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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我编织的地下室箱子里,那些用皱纹纸做墙纸的墙壁纺成了丰富的黑色回忆。我居住在那空旷的空间里。我跳进了自己害怕的虚空里,成为了真实。我纺进了自己第一个封闭空间的黑暗中,那是妈妈的子宫。
在那里我被自相矛盾营养着。妈妈吸了根雪茄。随着那烟弯弯曲曲地进入妈妈体内,向我飘来,我品尝着那又臭又甜的味道。她给我读书,跟我说话,我听得见她的声音。捏紧的拳头朝外伸去,碰上了柔软的子宫壁。家,封闭、安全、可以抵达的尽头。
我们高三英语老师教我们“A—非A两难写作法”。不论人们命名的什么、说的什么、展示的什么,都会引发其幻影般的对立面。要是我写有关美好的文章,意味着我没写到的是罪恶。我描写丑陋,同时也确立了美丽必须遵循的标准。没有家的经历的A创设出了一个更清晰的概念,一个跟它一起相对的困扰,引发出这样一些问题:什么是家?我怎样到家里去?我是否早就有家了?我为何在这里不能回到家?
小时候,我着迷于画房子,有时候我会画有圆形门的家——每扇门的正中央都有一个把手,这是受J·R·图尔金的小说《穴居矮人》中的洞穴门的启发想出来的。矮人洞穴是在山边挖出来的家。
我记得《穴居矮人》的第一页上的内容,我并非有意去背出来的。那一页我读了几十遍。我总是试图给任何愿意听的人大声读那本书——给我妈妈,给我的朋友们。
地上的一个洞里居住着一名穴居矮人。那不是一个令人恶心、肮脏、湿漉漉的洞,并不是到处是蚯蚓的一段段身体,也没有散发出软泥的味道;也不是一个干燥、光秃秃的沙洞,里面什么可以坐的吃的都没有;那是一个穴居矮人的洞穴,那意味着很舒适。
那洞有一扇滚圆的门,像一个舷窗,涂着绿色的油漆,在正中央有一个闪闪发亮的黄色铜把手。门推进去是一个管子似的厅,就像隧道一样:一个非常舒适的隧道,没有烟雾,墙壁上镶嵌着木板,地面铺着地砖和地毯,厅里还有擦得发亮的椅子。
《穴居矮人》里的这些段落为什么一直印在我脑海里?因为它们是开头几段吗?或者因为它们让我感到很亲切,仿佛我想要到穴居矮人的洞里去?还是因为在说起所有家不为家内容后,它们用一个词概括了家的内涵:舒适。
四年级时,我拥有的那些东西,我的“家”在清理售卖中都卖掉了。我们赚到的五十块钱是要被存到银行里,将来买自行车的。可是我们不得不把钱花了,因为我们别无所有。
我八年级时,我们搬到了马萨诸塞州,我又一次把自己最喜欢的东西留在别处。我的书、玩具花娃娃、跑鞋都被放在一个箱子里留下,很安全。很快可以寄来。妈妈把它们寄放在一个朋友家。但是那位朋友搬到了很远的地方去了。她说会把我们的箱子寄放在我们都去做礼拜的那个教堂里。但是那些箱子被遗忘了,遗弃了,永远地锁在了一个教堂的地下室里和一个八年级学生的脑海里。也许它们在教堂的清理售卖中也被卖掉了。我那些心爱的书四散不见了。
有很多年我相信会拿回我那些图尔金写的书,因此我拒绝到图书馆去借。看从图书馆借来的那些书跟看我自己的那些书是不一样的。而且那会再一次背叛我要找到这个孩提时代的自我、这个孩提时代的家的希望。
上大四时,我和同屋阿莲娜在开学前一周搬进了宿舍。我有空闲时间,没有功课。我买了本新的《穴居矮人》,我终于放弃了。(我给那个教堂打了电话,查问我的箱子是否还在地下室里。它们已经不在了。)我把那本新的《穴居矮人》拿到复印室,把第一页复印了一遍又一遍,把那些字放大两百倍,放大四百倍,直到它们在白纸上变成了一个抽象的图案。
在桌子上,我把每一张纸涂上浓浓的绿色,直到把闪亮的蜡笔用到只剩下一个细小的蜡笔头,上面包着的纸变得破破烂烂。我把二十张纸用胶带粘在一起,把这张大纸剪成一个圆。宿舍门有个发亮的铜把手,就跟比尔波的穴居洞门上的一样。我把纸用几十张双面贴纸粘到墙上。我真正的门把手在那个绿色圆圈的正中央突出来。
我扭转把手,打开这扇穴居矮人洞的门,那里站着曾经是我的那个小孩子。在她身后是所有她丢失的东西:那一堆破损的图书,我曾在上面弄出皱折的书,被书页割破而留在上面的血痕,不至一次地掉进浴缸里。她站在那里,被她的玩具花娃娃、她的书、她的新跑鞋、她妈妈织的圣诞袜(上面还有圣诞老人,他的立体纱线鼻子看上去像根突出来的真的胡萝卜)包围着。
我最后终于能够接受并放弃我的损失。我现在知道,这个女孩,这个我,不论什么时候需要她,她就在那儿,就在门后。不管怎样,我已经安全地拥有了她和她所有的箱子。
