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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呀!差点忘了,我还得去一趟松江府送公文,天生劳碌命呀……”杨天寿一拍大腿,满脸懊恼之色。
秦堪诚恳道:“杨兄莫怕,我敢打包票,这回那女魔头一定不会打得你满天飞舞了……”
杨天寿正色道:“秦兄弟说笑了,愚兄是那种怕挨打的人么?确实有公文要送,愚兄绝不能因私废公……”
话音落,杨天寿仓惶告辞,逃命似的出了千户所,往松江府送他那不知存不存在的公文去了。
二十余名锦衣卫属下,足足两马车的五色礼品,交接了千户所的公事后,秦堪带着属下和马车,出了南京城门,浩浩荡荡朝绍兴开拔而去。
天色灰蒙蒙的,有些阴沉,一如秦堪此刻的心情。
此番提亲,能否顺利?杜宏会答应吗?
沉沉叹了口气,秦堪看着灰蒙蒙的天色喃喃自语:“难道非要逼我把岳父弄进诏狱杂治一番么?是不是太没下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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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以德服人
南京和绍兴距离八百里左右,秦堪一行约莫走了四五天才到。
掀开马车帘子,远远瞧着绍兴府城高大巍峨的城墙,秦堪打从心底里舒了一口气。
虽说没到“少小离家老大回”的程度,毕竟也离开了半年余,从一个默默无名前程绝望的山阴文弱书生,走到如今扈从数十,权掌千丁的千户武官,人生际遇委实难测,走时孤零落魄,来时鲜衣怒马,这算不算衣锦还乡了?
如果心头没有杜家亲事的压力,秦堪此刻一定会很开心,可惜,此刻的秦千户满脑子琢磨着让杜宏点头的法子,丝毫没有衣锦还乡的喜悦。
手下二十余名锦衣卫属下原是秦堪当百户时的校尉,这次回绍兴提亲,顶了他的职的丁顺没放过这个献殷勤的机会,亲自领着原来的老部下跟随而来,为千户大人壮一壮声势。
校尉们对秦千户毕恭毕敬,但在绍兴街头可就没那么礼貌了,一群人簇拥着秦堪的马车,毫无顾忌地策马过街,引得街头行人一片鸡飞狗跳,厂卫嚣张跋扈之态在他们身上表现无遗。
秦堪看得眼皮直抽抽:“丁顺。”
“大人有何吩咐?”
“叫兄弟们斯文点儿,以德服人。”
——锦衣卫的素质问题真让人操心,平素倒也罢了,这里是绍兴,万一被杜知府发现他未来的准女婿在大街上横得像只螃蟹似的,那时估计把他弄进诏狱让他尝遍一百零八种大刑,他也不会答应把女儿嫁给秦堪了。
丁顺很给秦千户长脸,秦堪话音刚落,丁顺一个助跑再加凌空飞起一腿,把一名抽打路人百姓的锦衣校尉踢得飞起来,半空划过一道幽怨的抛物线,飞进了路旁的商铺,引来一阵乒乒乓乓的脆响和商铺掌柜绝望的哀嚎,何以为凭?有诗为证:“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大人说了,以德服人!你他娘的聋了?”丁顺恶狠狠地道。
秦堪欣慰得眼圈都红了,于是狠狠踹了丁顺一脚以示欣赏。
做人做事的方式有待商榷,不可否认的是,丁顺是个好手下,让上司省心的好手下。
秦堪若有所思,拍了拍丁顺的肩:“老丁,你知道我即将调任京师,你若愿意的话,莫如和我一起去京师赴任?虽说还是百户,不过京师百户的分量可比南京重多了,嗯,你考虑考虑。”
丁顺楞了一下,五尺高的汉子,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
秦堪心凉了半截,黯然道:“就算你不愿意,也不必如此伤心,我不会拿你怎样的,你这个样子让我想起当初我未婚妻逼婚时的绝望心情……”
话音未落,丁顺在大街上当着人来人往的行人,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脑袋重重磕在尘土里。
“属下愿意追随大人!大人抬举,丁顺没齿不忘,从此丁顺这条命就是大人的,大人要丁顺死,丁顺立马抹脖子!”
秦堪欣慰地笑了,心里泛起感动。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老丁,我若发达,必不薄待你。”
“是!丁顺豁命以报大人恩遇。”
“很好,去把刚才商铺的损失赔了,记住,以德服人!”
“……是!”
