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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适当形势下实现政治权力的分散化这种倾向、提供了一种规范冲力。
不过,即使没有这种规范含义,公共选择的政治观点仍会将注意力直接引到一种改革突破口上,而这种改革突破口在政治权力观点中是不会出现的。当人们之间政治上的相互作用被构造为一种复杂的交换过程,在这个复杂的交换过程中投入是个人评价或个人偏好,这个过程本身被看作是将可能分散的个人偏好结合或并入一种结果模型的手段时,注意力就必然或多或少地被引到这个相互作用过程本身,而不是被引到对结果本身的某些先验评价上。如何“改善”市场呢?通过促进交换过程,通过重组贸易、契约和协定规则,就可以改善市场。通过对最终结果的任意安排,是不能“改善”或“改革”市场一类的交换过程的。
立宪 的观点(我本人与此有极密切的联系)很自然地从作为交易范例的政治或作为研究课题的政治中出现。要改善政治,必然要改善或改革规则,政治竞争是在规则结构内进行的。不要以为改善政治得依赖那些为“公共利益”奋斗的人,似乎那些人道德高尚,可以有权代理民众进行选择。竞争是由竞争规则来描绘的,较好的竞争是通过改变规则才产生的。正是这种从更广范围的公共选择观点中出现的立宪的观点,使公共选择同80年代现时政策问题最为密切地联系起来。作为一个经济学家,我始终感到要就某些特别政策提供意见是非常不易的(譬如建议在税法中作这种或那种更改)。相比之下,在另一方面,分析各种立宪制度或各套营规则,讨论各种立宪协议的预期作用,我觉得这正在我们潜在能力之内。因此,正如你们所猜想的,我个人(间接地和直接地)涉及过各种立宪改革提案,这些立宪改革已在70年代和80年代初付诸实行。我提交的方案有:1973年和1978年在加利福尼亚分别提出的1号和13号提案,这两个提案,一个是不成功的,另一个是成功的;马萨诸塞2
1/2号提案,密歇根的6号提案;以及在联邦政府一级的平衡预算修正案、附加税界限提案或经费界限提案、基础金融制度改革提议等。
让我回到上面已得出的分析结果:公共选择观点直接导致对规则、立宪、立宪选择及规则选择的注意和强调。布坎南一图洛克的“经典”著作《一致的计算》(The
Calculus of Consent),是试图导出我们称为“政治立宪的经济理论”的首次尝试。⑤当然,若没有作为交易科学的经济学或交易经济学所提供的方法论观点,是不可能作出这种努力的。社会福利职能极大化论者决不可能写出这样一本著作,实际上即使在今天,社会福利职能极大化论者也不可能理解这本著作究竟说了些什么。
我所认为的广义的公共选择观点的第一个要素或第一个方面,就是这种交易经济学方法,或作为交易范例的经济学。我曾提及那些对交易经济学予以重视的 19世纪经济学家。但如我不提到下面这一点,便是我的疏忽。就我本人而言,接受交易经济学框架为经济理论,不是直接来自经济学方法论研究,而是在相当大程度上来自我从维克塞尔(Knut Wicksell)那里吸取的立宪公共选择观点。 ⑥ 我经常指出,维克塞尔是现代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先驱。早在1896年,维克塞尔就对那种认为经济学家可以为仁慈君主以及那些力图使社会福利职能极大化的实体提供忠告的设想发出警告。维克塞尔说,如果经济政策需要改革,就需注意如何通过规则作出经济决策,注意宪制本身。维克塞尔这种“复杂交易的政治”的思想观点,鼓励我更深入地探索了经济学本身的方法论先决条件;对于这些方法论先决条件,我还没有真正独立地提出过质疑。
三 经济人
我在导言里指出的广义公共选择观点的第二个要素或第二个方面,是人所周知的经济人的行为假设。按照这种假设,个人是根据他们所受到的约束,为追求效用的极大化而行动的、并且如果要对所有实际行为作出分析,就必须对效用函数进行专门论证。个人应被构造为是寻求促进自己私利的人,这种私利就其狭义而言是由预测或预期的纯财富状况来衡量的。
这种行为假设当然地构成了经济理论知识遗产的重要部分,并且它的确对经济学家非常有用。这种行为假设来自古典经济学家们的贡献;他们的伟大发现是,追求私利的个人行为,在既定的合适法律和制度结构下,会无意中造成有利于全“社会”利益的结果。自这些 18世纪先人之后,经济学家和经济学一直依靠这种经济人原理来分析以各种方式参与市场的人们的行为,并由此分析各种市场制度本身的作用。
