,还有堆集如山的武器,要做待宰的羔羊,还是食人的猛兽?”
他蓦地提高了音量,大声喝问道:“是正面敌人而死,还是背朝敌人而亡,大家心中可有决择?”
郭荃是个瘦巴巴的干枯的小老儿,平素在众人眼中,也只不过是一个邻家老头而已,因为出身的关系,他极少摆出自己的官威,但现在,拍案而起了他,在众人的眼中,一时觉得他在此刻尽然是顶天立地,无比高大。
“死战,死战!”帐内诸人一时之间,竟是战意高昂。
“我们有数万人,他们只有几千人,便是一人一口唾沫,也淹死了他们。”
“一人一刀,也将他们扎成筛子!”
“好!”郭荃喜形于色,“唐校尉,打开你看守的后勤大营,将内里的武器,全都分发给民夫。”
“末将遵命。”一名将领霍地站起,他是孙晓留在大雁湖的一个连队的连长,手下两百余名士兵,任务就是看守这里的军械以及粮草。
“各部民夫头目,回去之后组织本部民夫,以队为单位,齐至城下集结。”
“遵命!”
大帐之中黑压压的人郡顷刻之间便散得一干二净。
半天过后,数万民夫手中都拿到了武器,开始一队一队地向着那一截百来米的城墙下集中,而在城墙之上,数十台床弩已经安装就位,唐青正指挥着他手下的士兵将床弩一架架的绞弦上箭,而在城墙之下,一队队的青壮已经汇集到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