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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舅舅年轻的时候非常英俊的,去看我们小时候的照片。
在我们小小的四合院照的,我穿绿色的小西装,舅舅那时候还没有发胖,穿蓝色的衬衫站在中间,非常年轻英俊。以我现在的眼光,我也会在人群中多看他一眼的。
舅舅现在不比当初了。做为上市集团公司主席的他,已经有了每个人都看得到的身价和肚子。改革开放之后每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十年之内,从全家人都住在一个院子里,到开始盖自己的工厂和办公大楼。舅舅和家里人联手开的集团公司,十年内飞速发展,从小城市到大城市到各个城市,甚至发展到了外国,不仅养活了无数员工,也改善了整个家族的生活。
而我,作为下一代孩子里最得宠的一个,聪明伶俐是公认的,学习成绩也是一直领先,从来不用太多心思在学习上,考试却从来让老师家长惊喜。再加上经常惹事生非又不好对付,想要什么从来都是招数用尽也要达到。所以当年,我说要去法国念书,从这个想法诞生到出现在巴黎,也就是一个月而已。
我们的上一代,是真的多少吃了苦的,到了我们这一代,如果可以,真的一点委屈都不会给我们。若非如此,我没有什么可能在私立商学院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和法国人比拼。而且,因为从小就看到很多奇迹发生在身边,小小的心里,从来就是觉得,没有任何不可能的事情。
上一代努力经营,赚得生活和下一代安稳,而下一代脑中则是另外一个世界。生活重心和努力方向都和上代不同。当生计不再变成一个问题的时候,对不可预知的未来则充满着非常美好的预期。
我的理想是什么,少女梦想,多数是王子和白马。但是我的人生理想里面,好像从来没有过男人。可能是因为,觉得这些东西,是逃不过一定会有的,所以,反而无足轻重。
我的梦想,就是可以去世界很多地方,拍照片,写东西。
世界这么大,我希望我可以看到这个世界。我曾经,想成为一个讲故事的人。
年幼,父母都在忙工作,没有别的消遣,唯有故事书作伴,后来从童话开始读言情,从言情开始读武侠,从武侠开始换到人文,从人文再转到历史。只觉得小小纸书,有数之不尽的精彩世界和奇幻人物,而书面上那个简单的名字,就是这个世界的主人,给他们灵魂给他们生命让他们微笑让他们落泪,
同时,让捧着这本小书的我,在公园的角落,又哭又笑。
妈妈是老师,我认字非常早,又借助亲属关系,五岁就上了小学一年级,第一次读《红楼梦》是在我五岁、六岁的时候,居然知道拿一个词牌名来做填词游戏,小学二年级第一次投稿,就发表一篇文章在《小学生作文报》。小小的虚荣心,全部在每周的作文评奖课上,我永远是写得最好的那个。
自然也有别的发展机会,我相貌尚可,再加上父母在修饰女儿上的不惜工本,从小走到哪里都是要风光体面,漂漂亮亮。从小学起学校的各大活动晚会都少不了我主持或参与,少女时代,相貌姣好加上成绩领先,已经是傲人资本,再加上自己又肯出头露面来唱歌跳舞,我的成长岁月中,只要我在的地方,已经习惯每个人都认识我。即使离开母校已经很久,据说如今提起来我的名字,对学校的教授和小师妹师弟,也还算个小话题小花絮。
当年也有文工团和歌舞团和电影来选小童星,也有主持和编导电视的机会,但全部固执舍弃,只是觉得,我要去别的地方,看更多的东西。
小时候最好的女伴,是我家人世交的朋友刘阿姨的女儿英儿。人家看见我们,总是说,“这两个女孩子,双胞胎一样”。
可不是,同样高高瘦瘦的,长头发,瓜子脸,大眼睛樱桃嘴,因为喜欢的款式相同,有时候会去买一样的衣服,穿不同的颜色。
少女时代的我非常骄傲,很少和别的人交往,和闺中密友的谈话如下。
“英儿,我总是在想,什么样子的男人,才可以配和你在一起。”我说。
“大家都这么想,都看得见自己身边的女朋友的好,都在想,什么样子的人,才可以值得。”她答。
“我想我一辈子不结婚,没有实际经验,看书就够了,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都会弄女人伤心。我才不要伤心,我要他们伤心。”我信誓旦旦地说。
“我不知道,我想我是要结婚的,我妈不会让我不结婚的。”我最好的女朋友实事求是地回答。
我果然坚持了我的理想,16岁开始给杂志写专栏,开始和陌生人恋爱,第一次喝b52,去了我从小最爱的威尼斯,跑去巴黎念书,带着相机环游世界。亚洲,美洲,非洲,欧洲……20岁的时候,出版我的第一本摄影图文书,郑重地写“我只剩下一件行李和手提电脑,我可以去任何地方,爱上任何一个人,开始任何一种生活”。
而英儿那时候已经参加工作,遵从她的理想,变成了幼儿园的老师。每天对着单纯而顽皮的孩子——这都是小说和电视剧害的,有多少女主角都是代表着美丽和善良的幼儿园老师啊!
