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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心理拉链-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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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鼻孔、刷牙、剔牙,还有早上刚醒来时的惺松睡眼、刚洗过的头等。不在公众场合“做”这些“事”,往往被认为是有教养的表现。但什么是公众场合?几个人组合才算公众场合?是对不认识的人表现教养重要?还是对熟悉的、亲近的人表现教养重要?电影院里,不可乱吐痰,那么,在卧室里就可以吗?更何况,有的人,整夜隆重地打呼噜,有的人一睡过去,就像“暴尸”;有的人,喜欢把整床被席卷在自己身底下一个人垄断……还有睡眠个性,各有不同:一个要关灯,一个要开灯;一个要挂蚊帐,一个寻求露天感觉;一个10点上床,一个12点半入睡,如果你又是一个失眠患者,那就更苦了……而问题是,这些喜欢或恶习,往往又无法改变,惟一的办法只有“宽容”,而“宽”就是离他(她)远一点儿。  现在,不少夫妻的前身均为“独生子女”,他们有很强“假单身倾向”,喜欢独立自在的生活空间,而床,对他们而言,最好也是单人床。当然分床的前提是同居。换言之,他们依然是夫妻关系,有“性”趣的时候,再汇合在某床上温存一番,前半夜同床,后半夜分床,有张有弛,合分有秩。这种浪漫,有一点儿“偷”的感觉,有一种美妙的距离,还有一丝鲜美的依恋……  人的一生,除工作时间外,据统计,另有三分之一是在床上度过的,8小时内,需与他人合作。睡觉时,如果还要与另一半“合作”,这种无法放松的睡能不累吗?  台湾著名作家李昂女士说,夫妻同睡一张床的同居方式,可能只来自人类普遍的习俗,但并不表示即是普遍真理,习俗也不一定就合乎人性,有的甚至违背情理。  在美国纽约,有近百万男女“分偶”,甚至比同居不同房的族群走得更远一些,他们分别有自己的住所,但仍维持彼此的“爱情”及“婚姻”关系,《纽约时报》杂志所做的一份统计表明,“分偶”关系实际上能维持很长,并且稳定,发生“外遇”的平均频率反而比同居或传统婚姻模式中的男女要低,换句话说,即他们对彼此更忠贞。可见,同居但不同床,并不会削弱夫妻双方的亲密关系,反而会促进夫妻双方的情感一直保持鲜活、生动。  由此可见,伴侣可能有理想的性关系,但在床上却不一定和谐,有心人曾在一百对夫妻中进行调查后发现,绝大多数人最不能接受另一半的“不良行为”是:(1)一个争夺绒被,另一个以牙还牙;(2)一方在床上翻来覆去,另一个不胜其烦;(3)床上排气及脚臭,指甲的刺割和打鼾;(4)踹脚、说梦话等。一位女性甚至提到,她对丈夫的呼吸很反感,似乎这不合情理,但她解释是由于他的气息呼到她脸上,有大蒜的味道,令她受不了;也有女性说,床上有一点儿面包屑也睡不好,但她们的丈夫却能背压一块蛋糕也睡得香。  对此,婚姻专家认为,夫妻关系真正成熟的表现是:两人同房,但不一定同床。  3、浴缸里暧昧的温泉与身体  (口述女主角 小黄)  我是个心太软的女人,当年大新(我先生)追求我,久攻之下,我终于缴械投降。其实,他并不是我心目中最理想的人选,但我被他的执着与狂热所感动,结果“失足”成了他太太。  我先生学的是计算机软件设计,我是大学中文老师,我们几乎没有共同语言,他喜欢下棋,我喜欢跳舞,而对棋牌类游戏一窍不通。恋爱时,他会舍命陪君子地去舞厅看我成为全场的“娇”点,他的这种风度在我们结婚之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大概是追我追累了,结婚对他而言是修成正果,该是把脚放得比头还高地好好享受一下的时候了。  我们是结婚后才正式有性关系的,这全归功于我的坚守。恋爱时,他对我是敬畏的,从不轻易动手动脚,他自觉是“高攀”我,所以一味迁就我。其实,很多时候,我是希望他紧紧搂抱我,或有进一步“探险”的,但是他不敢,浅尝即止,从不越雷池一步。有时候,我甚至有些恨他,那么粗犷的一个人,在我面前怎么会变得如此听话呢?他是误读了我的矫情,实际上,我更喜欢他能本色一些、自信一些、甚至霸道一些,但是非常遗憾。恋爱本是两人间一种零距离的接触,最起码也应保持一种“心跳的距离”,但他似乎太“尊重”我了,害得我患了严重的“恋爱皮肤饥饿症”。每次约会之后,无论刮风下雨,他都要送我到我家楼下,然后礼仪性地吻别,转身离去。我真有些恨铁不成钢,他怎么就无法“读”出我两眼的愁怨目光呢?他吻得太肤浅太小心了!  那是一些春风吹拂而没有下雨的日子。他打动了我的芳心,却不敢抚摸我的心。从那时起,我学会了手淫。