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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月梧桐-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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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慕容秋水眼皮睁开了,与此同时,外边的侍卫大声喊道:“霍帮主来访。”

霍长风进来了连坐也没有坐,就对慕容秋水说道:“慕容公子,我们还是没消息,你们可找到沈小姐的下落?”

“没有。”慕容秋水优雅的站了起来,说道:“我想我忽略了一个地方。我已经命令吕甄、齐元豪他们掉头北上搜索。”

霍长风抬起头来,“北面?你指沈小姐舍近求远,掉头北上?”

“嗯,我们搜索了南部十几天都没有收获,现在想想,程管家是老江湖了,北上真是一招妙棋。”

霍长风扫视了慕容秋水一眼,心中暗惊,因为他们和慕容世家的联手在南部展开搜索,以两家雄厚实力就算找根针都找到了,更何况是找一个带着两名女子的外地人,但却无所获。现在一想,如果一个人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遇到追杀,在离目的地近在咫尺的地方,如视而不见般掉头而去,袭击者真是很难想到的。

霍长风正想说话,刘远思却满头大汗的一路跑着进来了,“帮主,易老来信了。”

霍长风接过一看,微微一笑,又递给了慕容秋水,慕容秋水展开一看,也是一愣:信上大意是说,已经收到急报,知道沈小姐在长乐帮地界失踪,他已经派人去通报了沈放,并且带着山东长乐帮的大批好手进入长乐帮地界,不过他认为沈小姐很可能在北面,所以他就不回总部,直接指挥手下从北向南搜索人。

“恨我不早生四十年,易先生真乃好对。。。知己。”慕容秋水不经意的说出了这句话。

他的意思霍长风很明白,棋逢敌手,将遇良才,慕容秋水在夸易月着实是个了得的对手。

慕容秋水说着话,眼睛余光却在扫霍长风有何表情,不过霍长风显得很高兴,他很有威严的一笑:“五弟是我长乐帮之宝,没有人比我们兄弟更了解他的了,我们五个人穿一条裤子长大的。”

这话说得不卑不亢,既夸了易月,又说了五老的团结。

慕容秋水也是一笑:“对了,厉先生我也要感谢,他居然亲自带人去搜索,唉,这次和贵帮合作,真让我感慨颇多。这么多年的邻居了,我们两家早就应该如此精诚合作。”

送走霍长风,挥退了长乐帮的佣人,文从云在旁边过来,笑道:“公子,这易月果然是老狐狸,他也想到了。”

“呵呵,”慕容秋水笑了起来:“打了那么多年,谁不了解谁?长乐帮要是好对付,我们也不会坐在这里和他们喝茶。”

“我看公子你老夸他们,不要太长他们威风。”文从云笑道。

“呵呵,我只在霍长风面前夸易月和厉千秋。一个是最有权力的,一个是最有能力的,一个是最有野心的。虽然这是些小事,但只要有机会,小事也要做啊”

这个时候,齐元豪来了,他带来了绝密的情报。

慕容秋水面无表情的听完汇报,想了一会,只说了一句话:“从现在开始,对于叔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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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思几乎是小跑着跟着霍长风,虽然霍长风年纪大了,不复当年的勇悍了,但他仍是武林好手过,走路如风,刘远思文弱书生跟他十分费力。

“帮主,我看你脸色不好。”刘远思一边小跑,一边歪头观察帮主脸色。

霍长风陡的停下脚步,摸了摸自己的脸,叹道:“年纪大了,心里有事藏不住了。每次和慕容公子谈完话,我就。。。唉!”

说罢,脸色一冷,对刘远思命令道:“用最快的马最好的骑士,把易月叫回来!”

“您是想讨论。。。那个。。那个人?”

“除了他还有谁?!”

卷四 凤凰劫 第三十七节 男子多情

王天逸的手此刻并是不冰凉而干燥的,而是粘呼呼的还伴着热辣辣的刺痛。

这种粘汗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它,好几次剑柄都从王天逸的手里滑开了。

剑柄上缠着的布条本来是为了防止手滑的,此刻却已经被汗水浸透了,每次王天逸剧烈拉动剑柄的时候,反而像蘸了盐水的鞭子抽在手心里一样,以致他两个手心都变成了触目惊心的血红色。

俞世北推开门出来的时候,看见的正是这双红色的手。

手的主人正站在河边不停的握拳松开,来缓解手里的剧痛。然后两手又开始从腰间像抽匕首一样,反手抽剑,拔出来之后,王天逸两手的手腕划着一种奇怪的弧度,再把反手剑翻成正手剑,然后再收剑入剑鞘,然后再拔。

王天逸两把剑现在都挂在了腰上,一左一右。

俞世北已经见怪不怪了,看了王天逸拔了几次,拔剑的时候十次中有八、九次成功,这八、九次中又只有六、七次可以翻剑成功。

其他的时候,不是剑没拔出来,就是翻剑的时候,长剑脱手,那种时候,剑像一条滑溜溜的大鱼在王天逸惊恐的注视下跳来跳去,最后落在地上。

这种时候最开心的就是一直在旁边看的翠袖,总是用袖子捂着嘴笑好长时间。

俞世北知道,拔剑的姿势最舒服的莫过于把剑挂于左腰,右手顺势正手抽出长剑,那样拔剑的时候就攻守兼备了。

但现在他们易装而行,王天逸背上插着两把剑活像打把式卖艺的,这么引人注意怎么行?所以古日扬让王天逸把两把剑挂在腰上。

但最要命的不是这个,是俞世北更给王天逸指出从背上拔剑舒服,但拔剑时候不仅速度慢而且破绽巨大,试想身体站直双手同时后伸去拔背后的长剑,岂不是门户大开,将整个身体都卖给了敌人?要是遇上暗器高手,恐怕剑都不拔出来就丢了小命。

