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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囚档案-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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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英常说:“我太爱儿子了,我希望别人有的他也能有,他能够过得更好!”在王学英的眼中,儿子毕波一直都是她的骄傲。“儿子从小就很懂事,而且有着极高的天赋,学习成绩也很好。能够出国深造,一直都是他最大的梦想。”如同每一位母亲一样,王学英眼中的儿子是天下最棒的。王学英希望儿子能接受最好的教育,过最好的生活。当然,这一切都需要钱的支持。 
  毕玉玺也特别溺爱他的儿子,每次提起儿子都一口一个“大波”,对儿子的要求也是有求必应,不管合理不合理。毕玉玺捞来的银子除了部分用于个人享受和博得情人高兴外,远在英国 
  留学的儿子是他敛财的最大动力。毕玉玺曾供述说,为了保证儿子在国外生活舒适,将来的日子也衣食无忧,在他心理失衡之际,就产生了趁机捞一把的想法。 
  由于心里深深的“爱”着儿子,毕玉玺和王学英逢人就夸自己的儿子如何如何。一次,某建筑公司的老板张桂军和毕玉玺吃饭时,听说毕玉玺儿子毕波要出国,于是张桂军就从他的存折上提出5万美金,送到毕玉玺的宿舍,毕玉玺在半推半就中接受了。 
  毕波出国后,2003年8月,张桂军和毕玉玺夫妇吃饭,王学英又夸自己的儿子很聪明,现在英国留学。众人自然跟着附和赞赏一番,王学英却叹了一口气,开始哭穷:“你们在国内,不知道在外面有多苦啊。我儿子从小在我身边,我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里怕掉了,家务活从来没让他做过。现在出去了,在国外需要花钱的地方比在中国多,我儿子还要自己做饭。想起来都觉得心酸,是我们这些当爹妈的没出息,不能让他享福啊。”一番话说得众人面面相觑。 
  张桂军回单位后就与公司副经理商议,决定趁这个机会以资助毕波留学为名再次送钱给毕玉玺。第二天,张桂军把自己的存折,还有密码、他的身份证一并送给王学英,里面存有18万美金,王学英犹豫了一下就接受了。但是后来不久王学英又把钱退了回来,原来毕玉玺觉得数额太大害怕出风险,让王学英退还给张桂军。但张桂军并没放弃,又向里面存了5万美金,再次送了过去,这次王学英没有再退回,之后又一次性地转到了儿子的账上。 
  当然,张桂军“仗义”的行为随后被王学英告知了毕玉玺,张桂军慷慨大方,并且以送存折的方式让“老毕”很放心,就这样张桂军从“老毕”手里赢得了6个工程标。 
  从此,心存着对儿子的“爱”,王学英在丈夫毕玉玺这把大伞的荫凉下,开始为所欲为的四处“掠财”。王学英经常会故意在公开场合表示,儿子毕波留学费用高昂,暗示他人“送钱”,而有求于毕玉玺的人自然“心领神会”。 
  毕玉玺则将他人孝敬的赃款通过美国花旗银行,由行贿人汇入毕波在英国开设的账户,毕波需要钱时随时都可以提取。比如,一些行贿人在得知机场高速路需要建加油站等附属设施时,都想尽办法来承接这些项目。每次拿到好处费后,毕玉玺都会让副总代替自己出面签订合作协议。2000年,毕玉玺将他所在的首发公司有权购买的“路桥建设”原始股中的200万股转给某投资管理公司的余某。在随后的3年时间里,毕玉玺分3次收受余某给予的共计17万美元。该赃款由毕玉玺委托港商苏某存入香港花旗银行其个人账户中,后汇至毕波在英国伦敦的学生账户中。 
  2004年4月间,毕波明知其存入汇丰银行借记卡中的美元30万元属于某公司代理人为谋取利益而给父亲的贿赂,当时毕玉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毕波却在毕玉玺的授意下,将存有该款的汇丰银行借记卡转移至该公司处保存。案发后,在司法机关的要求下,毕波通过电子网络将该笔赃款划入侦查机关指定的账户,上缴国库。 
  2004年5月,毕玉玺被“双规”。同年8月,毕玉玺涉嫌受贿被刑拘。毕玉玺东窗事发后,王学英在背地里也加紧活动。为了销毁证据,王学英联系亲属转移了大量的赃款赃物。甚至当检察机关讯问王学英时,这位“贪内助”还振振有词:“这事错在我,第一次就不坚决,他拿过来当时我说别了别了,当时就应该把东西给他,因为这不是你的就不应该要。我一开始也坚决不收,但人家都是朋友,又死皮赖脸地不愿意拿回去。所以就先存放在我这里,等人家用了,我们再还给人家。” 
  花甲之年的王学英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站在审判席上,以前都是身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的她教导别人,对于一些教育人的大道理她是烂熟于心,倒背如流,现在她却成了这些话语的聆听者,成了被告人。 
  2005年8月25日,当王学英涉嫌受贿案在市一中院审判时,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儿子毕波也来到法庭外,在王学英被带进法庭时,毕波高声叫了一声:“妈——”这一声妈不知道毕波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喊出的。 
