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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走了下去,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走的知道到了悬崖,而退路却被自己活活的封死了。
人是不能太绝对的,否则会被人笑死的。
我觉得这句话很对,什么东西都不能在此刻下定论,总要留些退路。不过来这里一趟,我却明白了,对于别的女人,我没有任何的欲望,也许,那团欲望的火只为一个人点燃,烧着了就像失去了控制的火山,非要爆发不可,压抑不得,直到,把我们都烧的伤痕累累,她走了,我也觉得我在过去的关系里呆不下去了,最后,什么都没有留下来。曾经繁花似锦的记忆,现在就已经是断壁颓垣,回想起来,总该合着西风老树昏鸦,感觉出那么些的苍凉。看过花开,就不愿意去接受花谢时候的残。
连朋友都做不成。何必呢?果然情字伤人伤己,沾上了就不得好死,不管是男人是女人,都一样。
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
日子过的很轻松,大学二年级,学会了逃课代课作弊,大一的时候什么都不会都不敢,等你到了大二胆子就突然大了起来,想明白了,再不过的潇洒点就辜负了大学四年美好的日子。寝室里的人去修爱情学分了。看着她们画的妆越来越熟练和浓艳,那衣服穿的更加的时髦,减肥减的那腰都细成了火柴,越来越觉得自己真的在大学里,一个不同于初中的无知高中的拘谨的可以冠冕堂皇堕落的地方。
有时候感慨下,然后低头写自己的东西,不求名利,确实给不了名利,也不想靠这个赚钱,就只是玩票性质的。有时候在文字里到也明白了什么是爱情,现实里不能给的那些生离死别,教会了我要把一切看淡。
那时候多好,在无菌的环境里,要钱有钱,有时间有时间,老妈在后头撑腰,没事打个电话来,说,要不要给你汇钱?源源不断的金钱,虽然不能让你过神仙一样的日子,但是什么都是可以让你慷慨的挥霍的。要是那时候知道自己出了大学要靠写情色小说卖钱,是不是当场就把我的那台写出无数字的美丽的笔笔砸了。人是会变的,要么是更加的崇高圣洁,要么,就去堕落。
不能说以后的我变的多少的不济事,至少我在用自己的双手赚钱,但是穷的养不起自己,养不起老妈,连个女友都养不起。果然,恋爱的前提是,你能喂饱彼此的肚子。如果不能,还是看小说吧。小说里的都是不用花你现实里的人民币的。我爱的人民币啊。真想被她活埋了,死了都会笑出声。
寝室里的人很多时候都在问我:“干吗不去找男朋友。找个男朋友就算不是为了爱情也是可以排解寂寞的。”
我说:“我长那么丑,没人看得上我。我还是呆在我的古墓派里,省的祸害天下的男人。”
那时候全寝室的人都在为我摇头,用寝室长刘慧小姐的话说:“真是抱憾了身为一个女人的资本。”
我想我只是觉得,已经不知道怎么去和男人相处了吧。不知道是不是已经忘记了用什么样的心态去爱一个男人,那本来是一种本能,可是后来一段时间忘记了,然后,似乎已经消失了。甚至说,我对和男人谈恋爱感到淡淡的恐惧。现在,到了几年后,我依旧是这样的感觉。爱上过女人,而且是以男性的身份去爱一个女人,就会不知不觉中把自己定位在一个模糊了性别的影子的形象。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有时候我自己都在怀疑是不是我的灵魂是男人的,才会看上叶子。然后,宠溺一个自己喜欢的女人,从一种被依赖和被爱的身份中得到自己的快乐,但是,突然一天,你要去做回一个男人身边的女人的身份,有时候很难适应。
所以,我还是感情上对这个保持着距离,再说,也没有男人要我。
还有就是,身边的男生也没有几个把我当女人的。跆拳道社团和校队里都他妈的都是男人,一群很男人的男人,我在其中算是一个弱势群体,可是每次实战训练甚至是打打闹闹的时候我就混在其中,没有什么区别,也没男女之分,要摸就摸,要压就压,男女的距离根本就没有。为了拉腿,我让一个男人全部压在我身上,也没有什么感觉,就是受不了男生身上的汗味。还是女人好,女人就算全身都是汗,都是香的。一切都不再神秘,也觉得没有神秘新奇了。似乎男人就是那样了。那开始叫兄弟,而不是小时候幻想的接吻对象。就像和严烨,没有一种爱情在,勾肩搭背,拥抱,一起聊些黄色的话题,都不会觉得尴尬,不会想到性那方面去。
那时候没有在意,谁会去想那么多。我忙着疗伤,其实也没有受太重的伤,没有流血致死,身边的人也没有人知道我和叶子到底发生了什么,叶子是威严与亲和并重的学生会副主席,我是个无名小辈,当然没有人会把我们联系在一起。而知情的人也觉得这事说了没有好处,最多闹的满城风雨,没有钱拿。也就保守着秘密。
见面的时候还会打招呼,用力的装出很开心见到她的样子,以前的事情都不在乎,风轻云淡,说:“好久不见。”
叶子淡淡的笑,总是那般温柔的表情,说:“恩。”然后找个话题,形式根据时间地点实际情况变化,千篇一律,跟一对结婚了三十年的老夫妻习惯性的对话。
“嗯?”
