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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得任何想要匡正其劣势遭遇、敢求公正的人无词以对。
人人都必须为自己负责,这当然无可否认是对的。但美国和你们的世界却只在人人都愿意为所有的人均为一个整体而负责,才得真正运作。
所以,集体意识会产生集体后果。
完全正确而这自从你们有纪录的历史以来,已经一而再、再而三的证明过。
那网络将它自己吸入它自己正像你们的科学家对所谓的黑洞现象的描述,它将同类的能量拉向同类的能量,甚至会把物质体互相拉近。
这些物质体于是必须互相排斥移开不然就会永远融合在一起,失去现在的形象,而变为一种新的形象。
一切有意识的存在体,都本能上知道这种情况,因此,所有有意识的存在体都移开这永远的融合,以便维持跟所有其它存在体的关系。若非如此,则他们就会融入所有其它的存在体中,而体验到那永远的一体状态。
而这就是我们所来自的状态。
在移开这种状态之后,我们又不断的被重新吸向它。
这种潮涨潮退,这种“往返”运动乃是宇宙的基本韵律,字宙中的一切亦皆如此。这就是性协同能量交换。
你们不断被吸引,被促使与另一人结合(并与网络中所有一切结合)后,在合一的刹那,由有意识的选择,而脱离那结合体。你们选择自由,以便可以体验那结合。因为,一旦你们变成一体的一部分,并留在那里,你们就不能知其为一体,因为你们不再知道什么是分离。
换一种方式说:神为知其自身为一切,它必须知其自身为不是一切。
在你们之中在宇宙间所有其它能量单元中神知其自身为一切之各个部分 而因之给其自身以可能性,使其自身在其自己之经验中,知其自身为一切中之一切。
我只能在体验我不是什么中,体验我是什么。然则我又是我所不是的在此你可看出这神圣的二分法。因之有言:我是我所是(I am that iam)。
如我所说,这潮起潮落,这宇宙的自然韵律,规范了一切有生之物包括在你的实况中创造生命的种种运动。
你们被促使互相接近,犹如被某种急切的力量所推,只为了再被拉开,又只为再次接近,又只为再度被拉开,而后又如饥如渴的热切寻求完全的结合。
合分,合分,合分,你们的身体如此舞蹈,其动作是如此根本; 如此本能; 以教你们殊少有意识的觉察到刻意的行动。在某一阶段,你们转为自动。无需有人告诉你的身体该做什么。它们只是去做了带着一切生之渴望。
这乃是生命本身,表现为生命本身。
这乃是生命本身在其自己经验的怀抱中制造新的生命。
一切生命(生命的一切)都以此韵律在运作;一切生命皆是此韵律。
是的,一切生命都浸染神的此种温柔韵律这即是你们所说的生生不息之循环。
食物以此循环而生成。季节来,季节去。行星自转与公转。恒星爆炸又凝聚,复又爆炸。宇宙呼,宇宙吸。这一切的一切,是以循环,以韵律,以震动在发生,配合神或女神即一切的频率。
因为神是一切,女神是万有,此外别无其它,而凡曾存在的,现在存在,亦将永远存在这乃是你们永无终止的世界。
阿门!
译注① 谭崔(Tantr):是印度教或佛教晚期的经典之一。以技巧和仪式来讨论冥想或性爱的方法。
② MatiX:此字在解剖学上意谓“子宫”“母体”。在采矿学上意谓“母岩”。是纵横交织而能生万物的基盘。
八、 享受一切,一无所需有趣的是,跟你谈话,留给我的问题总是比答案多。现在我又要像问性方面的问题一样来问政治方面的问题了。
有人说,它们是同样的东西,你们在政治方面的所做所为不过是等等!你不是要说不可告人吧!
嗯,好吧,我是会让你们吃惊一点的。
嗨!嗨!慢着!神不是应当这样讲话法吧!
那你们为什么这样讲话?
我们大部分人不这样讲。
见你们的鬼。
那些敬畏神的人不这样说!
噢,我明白。你们为了不冒犯他,只得敬畏他。
而谁又说我仅仅会为了一句话而被冒犯呢?
而且,你们用以形容那了不起的性经验的话,竟同样拿来用以形容最大的污秽,这不是奇怪得不得了吗?这不是活生生可以看出来,你们对于性究竟抱持什么态度冯?
我想你有点搞混了。我不认为大家在用这个用词时,所指的是真正美妙、浪漫的性生活。
噢,真的吗?你最近曾经在任何卧房里待过吗?
没有。你呢?
我所有的时间都待在所有的卧房里。
好得很。这倒应当让我们觉得自在些了!
什么?你是说,你们在卧房里做的事,不会在神的面前做?
