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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军想了想,就开口拒绝了,乌家虽然对他有恩,但他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乌刑一愣,没想到赵军,居然这么干脆的就拒绝了,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半响后,乌刑又开口道:“老夫知道你志向远大,可能不愿屈居漠北。
不过,你要知道,投军建功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特别是普通小兵。
现在蒙恬赶走了河南地的匈奴,一心要建设河南地,修补长城,对河南地北面的匈奴,短时间也不会大干戈,你恐怕很难达成目标。”
赵军听后,想了想,就知道乌刑说的是实情,不过他却不是轻易动摇之人,摇摇头道:“这些我都知道,不过,事情总要做了才有希望。”
“哎。。”乌刑见赵军意志坚定,不宜说服,便叹了口气,最后又道:“那这样,老夫也不强人所难,你就先留在马场帮老夫一段时间,然后再去投军。
我跟蒙恬军的一些将军还有交情,可以趁这段时间联系他们为你铺路,到时也可以让你进去后,不至于从小兵做起。”
赵军一听,顿时内心一动,有些犹豫了,乌刑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如果真可以这样,自己也能更快立功,还可以还了乌家人情。
乌刑一见有戏,就接着道:“其实边军虽然有三十万人,但因为是在边疆,每年的兵员缺口都很大,而且招兵困难。
所以,在我们漠北,并不缺乏到边军投军之人,秦军根本不会在乎你是不是马匪,而且还很重用,因为他们比普通士兵要更厉害,懂得在草原作战。
还有,漠北作为匈奴与秦军的缓冲地带,匈奴和秦军对马匪一直是打压和收服并用。
有些马匪,实际上是秦军暗中或明面支持的,也有的,干脆就投靠了秦军,但还是在草原上行事,只不过听秦军调遣而已。”
原来如此!赵军突然福至心灵,好像哪里突然开窍了,可是又隐约抓不住。
虽然知道有可能是乌刑画出的画饼,但是之前乌刑说的也够了,干脆就留下来,还可以借桥搭线,不至于进入秦军就做大头兵。
“好吧。”赵军最终点了点头,开口道:“不过,二首领之称就算了,我威望不足,怕惹麻烦,而且只能是半年时间,因为我在中原还有恩怨没解决,等不了那么长时间,希望乌伯理解。”
乌刑听此,脸上终于涌现了笑容,高兴的笑道:“哈哈,没问题。”
等二人回到休息处时,乌星端着一碗肉汤,睁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笑嘻嘻走到赵军面前道:“阿军哥,这是我亲手为你煮的肉汤,你快喝了吧。”
“额。。”赵军一愣,总感觉乌灵看他的目光实在有些火辣。
“有没有爹的啊。”乌刑此时在旁边开玩笑的道:“就一碗,哎,女儿还没嫁出去,胳膊肘就向外了。”
这话实在太直白,乌星在是纯真豪爽的性子,也不禁羞红了脸,跺着脚不愿意道:“爹,你别乱说好不好,阿军哥可是昨天救了我的命。”
“啊,好,哈哈,不说,不说了。”乌刑大笑着走开了。
乌星这才红着脸,低着头,有些怯羞的走到赵军面前,递上肉汤道:“阿军哥,你快趁热喝了吧,草原风大有点凉,你中午都没吃饭,肯定饿了。”
“嗯,好吧。”赵军点点头,就接过了肉汤。
不过,中间他的手指,不小心触碰到乌星手背的时候,让乌星害羞的猛一缩手,别在后背,然后羞红着脸跑开了,心里犹如小鹿乱撞。
赵军忽然觉得,是不是有点狗血,英雄救美?
算是吧,不过,生活本来就很狗血,但求畅快就好,管那么多干什么。
只是,忽然赵军感觉到一道仇视的目光,犹如实质,扭头一看,原来是大熊正恶狠狠得看着他,赵军实在可恶,居然敢跟我抢女人!