  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站着王学英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母亲,在每每提及儿子的时候,王学英眼睛里都会闪出极其慈祥、母性的光。这种母性让人们很难把她和“贪内助”的特别称谓联系起来。王学英在庭审过程中哽咽着说:“说句心里话,我现在的心情很痛苦、很沉重,我受了一辈子教育,可是却不懂法,没有考虑自己行为的影响和后果。我上有年近90的老父母,下有儿女、外孙,由于我们夫妻的缘故,给他们带来很大的伤害,我希望能给我一个机会重新回到他们身边,再给我一个做女儿、母亲的机会……” 
  2005年8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学英涉嫌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学英有期徒刑10年。 
  庭审后,记者采访王学英时问:“看到儿女了吗?想对他们说点什么?”王学英扭过头去好久不说话,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看见了,我头晕得厉害,不 
  想回答这个问题。我本身就是搞教育的,这个要在平时我能够侃侃而谈,但现在我只有一句话,最对不起的就是儿女了。我和老伴平时都忙,没有好好照顾他们,给他们更多的爱,现在最受伤害的就是我的儿女。” 
  而让王学英牵挂的儿子毕波,也在2005年9月26日被法院以转移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宣判前毕波坐在被告人席上表情紧张凝重,听罢判决后,毕波一改严肃表情当即笑了。看完判决后,毕波一手插兜走到姐姐身边,歪起嘴乐着问:“怎么样?”在一番耳语后,毕波转身挥笔在判决回证上写明:不上诉。随后毕波大步走出法庭,头也不回。 
  而他的父母,此时正身陷囹圄,独对秋风! 
  毕玉玺的妻子王学英并不是第一个随贪官丈夫落马而被查处的“贪内助”。有很多的领导干部的腐败,正是从夫人的怂恿变坏开始的。前山东省烟台市副市长矫智仁受审时曾说过一句令人深省的话:“我戴的手铐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对这句话,想必毕玉玺也深有同感。在反腐倡廉斗争中,不能忽略“官太太”的贪婪,必须依法给“贪内助”以必要的打击,使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化为私有的贪官们受到震慑。   
  第五章:卖身救女;母女双双坠入烟花巷   
  2004年12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殊的组织卖淫酿出人命案件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处9名被告人2年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的刑期。令人痛心的是,法庭上的母亲于秀丽丝毫没有羞愧之意,宣判之后的女儿于晓莉也显示出一副不以为然的神情。而通过这起案件,我们是不是应该认真地检讨一下“笑贫不笑娼”的观念了? 
  于秀丽1963年9月出生于吉林省永吉县一个偏远的小村庄。在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的东北农村,于秀丽只上到小学六年级就辍学回家务农。她柔弱的肩膀过早的承担了生活的重压,艰辛的生活让于秀丽比同龄人更懂事成熟。 
  俗话说女大十八变,长大成熟的东北女孩于秀丽却生得容貌俏丽,娇小玲珑,很有几分江南女子的柔弱妩媚,是远近有名的一枝花,前来提亲的媒人踏破了于家的门槛。不到20岁,于秀丽就嫁了人。于秀丽的丈夫其貌不扬,却是当地的能人。两人结婚后,于秀丽跟着丈夫来到吉林市打工。五光十色的大城市让于秀丽目不暇接,她满怀热情地投入到了这个城市的生活中。 
  1983年4月,20岁的于秀丽生下了女儿于晓莉(化名)。独生女儿是她的掌上明珠,含在口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尽管女儿漂亮伶俐、聪明可爱,但却让一心想要个儿子传宗接代的丈夫十分不满,便将满腔的愤懑撒在于秀丽和女儿身上,夫妻的关系开始紧张起来。女儿于晓莉自小就乖巧聪明,但是却不能讨得父亲的怜爱。而进入城市的于秀丽随着眼界的开阔,她慢慢觉得丈夫无能,没法给她富足的生活。后来,于秀丽和丈夫离了婚。 
  于秀丽带着女儿回到了娘家。母亲抹着眼泪对于秀丽说:“你一个女人家带着孩子,这往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倔犟的于秀丽昂着头说:“娘,你放心,我能养活自己的孩子。我于秀丽不会让人看扁了的!”其实于秀丽早已计划好要出去打工挣钱,她把女儿留在母亲身边,外出闯天下了。 
  安顿好家里的事情后,于秀丽义无反顾的踏上了南下的火车,来到了四川的攀枝花市。没有文化的于秀丽找不到什么好工作,只好先做一些本地人都不愿做的脏活。每天于秀丽都累得直不起腰来,可是一个月下来,到手的票子却很少,别说养活女儿,连养活自己都要精打细算才行,这不是于秀丽所期望的。 
  一天,于秀丽急匆匆赶着去打工,一不小心踩到一个衣着光鲜的时髦女郎脚上,女郎立即尖叫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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