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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着王志诚和赵璎珞、小道士璇玑一起出门。小道士还是他那一身违和感十足的道袍,我和王志诚、赵璎珞则都换了便装,这个季节,我们都是怎么凉快怎么穿,女杀手赵璎珞更是一条热裤配一件t恤,本来那t恤也谈不上紧身的,可她的身材实在太火爆了,像是要把t恤撑爆了一样,这种身材本身就是人间凶器啊。至于她白花花的大腿上一边挂着一支格洛克18,一边挂着一个装飞刀的皮袋子,这倒不算突兀明面上要塞里是不能私藏枪支的,不过因为特别法案,在收缴枪支上官方执行力度并不是那么彻底。
当然你要作死在大街上枪战什么的,警备队有优先开枪击毙的权利。
王志诚开车,他熟悉路。
那个叫做老蛇的人住在14区和15区的交界,那个交叉地带是我们日常巡逻的盲区,因为范围没有划分得很清楚,15区的人会抱怨我们越界执法,扯过几次皮之后我们就很少到这里来,他们来得更少,也就滋生了一片灰暗地带。坦白说在要塞里,这样的地带并不少。要塞又怎么样?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这样的灰色地带,没什么好奇怪的。
这个三不管地带在过去是高新技术开发区边缘的一个农贸市场,农贸市场背后是一片养殖场,现在养殖场都拿来住人了,也已经形成了一片人来人往的群落。正因为管辖权的模煳,这里也自由得多,什么人都有,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当然,你想要什么东西,基本上这里也都找得到。只要你有足够的实力,这种实力不光是要塞内部的代金券,还有一些以物换物的硬通货。
王志诚把车开到了一个没有名字,只是在门口一个塑料骷髅的酒吧门口,然后我们在这里下了车。其实我觉得门口挂着的那个骷髅不是什么塑料的,是个真家伙,这种重口味的事情要是放在正常社会中肯定被河蟹,但笼罩在灾难的阴影下,这种事似乎不算什么事。
其实这个酒吧就是招牌重口了一点,推开木门进去,里面真的是个酒吧。我们找了一个清静一些的角落坐下来,很快服务员拿来菜单,这里白酒啤酒洋酒都有,价格倒也不算离谱。
王志诚瞥了一眼那个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服务员,问:“蛇哥在哪?”
那就是个小女孩,如果不是这场灾难,应该还在上高中,但她乏善可陈的脸蛋上挂着一幅爱理不理的表情,说:“不知道你说的是谁,这是酒吧,要么点单,要么出去,别妨碍我们做生意。”
我擦,还挺拽的,就这服务态度,这酒吧能开得下去吗?
王志诚也不以为意,他见过的风浪多了,还不屑于跟这种小黄毛丫头较劲,只是说:“我们是来找你老板的,别装作什么都不懂,你就说王志诚的大哥要跟他做个生意,需要他亲自出来。这是给你的。”他拿了两章大面额的代金券出来,小服务员瞥了我一眼,似乎不大相信我是志诚的大哥,我苦笑,坦白说我长得的确不像。但王志诚的气势还有那两张代金券使这个小服务员终于不再像刚才那么拽,放下菜单默默的走开了。
不一会来了一个领班样子的年轻男人,看到王志诚就很客气的叫了声“志诚哥。”
王志诚摆摆手,指着我说:“我大哥,叫昊哥就可以。”然后又对我说:“昊哥,这是叶川,以前我们一起混过,现在老蛇很看重他。”
叶川笑着对我说:“昊哥,蛇哥有事出去了,有什么需要跟我说也可以。”
我也客气的对叶川笑了笑,说:“没什么大事,就是要给我女人买一枚像样的戒指,能大一点就大一点,当然鸽子蛋什么的我也买不起,但最重要的别是从死人手上扒下来的,晦气。就这个要求,不然我自己也能从死人手上找。”
叶川点点头,说:“懂,东西不难找,不过我们不要代金券,最好是实在一点的东西,粮食或者子弹都可以。”
说得也是,代金券虽然信誉不错,但毕竟稍微有点风吹草动,都会因为恐慌而挤兑,在这个具有现代化大都市风范的要塞里,竟还是以物换物的交易最可靠。
我理解,要说实物我现在也能操控一些,相信这不会是什么难题,但我说我马上要,你一定要实物,就只能先给我我要的东西。叶川也不愧是很早就出来混的,虽然我看起来实在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他还是很爽快的答应了,然后带着我们穿过酒吧,到了酒吧后面的一条后街。那条街也是杂乱无章,一眼看去什么鬼都有的地方,叶川带着我们上了一栋好像上个世纪30年代上海租界里的欧式建筑的楼上,那里面坐着一个老外。那老外老得脸都松弛下来了,好像坐在那里睡觉,叶川走过去跟他说话,说得竟还真是上海话,然后老外就在墙上抠出一个保险柜,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珠宝盒。
