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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托将军,方才末将已经看得明白,明狗的统帅死太监高起潜的旗号就在军中,嘿嘿,这次休要走了那厮。”
“对,索性杀了他。”有人大笑着叫道:“多尔衮杀了卢象升,也不知道得瑟成什么模样。咱们这次得杀了高起潜,也免得被左路军给比下去。”
“跑不了!”岳托轻轻道:“明军都是步卒,如何逃得掉。还有,前面就是大清河。河上已经结冰,人走上去一步三滑,快不了的。”
他咯咯地笑起来:“大清河啊大清河,真是好名字,难道是天佑我大清,天佑我爱新觉罗岳托?”
511。第511章 胶着
同一时间,孙元所处的战场。
满山尽唤小张飞,豹子头林冲是也!
非是孙元打起仗来疯狂,而是他不得不如此。
单就武艺而言,他也就是一个普通士卒水准,也就是力气大些。真若在沙场上和敌人堂堂正正较量,也就能打败两三个普通士兵。十人敌都谈不上,更别说百人敌。
所依仗的,不外是不计成本的将铠甲和装具往身上套。敌人砍自己一刀,不过是在盔甲上留下一道浅浅的痕迹,而自己一刀过去,却能轻易收割一条性命。既如此,又何必躲闪,又何必讲究什么招法套路?
一口气杀了几人,卢象升所赠的大刀上却看不到半点血迹,依旧湛蓝闪亮。敌人的血都顺着刀身流到柄上,须臾,缠裹在刀把上的棉麻已经彻底被沁得透了,甚至能够感觉到敌人血液的余温。
驱使着战马不断向前,孙元不觉朝后面看了一眼。四个贴身侍卫只剩大方和余祥还跟在后面,余祥手中挥着一把短柄斧不住朝四下砍去,砍在建奴的盾牌上,发出冬冬声响。宁乡骑兵军已经彻底和建奴多铎部搅成一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这样的混战对于几个半大孩子来说还是第一次,余祥在四个侍卫中胆子最小,但这种激烈的厮杀之中,胆怯无济于事。他只是不停大叫着,胡乱地将手中兵器朝敌人砍去。若不是有大方在后面冷静地一箭接一箭射出去,每一箭都会射中一个敌人,余祥早已经战死沙场了。
至于小毛和另外一个侍卫,却是早已经看不到了。在这样的战场上,同主力失散,就再没有可能活下去。
他们不过是十四五的孩子,今日却要为国家和民族流尽最后一滴血。十四五岁,他们的人生才开始啊!
但孙元却顾不得惋惜和心疼,一马当先,朝敌人最密集的地方冲去。所经过之地,敌人无不发出乱七八糟的大叫,尤其是在被自己一刀砍中脑袋的时候,他们的眼神中甚至还闪过一丝恐惧。
这些习惯用屠杀征服异族的东夷,此刻也知道害怕了吧!
建奴因为营养和长期肉食的关系,身材比汉人高大,力气也大上许多。所以,平日间他都喜欢使用沉重的长兵器。现在两军的战马交错在一起,长兵器却已经使用不上。于是,不少建奴都扔掉手中的大棍和铁槌,换上腰刀。
这正合了孙元的心意,做为一军之主,自己身上铠甲的防御力自然极好。敌人的腰刀砍在上面,跟挠痒痒一样。倒是重兵比较麻烦,比如先前胸口中的一锤,就险些叫他吐血,到现在心中的气血还在不住翻涌。
也懒得理睬敌人手中的刀子,孙元使劲握着大刀,左劈右切,就看到六七条被砍断的刀刃和手臂飞上半空。须臾,敌人才感觉到痛苦,发出凄厉的长嘶。
实际上,刚才孙元因为冲得实在太快,已经同后面的汤问行他们有些脱节。
好在谭人凤部赶到,同时发出一声喊,瞬间将十余个奴骑兵淹没在战马的狂潮里。
将这一群建奴骑兵消灭之后,眼前的人影疏松了许多,压力也解轻了不少。放眼望去,前方的雪雾中,建奴还在东一坨,西一坨地朝喊杀声响起的地方靠拢。
“看来,多铎的指挥也不怎么嘛!”孙元忍不住大笑一声。
谭人凤:“孙将军,建奴从起兵以来,还从来没有被人这么伏击过,准备不足。”
说话中,谭人凤手下的宁远骑兵纷纷跃下马去割敌人的首级。
这些骑兵当了一辈子兵,还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多真鞑的尸首,这些脑袋若是拿回去,任何一人都能勋策三转。
孙元点点头:“谭将军,不用停留,一口气杀过去,的是机会获取敌人的头颅。”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断了右手的建奴突然从尸体堆里跳出来,以左手执刀猛地朝孙元心口刺去。
“跟我来!”孙元神色不变,手中大刀一挥,刀尖一挑,一颗狰狞的人头就被他挑了过来,然后往马首一系:“别让建奴有整顿部队的机会,缠上去,直到一方倒下!”
