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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传-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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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先生说的很在理。所谓“自叙传”说确有它“着实得多”的一面,它是从生平家世等客观方面考证所得出的结论,基本上符合《红楼梦》的实际情况,也大致符合文学创造的规律。因此,它与旧红学索隐派根本不可同日而语。但是,“自叙传”说又有偏向,也即“过于拘滞”,以致把艺术与生活混为一谈,抹煞了艺术典型化的特点和意义。因而新红学派虽然捣毁了旧红学索隐附会的迷宫,后来却也陷入了以《红楼梦》附会曹家人事的新迷宫;从旧的主观唯心主义烦琐考证的泥淖里爬出来,有时又往往栽进新的主观唯心主义烦琐考证的泥坑。胡适后来甚至还把《儒林外史》杜少卿兄弟家世的材料,当作吴敬梓及其家世的材料,塞进了他所撰的《吴敬梓传》和《吴敬梓年谱》,这就完全混淆了艺术典型与真人真事的界限,“自叙传”说大约也发展到极至了。    
    ① 从1921年的《红楼梦考证》始,到1962年2月逝世前四日写的《红楼梦问题最后一信》止,胡适一生共写有关《红楼梦》的考证研究文章书信,共约15篇,计10万余字,差不多占了他的小说考证文字的四分之一。他所开创的新红学派在红学史上的地位和影响,更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抹煞的事实。    
    ② “脂砚斋”是何人?与曹雪芹是什么关系?近人看法颇多歧异。胡适的说法也前后不一,拿不定把握。最初,他认为:脂砚斋是同雪芹很亲近的“同族的亲属”,或“亲信朋友”;后来又说,“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到了晚年,胡适又回到了原先的看法,说脂砚斋是曹雪芹的“最亲信的朋友”。    
    《胡适口述自传》关于“新红学的诞生”一节,有唐德刚先生的一段按语,说“适之先生始终认为‘脂砚斋’是作者曹雪芹本人”(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41页)。这话自然是未曾细检胡适论《红楼梦》诸文所致。    
    ③ 《石头记索隐》,原载1916年《小说月报》第7卷第1至6期,后于1917年9月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    
    ④ 蔡元培在《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中,说到他的“三法推求”:    
    ……知其所寄托之人物,可用三法推求:一,品性相类者;二,轶事有征者;三,姓名相关者。于是以湘云之豪放而推为其年;以惜春之冷僻而推为荪友;用第一法也。以宝玉逢魔魇而推为允;以凤姐哭向金陵而推为余国柱;用第二法也。    
    以探春之名与探花有关,而推为健庵;以宝琴之名,与孔子学琴于师襄之故事有关而推为辟疆;用第三法也。然每举一人,率兼用三法或两法,有可推证,始质言之。其他若元春之疑为徐元文,宝蟾之疑为翁宝林;则以近于孤证,姑不列入。自以为审慎之至,与随意附会者不同。(《蔡元培全集》第3卷,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9月1版,第69页)    
    ⑤ 《红楼梦考证》1921年3月初稿,载同年5月上海亚东图书馆初排本《红楼梦》。同年11月改定稿,载1922年5月亚东初排本《红楼梦》再版;并收入《胡适文存》,亚东图书馆1921年12月出版。引文据1926年8月9版,卷三,第185页。    
    ⑥ 袁枚《随园诗话》卷二,有一条记云:    
    


第六部分:整理国故与考证小说开创“新红学”(4)