每天晚上约会后回到家,我就放一浴缸温泉水,滴一些香精,放肆地把自己泡在温热的泉水里,再把(大新)送我的玫瑰花一朵一朵地撕碎,让花瓣漂浮在我身体的四周……滚烫滑润的泉水撩拨着我的心弦、挑逗着我的寂寞、浸泡着我的绮思……我很渴,呼吸加快,两颊绯红,好像是“晕汤”,又好像是一种高潮症状,有飞翔的感觉,但又有沉入海底的迷茫、忘我和一种逃脱不了的肉欲的快感,我一个人浅笑、闭目暇想,一个人自抚着粉臂、耳垂……直至脚尖,宝贝着自己每一寸肌肤,喃喃自语或叹息,我像浴缸里的小妖,自梳,抒情,直到筋疲力尽,无力,慵懒,赤足走出浴室,回到床前,倒杯红酒,轻啜,扪心自问:“我醉了?我怎么了?”  那阵子,大新几乎夜夜都带我去娱乐场所玩儿,回来后我便重温与水同欢的缠绵,整个浴缸里便洋溢起一种芳香欲望,温泉很烫,我更热。这种自慰的日子过了一年多之后,我和大新正式登记结婚。洞房花烛夜,我是带着期望与好奇被丈夫抱上婚床的,我是货真价实的处女身,他非常满意,也非常荣耀,犹如获得诺贝尔奖。他非常尽力,也很尽兴,我是他胜利的果实,来之不易,他如饥似渴地品尝着。  蜜月期过后(大约3个月吧),彼此的新鲜感过去了,我们做爱的时候,我开始顽皮地睁着眼睛看他“狰狞”贪婪的脸,对此,他很不适应,也不好意思,觉得我不入戏,只让他唱独角戏。可是,这不能怪我啊,因为他总是千篇一律的套路,让我觉得那更像是一种体操,单调、无趣、一步到位、一声不吭、埋头苦干,他只顾自己的身体“忙”,却从没有腾出一只手好好地感知过我的体温、我的湿度、我的心跳,以及我充满渴望的肌肤啊。他根本不了解女人的需求,他错误地认为温柔的事已在婚前做过做足了,而其实,他那时的温柔根本就没有落到实处;而结婚之后,在他看来,只要他做爱次数与时间够多够长就足以证明他有多么需要我和多么爱我,这就足够了,而不知道或都根本不想知道我需要怎样的爱抚,女人的身心是不可能单纯靠力量就可以征服的,他懂吗?他了解我爱情的穴位吗?他没有前戏,没有调情,没有重视我的反应,这样的性爱,对我而言,太低级了,每一次总是我还没完全进入角色,他就完成了任务,翻身呼呼睡去。我开始回味起婚前在浴缸里的种种华丽的想像,那种亲水的欲望,又莫名地跃上心头。  我有点儿哭笑不得,同样是半个钟头的时间,如今,丈夫的“努力”怎么就失去了作用,怎么就如隔靴搔痒一般?曾经是那么渴望“男友”零距离搂抱,可男友成了“丈夫”后,这零距离怎么就失去了杀伤人?难道只因为他重进攻,而不懂我的“靶心”在哪里、我的性爱“七寸”在何处?偏离了靶心与七寸,他的一切“作业”就成了没有灵魂的机械操作?总之,我很是失望,失望之余,开始重新拾起那根一度收起来的自慰羽毛,在他沉沉睡去后,我借一缸温泉,与自己的身体对话,互相怜惜,共享高潮。  一天晚上,我情不自禁地在温泉里闭目呻呤起来,丈夫皱着眉头一脸尴尬与惭愧地出现在我面前,我居然都一无所知。那晚,丈夫仿佛是被我扇了一记耳光,不知如何是好。当我擦干身体回到床上时,他突然按亮床头灯,阴冷地问我:“你是什么意思?难道我不能满足你?”我莫名地看着他,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当他毫无保留地描绘出我在浴缸里自慰的种种“丑态”时,我恼羞成怒,出手就给他一记耳光,他没有还手,只是复仇似地骑在我身上,泄恨般地强行侵入到我的身体里,我行尸走肉一般任他“左右”,没有喘息,没有泪水,只有冷冷的目光。我越冷,他越卖命,最后,他输了,点支烟抽着,一言不发。我再次回到浴缸里,水懂我的心……  现在,我对浴缸里的温泉产生了一种依赖心理,丈夫的性,对我而言,至多只是一种义务和热身,只有回到浴缸里,我才会有真正的“爽”与快活,水透过肌肤,渗入我的心灵,并润湿我心灵里最柔软的那片风景。凭心而论,丈夫对我不坏,只是他的做爱方式太粗糙,没有品质可言,所幸他能从我身上找到快感、高潮与满足,虽然我渐渐迟钝。尽管如此,我仍担心最终自己会对他产生冷感,因为“泡澡”和“与丈夫做爱”,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更习惯于前者。这是不是一种病?我该怎么办?  点评:手淫无罪,但绝不是完美的性方式,只能是性爱的一种补偿与替代。它的出现,一定是正常的性爱有所欠缺。特别是“婚内手淫”,只能说明夫妻性爱出现了不和谐或其他问题。手淫之所以会让某些人上瘾,是因为它更“自我”、更有的放矢,绝对是按自己喜好的方式来满足需求。所以,在婚内,良好、坦诚的夫妻沟通非常重要,彼此了解各自独特的需求,相互满足,共同享受鱼水之欢,作为男主角,应该主动地去关照女方的身心需求,因为只有她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才有真正的鸟语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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