一行人穿街过巷,来到绍兴知府衙门。门口的衙役见一大群身穿锦袍的锦衣卫威风凛凛站在门口,不由大惊,呆楞片刻后,看到他们身后两马车的礼品,这才确定他们不是来拿府尊大人的。…;
于是衙役很恭谨地禀告秦堪,府尊老爷没在衙门,下午便出去了。
秦堪点点头,本想进去找杜嫣,多日不见挺想她的,可是身边簇拥着这么一大帮杀才,委实有点不方便,干脆扭头便走,先找地方安顿下来,好好想想怎么让杜宏答应把女儿嫁给他。
找了一家客栈,锦衣卫属下大摇大摆闯进去,还没说话,便吓得客栈里的客人惊呼四散而逃,眨眼间跑得一个都不剩,秦堪一行很轻易便包下了整个客栈,丁顺扔给战战兢兢的客栈掌柜几锭银子,——这属于“以德服人”的部分。
一进客栈,秦堪忽然想起了唐寅,那个充满了傲气又傻得有点可爱的落魄才子,不知他现在是否还在绍兴,他的桃花庵别墅不知买到没有,走时匆匆,来不及与他告别,心里觉得挺对不起他的,渐行渐远的模糊记忆里,好像临走前还坑过他一次……
差人出去打听了一下,唐寅竟真的还在绍兴,仍旧住在那家客栈里,只不过目前人不在房间,据说出去走走,寻诗问词去了,秦堪不由大喜,寻诗问词当然是扯淡,寻花问柳才是真,绍兴最有名的青楼一定能找到他。
绍兴最有名的青楼当然是颦翠馆,就是秦堪的前身把前任知府公子打吐血的地方,那里曾经有一位与他的前身彼此相爱的姑娘,名叫金柳,可惜后来孤身远走他乡。
命丁顺带上几名弟兄换上便装,秦堪则穿了一身玄蓝色丝绸长衫,腰间系紫色玉带,玉带上挂了一块纳福玉佩,头发上梳挽成一个严整的髻,再抹几滴祥福记的刨花香油,配上一把象牙玉骨描金折扇……
一个英俊的嫖客形象新鲜出炉,这身打扮是跟唐寅学的,以前二人住同一家客栈的时候,每到傍晚时分,唐寅就是这般风骚的出门招蜂引蝶去也。
很不习惯这身打扮,不过秦堪在南京待久了,自然也明白不同场合不同装扮的道理,进青楼找粉头如果穿着一身杀气腾腾的飞鱼服,挎着绣春刀,未免太煞风景了。
秦堪不找粉头,只找唐寅,他是秦堪来到这个世界后交到的第一个朋友,现在他只想跟朋友好好喝一次酒,聊一聊分别之后彼此的喜乐哀愁,喝多了倒头便睡,皇图霸业,往来古今,不胜人生一场醉。
颦翠馆位于绍兴东城,是一座三层的木楼,楼内装饰奢华,已是黄昏时分,楼前正是车马簇簇,门庭喧闹之时,两名三十多岁年纪的大茶壶站在门口,习惯性地弓着腰,不论相不相识,总是未语先笑,打了骂了也笑。
秦堪摇着折扇,一派风流倜傥地走到楼前时,大茶壶的眼睛亮了,他们阅人多矣,从秦堪的穿着打扮,和身后数名剽悍随从的气势一眼便看得出,这是位贵人。
贵人代表着银子,代表着财源。
茶壶很恭敬地迎了上来,躬身一礼,倒也不像前世电视里那样贱得仿若没骨头,言语间甚至很斯文。
“这位贵公子倒是初见,小的有礼了,敢问公子可欲进来听听曲儿,或找个可心的姑娘说话解解闷?”
秦堪潇洒一笑,摇着折扇刚待出声,一旁的丁顺却按捺不住,推开大茶壶径自上前一脚把大门踹开,鼻孔朝天的跋扈模样与某徐姓小公爷如出一辙。
“少跟老子废话,把你们最好的粉头叫出来给我们公子尝尝鲜!咱们公子说了,以德服人,嫖完我们会给银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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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翁婿相见
秦堪悲哀的发现,自己好像又做错了一件事。
所谓“活到老,学到老”,人这一辈子就是一个不断犯错,不断学习的过程。
此刻秦堪学到的道理是,当一个人穿得儒雅风流,仿若浊世翩翩佳公子,一副“满楼红袖招”的风骚模样逛窑子时,身边最好不要带随从,如果一定要带,至少应该带几个略懂几分风雅,行事不那么粗鲁的随从,丁顺这一类的最好有多远踹多远……
从丁顺的举动,秦堪也渐渐看清楚了,由于弘治皇帝刻意压制厂卫的权力,锦衣卫在官员面前或许能保持礼貌,但在民间,他们的跋扈程度跟全盛时期没多少区别,百姓视厂卫如畏虎狼,总归是有道理的。
丁顺踹开颦翠馆的门,并且大声地表示嫖完一定给银子后,门内大厅里所有的客人们全都呆住了,接着大家的脸色渐渐起了变化,无论是来寻花问柳的才子,满身贵气的官宦公子,或是腰缠万贯的富商,大家的脸色都变得很难看,就好像大家都在抚琴赏鹤,极尽所能做着自认为最高雅的事情之时,斜刺里突然冲出一个人来,把他们的琴烧了,把他们的鹤煮了吃了……
秦堪很想找条地缝钻进去,有多深钻多深……
丁顺反倒洋洋自得,他觉得帮秦大人做了一件好事,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