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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锦言听秦珏称何药是疯婆娘,顿时神清气爽。
前世若是秦珏娶了何药,媒人还是她,她现在肯定像吞下一团苍蝇那么难受。
所以说,还是自己有福气,前世今生都能遇到秦珏这么好的人。
“这件事哪能怪你,怪只怪何家教女无方,好在有了今天的事,何药不会再嫁进秦家,秦何两家的亲事也不会再提了。”
何家老祖宗既不是嚣张霸道的何大太太南氏,也不是胆大狠戾的何药,以后她不但不会再提两家的亲事,还会看重已经嫁进来的何氏。
比起让何家颜面扫地的何药,何氏要好得多了。
罗锦言决定以后对何氏更亲厚一些,只要何家懂得进退,她也不是得理不饶人的。
望着被自己掬在怀中的罗锦言,秦珏心中软得一塌煳涂,他喜欢这样的惜惜,面对外人聪慧练达,明查秋毫;面对他时却如小鸟依人,柔情似水。
“惜惜,改天我要好好谢谢岳父。”他情不自禁地说道。
“我爹?”罗锦言不明所已。
“嗯,谢谢岳父答应把你嫁给我,如果这辈子我娶不到你,一定会抱憾终老,孑然一生。”秦珏发自肺腑,若是没有遇到罗锦言还好说,一旦遇到了,他的眼里心里便容不下别人,更加看不上别人了。
罗锦言想起前世他便是孤独了大半世,她心下酸楚,转过身去,双臂攀住秦珏的脖子,又一次大胆地吻住了他。
四周落针可闻,就连树上的鸟儿也知趣地停止啼鸣,秦珏不是第一次被罗锦言用强了,所以他驾轻就熟,罗锦言轻轻一推,他便倒在了铺着厚厚坐褥的美人靠上,摆出一副任妻采撷的姿态,两人的衣裳,如同花瓣一样,轻轻地剥落,可当罗锦言刚刚覆下身来,他便伸手将她转过身去,让她背对着自己,吻咬着她那如白玉琵琶般的玉背。。。。。。
做了母亲的惜惜,比起以前要丰满圆润,就连盈盈一握的纤腰也多了一层细肉,可在秦珏看来,这样才是正正好,以前的惜惜太瘦了。
他用双手箍住她柔韧的腰肢,令她的**高高翘起,摆出令他心动无比的姿势,让她恣意的为他绽放……
累极,罗锦言偎依在他的怀里沉沉睡去,像只餍足而倦的小猫。
秦珏看着她如玉的睡颜,心思却飘得很远,很远。
自从他出仕以后,便是越来越忙,能真正陪着她的时间也越来越少,惜惜虽然从不抱怨,但每次他休沐,她便格外珍惜。
当年他曾经说过,要陪着惜惜走遍天下,可是现在他却难以做到,若是真有那么一天,也不知要何年何月了。
他轻啄着罗锦言的面颊,轻声说道:“对不起,惜惜,我可能还要再过很多年,才能陪你出去看风景。”
罗锦言迷迷煳煳地睁开眼睛,身子却又往他怀里靠了靠:“嗯,没事。。。。。。你和孩子们就是我的风景。。。。。。我看着你们就行了。。。。。。”
秦珏笑了,他的小姑娘,说出的话总能令他惊艳。
这一世,她如行者,他是风景。她随心而行,看前世未见过的繁华荒凉;岁月风霜如四季更叠,他总在她触手可及处,她能感悟他的波澜壮阔,胸有千壑;他能看到她轻舟徐来,走过他的心田。
看一世风景,共一生缱绻,年少时的心有灵犀,化作岁月沉淀后的情怀依旧。
罗锦言醒来时,夕阳已经染红了西方天际。
她揉揉眼睛,有些懊恼,秦珏好不容易休沐一天,她却睡了大半日。
秦珏见她醒了,笑着拍拍她的脸蛋:“小懒猪,快起来,我陪你去放风筝。”
对了,说好了今天放风筝,还要吃螃蟹。
她除了吃了几颗秋李子,就是睡觉,再睡觉。
可她却也顾不上去放风筝了,她急急忙忙穿了衣裳,回含翠轩看孩子。
秦珏郁闷,有了孩子以后,和以前真的不同了,太不同了。
次日,何家果如罗锦言预料的那样,由何家老祖宗的体己嬷嬷,送来了二十四色的礼品,还带来了何家老祖宗的话:“两家的孩子都还小,亲事晚几年再提不迟。”
这就意味着这桩亲事做废了。
罗锦言很满意,因此,罗建昌打发人送来几筐鲜莲藕,她除了给三太太、四太太各送了一筐,也让人给何氏送了一份。
但是几天之后,罗锦言便收到白九娘的飞鸽传书。
古娆过世。
罗锦言深深地叹了口气,眼中浮出泪光。
她和古娆也只见过一面而已,她帮助古娆逃出京城时,还曾幻想过,或许因为这个改变,古娆能够逃过一劫,母子二人在河间落地生根。
可是命运之手终究没有放过谁,古娆还是死了。
好在孩子还活着。
前世时,这个孩子生下不久就死了,可这一世,直到古娆去世,他还活着。
只是身体很弱,可能是李道子的那些符水所致,这孩子的身体不如同龄孩子。