第四部分 毕业第31节 毕业(1)
毕业典礼那天早晨我在撤空了一半的房间里醒来。我做的装饰物中的一半、同屋阿莲娜和我组织的舞会传单、我为班级设计的艺术计划书、从《哈佛深红》报上剪下来的幽默新闻,这些东西仍然还在墙上。可是我的大部分书都已经搬走了,书架空荡荡的,积满了灰尘。架子上只有黑色的毕业帽和毕业袍,依然装在塑料袋里。我穿上那件最好也是我最喜爱的印着彩虹花朵的裙子。裙子是十年级时买的,十一年级时我穿着它坐灰狗长途车横穿这个国家(在夜间很冷时裙子里穿着牛仔裤),我穿着它参加高中毕业典礼:我穿着它,依然感到漂亮舒适。裙子的颜色跟昏暗的黑色毕业袍形成鲜明对比。我打开毕业袍,抖掉上面的褶皱。把它搭在手臂上,抓过毕业帽和上面的缨穗,走下楼去,跟在等我的朋友凯瑟琳和阿曼达会合。凯瑟琳早就把毕业袍穿好了,阿曼达正在帮她把白衣领扣上。我们走进昏暗的餐厅,用传统的被称为香槟早餐的早饭。我们的几个朋友早已经喝得有点醉了。
我指望着毕业典礼不是件什么大事,只不过是又一天罢了,在我终于可以呼吸并作为一名真正的成年人到一个真实的世界里安顿下来之前要过的另一个忙乱的一天。
在忙碌着打包等事中间,发生着很多的事情,让人无法思考毕业的真正意味是什么。我的同屋阿莲娜和我得要决定如何处理家具,如何给我们的那些花草找个快乐的去处。我们大二那年买了棵蜘蛛草,现在,从那一棵草,我们培植出了十几棵巨大的蜘蛛草,还有数不清的更小的草。在毕业典礼之外还有其他许许多多事情要想。毕业典礼只不过是另一次典礼,另一个手续,是个传统。
毕业周是期终考试结束后一个开无数聚会、彼此互相道别的一周。大四学生和一些宿舍管理人员是惟一还留在校园里的人。那跟新生周一样——那时我们全班同学比其他学生早到一星期——不过是倒过来。我在一种平静的忙乱中度过了这一周,把自己的东西装进那几只带有轮子的塑料桶里。桶是乔安妮送给我的(她是个很实际的女人)毕业礼物,这样我就可以一点点、一桶桶地把东西搬出来,坐地铁搬回到昆西。我知道已经没有人可以开车帮我搬行李了。
我每天推着那些塑料桶来到哈佛T形车站,每次都要经过斯戴西。她是个矮胖的流浪妇女,在过去几年里一直坐在马萨诸塞大道旁同一个地方。我在整条街上都能听见她那单调而愉悦的声音:“给几个零钱……给几个零钱,先生,太太……有零钱吗?给几个零钱……给几个零钱,先生……给几个零钱”——“噢!是你啊!”看到我她会这样说。两年前,当时我的手骨折了,绑着石膏(我和摔跤队员们玩力量球时受的伤),她会问:“你的手臂怎么样?”
“好多了,谢谢。”我一边走过去,一边会说些我那天或生活里的琐碎小事。我从没给过她钱,只跟她说话。每天在我去训练或上课的路上都有几个游民讨零钱。要是我每个人都给钱的话肯定要破产,因此我很少给东西。有时候从商店出来时,我会为在门口给我开门的流浪汉买杯热巧克力或可口可乐。我觉得给钱是不妥的,因为我不敢确定他们会把钱花在有害的还是有用的东西上。我经常想,应该有更好的办法,一定有一个解决流浪问题的办法,不过我现在还无法(或者我太忙而不能)知道那个办法是什么。我想也许这个态度是虚伪的或者自私的,可是别的我不知道该做什么。
在四年的大学生活里,我看见人们变化或者一成不变。读大一大二两年里,我到路瑟兰大学收容所去做志愿者,认识了一个很安静的韩国男子萨姆。他很年轻,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的,很文静,很有礼貌,在找工作。我不做那个收容所的志愿者后,在车库(在肯尼迪街和沃本山街街角处的一座大卖场)附近的凉亭见到了他。每天早晨他都在同一个地方。我向他笑一下,然后赶去工作或上课,我的背包里装满了书,手里紧紧握着一只咖啡杯。他朝我回笑着,有时会说早上好,因为他认出我来了。他的头发已经长到肩膀上了,看上去疲劳、寒冷,不过他总是在那个地方,站在那里,手里的帽子伸出来向人要钱。我上大学的最后一年,他在哈佛广场上不同的长凳子上睡觉过夜。他的头发现在变得灰白而卷曲了,皮肤很干,晒得过黑,眼角上有了皱纹。如今他的双眼变成了半开半合的缝了,几乎不再看我。有时候我故意转过头不看,不想让他因为我看到他处于这样的困境而感到羞愧。他挣扎着要保持清醒,而以前他的目光炯炯有神。他甚至在常睡的长凳对面的霍利欧克中心内站着就能睡着。他没法坐下来,因为哈佛的警察会赶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