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现在蓟城识字的人多了去了。”年轻人笑了起来,“可不像前些年,只要识字便不愁没有事做,在下现在正是在蓟城晚报供职,也算不错了。”
“这叫不错?”中年人笑道。
“当然,现在是我们蓟城晚报草创阶段,是艰苦了一些,可只要熬过了这一段时间,一切便好了。老板承诺过,像我们这样最早加入的人,将来会得到一些股份,那时的我。可也是老板了。”年轻人显得极有信心。
“老板?给你一个当街卖报的?”中年人失笑道。
“大爷可不要瞧不起人,在下能吃苦,能探听到明人不知道的事情,还能写。能将一件干巴巴的事情写得天花乱坠,还能拉下脸,瞧。我愿意当街叫卖咱们的报纸,其实现在我们报社里,基本上都是我这样的人,怎么会不成功?”年轻人严肃地道。
中年人点点头,“是我失言了,不过有这样一座大山压在上头,你觉得你们有成功的希望?来,坐下说,我对你们这晚报倒真是有些兴趣了。”中年人倒了一杯茶递给年轻人。
“当然,大汉日报有朝廷作靠山,资金雄厚,不过我们并没有将他们当作对手啊!”年轻人笑着指了指身上褡裢中的报纸,“您看,像檀锋之死,在大汉日报这里,只不过是干巴巴的一篇报道,但在我们这里,就不同了,我们将檀锋的祖宗十八代都挖了出来,檀锋在蓟城可是名人呢,当年可是当过燕国的御史大夫的人物,与咱们的大王当年交情非浅,与咱们大王的三王妃还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这里头有多大的文可做啊?所以咱们现在正在做的就是一个檀锋生平的连载,借着这个东风,当能更好的打开销路。”
对于这些生意经,中年人并不是太懂,他感兴趣的是另一件事,“你们竟然能随随便便了拿你们大王和王妃的过往说事儿?”
“这有什么?”年轻人笑道:“大汉日报当年还敢登大王追讨财政部长的事情呢?这些事儿,老百姓爱看,爱读,咱们便投其送好,还怕卖不出去?反正大家喜欢看什么,咱们就写什么。只要咱们照章纳税,就不会有麻烦。”
中年人微微点头,蓟城的政治氛围宽泛,他虽然到此不久,已经充分地感受到了这一点,在这里对,对政治的讨论异常广泛,有时候批评极其尖锐,让他这位初来乍到者有时候非常心惊,这在他看来,完全是无法想象的事情。而对于那个大议会制度和议员制度,也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什么事情都可以拿来讨论,甚至争论,打得头破血流也是常有的事情,可是一旦通过,即便是最强力的反对者,也会以最坚决的态度去执行。完全没有他想象中的效率低下。而且这种制度在中年人看来,最大程度地避免了一人权力独大而做出昏庸的决策,什么事情都是越辩越明,一件事情的利敝在行动之前,已经被讨论得极其充分,连最坏的情况也都估计到了,那在做的时候,自然会尽最大的努力去避免最坏的情况出现。
中年人叹了一口气,什么事情都要眼见为实,以前听到的,果然与事实大相径庭,自己离开蓟城多年了,当再回到蓟城的时候,险些不认识这座自己从小长大的城市,蓟城的变化太大,不仅是城市的扩充,更重要的是人的变化。那种精气神儿,是中年人在其它地方从来没有看到过的。
“先前大爷说是外地来的,可我听口音,带着咱蓟城味啊!”年轻人喝着茶,问道,眼前的这个中年人让他有些琢磨不透。
“是啊,我以前是蓟城人,不过离开这里多年了,在外闯荡了一些年,刚回来不久。”中年人笑道:“蓟城变化太大,根本不敢认了。与我当年在这里的时候完全便是两个城市,小哥儿能不能给我仔细讲一讲?”
“啊?这可不是一时便能说清楚的,我这还要去卖报呢?”年轻人为难地道。
“你这些报纸我全包了。”中年人笑着掏出一些钱放在桌子上。
“大爷,我可不是为了这个。”年轻人脸色微变,“我出来卖报,是想让更多的人看到我们的报纸,喜欢我们的报纸,我们不像大汉日报有完善的发行系统,一切都得靠自己,全卖给您,钱到是不差了,但您回头也只会将这些报纸都当垃圾扔掉,这可与我的愿望背道而驰。”年轻人脸色一变,站了起来,便欲离开。
“且慢,是我孟浪了。”中年人伸手按住年轻人,“嗯,这样说吧,我是想多了解了解蓟城,说实话吧,我刚从外头回来,手里呢,也有不少浮财,但总不能坐吃山空吧,想找一个投资的行当,不过我离开蓟城久了,亲朋故旧一个也无,两眼一抹黑,你对你们这蓟城晚报如此有信心,倒也让我感兴趣起来,如果有可能的话,我倒想……”
“大爷是想投资我们报纸?”年轻人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立时便又坐了下来,“咱们老板时常就叹息没有有眼光的人帮助他,大多数人一听办报,立马就退缩了,这事儿行,今儿个报纸我不卖了,就专门陪您了,你是从哪里回来的?”
