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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瓦-第3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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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如何惩处萧建等叛乱首脑,众人却产生了不同的意见。有人提出,萧建等人犯谋逆大罪,按律当处以车裂之刑,夷三族。也有人反对,萧王吕等士族在徐州支系庞大,如果按夷三族来计算的话,至少也得杀数千人乃至上万人,一下杀这么多人,必将使徐州民心动荡。萧建等人罪不容诛,但至少得控制一下诛连的范围。

    刘泽对汉律当中动不动就夷人三族的规定很不以为然,萧建谋反叛乱,他自已是犯了罪,但他犯罪与他的父母何干?与他的子侄何干?与他的母系家族妻系家族更是风马牛不相及,而这些人就因为和萧建他们沾亲带故而掉了脑袋岂不是比窦娥还冤?夷族处罚无疑是最残暴的刑罚,它将许多的无辜者都牵连其中,与刘泽一贯奉行的法治思想背道而驰,所以刘泽想也没有想就否决了夷族之议。

    陈登有些担忧地道:“谋反之罪,非重典不可治,意在斩草除根以警后人,主公若是只惩处萧建等人而不灭其宗族,难免其族人会怀恨在心将来做出报复之举。”

    刘泽坦然道:“萧建犯罪,自有律法惩处,族人并未与之同谋,何罪之有?我想萧氏族人也应当可以明白这一点,就算他们想挟私报复触犯律法,一样要受到律法的制裁。经此事后,我更明白律法之重要性,我计划在徐州范围之内,公布实施《民法典》、《刑法典》,与《禁械令》同时施行,这是草案,诸位先看看,议一议,有不妥之处还可修改。”

    《禁械令》在平原时就已经实施了,对于抑制豪强士家有着显著的效果,接手徐州之后,刘泽就一直准备找机会推行这项法令。但他深知,禁械法令对于士家豪强而言,基本上等于是与虎谋皮,冒然推行的话只能遭到各家士族的疯狂反对,甚至陷入刀兵危机。所以他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一个和诛灭平原刘平一样的机会。

    萧建等人的叛乱无疑是一个最佳的时机,三大士家败亡之际自身难保,根本就没有反对的能力了,而糜家也已经接受了禁械法令,并主动地将八千武装家丁以陪嫁的名义献了出来。四大豪族搞定之后,无疑给刘泽推行《禁械令》铺平了道路,虽然徐州境内大大小小的士家势力没有上千也有八百,但大多数都是实力较小的中小士家,糜萧王吕四大家族如果接受禁械法令之后,这些小的士家肯定没有一家敢站出来公然反对,禁械法令的推广和实行前景一片光明。

    本着趁热打铁的原则,刘泽这次一下子将《民法典》和《刑法典》推了出来,这是他早计划已久的但一直没有机会实施的东西,《民法典》的核心意义在于民众的生命权不再被漠视,任何人在律法的框架之外都不能随意剥夺别人的生命,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刑法典》的核心意义在于律法面前人人平等,真正地实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彻底地打破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这个千古陋习。

    这两部法典虽然没有否定君权至上,但对千百年来儒家所奉行的那种君权神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些至高无上的君权理念无疑是一种挑战。法治大于人治,是这两部法典的核心意义所在,任何人包括君主都不能逾越法制的范畴,律法是大于一切的存在。

    如果还是太平年月,刘泽是断然不敢将这种东西拿出来的,但现在是乱世,皇权已经被削弱到可有可无的地步,许多诸侯的领地之内,百姓也只知道有诸侯还不知道有皇帝,也可这么理解,在徐州境内,刘泽便是这里的王,尤其是平定了几大士族的叛乱之后,刘泽的权力空前膨胀,在徐州可以无所欲为。

    但刘泽没有成为徐州土皇帝的意愿,他更愿意把这种权利拿出来分享,将所有的人包括他自己置于律法的束缚之下。每个人都不可能是平等的,或富或贫,或贵或贱,但任何人在律法面前,却又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无权凌驾于律法之上。

    徐州士家对两部法典的态度是又爱又憎,爱的是律法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穷人那来的财产,这一条简直就是给有钱人量身打造的,有这条律法,他们的财产便可以得到保护,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非法侵占。憎得是世家豪族的特权进一步地丧失掉了,穷人的命也值钱了,生剐存留再也不能由他们任意而为,他们的行为都要受到律法的约束。(未完待续。。)

第354章 绞刑架下

    每一个文明进步的脚印都是沉重而艰难的,刘泽不想在这个关键的时候选择退缩,坚持己见,经过在幕僚和官员之中几度地争吵,反复地修改,《民法典》和《刑法典》最终定稿并在徐州张榜公布,与两个法典同时公布的还有《禁械令》。

    没有什么比平定一场叛乱更能获得威望了,此时的刘泽,不仅坐稳了徐州牧的位子,而且威望在徐州五郡范围内也达到了鼎盛,无人敢攒其锋。在这种情形下,刘泽使用半强迫的手段推行三项法令,虽然民众尤其是士家有普遍的抵触情绪,但无人敢步萧建的后尘,法令得以顺利地推行下去。

