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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行公平、不欺诈的经商之道
《塔木德》规定:“商品的市价尚未形成之前,不能贱卖商品。”
公正的经商之道在犹太人之中表现得十分彻底。我们如果看一个《塔木德》在买卖上的判例就能明白了。
比如,A和B之间要进行四斗小麦和10两银子的买卖。如果卖主A向买主B要求,如果不能现在支付10两银子而是延迟到几个月后小麦成熟的时候,就要支付12两。这种情况下,《塔木德》会判定A的要求无效。为什么呢?先不管这四斗小麦是不是在现在进行买卖,对同一商品设定双重的价格不但是破坏了买卖商品的价格公正原则,事实上还在延期付款的情况下收取了B的利息。
如果是在收取租金的场合就不一样了。也就是说,借用土地一年,总共费用是10两银子,如果每月还一两不算是违法。在最初契约建立的时候,如果“按月付款”和合同的条款有冲突,借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支付能力任意选择付款的方式。
反过来说,以四斗小麦在收获期返还为条件,那就禁止在现在就把小麦借出去。为什么呢?四斗小麦现在是10两银子,到了收获期,如果是丰产,那价格可能暴跌到8两;如果是减产,那可能暴涨到12两。所以,如果只是“在收获期归还等量的小麦”,很有可能给贷者带来不当损失或是额外的利益。鉴于此,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明确四斗小麦的时价,在这个基础上,等小麦收获的时候用等量的金钱或是小麦来归还。
物价的稳定对于流通经济十分必要。不正当地抬高物价自不必说,相反地,压低物价也是不可取的。特别是,如果谁先进入市场,将商品以低价出售,那这种商品的价格会在整个市场上暴跌。这种行为是《塔木德》最为禁止的。“商品的市价尚未形成之前,不能贱卖商品”。这并不是禁止投机,而是禁止个人控制市场的行为。
如果价格适中,生产者和消费者都会满意。但是,如果有人在别人的小麦还没有收获的时候就低价出售自己的小麦,那带来的影响会波及到其余的全体农民。低价当然受一般的消费者欢迎,但结局是:由低价造成的损失会转嫁到别的商品上,这样对消费者和生产者都没有好处。
犹太人认为,公正的经商之道对买方和卖方都有利。如果向一方倾斜,交易就很难持久。
在交易中,犹太人认为,即使事先未获任何保证,也有权利要求购买的商品具有良好的品质。去购物,就是意味购买没有瑕疵的商品。就算商家在交易中,宣称“货物出门,概不退换”,一旦该商品确有瑕疵,买方仍然有权要求退货。并且,商人们也得同意退货。
在做生意过程中,犹太人很注意“交易要讲道理”这一从商诤言,可以说,犹太商人是世界上讲道理的买卖人。其中所谓的道理,就是公平、不欺诈。
犹太人在全世界各民族中能够崛起,成为最会做生意最成功的商人,与他们的这一经商智慧取信于人大有关系。
《塔木德智慧全书》 第三部分说出商品的优点也是诚信的表现
说出商品的优点也是诚信的表现
纵横五大洲,经商数千年,绝少有犹太商人坑蒙拐骗的事例,他们一般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做短斤少两的事,他们以诚信经商立世。
犹太商人的诚信来自于其传统和宗教文化。《塔木德》中有许多关于贸易活动中诚信原则的规定,这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了犹太人的远见卓识。作为一种弱势存在,如果不守诚信,犹太共同体必定早已消失。
有趣的是,犹太人对诚心有更深入的认识。
有一个贫穷的妇人到集市上去卖苹果。
她的苹果在这个集市上是最上乘的,但她就是没有向顾客宣布这一点。从上午到傍晚,她的苹果一个也没卖出去。
这时,一个拉比来到她的摊位前。
“充满智慧的拉比啊,我没有钱买安息日所需要的东西了。”妇人向拉比抱怨。
拉比没有回答她,而是弯下身子把苹果观察了一番,然后跨到附近的一个大石头上高声叫喊:
“谁想买这最好的苹果?”
“谁想买这最好的苹果?”
“谁想买这最好的苹果?”
三声过后,穷妇人的苹果摊位就被人们包围了。他们连看也不看就纷纷掏钱抢购,以致价格被自动抬高到了市场价的三倍。
苹果被卖得一个不剩了,还有顾客向这边赶来。
拉比这时在高处向众人说:
“善人们,你们如果从商,必得坚守诚信。如果你们的商品有缺陷,你们要高声宣布出来;如果你们的商品是市场上最好的,也要大声宣布:‘它是最好的’。”
“它是最好的就是最好的,为什么还要宣布呢?”一个年轻人问。
“善人啊,你如果不宣布出来,顾客就会去选购不好的商品,把市场上最差的商品带回家。你不宣布出来,就是帮助奸诈的商人欺骗顾客啊!”