任何人看着,大部分人都会觉得不自在,何况是神。
然而,在某些社会中原住民社会、波利尼西亚人做爱是十分公开的。
是啦。好吧。大部分人还没有进化到这么自由的程度。事实上,他们会认为那样的行为是一种退化退化到原始的、异教徒的状态。
这些你们称之为“异教徒”的人,却对生命有深厚的尊重。他们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强暴,而他们的社会中,实际上没有杀人这回事。你们的社会把性这种非常自然、非常正常的人性功能置于掩藏之下,转身却公开杀人。这才是不可告人!
你们把性弄得这么猥亵,这么可耻,这么不可告人,以至于你们做起来很尴尬!
没那回事。大部分人只不过对性的得体与否有不同的甚至可说较高等的看法而已。他们认为性是私密的相互关系,有些人则认为是他们关系中的神圣部分。
缺乏私密性并不等于缺乏神圣性,人类大部分的神圣仪式是公开举行的。
不要把私密性和神圣性混为一谈。你们大部分最坏的行为都是私下进行的,你们只把最漂亮的行为公开展示。
我这不是在为公开的性行为做辩护。这只是在提醒:私密并不必然等于神圣公开也不剥夺神圣。
至于“得体”与否,单就这两个字和其隐含的行为概念,就比任何人为的构想更能限制人的最大欢乐除非是“神的惩罚”这个概念、因为后者使这种限制大竟其功。
显然你是不相信“得体”不得体这回事的。
麻烦就在“得体”必须有人设定标准。这自动意谓你们的行为受着别人观念的限制、主导与指令,是别人认为你们什么事应当欢乐,什么事不应当欢乐。
在性方面就像所有其它方面这就不仅是“限制”,它可以变得有摧毁性。
男人或女人想要有某种经验,却因为想到他们所梦寐以求的、所痴所渴的事情会“违背礼教”而缩手没有任何事情比想到这个更令我悲哀。
告诉你,那并不是什么他们不想做的事只是违背了“礼教”的事!
不仅性方面如此,而是生活中的一切水远、永远、永远不要因为它只是违背了什么别人立下的礼教标准而不做。
如果我的汽车保险杆上有贴纸,我要这样写:冲决礼教①每一个卧房里,我都要放这样一个标语。
但是我们的“对”“错”观念,却是把我们结合在一起的东西。如果我们在这方面没有协议,怎么可以共存呢?
“礼教”跟你们的“对”“错”价值观没有关系。你们都认为杀人是“错”的,但在雨中裸奔是“错”的吗?你们都认为朋友妻不可“骑”,可是,“骑”自己之妻或让自己之妻“骑”你,骑得美美妙妙这有什么不得体?
“得体”很少涉及法律范围,它们涉及的往往都是“礼教”问题。
而“得体”的行为却往往并非是你们称之为“最有趣”的行为。它极少是让你们感到最欢乐的行为。
回到性方面。那么,你是说,只要参与者和受影响者全都同意,那么任何行为都是可以接受的。
生活中的一切不都应该是这样吗?
可是有时候我们不晓得谁会受影响,或如何你们必须在这方面敏感,你们必须敏锐觉察。凡是你们不真正知道、不能猜到的,在爱方面,你们就会犯错。
任何决定的中心问题都是:“现在,爱会怎度做?”
爱自己,爱一切参与者和受影响者。
如果你爱别人,你就不会去做你认为对那人有伤害的任何事情。如果还有任何疑问,你就会等,等到弄清楚。
但这意谓别人可以把你当“人质”。他们所需做的,只是说某某事会“伤害”他们,于是你的行为就受到限制。
只被你自己。你是否愿意只做那不伤害你所爱者的行为?
但是,如果你因不做某些事而感到伤害自己呢?
那你就必须告诉你所爱者你的实情你因不做某事而感到受伤、受挫、受损,你想要做这件事,你想要你所爱的人同意你去做。
你必须努力去求得同意。致力于达成妥协,寻求一个人人都得胜的办法。
如果找不到这样的办法呢?
那就重复我以前所说的:
为不背叛他人而背叛自己终是背叛。
那是最大的背叛。
你们的莎士比亚曾以另一个方式说过:
对自己真实你便不可能对任何人不真实,犹如夜之随昼。
但那只随自己意愿的人,会变成非常自私的人。我不相信你在鼓吹这个。
你们认为人总是会做你们所谓的“自私选择”。但我告诉你们:人是能够做最高选择的。
不过我也要告诉你们:最高的选择并不总是那看似有益于他人的选择。
换句话说,有时候我们必须把自已摆在第一位。
噢,你们永远都应把自己摆在第一位!然后,依你们想要做什么或想要经验什么而做选择。
当你们的目的人生的目的很高,你们的选择也就会高。
把自己摆在第一位,并不意谓你们所谓的自私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