“秦国!”中年人笑道。
“原来是秦国啊,那里是够乱的,听说那里的人,吃了上顿没下顿,一家人只有一条裤子穿,谁要出门谁才穿对不对?”
“没有那么不堪,不过嘛,比起汉国来说,的确是穷了一些。”中年人道。
“当然啦,咱们的大王可是千古难得一遇的圣君啊!”年轻人得意洋洋地道。“您回来这可真是来对了,在咱们这里,只要你遵守法度,做什么都没有人管你,可没有贪官污吏来剥您的皮,只要能吃苦,有点子,发财那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
“当真没有贪官污吏?”中年人摇头表示不信。
“也不能说是完全没有,但确实很少,咱们这里对贪官污吏查得可严了,有专门的衙门干这事儿,还有哪么多的议员盯着,谁要是做一点不法的事情,转眼之间便要大白于天下,那下场,可是很惨的。”
中年的微微点头。
时间便在年轻人的叙述之下一点一点的过去,当年轻人给中年人留下地址,约定好了见面的时间兴冲冲的离去的时候,时间已是到了华灯初上的时节。
中年人站了起来,看了看手里的大汉日报二版上关于檀锋的报道,再一次地叹了一口气,将报纸揉成一团,扔到了桌子上,却拿起了那张蓟城晚报,起身向茶馆外走去。
第一千四百三十一章:汉旗天下(121)相逢
“将军,我们不能在蓟城逗留太久,对于您来说,这太危险了。”潘柱子看着周玉,急切地道:“您的名气太大,在蓟城,认识您的人也太多,这些年来,您可一直是汉国要捉拿的对象,檀将军已经死了,他们是不会放过您的。”
周玉,也就是茶馆里的那个中年人,听着自己的贴身护卫潘柱子的话,却是笑着摇了摇头,反问道:”柱子,那里不危险?这天下,已经快要是大汉王国的了。楚国这一次难逃劫难,而楚国一亡,秦国又能独立支撑到什么时候?高远先打楚国,就是瞧准了秦国内部乱成一团,很难再形成以前那种凝聚力,路超虽然暂时平息了国内的战乱,但这只是将矛盾硬生生的压了下去,并没有真正的解决,而且压抑的时间越长,将来爆发时候造成的破坏就越大,所以,这天下,用不了多久,便会成为汉旗天下了,所以,不管我们走到哪里,都是不安全的。”
“可是我们能找一个偏避的小山村去定居下来,那样被发现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另一个护卫霍大狗道。
“那是你们不了解大汉王国,在我看来,去这样一个地方,危险性比在蓟城要大得多。”周玉摇头道。
“这怎么可能?”两名护卫一齐表示惊讶不解。
“这是你们不了解汉国。”周玉叹道:“这些天来,我一直在蓟城东游西逛,你以为我是在怀旧吗?不,我是在了解这个我曾经生活过的城市,我对这里是熟悉的,但现在。我对这里的感觉却完全是陌生的,不仅仅是城市的扩大,还有城市里的人们的生活态度。这是一个忙碌的城市。”
“的确是很忙,街上的人都象家里着了火似的,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大狗表示赞同。
“这些天。我了解到了很多大汉的政策,像你们所说的那种农村,汉国朝廷对于那些地方的控制,要远远比城市更强。像我们现在所处的蓟城,常住人口便过了百万,如果再加上流动人口,翻一番也不止,蓟城已经超越了楚国的郢都,成为这个世界之上最大的城市了。而汉国朝廷对于城市的控制反而并不怎么严格。来得轻松,去得自然,当然,这或许是我外在的一种感受,但据我打听到的汉国的农村政策,就截然不同了。”
周玉吸了一口气,道:“汉国利用一个叫做农村自治委员会的机构管理农村,每一个村子都有这样的一个机构。这些人都是不拿薪饷的,由全村百姓选出他们最信任的人来担任村长和其它一些负责人。在汉国,他们实行户藉登记制度,出生多少,死了多少,外来多少,都有着详尽的记载。据说这也是汉国为了统记全国人口的一个措施,在这个自治委员会的管理之下,每个村子都井然有序,如果我们去了那些地方,就像一堆白米之中的一颗老鼠屎。要多醒目有多醒目,用不了多久,我们就会藏不住的,因为我们怎么看,也不像是几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哪,难道我们真得只能找一处深山老林去当野人吗?”潘柱子颓丧地道。
“野人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周玉笑道:“就算当野人,我们也要吃要用吧,还不得跟外人接触,再说了,我已是年过四十,去当野人倒也无妨,柱子你和大狗却还年轻,难道也要随着我将大好年花葬送在深山老林之中?”
“将军,我们愿意,只要大将军安全就好。”潘柱子肯定地道。
“如果汉国真要抓我,在哪里都不安全,而他们如果不那么上心的话,在哪里都是安全的。”周玉笑道:“现在我不是什么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