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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崩了。”
他悲伤地长叹一声:“还是训练不够啊!”
刚才还满面喜悦的众人都低头不语。
孙元强提起力气:“不管怎么说,总归是胜利了,还立了一等一的大功,此战,却是大伙奋战的结果。”
朱玄水也笑道:“就是,咱们可是得了首功的,说句不好听的话,此战若不是有我宁乡军,卢象升也只有去跳河了。咱们手头这兵是越打越能打的,只要军中的骨干在,随时都能起来。不就是死伤七百来人吗,嘿嘿,我们手头的俘虏可不少,到时候挑些精壮的补充进去,这么多人,别说七百,七千都有。当然,咱们不过是一个千户所,国家自有制度,可不能养那么多兵。”
话虽这么说,但众人心头还是一片沉重。
说话间,众人就来到滁水岸上,定睛看去,都是头皮发麻。
却见,满满一河都是尸体,已经垒起半米多高。还有不少人将死未死,在夜色中火光里微微蠕动,有低微的呼叫声从人体的缝隙中传来。
大量的尸体垒在河中,滁水本浅,此刻已经断流。
河水漫了起来,红艳艳地冲刷着死去的士兵。
大群乌鸦鸹噪地回旋俯冲,啄食着尚未冷切的壮士躯体。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这些人,却是再也回不到家乡了……”
孙元长长地叹息一声。
这个时候,脚下的河边上,有火光闪烁,孙元等人低头看去,却是韶伟正蹲在那里烧着一堆纸。
孙元心中大奇:“韶伟,你在烧什么东西?”
没有回答,韶伟依旧蹲在那里,一张满是污垢的年轻的脸在火光中忽明忽暗。
“怎么了?”孙元和众人缓步走下去。
韶伟:“烧纸。”
说着话,他拿起身边的一口葫芦,喝了一口,然后倒在地上。
一股浓烈的酒气和着血腥味在夜色中弥漫开了。
孙元还待再问,费洪拉了他袖子一把,低声道:“将军,陆中秋死了。”
“啊,陆中秋他……”
费洪沉痛地点了点头:“先前贼军骑兵冲阵的时候,战马撞断了一根长矛。矛头弹过来,正好刺中了陆旗总的脖子。”
孙元:“他……旗总一级军官身上可都是有铁甲的……”
“可是……也是命啊!”费洪眼睛里泪光闪烁:“那根矛头正好从铁甲可头盔之间的缝隙刺了进去……可怜我那陆兄弟啊……将军你也知道,韶伟可是陆中秋一手带出来的。虽然不肯承认,韶旗总却已经将陆中秋当成了最好的兄弟。”
这个时候,韶伟突然大声哭起来:
“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
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
四面无人居,高坟正蕉峣。
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
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
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
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陆大哥,你不会死,你不会死……我带你回家,我带你回家!”
热泪滚滚而下。
……
孙元心中一阵酸楚,走上前去,提起葫芦,喝了一口,然后倒在地上。
其他人也跟着走上去,给陆中秋的英灵送行。
……
风之萧萧,战马悲鸣,滁水不流。
整个夜晚,旷野里都是韶伟悲伤的歌声。
疲惫的士兵倒在烂泥里呼呼酣睡,身上盖着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衣物。火枪、长矛整齐地架在地上。
积水已经变成红色,人脚一踩上去,直接漫到鞋帮子。
滁州大战从一开始,几十万人就仿佛同时掉进一口大沼泽里,彼此相互嘶咬、抓扯……
脏,实在是太脏了。
但明军终归是赢了,宁乡军赢了,孙元也赢了。
虽然身上软得再也提不起半点力气,可脑子里却兴奋到了极处,怎么也睡不着。
他站起身来,在队伍中来回穿梭,小心地给士兵们盖着被服。
一轮红日升上了天空,照耀在长矛和钢枪上面。无数点金黄色的光芒弥漫开来,笼罩着整个宁乡军。
血红、艳丽、滚热,如同孙元燃烧的心火,在初春的长空中奔流不息。
(本卷终)
214。第214章 一斗谷
“饿,实在是太饿了,得找些吃的。”
每喘一口气,肺部就好象在拉风箱,耳朵里全是沉重的呼吸。汤问行只感觉口中全是血腥味,又苦又涩,却又吐之不出。
风吹过洪泽湖的水面,咆哮而来,身边的芦苇激烈摇晃,在清晨蒙昧不明的天光里如同一头垂死的巨兽。