赵军笑了笑,扭过头没管他,反而坐下一脸惬意的喝着肉汤。
这让大熊看见,差点忍不住暴走,这小子太混账了。
ps:感谢残缺的故事书友,在书评区对本书提出的bug提醒,肉包尽快修改,希望大家有什么建议,在书评区踊跃发言,只要不是人身攻击就行。
第七章 晚宴
乌家马场,并不是只指一个牧马区,马场只是马帮老巢的一部分,或者是说,它泛指马帮老窝。
而乌家马帮真正的核心,是立于一片草原高坡上的小城,小城后面才是用木桩扯麻绳,圈起的一大片马场。
当赵军跟着马帮的人,靠近乌家马场时,就见一座土木混合建筑的,高大房屋群,宏伟的竖立在草原之上。
周围有两三人高的土石墙围列,中间有几座瞭望楼,周围巡逻的人很多,都是马场的留守之人,甚至还有弓弩配备,戒备森严。
这座缩小版的城池,建造的井然有序,除了有中原特色外,它的线条毕较刚硬,建造上以防御为主,就显得比较粗矿宽大,很有草原人的特性。
据乌刑所说,他们马场是人数最少的,总共有一千三百人,当然,这不能算上马帮人的家眷妇孺。
“首领回来了。。”
“快看,首领又带回来了好多财货。”
此时,留守的不管是妇孺老人,还是精壮汉子,一见首领回来了,都不由到城口迎接,一时间整个小城热闹喧嚣起来。
当然,有为自己亲人,能活着回来而庆幸欢呼的,也有为一具具冷冰冰尸体哭丧悲痛的,虽然活在漠北,随时都有可能面对死亡,但亲人的离去,还是让他们很悲痛。
而乌刑等人刚回来,要给马帮人分财货,安葬死者,还要诸多杂物要处理,就暂时没顾上赵军。
所以就让乌星先带着赵军,熟悉乌家马帮的小城,并在乌刑所住的院落里,单独安排了一间小院。
乌刑回来后,一直忙碌了两天功夫,安顿好一切后,就在夜晚,举行了盛大的庆祝仪式,在一片草地上,千余人精壮汉子,还有近两千妇孺聚集在一起,喝着美酒,吃着大块肉,欢呼狂舞,毕竟这次总算是打了大胜仗回来的。
那些死去亲人的人,因为得了乌刑的大量钱财安慰,加上在漠北生活久了,面对死亡也看淡很多,所以很快从悲痛中走出来了。
而且,似乎这些人,在草原是呆久了,也学会了草原人的习惯,他们会在篝火旁互较武艺,也会在拼烈酒,而美丽的女子们,则是互邀意中人跳着舞,场面非常热闹。
赵军对此有些不习惯,就坐在篝火一旁,安静的喝着酒,吃着桌案上的食物,然后看着他们欢庆,这个时候,赵军有些想念妹妹灵儿,还有曹无伤、唐厉等人,也有能给他温暖和安静的吕雉,当然,或许还有那个冷冰冰的穆宁。
“阿军哥,你在这坐着干什么,来,陪我跳舞吧。”此时,忽然乌星跑了过来,兴许是喝了点酒,她的小脸在篝火下,红扑扑的像苹果,异常可爱。
赵军一愣,有些尴尬的道:“额。。我不会跳。。”其实上辈子,他也会跳几种舞,但是这个时代的舞,他明显不懂。
“没关系,我教你啊。”乌星上前一把抓住了赵军手腕,不由分说的,就把他拉到了人群中间。
就在赵军不知所措时,乌星突然摆起双臂,还扭动了蛮腰,一只手牵引着赵军,慢慢起舞,赵军就不由跟着跳了起来。
“看,是大小姐,她在拉着一个男子跳舞。”乌星的出现,立刻引起了狂欢众人的注意。
有人疑惑道:“大小姐旁边那人是谁啊,我可从没见过大小姐,拉过哪个男人跳舞,这小子真有福气。”
知情的人立刻道:“你不知道吧,这次咱们首领带人在外,跟周家的人马干了一场,听说之所以能大胜,还杀了他们二当家,都是因为他的功劳呢。”
“哦,原来如此,这人长的好英伟,真是不凡。”
“那是,我们大小姐看中的人,能差的了吗。”
乌星和赵军的跳舞,很快引起了所有人的关注,大多数人对赵军是又羡慕又嫉妒,也引起了他们极大的兴趣。
而赵军虽然不会跳他们这种舞蹈,但有乌星带动,加上自己反应本来就快,脑子灵活,一会便没了生涩,动作娴熟又优美,让很多人大都赞叹,好一对金童玉女。
篝火边,瘦猴碰碰大熊笑道:“笨熊,嘿嘿,你没戏了。”
此时的大熊赤红双眼,握紧了拳头,几乎咬牙切齿的道:“赵军,我跟你势不两立,一个来历不明的小子,居然敢打小姐的注意。”
瘦猴此时看了一眼大熊道:“你也别这么说,我看那赵军是有真本事的,这点你我不得不佩服,我可提醒你,别干傻事,首领现在对他很器重。”
“哼,他只是运气好。”大熊端起酒杯,喝了一杯酒,最后重重冷哼了一声,表示不屑。
瘦猴嘴一撇道:“运气好?运气好能一招杀了周雄,不管你怎么想,这次许多兄弟,可都是对他佩服的不得了,你要是乱来,只会让大小姐更生气。”
大熊听后,也没搭腔,只顾一杯一杯的喝着闷酒,只是半晌后,突然四周响起了掌声,大熊抬头一看,原来是一脸兴奋的乌星和面带笑容的赵军,因为已经跳罢就在中间站在,而大家情不自禁的为他们鼓掌。
见此,大熊更郁闷了,低头就当没看见,也没听见。
这时,忽然乌刑出现,拉起赵军的手,端起一杯酒大声的道:“兄弟们,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这次之所以能打败周雄,都是赵军兄弟的功劳,在这里,咱们大家敬他一杯。”
“敬赵军兄弟!”所有的人,此时都拿起了酒杯,摇摇向赵军示意,就是大熊也在乌刑冷厉的目光下,不得已抬起了酒杯。
赵军此时也端起了一杯酒,他大声开口道:“我赵军无意来到草原,承蒙首领和各位兄弟照顾,感激不尽,我这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