我也是叹为观止,说实话黄金珠宝这时候在我看来也不值几个钱,要不是为了求婚,我还不愿意拿粮食来换钻戒呢。这个老外拿出的几枚钻戒都是很高大上的样子,一看就是那种很讲究品质,很讲究做工,放在过去也不是在商场的珠宝柜台上卖的货色,尤其是我相中的一枚,钻石够大、品质也相当给力,其实这方面我不是很懂,但赵璎珞倒是个行家,杀手为了接近目标人物,什么都得懂的。像赵璎珞这样的,换一身晚礼服,珠光宝气的出现在那种豪门盛宴里,谁会相信她的裙子底下藏着一支hkp7或者是两把锋利的手术刀?而且我相信叶川也不会拿家伙来坑我,他绝壁能看出我是什么人,要坑我,我有的是理由把他们这一片扫干净,就像那什么鬼的“铁掌帮”一样。
最重要的是我喜欢这款戒指的造型,秀气、精致,而且带着一丝丝的魔幻色彩,我想象着铮铮戴着这枚戒指,就跟一个精灵公主似的,想想都醉了。
“就这个了。”我拿定了主意,这枚戒指的名字叫“深邃”,而不是什么“真爱一生”啊,什么“挚爱”啊,什么“永远”而之类的,反倒让我对这么戒指情有独钟,似乎我的骨子里也有几分文艺的。
那个老外大肆夸赞我的眼光,不过这种话也当不得真,他帮我把戒指精心包装起来,价格的事情则是王志诚和叶川在谈。我把戒指贴身收好,不得不承认这些珠宝真特么的有魅力,我竟然有种能和戒指共鸣的感受。
虽然我知道这只是我的心理作用。
从小楼里出来的时候,我们前后也就花了不到一个小时,我还有时间去弄一身像模像样的西装,为什么求婚就要穿西装呢?这不是特别傻吗?不过为了更像那么回事,傻就傻吧。我们刚走下楼,就遇到了街角的一场斗殴,见惯不怪了,这里是辖区交叉地带,现在我们又是便装出行,我就不准备管了。
然而我不管,我身边的小道士璇玑却咬牙切齿的说了一句:“十几个大男人欺负两个女子,真是岂有此理!”话音一落,他一身灰蓝色的道袍已经飘了出去,不得不说,这个小道士的身手就算和赵陌比也不遑多让,却没有修道之人应有的笃定与虚静,和小记者一样简直是一颗定时炸弹。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对这种十几个大男人欺负两个女人这种事视而不见,那也太特么丢人了,虽然放在过去我也就是这时围观在周围的路人甲乙丙丁之一,但现在要挺身而出,我自问也还是有几分底气了。虽然说这里管辖范围没有理清,但我真要把这里扫一遍,15区的警备队敢来嗦?就算真来嗦了,难道我的部队干不过他们?只要不弄成枪战弄成火拼,不同部队打架的事情,过去还少了吗?
“给家里打个电话,让赵家林带点人过来。”我一边吩咐了王志诚,一边和赵璎珞靠近了一些,小道士虽然厉害,但双拳难敌四手,我不能看着他一不小心把自己弄残了。但是不下死手的话,赵璎珞也未必就好使,所以我得赶紧把后路留好。要塞里打架斗殴太常见,上次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救出了一个边界,我在想总不会世界这么小,这次又遇到个什么熟人,但我们一进入斗殴的核心,我心里忍不住叫了一句,特么的还真绝了。
还真又给我遇到一个熟人。(未完待续。。)
第214章、人近四十,花见花开
我不知道她现在应该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她原本红宝石溶液一般的头发现在变成了深褐色,原本是典型的沙宣头,现在扎了一条辫子,原本冰蓝色的眼眸也变成了有点偏紫色的光泽,肯定不是美瞳,应该是在整容的时候做了什么手脚。但她那张精致的容颜并没有改变太多,不知道她是想整成什么样子的,但也许整容师也舍不得把她那带有混血特质的美貌改变得太多吧。
李索,我以为她应该从这个世界消失了,没想到她竟然又出现在我的眼前。
不过,她看起来混得并不好,也不知道是李恩慧没有兑现当初的承诺,还是那些外在的东西本身并不可靠,李索这时候就和千千万万个初来乍到的人一般受欺负。她是从英国情报局出来的,也算是一个特战精英,格斗自然也不差了,但和赵陌那种专注打架几代人的家伙相比,现场效果看起来很狼狈。
尤其是,她现在连武器都没有,就是在赤手空拳的打。她们的对手是十几个身体健硕、孔武有力的大汉,而且虽然是群殴,但他们明显是轮番上阵,不求把她一下打倒,而是慢慢消耗她的体力,如果不是想要活捉,而且尽可能避免她受伤的活捉,想来也不必这么费事。至于她那个同伴,倒也有几分能打,似乎从小就练过功夫的,不过毕竟寡不敌众,比起李索来,她的同伴就吃亏得多,这时候已经挂彩了,再打下去断几根骨头估计跑不了。
这时候小道士已经下了场,而且他看到别人都是空头,他即使背着剑,也只是空手跟别人打。他玩剑是很有一手的,跟赵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