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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完这道意念,圆球又张开大嘴,吐出一枚莹绿色的椭圆珠子在她手中,形状请自行想象海胆肉,不过是绿色的。这东西,怎么个收法?
长天笑道:“吞了它。这是它的精丹,从此之后它就唯你之命是从了。”
神马?要吞下这个黏乎乎、湿答答的东西?光用看的就知道恶心了!她皱着眉,将这东西丢进口中,连味儿也不敢品就直接吞了下去。
说实话,没有她想象的膻腥气,但她有心理障碍。
长天指导她道:“现在,你命令它幻化成一具藤甲,覆盖在你所穿的乌鳞宝甲之上。”
她依言照做了。此刻与她心灵相通的捆妖藤果然从肉球状态化成藤蔓,顺着她的手臂爬到她的身躯上,蠕动一番就自行织成了一件薄如蝉翼的青藤甲。她伸手去抚,触若无物,身上也没有任何赘感。
她洁白细嫩的指头抚过自己上身完美的线条,诱惑感十足,却不知道坐在底层的长天看到这一幕,情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他轻咳一声,掩饰道:“你抚触它当然没有任何感觉,但若有敌人伸手击到藤甲上,却会被扎得鲜血淋漓。除了织成的这具藤甲防护力出众之外,捆妖藤还喜欢将生命力贮存在体内,所以你一旦伤势太重,它会吐出生命力来治疗你。”
这却是相当珍贵的本事了,有捆妖藤相助,她哪怕是受了重伤也能快速愈合。要知道,原本能迅速治愈伤口的只有丹药,但这种丹药不仅有丹毒,还会损耗人的生命力,不比捆妖藤的这项天赋来得全无副作用。
“等捆妖藤生长为成熟体之后,会有更强大的能力,甚至可以与你并肩作战。”他鄙视了一下禾老四的用法,“不是说扔在地上那种方法……当然扔在地上也可以,成熟体的捆妖藤形若大树,不仅可以自行走动,甚至还能召唤出树精助阵,是很实用的辅助型帮手,上古时期,许多仙人都喜欢饲养捆妖藤。”
他们喂养捆妖藤又有别人比不了的优势,那就是息壤。捆妖藤是精怪,但本质上还是一棵植物。既是植物,就没有不希望亲近息壤的。捆妖藤能从息壤上汲取巨大的能量,甚至比从血食中获得的还要多,达到成熟体的速度也会比同辈更快。
“好吧。”她轻拍身上的藤甲表示满意,“以后,你就叫做‘肉球’了!”
她取名字的能力还是这般……肉球用力地扭了两下,也不知道是抗议还是欢喜。她可不管,因为现在她已经将注意力集中到分光镜之上了。一行人花了好大功夫,才将这宝贝收入囊中。
由于这面镜子,她和七仔被天岚别院追杀了很久,直到追兵老K脸被收入神魔狱才告一段落。广成宫的掌门南宫真,临死之前还对它心心念念不敢忘怀,结果阴差阳错之下,这东西居然真的落入了她的手里。
不得不说,这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一件小型法宝了,如果不算辜玉铭的那件如同阿拉伯飞毯一般的法器。话说这个世界的修仙者对于法器的外型似乎都不太讲究,她就没见过几件外型漂亮的,就算是长天炼出来的法器,比如魔眼和乌鳞宝甲,虽然功能实用,但长相实在是太……丑了。
分光镜却不一样。这面镜子通体用黄金打造,背面以银丝掐就并蒂莲纹,并饰以昂贵的红、蓝、黄三色宝石,堪称富丽堂皇。镜面平滑若水波,触之还有涟漪轻轻泛动。也难怪春大小姐一见着这面镜子就想据为己有,哪个女人不爱漂亮?偏生这世上的法器还多半生得丑!
当年炼出这面镜子的大能,是不是原本打算将它送给心爱之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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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5章 夺舍之术
这东西,怎么用?她拿起镜子对着阿离,然后惊讶地发现镜中一无所有。
长天失笑道:“她是金石成精,怎么会有魂魄?你怎么照也照不出的。”
好吧。他是她的第二个实验对象。这回镜子有反应了,镜子里的长天看起来还是很俊,但似是虚化了,像是雾里看花,面目有些模糊,通体散发着微微的金光。
“若无意外,魂魄看来和外貌应该相差无几。”长天提示道,随后唤来了涂尽。这下子,大家都有些紧张了,因为分光镜若能照出涂尽的异常,也就能帮助他们找出阴九幽的真面貌。
镜子一对准涂尽,宁小闲的眉毛立刻扬了起来。阿离凑过来看,也哇了一声。
涂尽奇道:“怎地了,照不出?”
阿离摇了摇头:“涂哥哥在镜子里长得也很俊啊,为什么现在这的副面貌不好看呢?”
涂尽嘴角一抽,没有说话。宁小闲、长天和阿离在镜子里看到的涂尽,也是个相貌堂堂的美男子,尽管双目阴鸷。他现在的面貌是麒兽之身化成的,是二十多岁的少年郎模样,面色冰冷,的确和镜中人完全不同。
长天若有所思道:“看来分光镜照见的,是魂魄最本来的面貌,若是照到阴九幽的傀儡身上,立刻就见分晓。”
“你还记得阴九幽的模样?”