罗锦言抽空去了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寺庙,为古娆做了一场法事。
可是她刚从寺庙回来,便又收到白九娘的飞鸽传书,罗秋海家的那个傻儿子也死了,病死。
罗锦言抬头看看如洗的碧空,忽然发现自己没有伤心和难过,河间的那些事,于她,终于完全放下了。
罗秋海家境殷实,可惜人到中年,膝下却只有一个傻儿子,如今儿子又死了,他和老妻伤心欲绝。
张小小假扮成走投无路的寡妇,罗秋海的妻子去儿子坟上,回来的路上,恰遇张小小抱着“遗腹子”自尽。。。。。。
大周朝的五皇子,“阴差阳错”做了罗秋海的养子。(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五三六章 燕归来
直到何大太太和何药离开京城,罗锦言才知道,秦珏不知暗中做了什么,令何道红四处打点,要留在原任。以何道红的资,再稍做运筹,好歹也能捞个兵部实缺,可如果他留在原任,朝堂风起云涌,三年之后他的那些人脉还能不能用上?他还能不能调回京城?那就全凭天意了。
秦珏睚眦必报的风格和前世一模一样,何道红前世累官至兵部侍郎,一路顺风顺水,若非年龄偏大了,或许就能入阁了。可这一世他晚了三年进京,谁知道他还有没有前世的造化。
一室不扫何以扫天下,他把妻女纵容至此,可见也非大才之人。
罗锦言一点儿也没有替何道红可惜。
明远堂里的菊花相继谢了时,沈砚回到京城。
他是回京述职兼成亲的。
只不过别人述职顶多是在京城置留一个月,他却是要到明年四月才回榆林任上,要在京城待上半年。
算起来他和秦珏也有一年未见,且,去年他走的时候,罗锦言还没有怀孕,现在他回来了,秦珏已经儿女双全。
他非要亲手抱抱两个孩子,乳娘们见他上窜下跳的,哪敢把孩子交给他,只好求助地望向罗锦言。
罗锦言莞尔,笑道:“让伯伯抱抱吧。”
沈砚高兴得像是得了圣旨,可当乳娘把两个孩子送到他面前时,他又踌躇了,有些讪讪地问道:“哪个是豫哥儿?”
罗锦言指着湖蓝襁褓里的那个,道:“这个是豫哥儿,大红襁褓的是元姐儿。”
沈砚嘿嘿地笑:“我还是抱豫哥儿吧,我手粗,别把元姐儿弄疼了。”
罗锦言哈哈大笑,豫哥儿看到沈砚不但没有认生,反而咧开小嘴傻笑,沈砚大惊小怪地嚷嚷:“弟妹,你快来看,他对我笑了,他不怕我。”
和秦珏一样,他也没见过小婴儿,豫哥儿和元姐儿已经三个多月了,可在沈砚看来,都是小小的一团儿,粉嫩粉嫩的。
“豫哥儿,我是你沈伯伯,告诉伯伯你想要什么?伯伯送你一匹小马好不好?”
小孩子都喜欢漂亮的人,看到眼前这张漂亮得近乎完美的脸蛋,豫哥儿兴奋地咿咿呀呀,沈砚又惊又喜:“弟妹,豫哥儿能听懂我的话,你看,他知道我要送他一匹马,他有多高兴。”
罗锦言失笑,豫哥儿才多大一点儿,哪能听懂你说话,不过是看到你傻里傻气的,他以为你和他一样,都是小孩子,小孩子见到同类,当然高兴。
豫哥儿的乳娘却在那里急得不成,好几次欲言又止,罗锦言见到,就笑着对沈砚道:“你那样抱着豫哥儿,他不太舒服。”
说着,她朝乳娘点点头,乳娘便过去告诉沈砚怎样抱孩子,于是当秦珏过来时,就看到沈砚抱着他的儿子在屋里走来走去,嘴里还唠唠叨叨说着他在卫所的那些破事,豫哥儿不耐烦地又喊又叫,沈砚却越说越兴奋。
秦珏的脸都黑了。
喜欢孩子自己生去,抱我儿子干嘛?
沈砚却像没看到他黑脸似的,见秦珏过来,就笑着说道:“豫哥儿可真聪明,我说的话他都能听懂。”
能听懂?
秦珏哼了一声,对沈砚道:“你一个大男人,抱孩子成何体统,到书房去,我有话问你。”
沈砚嘴里答应着,却舍不得放下豫哥儿:“带着豫哥儿一起去吧。”
秦珏没有说话,只是阴风恻恻地看了沈砚一眼。沈砚的嘴角抽了抽,你丫至于吗?我不就是抱抱你儿子吗?你就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当爹好玩吗?”沈砚厚着脸皮问道。
“嗯,还好。”秦珏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他虽然当爹了,可是至今为止,两个小家伙还不会说话,更不会喊爹。
“豫哥儿长得真漂亮,我若是有女儿了,就让豫哥儿给我当女婿吧,你说好不好?”沈砚诚意满满。
“不好!”秦珏扔下两个字就大步走了,他儿子只有三四个月,就被人肖想了,真是太可恶了。
“我多出嫁妆!”沈砚不肯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