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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配件报关,仅这一笔即偷逃应缴税款1300多万元。
犯罪团伙头目中最具暴发户性质的当属林春华。他只有小学文化,20世纪80年代还是广东某县一个公司的业务员,他仗着头脑灵活、胆子大,敢于铤而走险,几年时间便靠走私发了横财,成为湛江地区的〃走私石油大王〃,他走私的油量占整个湛江地区走私油的85%以上。有人这样形容:如果林春华一发威,连当地公安局的汽车都没有油用。他在国内注册了8家公司,采取不报关、伪报品名、少报多进等手段,大肆进行成品油走私。如1997年7月26日,林春华走私进口轻柴油21879吨,油轮驶抵湛江港后,林买通商检局工作人员,将品名改为燃料油,将数量改为1576吨,以此报关,一次偷逃应缴税款947万元。
为了牟取暴利,他投资上亿元购置4艘专事走私的油轮,修建了自己的码头,拥有专储油料的仓储公司,有20个大油罐,实现了运输、仓储、销售走私油料的成龙配套。从1997年1月至7月,林春华纠集姜连生等人共计走私成品油44船,75.38万吨,偷逃应缴税款3.47亿元。他走私成品油的数量相当于1997年我国汽、柴油进口总量的1/10。他销往云、贵、川三省的走私成品油,令国有石油企业步履维艰,损失巨大。
李深、张猗团伙在湛江走私团伙中是最〃牛〃气、最霸道的。李深在湛江的汽车号牌是〃11111〃,这5个〃1〃,道出李深的骄横和实力。李深得力干将李勇的小轿车,挂的是公安车牌。1996年初,李深和张猗在湛江结识了湛江海关关长曹秀康,不久,即利用张猗的色相将曹拉下了水。尔后,李、张成立了一个未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湛江技术开发区中正贸易公司〃,专事走私活动。他们利用各种手段,将海关、边防、商检、港务等重要执法部门的关键岗位全部打通,报关时,采取少报多进、伪报品名、不经报验直接提货以及假退运、假核销等手段,逃避监管,偷逃税款。走私分子的货船抵达湛江港口后,〃中正公司〃全权负责报关,李深、张猗坐地分赃,收取通关费。据统计,〃中正公司〃当时几乎垄断了走私分子在湛江的报关业务。李、张二人认钱不认人,明码实价:走私汽车一辆需缴通关费3万元港币,走私钢材一吨需缴通关费260元,走私成品油一吨需缴180元左右。即使是市委书记的〃公子〃陈励生走私,也必须由〃中正公司〃代理报关,也必须如数缴纳通关费。有的走私分子不信邪,自找门路,自行报关。李、张闻讯后,勾结有关执法部门,将已报关放行的货物重新追回。李深被人称为〃报关大王〃,名实相符。李深的手下李勇,甚至与该市赤坎区打私办、公安边防分局合伙开办了一家拍卖行。这样,李深团伙就形成了走私、通关、拍卖罚没走私物品的一条龙作业。3个走私犯罪团伙虽各霸一方、分散经营,但又相互勾结,狼狈为奸。李深团伙不满足只做报关业务,还与陈励生、邓崇安合伙走私汽车和成品油;林春华在走私通关方面要仰仗李深、张猗,但在李深团伙走私油品遇到困难时,他也会鼎力相助。
走私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据匡算,仅两三年间,湛江地区走私案的案值已超过100亿元,偷逃应缴税款60多亿元。制糖业是湛江的支柱产业,在1994年~1995年榨季,全市尚盈利1.5亿元。但由于受到走私原糖的冲击,1995年~1996年榨季竟一下亏损4.01亿元,1996年~1997年榨季亏损5.96亿元,1997年~1998年榨季亏损5.7亿元。猖獗的走私活动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社会稳定,滋生了腐败,腐蚀和毁掉了一批干部,在〃9898〃大案中,涉及的公职人员超过200人,其中厅局级干部12人,处级干部45人,科级干部53人。走私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
平心而论,1996年以前,尽管湛江地区走私活动较为频繁,但并未达到国门洞开的严重地步,走私分子在较为牢固的国门面前也不敢为所欲为。
以湛江市委书记陈同庆为首的部分市级领导干部及关键部门的负责人严重腐败并充当部门的负责人严重腐败并充当走私分子的保护伞,一部分领导干部直接参与走私,是导致这两年该地区走私活动猖獗的原因之一。
陈同庆自1992年主政湛江后,追求享乐、不求进取,逐渐蜕化变质。他好酒贪杯,被人称为〃蓝带书记〃。他还挖空心思利用职权,卖官鬻爵,大搞权钱交易。从1994年10月至1998年7月,陈同庆利用职务之便,以提拔、调动、安排工作等手段,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0余万元。这样贪婪捞钱的市委书记哪有心思认真部署打私工作?!