刚才这一刀用力实在大猛,被血沁透的刀柄竟被孙元捏得有红色液体标出,洒落到空气中。
这仗孙元本就打算靠着雪幕的掩藏,狠狠地给多铎一下子。
却不想,效果是如此的好。
进军如此顺利,叫孙元心中忍不住叹息。在真实的历史上,多铎也算是一员骁将,可以说是清初军界的少壮派代表。却不想,他行军途中会如此大意思,如此简单就中了埋伏。或许正如谭人凤所说,建奴实在是太狂妄了。狂妄到以为单靠建州兵的野蛮和剽悍,就能靠绝对的实力碾压一切。
嘿嘿,军事还是要讲究科学的。
违背基本军事常识的人,必将付出血的代价。
现在两军已经缠在一起打成乱仗,所有的战法都谈不上了。剩下的就是熬,看谁能够承受巨大的伤亡挺到另外一方倒下去。
冲上去,贴上去,将敌人砍下马,就是唯一的战法。
但情况突然发生了变化,突然间,有牛角号“呜呜”地吹响。远方的敌骑正在不住的集结,很快就凝结成形。
多铎部毕竟人多,又久经战阵,在经过短暂的混乱之后,虽然不明白军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听到信号之后,还是以百人为小队开始集合。然后以此为基础,相互呼应着投入战场。
建州军果然是建州军,单这份军事素养,已大大超过同时代的其他军队。
轰隆的马蹄声如同雷鸣,不断有大股敌骑狠狠地朝宁乡骑兵军撞来。
无数骑士如秋天的树叶在空中飘舞,战马的悲鸣,兵器击中人体的钝响,**和**的捧撞声一刻不停。
建奴也是剽悍,顾不得明军和自己人还纠缠在一起,不出拉弓放箭,又将手中的连枷、铁锤不要命地甩来。
转瞬,孙元就看到宁远二百骑所结成的阵行顿时单薄下去。
谭人凤声嘶力竭地大叫着,不断地组织人马反扑。他胸口的铠甲上已经插了三支羽箭,头盔也中了一锤,虽然没掉,血却顺着额头流下来,糊了一脸。
“将军,将军,敌人反击得好猛!”一向沉稳冷静的大方不住地喊着,语气中带着一丝惊慌。
看他的意思,好象是想劝孙元带着部队调头杀出去。
512。第512章 牙旗
这个时候能逃吗?
这个时候若是带着队伍脱离战场,自己所付出的一切必将付之东流。这可是我得之不易的骑兵啊,这次若是败退,凭什么留住这一千健儿?
他们之所以肯追随我孙元,还不是因为我宁乡军有百战百胜的名头。
况且,此战打成夹生饭,整个山东战局都将发生大变。这个政治和军事后果,我孙元承受不起。
毕竟是实力不足啊,无论是单兵素质还是人马数量上,我军都处于下风。虽说一开头的突袭大占便宜,但战一旦打下去,久久不能分出胜负,光拼消耗,我却是拼不过多铎的。
孙元一刹那有些许失神,骑兵在近代因为长矛火枪方阵和大炮技术的进步,已经受到了极大限制,说难听点,已成夕阳兵种。
后来随着步枪的进一步精良,到一次世界大战机枪出现之后,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因此,在后世的近代军事论坛上,鲜有骑兵战术的讨论。
宁乡军在组建骑兵之初,孙元也懒得去管,直接丢给了朱家父女。
此刻宁乡军所使用的骑兵战法,说穿了同建奴也没有多大区别。
没有火枪手、长矛手和大炮,孙元穿越者的优势被削弱到最低。
内心中突然有些慌乱,也意识到这是自己穿越到明朝以后,在战场上所遇到的最大一道难关。
特殊的时间段,特殊的战场,将他推到了危险边沿。
激烈的厮杀还在继续,风大起来,满天都是纷飞的雪雾,大团大团,如同实质。
在就在雪雾相互撞击的缝隙里,远方隐约有一面镶着红边的白色金龙牙旗。
“多铎,那是多铎!”孙元一个激灵。据他所知,多铎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才做的镶白旗旗主,不过,旗号却是不错的。
若是杀了他,这一仗我军就胜利了。
“所有人听着,随我直扑敌酋牙旗,乌拉!”
“乌拉!”
风呼呼地从耳边掠过,雪打在脸上,生生地疼,如矢如丸。眼皮已经被冻得发疼了,睫毛上竟凝了一层白色的霜。
多铎贵为满清十五贝勒,封豫亲王,挂礼部尚书衔,帅旗下必然积聚了一大堆一等一剽悍之士,我宁乡骑兵军能顺利地突进去吗?
孙元不去想,也不愿去想。
狭路相逢,勇者胜,现在已经到了拼命的时候了。
我害怕吗?不!
自从穿越到明朝之后,我孙元什么时候不在拼命?如皋、凤阳、滁州、泗州。只不过,这两年日子过得实在太顺利,心中的那一股混不吝被消磨了。
多铎的牙旗就前前方半里地的位置,视线实在太混沌,这一段不长的距离看起来分外的远。
果然精锐的镶白旗巴牙喇军,却见那边已经积聚了好几百身着镶红边的白色棉甲的骑兵。这些骑兵身上的铠甲漂亮得令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