    康熙间,曹练亭(按,当作楝亭)为江宁织造,每出,拥八驺,必携书一本,观玩不辍。人问:“公何好学?”曰:“非也,我非地方官,而百姓见我必起立,我心不安,故借此遮目耳。”素与江宁太守陈鹏年不相中。及陈获罪,乃密疏荐陈。    
    人以此重之。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明我斋读而羡之。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尤艳。我斋题云:病容憔悴胜桃花,午汗潮回热转加。    
    犹恐意中人看出,强言今日较差些。    
    威仪棣棣若山河,应把风流夺绮罗。    
    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据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9月2版)    
    ⑦ 胡适考证《红楼梦》,曾得顾颉刚俞平伯的帮助。他在口述自传时也曾说到:    
    在寻找作者身世这项第一步工作里,我得到了我许多学生的帮助。这些学生后来在“红学”研究上都颇有名气。其中之一便是后来成名的史学家顾颉刚;另一位便是俞平伯。平伯后来成为文学教授。这些学生——尤其是顾颉刚——他们帮助我找出曹雪芹的身世。(《胡适口述自传》,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1年3月初版,第243页)    
    他们当年为此曾有频繁的书信往来,后由赵肖甫辑为《考证红楼梦三家书简》,连载于1943年至1944年上海沦陷时期文化界印行的《学术界》杂志。分2编:上编为胡适与顾颉刚的通信,共27封;下编为胡适与俞平伯的通信,共登出17封,似未完。1943年8月《学术界》开始刊登这些书信时,有编者的按语,录如下:    
    在过去20余年考证《红楼梦》的工作中,胡适之顾颉刚俞平伯三位先生,自居于极重要的地位。这三个人,于考证工作进行之际,相互讨论商榷,极为密切。其间书翰往还,数不在少。我们可在这些书翰中,见出三家治学论证的方法,其重要性,有过于考证之结果者。兹由赵肖甫先生搜集三家讨论《红楼梦》书札,检付本刊,以飨读者,实深欣幸。(《学术界》第1卷第1期。)    
    这些书简多作于1921年4月至9月间,充分说明在用新方法考证《红楼梦》的初期,他们师生是通力合作的,胡适得到顾颉刚的帮助尤多。    
    ⑧ 1921年5月,胡适在天津图书馆查阅《楝亭全集》,于《文钞》卷中得许多重要材料,可考定曹寅生平、曹家禄田所在及康熙南巡等事,与《红楼梦》所叙相符。又见《诗别集》卷中,《辛卯三月二十六日闻珍儿殇,书此忍恸,兼示四侄寄东轩诗友》三首之二有“承家望犹子”诗句,以为“曹寅当时年老无子,故曹承继为后;曹已立为嗣之后,曹寅又生子,此子疑即是雪芹,因为老年得子,宠爱之极,故打破侄辈从‘页’的单名例,而取名‘天佑’”。参看《胡适的日记》,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1月1版,上册,第29~34页。按,曹是寅之子,非嗣子;其嗣子为曹,是曹寅去世后过继的,即雪芹的父亲。而“天佑”,应为曹之子,非寅子,亦非雪芹。(三版改注)    
    ⑨ 参看《胡适的日记》上册,第40页。    
    ⑩ 此条材料,原见杨钟羲《雪桥诗话续集》卷六,第23页。胡适曾摘抄在1912年5月20日的日记里。见《胡适的日记》上册,第59页;后又引用在《红楼梦考证》的改定稿里,见《胡适文存》上海亚东9版,卷三,第212页。    
     胡适关于《红楼梦》是作者的“自叙传”说,多年来影响很大,或赞扬、吹嘘,或批判、打倒,各走极端,都不符合实际,都不公允。我们应该作一点历史的分析。一方面,胡适在考得曹雪芹“半生经历,绝似石头”(鲁迅语)以后,才得出结论说:    
    《红楼梦》明明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的自叙的书。若作者是曹雪芹,那么,曹雪芹即是《红楼梦》开端时那个深自忏悔的“我”!即是书里甄贾(真假)两个宝玉的底本!懂得这个道理,便知书中的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胡适文存》卷三,第219页)    
    所谓“自叙传”,也就基本上是这“底本”与“影子”的说法,与今天所说的“模特儿”及“生活原型”的意义大致相同,是对生活和艺术关系的正确理解。因为有扎实的事实材料作根据,所以“自叙传”说便绝非索隐派毫无事实根据的随意附会所可比拟;而且对批判旧红学各种牵强附会的谬说,起到了摧陷廓清的作用。    
    但是,另一方面,“自叙传”说,在“底本”与“影子”说法的基础上,又将真理往前跨了半步,把艺术典型等同于生活原型,将作品中的人物与曹家一一比附,说:    
    《红楼梦》里的贾政,也是次子,也是先不袭爵,也是员外郎。这三层都与曹相合。故我们可以认贾政即是曹;因此,贾宝玉即是曹雪芹,即是曹之子,这一层更容易明白了。(《胡适文存》卷三,第224页)    
    这就混淆了艺术与生活的界限,否定了艺术典型化的意义,因此也就否定了艺术本身。胡适晚年对《红楼梦》的思想艺术价值说了一些很不理解的话,恐怕与这一点也是分不开的。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24篇,清之人情小说”,见《鲁迅全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9卷,第235至236页。    
     这首诗见《船山诗草》卷十六辛癸集。曾由顾颉刚抄出寄给胡适,即《考证红楼梦三家书简》上编“三 答查得关于高鹗及曹寅的材料书”(1921年4月4日),载上海《学术界》第1卷第1期,1943年8月出版。


第六部分:整理国故与考证小说开创“新红学”(5)

    张问陶(船山)的《赠高兰墅鹗同年》一诗,作于嘉庆六年(辛酉,1801)九月,题下有注云:“传奇《红楼梦》80回以后,俱兰墅所补。”诗云:    
    无花无酒耐深秋,洒扫云房且唱酬。    
    侠气君能空紫塞,艳情人自说红楼。逶迟把臂如今雨,得失关心此旧游。    
    弹指十三年已去,朱衣帘外亦回头。    
     转引自郭豫适《红楼梦研究小史稿》,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1月版,第45页。    
    (三版注)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说到高鹗续书,也说:    
    其补《红楼梦》当在乾隆辛亥时,未成进士,“闲且惫矣”,故于雪芹萧条之感,偶或相通。然心志未灰,则与所谓“暮年之人,贫病交攻,渐渐的露出那下世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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