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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罗德亚德·吉卜林:老虎!老虎!-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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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罗德亚德·吉卜林 文美惠 译

    
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

    
1994年10月第一版

  打猎顺利吗,大胆的猎手? 
  兄弟,我守候猎物,既寒冷又长久。 
  你捕捉的猎物在哪里? 
  兄弟,他仍然潜伏在丛林里。 
  你引以为傲的威风又在哪儿? 
  兄弟,它已从我的腰胯和肚腹间消逝。 
  你这么匆忙要到哪儿去? 
  兄弟,我回我的窝去——去死在那里! 

  我们现在要回头接着上一个故事讲下去。莫格里和狼群在会议岩斗了一场之后,离开了狼穴,下山来到村民居住的耕地里。但是他没有在这里停留,因为这儿离丛林太近了,而他很明白,他在大会上至少已经结下了一个死敌。于是他匆匆地赶着路,沿着山谷而下的崎岖不平的大路,迈着平稳的步子赶了将近二十哩地,直到来到一块不熟悉的地方。山谷变得开阔了,形成一片面性广袤的平原,上面零星散布着块块岩石,还有一条条沟涧穿流其中。平原尽头有一座小小的村庄。平原的另一头是茂密的丛林,黑压压的一片,一直伸展到牧场旁,边缘十分清晰,好像有人用一把锄头砍掉了森林。平原上,到处都是牛群和水牛群在放牧吃草。放牛的小孩们看见了莫格里,顿时喊叫起来,拔脚逃走。那些经常徘徊在每个印度村庄周围的黄毛野狗也汪汪地吠叫起来。莫格里向前走去,因为他觉得饿了。当他走到村庄大门时,看见傍晚用来挡住大门的一棵大荆棘丛,这时已挪到一旁。 
  “哼!”他说,因为他夜间出门寻找食物时,曾经不止一次碰见过这样的障碍物。“看来这儿的人也怕丛林里的兽族。”他在大门边坐下了。等到有个男人走过来的时候,他便站了起来,张大嘴巴,往嘴里指指,表示他想吃东西。那个男人先是盯着他看,然后跑回村里唯一的那条街上,大声叫着祭司。祭司是个高高的胖子,穿着白衣服,额头上涂着红黄色的记号。祭司来到大门前,还有大约一百个人,也跟着他跑来了。他们目不转睛地瞅着,交谈着,喊着,用手指着莫格里。 
  “这些人类真没有礼貌,”莫格里自言自语地说,“只有灰猿才会像他们这样。”于是他把又黑又长的头发甩到脑后,皱起眉毛看着人群。 
  “你们害怕什么呀?”祭司说,“瞧瞧他的胳臂上和腿上的疤。都是狼咬的。他只不过是个从丛林里逃出来的狼孩子罢了。” 
  当然,狼崽们一块玩的时候,往往不注意,啃莫格里啃得重了点,所以他的胳臂上和腿上全都是浅色的伤疤。可是他根本不把这叫做咬。他非常清楚真正被咬是什么味道。 
  “哎哟!哎哟!”两三个妇人同声叫了起来。“被狼咬得那个样儿,可怜的孩子!他是个漂亮的男孩子。他的眼睛像红红的火焰。我敢起誓,米苏阿,他和你那个被老虎叼走的儿子可真有些像呢。” 
  “让我瞧瞧,”一个女人说道。她的手腕和脚踝上都戴着许多沉甸甸的铜镯子。她用手掌挡住眼睛,仔细望着莫格里。“确实有些相像。他要瘦一点,可是他的相貌长得和我的孩子一个样。” 
  祭司是个聪明人。他知道米苏阿是当地最富有的村民的妻子。于是他仰起头朝天空望了片刻,接着一本正经地说,“被丛林夺去的,丛林又归还了。把这个男孩带回家去吧,我的姐妹,别忘了向祭司表示敬意啊,因为他能看透人的命运。” 
  “我以赎买我的那头公牛起誓,”莫格里自言自语道,“这一切可真像是又一次被狼群接纳入伙的仪式啊!好吧,既然我是人,我就必须变成人。” 
  妇人招手叫莫格里跟她到她的小屋里去,人群也就散开了。小屋里有一张刷了红漆的床架,一只陶土制成的收藏粮食的大柜子,上面有许多的凸出的花纹。六只铜锅。一尊印度神像安放在一个小小的神壁龛里。墙上挂着一面真正的镜子,就是农村集市上卖的那种镜子。 
  她给他喝了一大杯牛奶,还给他几块面包,然后伸手抚摸着他的脑袋,凝视他的眼睛;因为她认为他也许真是她的儿子,老虎把他拖到森林里,现在他又回来了。于是她说,“纳索,噢,纳索!”但是莫格里看样子没有听过这个名字。“你不记得我给你穿上新鞋子的那天了吗?”她碰了碰他的脚,这只脚坚硬得像鹿角。“不,”她悲伤地说,“这双脚从来没有穿过鞋子。可是你非常像我的纳索,你就当我的儿子吧。” 
