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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盗帅-第3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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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斯巴达克斯做出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举动,他竟然用左手充当盾牌挡在了胸前,将臂膀当作盾牌来用,利爪深入他的手臂,刺入他的肌肤,刹那间那条手臂已经被鲜血染成了鲜红色。

    斯巴达克斯却连眉头也不皱一下,似乎那条臂膀根本不是他的一样。

    如此勇悍,即便两秦琼、尉迟敬德这类万夫莫当的虎将也为之动容。

    斯巴达克斯强行挡住了狮子的扑势,一手掰开狮爪,侧着身子将自己整个人陷入狮子的怀抱中去,将它顶翻在地。

    这一下正抓住了狮子的死穴,两人贴的如此近,狮子的力量根本无法发挥出来。

    斯巴达克斯以受伤的左臂卡着狮子头颅,抓着它的皮,另一只手正一下一下不停的敲打着狮子的眼睛脑袋。

    狮子挣扎,利爪不断的在斯巴达克斯身上撕抓,斯巴达克斯眉头也不皱一下,铁拳不住的落在狮子身上,没多久就把它打得眼、嘴、鼻、耳到处流血。双方都在生死之间,都在艰难的以命搏命。

    如此情况整整维持了半柱香的时间,狮子的挣扎越来越弱,最终趴在地上不能动弹,一命呜呼了。

    斯巴达克斯从狮子的身体上爬了起来,纵声长啸,吼声远远地传了出去,声震四野,却也发泄不尽胸中这股对自由向往的喜悦之情:以前他们与狮虎斗,都会有一件兵器,这赤手空拳的与狮子搏杀,他自己也是第一次。

    他的身上让狮子抓了不下百道伤口,但他却如毫发无伤一样,完全没有反应。

    作为专门斗兽的奴隶,伤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司空见惯的小事。

    李世民惊叹道:“当世虎贲,舍此英雄其谁?”他早已在暗中吩咐人传来了御医,他们进入了会场为斯巴达克斯包扎。

    那血淋淋的伤口,翻出来的皮肉,连御医也不忍多看一眼,斯巴达克斯依旧眉头也不皱一下。

    “真汉子”杜荷久久无语,想起先前的那一场恶斗,由衷的赞叹。

    李业嗣奇道:“那叫斯巴达克斯的身手敏捷为什么不直接爬到狮子的背上去?只要爬上了背,他便不会受这番罪了。”

    杜荷笑道:“狮子不同于老虎,狮子不但灵活远胜老虎,智慧更胜老虎十倍。它不会轻易的让人爬到自己背脊上的,我相信能够爬上去的,全天下也屈指可数。斯巴达克斯根据对狮子习性的了解,更清楚人的体力、速度、力量都比不上狮子,所以选择了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这也只是他的猜测,但作为一个斗兽奴隶,对于野兽的习性了若指掌,假若真的能够如李业嗣说的这般容易,斯巴达克斯是不会选择这种搏命的战术的。

    就在所有人都为斯巴达克斯赞美的时候,阿尔。伯克布突然站出来道:“斯巴达克斯乃是我大食国勇者之一,不知世上还能找出如此勇悍的勇士吗?我这里恰好还有一头狮子,谁敢一试?”他的语气并没有咄咄逼人的感觉,并非是在挑衅,而是在炫耀,炫耀大食国的勇士无人可比。

    这话一出,可激恼了宴会上的所有勇士。

    秦琼、尉迟敬德这两位虎将正打算应战,却让一人抢了先。

    杜荷微微一笑,站出来道:“我来玩玩吧,搏狮太血腥了,我不会,但戏狮,还是有些把握的。”V!~!

    ..

第四十二章 杜荷戏狮

    斯巴达克斯那勇悍的表演让人侧目,也让人由衷赞赏,可阿尔。伯克布的那句话就有些目中无人了。

    前来参加宴会的使者他们的背后都代表了各自的国家,这瞧不起他们便等于瞧不起各自的国家。士可杀,不可辱,个人荣辱都是如此,更何况是国家的荣辱?

    只是斯巴达克斯确实勇悍,不是一般人还真不是对手。他们来此是祝贺,并非是打架,故而来的人多为通晓唐文化的贵族,勇士、猛士并不多,也未曾当众发作,只是静待事情接下来的发展。

    显而易见,作为东道主的大唐若面对这种情况,都不站出来表示一下,岂不等于承认了阿拉伯帝国的勇士无人可比吗?

    杜荷心底暗骂,却也不得不站出来:斯巴达克斯很强,这个不用怀疑,那一身在死亡线上争扎磨练出来的武技确实让人侧目,让人惊叹,但未必就比得上大唐王朝的盖世虎将秦琼、尉迟敬德。

    可是秦琼、尉迟敬德他们都是马上将军,马战可算是独步天下,但步战不免要逊色一些。这也不算问题的关键,真正至关重要的在于……徒手二字。

    赤手空拳的打

    作为一个将军,他们要上阵杀敌,就必须要兵器。手中有兵器与手中无兵器之间,是有很大差别的。

    秦琼、尉迟敬德年事已高,体力必定有所下降,不擅于拳脚的他们,要想在这方面胜过斯巴达克斯,可能性不大。狮子的习性习惯,他们也是茫然不知。在这种处处不占优势的情况下,由他们出场危险系数极高。