过去没有任何相似的假设被延伸至那些以投票人或国家代理人身份参与政治或公共选择的人们的行为上。这样的假设还没有从古典经济学家或他们的继承人那里产生。从个人选择行为中还没有引伸出“政治的经济理论”。
回顾历史,我们本来是可以期望经济学家们通过把他们的经济人原理从市场向集体制度环境作或多或少的明确延伸,从而发展出这样一种理论的。经济学家们一旦将注意力转向政治,他们就应该——或者现在应该——把公共选择者构造为效用极大化者。为什么他们没有这么做呢?古典经济学家以及他们的19世纪继承者没能迈出这一步或许是可以“原谅”的,因为他们隐含地假定,集体活动基本上是非生产性的,国家的作用应该被限制在极小的或者防御的职能上。这些经济学家们完全不可能想到,集体行为或政府行为居然能产生如此多的“好处”或“商品”。
但是,为什么19世纪末的维克塞尔和那些意大利公共财政学派的学者们[马可(De
Viti De Marco),普维尼(Puviani),潘诺隆尼(Pantaleoni)及其他人〕提出了某些富于启发性的模式后,古典经济学家在20世纪的继承者们仍然没能提出这种理论呢?我对这种发生在当代的失败的解释是,经济学家们已经把他们的学科转向了极大化…稀缺…配置…效率范例,这挂范例在本质上与体现在古典经济学中前那种范例完全不同,它使人们的注意力从交易契约中的个人行为上转移出来,而转向某种假定是客观的并在概念上是独立存在于个人选择之外的配置准则。到本世纪用年代,经济理论已转变为一门应用数学学科,而不是交易经济学。市场甚至被看成是可获得也可放弃理想配置结果的“计算手段”和“机械装置”。市场基本上不被看成是从复杂的交易相互作用中产生的交易机构。正是在经济理论的这种现代范例中,完全荒谬的兰格…勒讷(Lanser-Lerner)理想社会主义结构才可能受到实践经济学家们的重视;它的确受到了重视(可悲的是现在仍然受到重视)。我们不妨问,为什么经济学家们没有问一下,社会主义管理者会按这种理想化规则来行事呢?到哪里去寻找这种操纵该体制的经济监视人呢?
或者,为了将讨论及时引向深入,为什么30年代、40年代、50年代、直至
60年代的经济学家们都那么重视凯恩斯学派的政策理论?为什么他们没有看到当选的政治家们会寻找任何借口来制造预算赤字这个基本要点?⑦
回首历史,似乎一切都很简单。但是我们决不应该低估由于范例的真正转变,由于我们用’以观察周围世界的方式发生变化——不管是经济学家还是其他群体用以观察政治的方式的变化——所产生的那些困难,确切地说那些道德成本。在60年代以前,经济学家们是不容易将进行公共选择的人设想为效用极大化者的。此处学术上的障碍也许部分来自那些试图在理论上把追求私利的模式同交易政治范例结合起来的人所遭受的失败。如果政治在各种概念层次上仅仅被看成是人们中间的潜在强制关系,那么经济学家们就必须勇敢而无情地将公共选择者(不管是投票人还是代理人)构造为纯财富极大化者。没有几个人会愿意领受马基雅弗利式政治家(Machiavelli)长时期以来所受到的藐视。政治这个世界并非一片完美的净土。分析就建立在这种模式上,并把当作“真理”的东西推演成极讨厌的东西。这些政治模式的令人很不愉快的性质,或许就是造成公共选择理论先驱者们的疏忽的主要原因。早先,以帕累托(Pareto)为代表的某些意大利人,大约是受了马基雅弗利式政治观念的重要影响,而本世纪中期的熊彼特(Schumpeter)对现代科学家们关于政治过程的思考,似乎没有提供什么推动作用。
只有在关于人们行为的经济人假设同交易政治范例 结合 起来时,“政治的经济学理论才从绝望中出现。从理论上说,这种结合可以产生出在某些方面与古典经济学家们的原理相媲美的分析。当人们的政治行为被认为一如他们其他方面行为一样是追求私利之时,宪制上的挑战就成为这样一种挑战:构造和设计出能最大限度地限制以剥削方式追求个人利益,并引导个人利益去促进整个社会利益的制度和规章。因此,我们发现在美国的开国元勋们的著作中,尤其是在詹姆斯·麦迪逊为《联邦党人》杂志写的论文中,可以找到包含这连两个重要方面的公共选择观点的根源这是毫不足怪的。
我把《一致计算》看成是对把这一兼收并蓄的观点中两个关键因素或关键方面结合起来并予以同等重视的现代公共选择理论的第一个贡献。没有我和戈登·图洛克在该书中各自做出的共同冒险尝试,这两个关键因素的结合也许是不会产生的。我认为这样说是确切的:在克努特·维克塞尔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