“哦!”
熄灯。
“啊。”
“哎……”
觉得很累,每一次见她都觉得自己要用力的披上刀剑不摧的盔甲,拖着重重的壳,假装自己威风凛凛,攻无不克,其实里面,那个瘦弱的灵魂独自颤抖。有时候觉得,其实爱过的人就远远都不要见了,单相思也一样。要那么用力的去伪装笑容,真是件累人的事情。
从洋洋家回来后,我似乎相通了很多的事情,却发现自己内心隐约在向往那样的日子,想着,如果我和叶子也能这样多好。我也会像econ宠爱洋洋一样的宠她,我们会一起过日子……不过很快就被我抹去了,八字都没有一瞥,一个人的白日梦。
叶子生日的前一天,我一个人去天一的精品店买了一个蝴蝶水钻的胸针,贵的要死,我两个礼拜的生活费,整个就是在活生生的割我的肉,我想起我和叶子在一起的时候我连个冰激凌都是拿三块一个的凑数的,给的唯一的礼物就是那串家门的两元超市买的叶子挂坠,廉价的东西质量就是不好,一个月就从她的手机上退休了,叶子收进她的那个脑残的粉红色猫咪的首饰盒里,说是要一辈子藏着。当时,她在身边,舍不得为她花任何的钱,现在,离开了,闹翻了,不能爱了,却舍得买那么贵的东西,发现我这个人的行为多么的不合逻辑,现在买了又有什么用,她不会高兴激动,笑着说谢谢,贴近你的脸在你的脸颊边落下蝴蝶飞过一样的一个吻的。
即使知道是白花钱的,但是我还是毅然的掏钱了,此情此举,我想我妈知道了非要打断我的腿不可。败家子。不,是败家女。
第二天,早上,我去了她的寝室,穿着她硬要我买的裙子,手中紧紧的抓着我买的胸针,那胸针的美丽的包装被我弄坏了,晚上的时候睡不着,一次次起来,打开看那枚在月光下闪着璀璨光芒的胸针,看一眼,骂自己一句。然后重重的关上。结果坏了,干脆用拿了出来,到时候走到她面前,摊开手心,直接给她比较有诚意。
走到她寝室门口,里面传来阵阵笑声。女生寝室的管理是全校最严格的地方,就算是一只公的蚊子想要飞进去,都逃不过楼下阿姨那双锐利的眼睛,现在,她的房间里却传来男人的声音,我听得出来,是严烨的,那么熟悉的声音,我永远都忘不了。
他妈的。我暗骂一声,发现手心疼的要死,摊开一看,那胸针的针尖刺进了我的手心,拿出以后,血慢慢的渗出。凝结成一颗血珠子。看的我心里不爽。
我转头就走,懒得进去了,我知道,第二回合,我又败了。我再次败给自己的懦弱了。我承认自己没有胆子去面对曾经一起欢笑一起玩闹可是却已经敌对的人,我怕那个场面,尴尬,充满仇恨,无助。所以干脆还是逃走算了,反正那么多人给她庆祝生日不少我一个。而且,我们已经不是朋友了。我在我不恰当的表白的第二天就直接的说:“叶子,要么我们谈一场恋爱,要么以后就是陌生人。”
她吃惊的看着说:“你在逼我?”
我无奈的点头。是的,也许我在逼她,也逼着自己,我是个干脆的人,受不了那种明明不舒服却还要假装很正常的暧昧的关系。有那种爱情成分在,我们永远不会回到朋友的位置。
她转身就走了,在那个瞬间,我知道,她给了我一个明确的答复,我们已经是陌生人了不是么?是我自己挑断了我们之间伪装的纤细的线。
一路上,这样的想着,这样的安慰着自己,给自己无数的借口,直到把自己都欺骗到无比的相信,我不去是正确的。
我把胸针放在电脑的旁边,偶尔抬头都会被她的光芒刺伤眼睛,真是个美丽的东西,可惜,却会伤人,要远远的看,她的光芒是那么的美丽,但是,当你要用力的抓住的时候,就会被刺进肌肤,让你疼的流血,她已经是那般的光华无损。
哎。再次深深的叹气,索性关了电脑,打包自己的东西回家去了。
不是礼拜天,但是那天的选修课我不用上了。校队的教练很讲义气,拍拍胸膛说:“只要你们报我的课,不用来上课,考试都给你们九十五分。”
所以我可以毫无顾忌的回家去了。坐了一路车,没半个小时就到家了,现在,我庆幸自己报的是本地的大学,以前的时候跟老妈吵架,就捞下话来,等我上了大学一定要去最远最远的地方,一年都不用看见你,到时候你想教训人都没有人理睬你。
后来被老妈逼着抱了这所学校,说什么也不放我走,开始的时候不明白,现在懂了,要是在外面被欺负了,回家找个可以哭的地方也方便,就那么些路。果然,老妈想的东西就是比我来的多。
敲了半天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