    至于次之秦琼、尉迟敬德的苏定芳、薛万钧、薛万彻等虎将,假如持拿兵器,也未必不是斯巴达克斯的敌手,可一但赤手空拳便万万不及他了,余下的罗通、李业嗣也是如此。

    想来想去,还真非他不可,只能赶在秦琼、尉迟敬德应答以前,先一步起身接受挑战。

    阿尔。伯克布有些意外,这屠杀猛兽并不困难,但关键在于徒手,斯巴达克斯能够成功,归功于二十年来没日没夜的玩命训练与亡命搏杀。这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唐朝不存在如此惨无人道的事情,故而并不认为唐朝在一时间能够找出能与斯巴达克斯相提并论的勇者出来。见有人应战,心底不免一惊,待他见应战的人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看起来还不满二十的少年郎时,脸上挂起了嘲讽的笑容,善意的提醒道:“这位小兄弟,狮子凶悍勇猛。你也见识过了。在它的口下,可无任何情面可讲,一不留神就有丧命的危险,这可不是游戏。”他实难想象,杜荷这个不满二十的青年有多少能耐。

    杜荷微微一笑道:“这点不劳使者放心,我既然敢站出来就有十足的把握”这话即是对阿尔。伯克布说,又是对李世民、杜如晦说的,他要想参与进去,首先要李世民首肯才行。

    李世民深知杜荷不做没把握的事情,心念自己这女婿连飞天都能够做到,对付区区狮子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当即也笑道:“自古英雄出少年,来使不必多虑,此子之能,绝不逊色贵国勇士斯巴达克斯。”

    阿尔。伯克布听李世民如此说来,也不好再说什么。

    杜如晦虽然担心爱子安危,却也没有出面制止。

    杜荷听李世民答应,满满的斟了一杯酒,脚尖在拒鹿角的柱子上来回一踏,直接拔地而起两米有余,跃过了高达两米的拒鹿角,并且稳稳当当的落在了地上,手中的三足青铜杯里的酒却一滴也未洒出。

    如此登场让宴会场上所有人都惊骇出声,虽然杜荷的一身轻身功夫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可如此轻易的就跃过两米高的拒鹿角,依旧引起了一阵惊呼。尤其是那些少见多怪的他族使者,瞪圆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先前看到的一切是真实的。

    阿尔。伯克布更是反复的揉着眼睛,露出了惊骇的神色。

    “这小子,还是如此的爱出风头”李世民见杜荷先声夺人,会心一笑,对他的信心也是倍增。

    杜荷信步来到斯巴达克斯的身旁,亲自敬给了他。

    两人语言不通,杜荷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对着他竖起了大拇指,赞了一句:“好样的,真勇士”

    斯巴达克斯望着酒杯如钢铁般的坚毅的脸庞露出了些许动容的情绪,他并不知杜荷说些什么,但是却从杜荷的眼中看出了尊敬:他从小就是奴隶,自小就为了生存过着严酷的训练,从十二岁起,就开始在斗兽场中与狼搏命,二十多年来,他的对手已经从最初的幼狼,逐渐演变为成年狼,饿狼,最后狮虎熊豹这四类猛兽。他的身份是奴隶,固然骁勇无比,可始终过着没有尊严的日子。可在这大唐却意外的从杜荷这里感受到了尊重,那张不苟言笑的脸也浮现出一抹笑容。他一咧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呀呀呀”的说着,阿拉伯语杜荷听不明白,但从对方手势上却看出,他是在让自己小心。

    杜荷报以一个自信满满的微笑。

    斯巴达克斯走出了场地。

    阿尔。伯克布也在其后让人运上了另一头狮子。

    牢笼大开,一头雄壮威武的森林之王冲出牢笼,这一只狮子论体型之威武,更胜先前,是一只除了拥有褐色的颈部鬃毛外全身金黄的雄狮。修长而劲健的四肢上条状肌肉好似钢筋铸就一般,光滑而富有活力的皮肤明亮鲜艳如黄金一般闪闪发光。在狂风中随风摆动的褐色鬃毛犹如万道火蛇飞舞,在阳光下骄傲地燃烧,无不显示着它的王者之风。

    它咧着嘴,唾液从顺着外露的牙齿,口中流出,凶狠的目光已经将杜荷锁定:作为一头饿狮,杜荷在它眼中的定位已经是猎物了。

    “吼”雄狮怒吼一声,似乎在先声夺人,这吼声方落,它已经在瞬间加速猛冲而来,那速度当真如疾风闪电,至今为止,杜荷还未发现任何一种动物由此速度。

    这相隔十丈之距,居然眨眼便至。

    雄狮已经展开了狩猎,杜荷却呆呆的站着,竟然不闪不避,似乎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双方间距越来越小,从十丈三十米已经到了不足一米,狮子已然凌空跃起,一对前爪如钢针一般在阳光下闪烁着诡异的光芒,正对向杜荷的双肩。这是狮子最常用也是最犀利的一招,速度夹杂着力量,让任何猎物都无法从爪下逃生。只要利爪能够抓住猎物,它就会在第一时间咬破猎物最薄弱的地方,造成一击必杀:就如当初对付狼王一样。

    斯巴达克斯也是因为深知这一招的厉害才改用先下手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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