  莫格里心里很不踏实,因为他从来没有在屋顶下面呆过。但是他看了看茅草屋顶,发现他如果想逃走,随时可以把茅草屋顶撕开,而且窗上也没有窗栓。“如果听不懂人说的话,”他终于对自己说,“做人又有什么用呢?现在我什么都不懂,像个哑巴,就跟人来到森林里和我们呆在一起那样。我应该学会他们说的话。 
  当他在狼群里的时候,他学过森林里大公鹿的挑战声,也学过小野猪的哼哼声,那都不是为了闹着玩儿的。因此,只要米苏阿说出一个字,莫格里就马上学着说,说的一点也不走样。不到天黑,他已经学会了小屋里许多东西的名称。 
  到了上床睡觉的时候,困难又来了。因为莫格里不肯睡在那么像捕豹的陷阱的小屋里,当他们关上房门的时候,他就从窗子跳了出去。“随他去吧,”米苏阿的丈夫说,“你要记住,直到现在,他还从来没有在床上睡过觉。如果他真是被打发来代替我们的儿子的,他就一定不会逃走。” 
  于是莫格里伸真了身躯,躺在耕地边上一片长得高高的洁净的草地上。但是还没有等他闭上眼睛,一只柔软的灰鼻子就开始拱他的下巴颏。 
  “嗬!”灰兄弟说(他是狼妈妈的崽子们中间最年长的一个),“跟踪你跑了二十哩路,得到的是这样的回报,实在太不值得了。你身上尽是篝火气味和牛群的气味,完全像个人了。醒醒吧,小兄弟,我带来了消息。” 
  “丛林里一切平安吗?”莫格里拥抱了他,说道。 
  “一切都好,除了那些被红花烫伤的狼。喂,听着。谢尔汗到很远的地方去打猎了,要等到他的皮毛重新长出以后再回来,他的皮毛烧焦得很厉害。他发誓说,他回来以后一定要把你的骨头埋葬在韦根加。” 
  “那可不一定。我也作了一个小小的保证。不过,有消息总是件好事。我今晚累了,好些新鲜玩意儿弄得我累极了,灰兄弟。可是,你一定要经常经我带来消息啊。” 
  “你不会忘记你是一头狼吧?那些人不会使你忘记吧?”灰兄弟焦急地说。 
  “永远不会。我永远记得我爱你,爱我们山洞里的全家;可是我也永远会记得,我是被赶出狼群的。” 
  “你要记住,另外一群也可能把你赶出去的。人总归是人,小兄弟,他们说起话来,就像池塘里的青蛙说话那样哇哩哇喇。下次下山,我就在牧场边上的竹林里等你。” 
  从那个夜晚开始,莫格里有三个月几乎从没走出过村庄大门。他正忙着学习人们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首先,他得往身上缠一块布,这使他非常不舒服;其次,他得学会钱的事,可是他一点也搞不懂,他还得学耕种,而他看不出耕种有什么用。村里的小娃娃们常常惹得他火冒三丈。幸亏丛林的法律教会了他按捺住火气,因为在丛林里,维持生命和寻找代食物全凭着保持冷静;但是他们取笑他不会做游戏或者不会放风筝,或者取笑他某个字发错了音的时候,仅仅是因为他知道杀死赤身裸体的小崽子是不公正的,才使他没有伸手抓起他们,把他们撕成两半。 
  他一点也不知道自己的力气有多大。在丛林里他知道自己比兽类弱,但是在村子里,大家都说他的力气大得象头公牛。 
  莫格里也毫不知道种姓在人和人之间造成的差别。有次卖陶器的小贩的驴子滑了一交,摔进了土坑,莫格里攥住驴子的尾巴,把它拉了出来,还帮助小贩码好陶罐,好让他运到卡里瓦拉市场上去卖。这件事使人们大为震惊,因为卖陶器小贩是个贱民,至于驴子,就更加卑贱了。可是祭司责怪莫格里时,莫格里却威胁说要把他也放到驴背上去。于是祭司告诉米苏阿的丈夫,最好打发莫格里去干活,越快越好;村子里的头人告诉莫格里,第二天他就得赶着水牛出去放牧。莫格里高兴极了;当天晚上,由于他已经被指派做村里的雇工,他便去参加村里的晚会。每天晚上,人们都围成一圈,坐在一棵巨大的无花果树底下,围着一块石头砌的台子。这儿是村里的俱乐部。头人、守夜人、剃头师傅(他知道村里所有的小道消息),以及拥有一支陶尔牌老式步枪的村里猎人老布尔迪阿,都来到这儿集会和吸烟。一群猴子坐在枝头高处叽叽喳喳说个没完,石台下面的洞里住着一条眼镜蛇,人们每天晚上向他奉上一小盘牛奶,因为他是神蛇;老人们围坐在树下,谈着话,抽着巨大的水烟袋,直到深夜。他们尽讲一些关于神啦、人啦以及鬼啦的美妙动听的故事,布尔迪阿还常常讲一些更加惊人的丛林兽类的生活方式的故事,听得那些坐在圈子处的小孩们的眼睛都差点鼓出脑袋。故事大部分是关于动物的,因为丛林一直就在他们门外。鹿和野猪常来吞吃他们的庄稼,有时在薄暮中,老虎公然在村子大门外不远的地方拖走个把男人。 
  莫格里对他们谈的东西自然是了解一些的,他只好遮住脸孔,不让他们看见他在笑。于是,当布尔迪把陶尔步枪放在膝盖上,兴冲冲地讲着一个又一个神奇的故事时,莫格里的双肩就抖动个不停。 
  这会儿布尔迪阿正在解释,那只拖走米苏阿儿子的老虎,是一只鬼虎。有个几年前去世的狠毒的老放债人的鬼魂就附在这只老虎身上。“我说的是实话,”他说道,“因为有一回暴动,烧掉了普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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