提着一把生锈的雁翎刀,麻木地随着众人朝前走去。胸口还是疼不可忍,每走一步,剧烈的疼痛牵动伤势,让他背心中不断有冷汗沁出。
相比起身上疼痛,腹中的饥饿更上叫人难以忍受,那感觉就如同有一把钝刀子在身体里面不停地刮着。
抬头看去,远方还有炮声依稀传来,那是城中守军在反击。不过,经过一整天激烈的战斗之后,炮声已经断断续续,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彻底哑火。
在辰光里,泗州城正冒着滚滚浓烟,一根根烟柱直将天与地连接在一起。
“终归是活过来了,不过却被裹在了贼军之中。堂堂勋贵子弟,信国公汤和血脉,朝廷军官,如今却做了贼人。如今,却要随着贼人向我大明子民挥出屠刀。将来就算是死了,又有何面目去见泉下的列祖列宗……也不知道是我汤某人的运气还是不幸……”他心中苦涩,咳嗽了一声,将带血的唾沫吐在地上。
五天前,在滁州城下,他被一柄长枪投中胸膛,被直接钉在了地上。按说,受到这么重的伤势,一般人早就一命呜呼。实际上,当时的他也因为受伤过重晕厥过去。
可等他醒来,却发现自己被人换上了一声普通农民的衣裳,被两个亲兵夹着,混在溃败的贼军人潮里身不由己地朝前涌去。
当时他的已经彻底迷糊了,整个人处于懵懂之中。就这样混混厄厄地走了几日,这才稍微恢复了一些神志。
或许是因为天气实在太冷,或许又是因为他以前每日勤练武艺,身子极为健壮的缘故,肺部被人扎了个对穿,竟然没死。更为奇怪的是,伤口也没化脓。
这个时候他才知道,朝廷大军竟然在滁州城下打了一场漂亮的胜仗。这一仗,农民军伏尸十里,就连滁水也被尸体堵得为之不流。
在打败贼军主力之后,卢象升更带领主力没日没夜地追击。
吃了这么一个空前败仗,贼军已经彻底崩溃,所部七营三十万兵马尽皆散去,分成十几路分头逃窜。
汤问行身负重伤,又被裹胁在乱军之中,自然无力逃脱。就这样,他跟随贼军来到泗州,准备将养好身子,再寻个机会脱离贼军回南京去。
至于在战场上将自己救下来的那两个亲兵,也死在了这纷乱的战场上。
南京军大溃,若不是卢象升力挽狂谰,滁州大战也不知道是什么结果。好男儿当如卢象升,范景文,豚犬尔!
可叹我汤问行却遇到了这么一个只知道纸上谈兵百无一用的统帅,若一开初就去投卢督师,建功立业当不在话下。到如今,什么功名利禄,什么鸿鹄之志,都已经成为黄粱一梦。
明天还能不能活着,都还是个未知之数。
不过,既然还有一口气,就得坚持住。
“我得找些吃的,得找些吃的。”贼军已经断粮了,这几天,汤问行就没正经吃过东西,草根、树皮、水田里的黄鳝、螺蛳。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没死。但整个人已经瘦了一圈,颧骨高高突起,面上全是肮脏的胡须。
有的时候,他甚至怀疑自己已经被神灵附体,怎么也死不了,怎么都要活这个世上熬煎。又或者是骆驼转世,即便遍体鳞伤,即便饿得眼睛发绿,依旧能够靠着驼峰吊命。
活得如此艰难,老天,你为什么不要我死,为什么?
仿佛是被梦魇住了,汤问行机械地朝前走着,好象只要这么走下去,就能看到希望。
前面的腥膻、血腥和人体化脓**的臭味越加浓烈。眼前的道路两边坐满了衣衫褴褛的败兵,他们有的在大声哀号,有的则一脸麻木次扯开衣襟,露出干瘦的胸膛逮着虱子,每逮一颗,就扔进嘴里大口大口地咀嚼着,有人则一脸麻木地在路边的地里挖坑埋葬着死去的士兵。
江南一地本就水多,挖不了两尺,就看到有污浊的水沁出来。干渴的士兵顾不得坑中堆满了死人,径直趴在坑边大口大口饮水。
一面满是破洞的旗帜插在田里,上面的那个大大的闯字已经被洪泽湖那边吹来的烈风扯得破破烂烂。
“废物,都他妈是废物!”传来一阵愤怒的咒骂:“叫你们去要些军需就那么难,你他娘不是能说会道吗,怎么,关键时刻却派不上用场了。你他娘什么用得不抵,难不成叫爷爷们饿着肚子攻城?”
皮鞭劈啪响着,一个身穿铁甲的贼军头领提着马鞭雨点一样朝两个士兵身上抽去。
那两人身上的衣裳已经被抽得粉碎,身上全是殷红的血,都同声惨叫着,在地上滚来滚去。
“一斗谷黄龙,闯王高迎祥手下得用干将!”,汤问行突然清醒过来,自己在恍惚中竟然一头撞到这个杀星跟前。
这鸟人嗜杀成性,日常也以暴虐士卒为乐。听人说,黄龙高兴的时候会挑几个士卒打上一顿,不高兴的时候也会向部下发泄心中的怒火。
贼军这几天被卢督师追得像是丧家之犬,这厮损失极重,听人说,他已经杀了好几个不开眼的手下。我汤问行今日正好碰到黄龙心情恶劣,也不知道等下会被他如何折腾。
看到汤问行没头没脑的撞过来,黄龙圆瞪着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