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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去年姐姐出嫁的时候,为了不让姐姐在夫家受欺负,母亲陪上了一大笔嫁妆,生活顿时窘迫下去。
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再辛苦上几年,日子总归是能够过下去的。
不过,就在五日前,家里却出了一件大事。孙元在卖草席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强盗,不但钱被人抢光,头上还中了人家一棍,被打得昏迷不醒。
抬回家之后,已经是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估计原先那个孙元在床上挺了一日之后,终因为伤势过重,一命归西。而现代社会那个孙元的魂魄在穿越之后,不知道怎么的就附到了这具肉身之中,顶替了原主人的身份。
好在同别的农家子弟不同,原来的孙元因为常年替母亲背着草席去县城卖,对于外面的事情也不是一无所知。靠着他残留的记忆,孙元总算明白现在是什么时代。
如今正是明末崇祯七年五月,作为一个军史发烧友,他自然知道这个年代所发生的一切,以及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个时候,东北的后金已经逐渐强大,为了抵御北方外敌的入侵,朝廷已经耗尽了全部元气。
与此同时,随着小冰河的到来,北方气候逐渐变得恶劣,土地也不适合耕作。天灾使得北方农民大量破产,流民遍地的结果就是步入深渊的内乱。陕西、山西、河南,到处都是农民军。李自成、高迎祥、张献忠,再加上辽东的努尔哈赤、皇太极,这些名字开始在这段历史闪亮等场,并将整个北中国变成了血与火的人间地狱。
就在今年,高迎祥、张献忠等十八家反王大军就要进入河南,所过之地,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而孙元此刻身负重伤躺在床上,其实和远在山陕河南的农民军也有一定的关系。
原来。为了抵御北方后金,明朝国库已然空虚。而农民军乱起,却不能不管。但那巨大的军费开支却让朝廷无法承受,因此,国家在开征辽饷的同时又开了剿饷这个新的税种。
以前为了支应正常徭役和赋税以及辽饷,普通百姓已经竭地之所出。如今,又有剿饷,大量农民破产沦为流民,有的人甚至挺而走险做了盗贼。
孙元卖了草席得了钱,估计就是被人给盯上了,然后狠狠地给了后脑勺一棍。
“真是一个糟糕的年代啊!”孙元忍不住叹息一声。,
作为一个军史发烧友,他以前也不是没有幻想过自己穿越到一个乱世,凭借现代人的见识,出将入相,建功立业。
可这也就是想象而已,他认为即便自己真的穿越了。个人的力量,在一个大时代中根本算不得什么,很有可能直接被时代的洪流给吞没了。
如果他这次是穿越到陕西已经豫西,估计一睁开眼就会看到乱军,搞不好就要被人迎面一刀劈死。
也是老天爷够意思,让自己穿到这里。
这里正是明朝南直隶扬州府如皋县城郊三十里的一个小村子,现在是明朝崇祯七年。
据说孙元所知,明末的****大多集中在北方的山陕冀鲁四省,至少在崇祯十七年之前,战火还烧不到这里。
也就是说,至少在十年之内,自己是安全的。
如此看来,老天爷对我孙元还是不薄啊!
至于十年之后清兵南下时?
管他呢,反正有对历史的先知先觉,也知道哪个地方受过兵灾,哪个地方安全,到时候带着母亲逃过去躲上一阵,等到天下太平时再说。
想到这里,孙元心中咯噔一下,暗道:我怎么在心中将孙李氏当成了母亲,作为一个穿越者,又没有和她生活过,至于母子亲情什么的也谈不上,可是,一切都显得是那么自然。
我既然顶替了她儿子的身份,那么,就该承担起相应的义务。
再说,我上一世是一个孤儿,穿越之后,能有这么一个真心爱我照顾我的母亲,那也是我孙元的福气啊!
4。第4章 这种生活是不对的
时间正是崇祯七年的六月,已经快是盛夏。
太阳慢慢升起,在阳光的照射下,河流、水田都腾起了氤氲水气。在淡薄而迷朦之中,整个村子看起来就如同一幅水墨丹青画。
在家里养了半个月,又在母亲的细心照料下,孙元总算可以下地走动。实际上,以他在前世好动的性子,也在床上躺不住。
对于自己身上的伤势,他已经清楚。最重的伤来自大脑,到现在,他后脑勺上还留了一个大疤,这个伤口也是原先那个孙元致死的原因。但随着现代孙元灵魂的进入,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受损的大脑慢慢痊愈了。只不过,当初流血过多,身体有些虚弱而已。
如今这具身体才十八岁,恢复起来也快。
所谓药补不如食补
食补不如动补,适当的运动还是需要的。
孙元因为在床上躺的时间太长,走起路来,脚下就好象踩了棉花,有些找不着平衡。
蹲在田坎边上,对着稻田里的水照了照自己的模样,他忍不住苦笑出声。
在前世,他虽然生得普通。可在京城做白领的时候,和军史发烧友经常参加户外运动,什么骑马、射箭、登山,几年下来,倒是长成了一个精悍的小伙。
可水中的这个自己,五官虽然端正,却面黄肌瘦,胳膊又细又长,和这个时代的任何一个农家子弟没有任何区别。
“好歹前世也是一个健将级的型男,孙元啊孙元,你怎么成一个病夫了?”