一年前,在巴黎通电话,已经听到她的婚讯。
“他是个警察。”她在电话里的声音,也许因为几千公里的海,显得一点渺茫。
“你确定吗?”我怀疑地问。
“应该不错吧。”她回答。
总而言之,我们都为了自己的梦想,闭着眼睛,跌跌撞撞地走了下去。至于走到什么程度,一半是努力,一半是运气。
午夜梦回,睡不过去的时候,会突然想起年少时候,手牵手的女伴,那样透明水晶一样的皮肤,那样天真纯美的模样,无端端地想起此时在她身边的男子,生怕他不懂得她的美好,生怕他看不到她的宝贵。
永远记得年少作文课堂,严肃认真写下来的“我的理想是……”
又有几个人真的在残酷的成长人生中或者倔强或者任性地坚持了下来,曾经的作文题目,都像以前的年少美好一样变成翻过的日历,偶尔回看,最初还会遗憾疼痛,日子长了,也就淡了。一杯马提尼刚好,两杯太多,三杯则不够
寂寞的灵魂
那个神秘的带我回家的写日文日记的女人,我终于知道她
是谁。过了几天,神秘女郎终于打电话来约我吃东西。
原来她并不是日本人,她短头发,讲一口流利的北京话。 “我怎么会在你房间?”这是我的第一个问题,她穿一件
草绿色的小毛衣配咖啡色的裙子,一双少见的大红色的长靴,配一个咖啡色的DOIR的当季新款大包,可爱抢眼而时髦。但她笑的时候,眼角旁边的纹路泄漏了她的年龄。
“我们起初在一起跳舞,后来就开始互相讲好玩的故事,然后你朋友慢慢散了,你还在讲故事,我就说去我酒店讲吧。
你就说‘好啊’。”她一副忍住笑的样子。
“我完全不记得,我怀疑我有间歇性失忆症。”我不好意思地说。 “到了酒店,我们还开了一瓶红酒。大家躺在沙发上聊
天,不过后来你吐了一次。”她笑得开心极了。 “我都忘记了, ”我有一点遗憾,“否则一定很好玩。” “你都忘记了才好玩,我应该拍你的裸照放去互联网。”
她说。
“我也有机会的,早上醒来的时候,你还在睡。钱包护照内衣都在桌上。”我对她挤挤眼睛。
虽然我和丽萨的相识鬼魅得像个幻觉。我需要她的描述帮我澄清曾经拥有的亲密,但是我们确实顺理成章地来往密切起来。
她是北京人,早年去了香港,然后去了日本。据她说她一直做地产生意,二十多岁的时候,也曾经辛苦得每天工作很久,后来,慢慢轻松起来。
每个女人的故事里都概莫例外的有若干个男人。丽萨也不例外。只是她的恋爱史,就是一部终身与已婚男人的纠缠史。
“每一次遇到的,都是已婚男人。”她无能为力地笑了起来。
“或许你天生就不会喜欢小男孩的那种。”我说。
“爱上已婚男人那也没办法,我也和已婚男人交往过。”
我坦白自己的历史来拉近我们的友谊。女人总是因为彼此分享感情而变成好朋友。
“其实男人真的爱你,他会离婚。”这是在已婚男人身上经验丰富的丽萨的观点。
“什么家庭,孩子。他真的爱你,他会买房给你,他会离婚。这是我的实际经验。那些没有离婚的,是因为爱你爱得不够,或者,最初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是出来玩的。”她对我说。
在经验丰富的丽萨面前,我常常觉得我的那点恋爱小故事,实在是不值得拿出来讲。
刚刚从日本回来中国,打算定居国内的丽萨决定开个酒吧。她每天都在考察市场,空了没事,她就拉着我和她同行。
三里屯已经成了里程碑,几年光景,工体已经热火朝天,
他们无一例外地打着摩登时髦的牌子,不需要任何源远流长的解释和内涵。里面是无一例外的四方形的金属结构加上玻璃水晶的隔帘,大同小异,外面高耸入云的轩尼诗的广告裸露在空气中,经常变换着不同脸孔的标榜世界排名第几位的DJ大幅宣传画,各种牌照各种款式的私家车来来往往,不多的停车位里,车子因为不同的等级被赋予不同的位置。夜间时分,穿着清凉的时髦男女密集在那里,走来走去的踩着八公分金色高跟鞋的女子,门口打电话等着接人的穿黑色背心右耳戴闪亮小钻的脸上写着年轻的高大男生,蹲成一排坐在台阶上的染着各种头发的男男女女,着装统一的保安不耐烦地走来走去维护交通。门口的客人每走十步,就会因为走到另外一家的门口,耳边听到的音乐换掉。
凌晨三点,依旧车水马龙来来往往,派对渐入高潮,旁边的夜宵铺子,满满的座位到处是鲜活不知疲惫的容颜,木质的桌子上,洒满红红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