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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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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又不是他的同事.我一直只是以为他不爱我.老天,我受不住这样意外的打击。 
  我的伤口痛得麻木,听见自己在问:“他的女朋友是否在咖啡厅弹钢琴?” 
  小扬一拍大腿:“你不是知道了吗.我原想家平不是这样的人。” 
  我凄然说:“他只是说那是他的朋友。” 
  小扬叹息:“真是执迷不悟,所有的男女分手之后都会说对方是朋友.也难怪,你太小,还不明白,不会有一个男人会为另一个男人等足五年。” 
  是,我太小,我不明白,但我已经懂得爱上他。 
  小扬还在说:“我告诉你他喜欢女孩子穿灰色裙子剪短发听桑菲尔,那是他女朋友的习惯呀……刚来那时,他每天讲他的女朋友讲几百次,女孩子们都笑他扮情圣,后来才不说的。” 
  够了.全世界都知道他爱他的女朋友,只有我以为他爱我。 
  我忍无可忍。 
  但是,他曾那么温柔地待我,我以为我是在认识他那短短期间内迅速长成个小女子的.他对我,难道没有一点点特别的感情吗? 
  但一切都太迟了。 
  我居然苯到模仿他旧女友的习惯去讨好他,任何一个男人都受不了.可怜的家平!可怜的我! 
  我跌跌撞撞回到家,意外地接到家平的电话,他说:“对不起。” 
  我早已知道这个结局,但我不要这个结局。 
  我哭了起来,问他在哪里。 
  他沉默了许久,说:“一个叫'风帆'的地方,很远,你永远找不到的。” 
  对我,他始终没有隐瞒,与对其它人始终有点不同。 
  我忍不住:“家平,不要离开我。” 
  他叹息:“对不起,我们相识太迟。” 
  我叫:“家平,可是我爱上你。”仍然是这一句,已经声嘶力竭,但他已经听不到,他收了线。 
  我抱着话筒,呆了许久,电话里忙音,如我的思绪。 
  他说我们相识太迟,可是我认识他那年只有十二岁,那么早已对其它男子没有兴趣。 
  我开始学车,考牌,驾一辆小小的日本车子大街小巷地兜,好想找到那个叫'风帆'的地方。 
  疯了一年,我心灰意冷,任由父母安排,送我出去美国读书。 
  我心神恍惚,成绩中下,闲时爱一个人开车兜风。 
  一日见到一间很有特色的小店,卖艺术品,树雕木刻,印地安人的手制品,还有玻璃制成的破碎的心.老板是个年轻人,华人.我祧了几样,要他帮我包好.他把礼品放进一个印满小帆船的纸盒。 
  我问他:“这种礼盒有特殊意义吗?” 
  他答;“这是敝店的牌子——风帆。” 
  我呆住了,问他可认识中国人宋家平。 
  “杰平?”他的中文十分之糟。 
  我把家平形容给他听。 
  他思索,我按住一颗快要眺出腔子的心。 
  他终于答我:“有”但马上加上一句:“但半年前他已经离开了。” 
  “离开?为什么?”我不觉提高声线。 
  他很奇怪的望了我一眼:“我也不知道,不打一声招呼就走,不象他平时的为人。” 
  但我却知道这是他的作风.我的心沉了下去:“他还会不会回来?” 
  老板耸耸肩:“谁知道,但他还有半个月的薪水未支,我猜他会回来。” 
  我也猜他会回来,这间小店是唯一的线索,他亲口告诉我名字,也许希望我们会有缘再聚。 
  我情愿相信他会回来。 
  小店对面有家酒店,二楼一排落地玻璃窗.我跑上去,找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正好可以看见那小店的门口。 
  我扬一扬手:'柠檬茶。” 
  我每天中午到那间酒店坐固定的位子叫一杯柠檬茶。 
  我总会想起从前的那些日子,风度过人的家平点一支烟,靠在休息室的窗前,惆怅地望着对街的咖啡厅。 
  现在换了是我。 
  家平也许是去了寻找他那饮黑咖啡的旧女友,而我只懂坐在这里喝一杯柠檬茶。 
  我希望有一天会出现一个奇迹,他出现在那小店,支他的薪水或继续干下去,我在这里呼唤他,他停住脚步,对我展开那眩目的笑容。 
  但大街上人来人往,没有一个人是他,没有人为我停留。 
  一日一个十岁的小男孩占了我的位置,并对我产生兴趣.我坐下来跟他聊天,告诉他凡尔纳是最伟大的科幻小说家,中国最伟大的一部小说是,它最好的版本叫.还说译作更恰当,因为飘形容命运的摇摆不定,但赫思嘉的命运由她自己一手造成,结果就应该万事都随风而逝。 
  十岁的美国小男孩瞪着一对漂亮的兰眼睛似懂非懂,但我不介意,因为我是那么的寂寞,末了还介绍他饮柠檬茶。 
  只有这杯柠檬茶是我的。 
  我也学会对每个人客气地笑,每句话每个动作都挥洒自如,因为我对他们全不在意。 
  我学会抽烟,点烟用沧桑的手势。不上瘾,只闲时点一支,淡淡看青烟消逝。 