地里的稻谷已经长得饱满,有的稻叶已经返黄,再过得一阵子就该收割。秋收关系到农家未来一年的生计,尤其是在谷子即将成熟的时刻,村里的农民都三三两两地扛着锄头从家里出来,为即将到来的秋收做准备。
看到孙元蹲在田梗上,众人都高兴地露出了微笑。
“孙李氏家的老二竟然出门走动,看样子他身上的伤好囫囵了。”
“恩,能够走动就说明没有大碍。孙家就这么一根独苗,若孙元有个三长两短,叫孙李氏怎么活啊?”
“孙元这小子以前也太胡闹了,成天在外面游手好闲,跟不三不四的人搅在一起,这次受了这个教训,应该会好些吧?”
听到这句话,孙元一愣:我什么时候游手好闲了?
“是啊,依我说,孙李氏也太娇惯孙元了。地里的活都不让他做,现在可好,慈母多败儿,如今被人伤成这样。依我看,大约是在外面惹了什么事,才被人打了吧。孙元力气小,胆子小,性子又弱,还是老实在家里种田好了。这世界上是有轻松钱,可你也得有本事去赚不是?”
“就是,就是。”
农村人说话都是大嗓门,这些话孙元自然是听到耳朵里的。
他微微皱了一下眉头,看样子,自己在村中的名声并不太好,总结起来,大概就是:懦弱、懒惰、不正经。
孙元苦笑着站起身来,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我有这么差吗?
又走了几百米的田埂,就看到在黄色的稻田中有一大片醒目的绿色,这就是孙元家的那三亩水田。同别家人都种水稻不同,孙元家的地种的都是席草。
之所以要种席草,那是因为孙元母亲有一手打草席的好手艺。一年下来,卖草席所的收获,比起单纯种水稻却要高出几成。无论任何时代,经济作物总是要比主粮值钱的。
此刻正值席草收获季节,母亲正挥舞着镰刀忙碌着。
一捆捆绿色的席草就放在烂田里,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就下地了,到如今,汗水已经将她全身都泡透了,并一滴滴地落到地里,溅起片片小小的涟漪。
看着她佝偻的身影,孙元忙脱了鞋,拿起一把镰刀下到地里去。
“啊,元儿,你怎么来了。你身子还没有好完全,快上去,快上去!”母亲的声音中充满了忧虑:“若再累出个好歹来,可如何得了?”
孙元趁现在手还没有脏,伸出去擦了擦母亲额头上的汗水,提起精神笑道:“娘,我已经好完全了,在床上躺得也闷,还不如出来活动活动筋骨。放心吧,我没事的。等下若是支撑不住,就上田埂去。我是孙家唯一的男丁,自然要撑起这个家。是孩儿不孝,娘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还在田里劳累,也没享过一天福。”
一切都是如此的自然,在内心中,孙元已经彻底地接受了这个母亲。
听到儿子这句话,孙元母亲一呆,眼圈就红了。
孙李氏也没想到往日任性胡闹,又荒唐懒惰的儿子竟然说出这种贴心话来。
她是个普通农家妇人,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道:“元儿你既然要下地,也可以,不过,等下若是身子感到不好,一定要上去。”
“娘,我省得的。”孙元再不说话,只不住地挥舞着镰刀。
席草很软,很细,镰刀磨得飞快,一刀下去就能割到一大片,可干的时间长了,那滋味却不好受。
手在水田里泡上半个时辰,皮肤就会发白发软,逐渐便得敏感起来。在千万次被席草摩擦之后,很快就变红了,火辣辣地疼。
这个时候,孙元才发现自己的手上并没有像母亲一样生满了厚实的茧子,难怪会疼成这样。
手还是小事,关键是腰。
所谓席草就是用来编草席的,一般来说这个时代的床都宽,席子不能编得太窄,否则就卖不出去。所以,割草的时候,得弯下腰贴着地。
以前那个孙元也没干过农活,保持这个姿势不小半个时辰,腰就酸得没有知觉。不但如此,肩胛和背心的肌肉也被牵扯着,生生地疼。
当然,最难受的是腿。因为下蹲的肢势所至,全身的力量都要压在腿上。而且,水田里都是烂泥,很不容易掌握平衡,好几次孙元都差点摔在田里。
不过,说来也怪,先前脚下如踩棉花一样的虚弱感,在经过这不间歇的劳动之后,竟然消失不见,脚踏实地的感觉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