即使1美元也要赚
“倘若可以多赚1美元,只要有这种机会,我就绝对不放弃。”一位喜欢钻研《塔木德》的犹太商人说,“即使1美元也要赚”。许多逐步走向成功的人士正是这样做的。
美国西部是一个非常诱人的地方,许多人都跑到那里打工,梦想到那里捞一个世界,挣更多的钱。其中有两个年轻人,一个是约翰,一个是斯蒂芬,他们在路上偶然相遇了,说起去打工的事情,两个人都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他们来到美国西部,就开始不断地寻找机会。
有一天,二人同行时,有一枚硬币躺在地上,约翰看也不看就抬着头过去了,而斯蒂芬却毫不犹豫的把那枚硬币捡了起来。约翰看着斯蒂芬不由得露出了鄙夷的神情,他想:真没出息,一枚硬币也要捡,哪像干大事业的人!而斯蒂芬却想:看着让钱白白地从身边溜走,怎么能成就事业呢?
两个人又同时走进一家小公司。工作很累,工资也低,约翰不屑一顾地走了,而斯蒂芬却高兴地留了下来,努力地工作着。约翰走了一家又一家的公司,他在不断努力地寻找着机会。
两年后的一天,两人在街上相遇了,斯蒂芬由于努力地工作,已经干出了一番事业,自己成了老板,而约翰却仍然没有一个固定的工作。
约翰感到非常不理解:斯蒂芬是一个连硬币都捡的人,这么没出息,怎么可能做出一番事业了呢?想成就大的事业,必须肯从小事做起。因为你连一枚硬币都不要,只是一味地盯着大钱,就很难发现和把握生活中的机会,小钱都抓不住,怎么能抓住大钱呢?
“即使是1美元也要赚”的挣钱术表明:犹太人惯于采取“化整为零,积少成多”的战略,最后战胜强大的对手。实行积少成多的谋略,必须做到心怀大志,对前程自信;如果自惭形秽,胸无大志,永难成功。同时,还要具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扎扎实实、埋头苦干的精神。
犹太人的忍耐,创造出犹太人赚钱的信念:“在忍耐中争取我们应得到的一切,你要为我的忍耐付出代价。”犹太人的坚定耐心和具有悠久历史的忍耐力是常人难以置信的,但是,他们的忍耐也是有先决条件的,是有“度”的。精明的犹太商人最擅长计算,他们有极强的判断能力。如果他们认为自己的合作伙伴在某方面有利于自己,能够为自己带来钱财,那么,他们就可以坚定的耐心,等待对方转变心情或者等待时机的到来。
《塔木德智慧全书》 第三部分借别人的鞋子比赤脚走得快
借别人的鞋子比赤脚走得快
《塔木德》说:“没有能力买鞋子时,可以借别人的,这样比赤脚走得快。”
“做商业是十分简单的事。它就是借用别人的资金!”小仲马在他的剧本《金钱问题》中是这样说。
是的,做老板和商业就是这样的简单:借用资金来达到自己的目标。这是一条致富之路。
富兰克林是这样做的,希尔顿是这样做的,恺撒也是这样做的。即使你很富裕,对于这样的机会,你也不应放过。
在生意场上,借钱也是资产的一种,故拥有借钱能力亦可说是经营者的一项重要才能。
如果能将借钱的能力与运用资金的能力互相配合,必可由一文不名变成一个大富翁。当然,这种事情说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
美国具有商人之神称谓的约翰·华那卡虽然出生穷困家庭,缺乏良好的学校教育,但后来他竟成为美国的百货巨子,甚至被列入名人传记中。他14岁就离开家到书店当学徒,历尽艰苦,然后一边从事推销工作,一边积累资金,独资经营一家店铺。而后,华那卡不断地构思发展新公司,最后他终于成功了,而且被尊为美国商业界的权威。
从丰富的实际经验中,他想出生意成功的方程式:
生意的成功=他人的头脑+他人的金钱。
这个方程式的意思是这样的,如果希望在商场上成功,就应该巧妙地运用他人的智慧和金钱以创造利益。请特别留意,如华那卡那样成功的企业家,能自由使用上亿美元的个人资金,其设计的成功方程式竟然也需借用他人力量,故而可见借用他人金钱的重要。
美国第一旅游公司副董事长尤伯罗斯,在任第23届洛杉矶奥运会组委会主席时,为奥运会盈利15亿美元。他也是靠着非凡的“借术”而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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