所以王天逸马上躬身受教,开始苦练双手从腰里拔剑,但如果两手同时拔剑,等于是双臂在胸前打了个交叉,一样是暗器高手的好靶子或者是长兵器好手劈刺时候的木桩子。

王天逸倒也是异想天开,他和唐博很熟,知道他绝对是反手拔蹑魂刀,这样够快,但反手拔一是难拔,二是就是拔出来反手拿剑也让人笑掉大牙。

暗器好手燕小乙倒是很爽快的教了他推剑法。

所谓推剑法就是利用手腕、手指和手背去推剑柄,效果就像变戏法一样,长剑陡地就变成了正手。“这其实是匕首的招数。长剑太重太长,我也不知道效果。”

从此以后,王天逸就和在凌晨放哨的人一起起床,从黑乎乎的凌晨练到微明。

正好王天逸又一次失败了,右手剑脱手了,王天逸一边杵着左手长剑,右手晃来晃去的在抓脱手的剑柄,脸上的表情既震惊又无奈,好像最小气的财主在接一个飞在半空中的瓷花瓶一样。

俞世北也笑了起来。他往在河边大树上面打了手势,一只手从枝叶繁茂的树叶里伸出来,回了个相同的手势,然后燕小乙就如同一只燕子从树冠里飞了出来。昨晚最后一哨却是轮到了他。

他们昨晚很走运的在河边找到了一间塌了半边的茅草屋,八个人就在这里过了一宿。

燕小乙在空中的身形极其飘逸就如同他这个人一样,“不错嘛,才七天进步就很大。”燕小乙夸奖王天逸道。

“幸好这两把剑都不是重剑。看来以后我应该换对短剑了。”王天逸累的坐在了地上,两臂好像钻进了两只耗子,胀鼓鼓的痛。

“呵呵,剑法岂不是也要改了?”

“没法子,我觉的反手剑很对我的胃口啊。”王天逸仰头看着他们笑道。

“找罪受啊。以后你专门改良武功得了。伸出手来,宋鹰领让我给你的。”俞世北笑了起来,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小包药粉,倒在王天逸手心里。这是宋影给王天逸的小礼物——活血消肿的药粉,每次练完,就让王天逸合水涂在手上,晾一盏茶的功夫,倒是有效的很。

“我来帮你涂。”翠袖直起身子走了过来。

“我怀里有方巾。。。”王天逸赶忙合拳向往怀里拿方巾,但又怕药粉撒了,一时间手足无措。

“用这个吧。”翠袖从袖子里拿出手帕,蹲下身子在河里蘸了水,仔细的把王天逸手里的药面涂在他手心里。

王天逸的手上都是泥巴,黑糊糊的,和汗水混在一起发出一种酸酸的怪味;而翠袖的手帕却是洁白如雪,还透出一丝香味,这样的手绢轻轻的在自己掌心里涂抹,就像一只白色的天鹅落在了黑色的泥土里,有些害羞的王天逸此刻突然发觉的捏着这手帕的手居然很好看。

“我怎么以前从来没发觉她的手好看呢?!”王天逸对自己的发现都感到吃惊,以致于两手往后缩了起来,好像前伸简直是亵渎这双玉手一般。

“别动!”翠袖说道。

“手上肉太多,指头都是圆滚滚的,手的皮肤也黑,都是皱纹!和沈小姐的玉一般的手简直是没法比!”这是左飞偷偷取笑翠袖的话。

但是此刻,王天逸却惊奇的发现:圆滚滚的指头显得可爱,皮肤略微有点黑看起来顺眼,至于皱纹嘛,每一条都显得手充满了秀气。

王天逸抬起头,看着低头专心涂药的翠袖, 觉的虽然比沈小姐差的太远了,但非常娇小玲珑,也是挺好看的,“怎么以前没注意?”王天逸暗想。

“你天天练拔剑真好玩,我最喜欢看你失手的样子,哈哈。”翠袖一边涂药一边说。

“啊?”王天逸回过神来,吓了一跳。

“我看了你七天了。你真逗,你那么努力练剑是为了杀人吗?”

“怎么会?你怎么老提杀人杀人的?”

翠袖抬起头来,满脸的憧憬:“程先生说有人要杀小姐,我觉的杀人很美啊。”

“什么?美什么?”王天逸眼珠子瞪了出来。

“我一直在想象,英雄死的时候,脖子被砍断了,失去头颅的躯干却紧握着长剑屹然不倒,血从脖子里喷出来,像飘落的花一般在空中飞舞,头虽然在空中,但眼睛却睁的老大,嘴里还发出最后一声大喊‘杀!’多么的完美,多么的壮烈。。。”

“我宁可当普通人,也不当你这种英雄,我家里还有父母,我。。。”王天逸说了一半停住了,因为翠袖还在自言自语似的念叨:“若是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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