另外,在抓打私活动中,陈同庆腰杆不硬,先天不足他儿子陈励生便是众人皆知的〃走私大王〃。陈同庆在任期间对陈励生的走私活动实际上扮演了保护伞的角色:为了给陈励生的走私货寻找销路,陈同庆不惜厚着脸皮到处打电话、拉关系;为了让儿子走私资金充裕,他施加影响,让湛江市政府出面担保在境外银行给陈励生的公司贷款4000万元港币。
〃上梁不正下梁歪〃,在陈同庆的影响下,湛江市一些政府官员也加入了〃快速致富〃的走私犯罪活动。原副市长杨衢青参与走私,他个人分得赃款40万元。他在任期间,还收受了李深54万元的贿赂;市打私办主任郑炳林亲自出马协调放私,心安理得地收受李深同伙李勇的贿赂;霞山区国税局与走私分子林春华合伙开办公司,为其提供虚假的增值税发票,使走私油合法销售。
众所周知,海关、边防、公安、商检、港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均是保证进出口贸易正常进行的国门卫士,他们共同戍守着经济长城,哪一个部门有漏洞,都会给国家带来无穷的灾难。事实证明,执法监管部门的软弱无力,甚至与走私分子同流合污,是湛江地区走私泛滥的另一个原因。
湛江海关关长曹秀康1995年8月才由海关总署调至湛江海关。1996年初,即拜倒在张猗的石榴裙下。他对张猗有求必应,言听计从,将党性、革命原则,统统抛之脑后。李深、张猗的〃中正公司〃,成立不及10天,曹秀康即同意它享有〃先放后征〃的优惠政策。两年多来,〃中正公司〃走私将近百次,但为湛江海关查扣的,仅两三次而已,而且还是在有总署、分署电令的情况下才查扣的。当〃中正公司〃的走私货物为其他海关查获后,曹秀康或亲自登门,或电话求情,积极为张猗奔走。凭借张猗与曹的特殊关系,李深、张猗犯罪团伙对湛江海关的关员威逼利诱:同流合污者,投以重金;敢伸张正义者,密告曹秀康给其〃穿小鞋〃,调离原岗位,打击报复。一时间,湛江海关乌烟瘴气,人人自危。曹秀康不仅好色,也贪财。原副市长杨衢青伙同他人走私小麦和油菜籽,杨向曹行贿200万元,曹坦然受之。他还十余次收李深、张猗等人贿赂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
由于曹秀康的堕落,湛江海关一些关键岗位的负责人也纷纷效仿。如调查处处长朱向成,不仅对走私团伙法外施恩,而且还向他们透露总署的打私部署。为此,他得到了走私分子280万元的贿赂,案发后,家中尚有34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海关驻港口办主任方鹏,应走私团伙的要求,对走私不闻不问,并向他们透露总署的打私信息,先后数次收受李深、张猗、林春华等人贿赂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70万元。
在海关失控的同时,在走私团伙的恩威并施下,湛江口岸的边防、公安、海警、商检、港务、船务等重要部门的一些人,为了各自的利益也纷纷收贿放私、护私,为走私分子保驾护航。两年多的时间内,李深、张猗、林春华等人向公职人员行贿金额高达700余万元。走私船只被湛江边防分局查扣后,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赞助费并额外给局长邓野、政委陈恩一点好处,则可顺利放行。港口码头的负责人在收取贿赂后,竟敢在没有任何海关放行证明的情况下,将卸在码头上的走私货让走私分子如数提走销赃。船务公司的业务员被收买后,则主动为走私团伙更改舱单、提单,伪造瞒报品名和数量,欺骗海关,逃避许可证管理,少缴税款。商检部门的少数人,为走私货出具假证明,使其在国内合法销售。
于是,经济长城的国门就这样洞开着,形同虚设。
三
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涉案金额大,党政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涉案人员多,犯罪背景错综复杂。这一案件的成功侦破和查处,显示了党和政府打击走私、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显示了纪检、监察部门和公、检、法机关的强大威力。事实再次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决不允许有特殊人物,不管是什么人,只要他无视党纪、以身试法,终将受到严厉的惩处。
一段时期,湛江走私分子与当地公职人员相互勾结,大搞权钱交易的情况,当地干部群众时有反映。
1998年9月初,中央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结束后不久,群众检举揭发了湛江走私活动猖獗的情况,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决定由中央纪委牵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广东省共同组成现场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查办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
随即,纪检、公安、检察、海关、审计等部门组成由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一批批办案人员奔赴湛江,一个个行动方案周密制订,一项项调查取证工作迅速展开,拉开了特大案件侦破的序幕。
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