    以人治的手段推行法治的内容,倒让刘泽有点哭笑不得,观念原本就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东西,想要打破旧的观念竖立新的观念,本身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但螃蟹总得有人要来吃,刘泽已经下定决心,这第一口的螃蟹他是吃定了。

    同时对萧建、曹宏、王俊、吕扬四人的判决也下达了,萧建等四人被判处谋反叛乱罪,执行死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本着首恶必惩胁从不问的原则,参与叛乱的近万余名俘虏全部被免除了死刑,不过死罪虽免,活罪却难逃,万余名俘虏被发配去屯田营。

    至于陶应,锦鹰卫查明,陶应乃系被萧建等人以诱骗的方式参与到谋反事件中来,在整个组织策划过程中,陶应也未参与策划。所以认定陶应并非主犯,自然也就免除了死罪,被判为带罪之身,终生不得离开陶府。

    处置陶应,的确是一件头疼的事,按照刑法典的规定,陶应就是死罪。但如果刘泽处死了陶应,会受到普天之下所有人的口诛笔伐,忘恩负义过河拆桥恐怕算是骂的最轻的。陶谦对刘泽的知遇之恩托孤之谊,刘泽在接受徐州之时肩上无疑便多了一份责任——保护陶家。陶应虽然犯下了大逆不道之罪。但无论如何刘泽也不能将他处死。

    许多徐州的旧臣僚属纷纷地向刘泽求情,请他看在刚刚过世的陶使君的面上免去陶应的死罪。陶商更是跪在刘泽的面前,声泪俱下,言辞恳切地向刘泽求情。

    刘泽确实很为难。刑法典刚刚颁布。头一桩案件就徇情枉法的话。对于三**令的推行必将蒙上阴影。但真要处决陶应背上不义之名,刘泽也万万不能接受,陶谦的恩情大过天。临终遗愿言犹在耳,刘泽是一个重情守义之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寡情忘恩痛下杀手。

    好在潘凤对案件的审查有着对陶应有利的一面,陶应在此次谋叛事件中,并非主动参与而是被萧建蛊惑引诱而涉足其中,对于叛乱的组织策划和行动,陶应虽有参与但并不负主要责任,理当划归从犯之列。

    对于陶应的定罪是相当的关键,首恶是必须要严惩的,不惩不足以平民愤,不惩不足以镇慑余孽,不过从犯的话是可以网开一面的。当然陶应也不可能象其他俘虏一样被发配到屯田营,经过合议之后,一致决定陶应免于死刑,削爵免官,软禁在陶府,终生不得离开陶府一步。

    这样的结果对于陶家来说无疑是最好的结果了,陶应虽然剥夺了官职爵位,仕途上再也无所做为,但最起码他还能活着,还可以给陶家传承香火,甘夫人闻讯之后喜极而泣。

    同样喜极而泣的还有被判处死刑的萧建等人。叛乱失败之后,萧建等人被关押在暗无天日的监牢之中,他们很清楚,等待他们的会是怎样的下场。翻开史书,对于叛逆者的惩处桩桩件件,触目惊心,车裂、挖心、炮烙、凌迟、夷灭三族,萧建不知道的只是刘泽将会对他们处以何种极刑。

    要说萧建后悔吗?没有,富贵向来险中求,萧建本身就是抱着杀身成仁的决心起事谋反的,不成功便成仁,严刑峻法从来也没有挡住过野心家的**。萧建唯一遗憾的就是他尚有两个幼子,却将要受到他的株连,萧氏一门香火,因他而断,九泉之下他的确无颜去见萧家的列祖列宗。

    终于等到他的死刑判决,不是车裂,也不是凌迟,也不是斩首,而是绞刑,一种可以保留全尸的死法。对于何种死法萧建倒是不在乎,反正是一死,也没多大区别,顶多是增加点痛苦而已。但他得知萧家三族并未被诛连之际,激动地热泪纵横,冲着州牧府的方向,久久地跪拜不起,高声泣道:“谢刘使君恩德浩大!”

    关于如何施行死刑,多数的人倾向于车裂,这是朝庭惩治谋反重罪犯人的标准刑罚。但刘泽在洛阳之时亲眼睹过车裂马元义的过程,那种惨烈的场景至今他还记忆犹新,太过于惨无人道了!所以刘泽并不打算施行车裂凌迟之类的酷刑,但斩首之类的死刑又过普通,起不到震慑民众的作用。

    刘泽灵机一动,想到了欧州中世纪的绞刑架,高大矗立的绞刑架,黑色肃目的死刑场景,被悬吊在半空中的尸体,那画面相当有震憾力。绞刑在中国古代并不少见,而且是一种比较温和的死刑,又称缢死,但多当数用于私下的场合,与在绞刑架上吊死犯人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刘泽便决定在城东郊用绞刑架公开处决萧建等四人,同时张贴布告可民众前去围观。

    行刑当日,徐州东郊是人山人海,徐州百姓倾城而出,一睹刘州牧最新奇的处决犯人方式。高大的绞刑架庄严而肃目,刽子手皆是一身黑衣,被押解上来的犯人也是一身的黑衣,沉重的手铐足镣让他们步履蹒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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