  我渐渐一举一动都学得好象家平。 
  那个我十二岁那年爱上的男子。


长发飘飘的受伤女孩儿
作者:佚名

  阿童不是那种外貌漂亮的女孩,五官极平常,但她有两样足以令好多女孩妒忌的东西──高挑的身材和一头黑缎缎的长发。 
  当时,在我们那所中专校园里,身材好的女孩不少,然而拥有一头又黑又柔又亮又厚绝好的长发只有阿童一个人;她的头发没有经过任何现代美发手段的修饰加工,浑然天成。阿童也只是随便地带个发夹或梳成一条辫子垂在背后,可照样美得要命。我常惋惜地说阿童那头长发不去做广告太屈了,“飘柔”中的头发也不过如此嘛。 
  也就是因为那头美丽的长发,阿童认识了丁原并堕入情网…… 
  阿童凭着好身材进学校舞蹈队。其实阿童几乎不会跳舞,因为她是在一个偏僻的小镇上长大的。但领队老师说那么好的身材不跳舞太可惜了,不会跳可以学嘛便收下了她。舞蹈队里可算是美女如云,男同胞们真心实意地称为“靓女队”,以此美誉可知她们在异性眼里的地位。可阿童在“靓女队”训练几天之后忧心忡忡地说:“我感到自己像只丑小鸭,她们的条件和基本功都比我好。” 
  “既然是舞蹈队,相貌能衡量什么?”我安慰她,“只要肯下功夫,你会变成白天鹅的。” 
  阿童略带苦涩地笑了笑──她是个不自信的女孩,近乎柔弱。 
  一天夜里阿童回来之后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似乎很不安。后来又钻到我的被子里,悄悄地问我认不认识丁原。“丁原?男士还是女士! 
  ”我装糊涂,其实心中料到几分。 
  “哎呀你不认识?歌唱得棒极了!你真的不认识?”阿童又兴奋又失望地捶了我一下。 
  我当然认识丁原。他高我们一个年级,是学生会的文艺部长。正如阿童所说,他的歌唱得特棒,在市卡拉OK大赛中也拿过奖,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上更是常常独领风骚,算是学校里炙手可热的人物。 
  阿童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告诉我:晚上彩排她坐在一边休息时,丁原突然失声惊叫:“哇,我只在广告中看到过这么美的头发!”众演员停下来莫名其妙地望着(她)他,丁原愣了片刻之后向大家摆摆手说:“看我干什么?继续演吧。”那时阿童抬起头来正看到丁原的目光从她脸上移开。舞台上彩灯辉映,阿童又刚洗过头,她相信自己的头发应该是光彩夺目的。后来丁原在台上唱了几首歌,阿童看着他潇洒自如的样子,不由自主地心跳加起来。更精彩而美妙的是,彩排因停电而中止,阿童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嘈杂的黑暗中突然传来丁原的声音:“嗨,那时我说的是你,知道么?你的头发美极了,真的。”“……他的眼睛亮亮的。”阿童继续向我叙述着。虽然是夜晚,但我可以想象阿童说话时的神态:兴奋、陶醉、娇羞。是啊,能有什么比情窦初开的感觉更新鲜而美丽呢?两天之后丁原邀阿童看电影。“你说我去不去?”阿童犹豫不决地问我。我摸摸她美丽的头发,鼓励道:“为什么不去?” 
  阿童去了,样子很叫人放心。此后便有一段甜蜜的过程,那些天阿童分外美丽。 
  他们恋上以后,在舞台上也就珠联壁合,相得益彰了。国庆晚会上, 
  丁原深情款款是唱起《东方之珠》,阿童带着三个姐妹为他伴舞,效果竟出奇地好。我发现阿童的舞已跳得很不错了。 
  没过多少日子,学校开展了“十佳学生”的竟选活动。条件十分苛刻,奖品十分可观。“在校期间不曾谈恋爱”居然成为竞选条件之一。这一条大概是老校长添上去的,他一向极力反对学生谈恋爱。按规定,候选人由年级组慎重推荐,学校经过全面审核后,全校师生参加投票。这件事在毕业班学生当中引起一阵骚动和恐慌。不曾想睿智潇洒的丁原在名利的诱惑之下也乱下方寸。按说他当选和可能性是极大的:他的歌声使不少人喜欢他,他的成绩、能力、表现以及与人交往都不错。经过权衡,丁原变得利欲熏心了。他找到阿童对她说:“这件事十分重要,对任何人都不要承认我们之间……以后我们还是朋友。”阿童不假思索地答应了。为他作出这点牺牲算什么?阿童天真地想。丁原充分施展出他的交际才华,使年级主任上报的名单里有了他的名字。那些惶惶不安的竞争者当不会不失时机地扯出阿童了事来攻击丁原。于是乎丁原依然大义凛然地去找总裁判校长大人,一番慷慨陈词, 
  居然让校长坚信了他的清白。 
  竞选演讲会上的丁原依然洒脱,那时他已胜券在握,掩饰不住脸上的得之色。他先精辟地分析了个人奋斗与“十佳”之后誉的关系,而后低缓地说:“某些同学反映我谈过恋爱。那么,确有其事吗?不必作太多的解释,我只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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