他嘴角扯开一丝冷笑:“自然是记得的。未曾有一天敢忘!”
这一晚无事可做,她跑出去吃宵夜了。
尽管脱离了凡人之躯。但三餐要正常吃饭的习惯还是改不掉。这个小小的食肆位于南区的小巷子里,当地叫做“饭档”,是禾老四推荐的。她要的是一份鲜肉馄饨。和其他一样就着手里的玉米豆渣饼开吃。越往西,食物的制作就越是粗糙,这家饭档的东西已经是远近闻名了,馄饨的面皮却赶得不够上劲。有特色的是这里的肉馅——沙漠地区养不了牛羊,哪来的肉?
有的,喀什纳城的居民就地取材,设下陷阱捕捉沙地上常见的刺尾蜥。剥皮剔肉,做成了馄饨馅儿。刺尾蜥的肉很嫩,并且没有腥膻味儿。所以做成食物之后味道不错,至少她尝到的肉馅香而微脆,是出乎意料的好吃。
涂尽正坐在桌对面,苦着一张脸喝冷浆。他修仙一千多年。早就不喜凡人饮食。可是宁小闲吃饭喜欢有人陪着,七仔的外形实在算不上人,长天出不来,这差使只好落在涂尽身上。他可不愿去吃什么未知的兽肉,所以随手点了一碗流食。
至于阿离,她的真身金之精太过重要,宁小闲不敢在这样人多眼杂的地方将她放出来,免得走丢了追悔莫及。
两人正无言地用餐。大路上突然走来两个人,宁小闲一瞥之下就移开了目光。她现在又变回了那张其貌不扬的面孔,不想被人认出来。这一男一女正是纳金楼楼主春如海的女儿春宜静,以及紧紧跟住她的陈师兄。两人边走边笑,旁若无人,自然不会注意到这小小食肆里的人。
涂尽一口喝完了冷浆,多看了这两人几眼,突然皱眉道:“奇怪,怎会如此不相配?”
宁小闲头也不抬,懒懒道:“我倒觉得这两人好生般配,一个傲娇,一个鬼祟,简直天生一对、地造一双,没什么好惊讶的。”
“什么般配?”涂尽无奈地看了她一眼,“我是说那个男人,他的魂魄和躯体并不相配,像是强行夺舍!”
她“飕”地一下子抬起了头,往“陈师兄”的背影瞅了又瞅,结果当然看不出什么异常。“夺舍?”
无论是人是妖,魂魄都是极神秘之物,包裹在其中的秘密直似无穷无尽。然而不要小看人类的创造力,除了阴九幽之外,漫长的历史中还真出了好几位惊才绝艳的大能,他们针对神魂而研究出的术法,直到现在还被使用。其中之一,就是“夺舍”之能。
元婴期以上的修士,当伤势过重或即将兵解时,会将自己的精血连同神魂抽出,游离于体外,去寻找另一具合适的肉身。可是人活一世不容易,哪有人愿意随随便便将肉身送给别人侵占?所以修士和新身躯内的魂魄之间势必要发生争斗、摩擦。即使修仙者的道行深厚,可是他没有了肉身,神魂充其量也就是比普通人强大一些,又在空气中游离了很久,而新身躯中的魂魄占据主场地利之便,所以鹿死谁手还不好说。
也只有魂修这种修仙者当中的奇葩,才可以潜入其他人身体中抹杀、监禁原来的意识。所以普通修仙者想占据肉身,多半要和原身的主人达成共识,比如替原主人杀掉仇人,或者让家人荣华一生等等这种原主人无法完成的夙愿,才能够夺舍成功。不过这种许诺并不是空头支票,如果没有完成,则神魂是要受到反噬的。
最重要的是,哪怕夺舍成功了,修仙者的一身道行也随着自己肉身的死亡而消失,一切又要从零开始。所以,夺舍是修士最后的手段,不到穷途末路决不会使用。
宁小闲听了这匪夷所思的夺舍之法,想来想去不就是民间常说的“借尸还魂”么?
上一次陈师兄作恶的时候,涂尽并未在场观看,方才在纳金楼里也不过和他打了个照面,根本不曾仔细留意,所以直到现在才看出端倪来。
“哪个金丹期以上的家伙会这么无聊,夺舍之后天天泡妞?莫非那具身体原主人的心愿就是御遍天下美女?”她剥了一颗蚕豆放进口中。要夺舍一具肉身,至少修为要比他更高。“陈师兄”是筑基期修为,所以夺舍之人肯定是金丹期以上。
涂尽面上露出了奇异的神色:“古怪就古怪在这里。夺取肉身之人,实力低微之极,只有炼气期而已,连筑基都不曾!”
炼气期的修为,居然能夺舍至少也是筑基中期的身体?这简直便是天方夜谭了,别的先不去说它,炼气期修士的神魂强度不比凡人坚固多少,抽离身体之后就如风中之烛般飘摇欲灭,哪还有余力挤进别人身体里展开争夺战,对手还是更高阶之人?
“事出反常。”那两人走得不慢,很快要消失在街道尽头了,宁小闲抚了抚下巴,笑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