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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抽象啊,说了半天,这心魔原来也不是个具体的东西!她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按她的理解,这世上谁没干过缺德事、亏心事?哪怕别人不知道,放在自己心里憋久了也就成病了。所谓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那么,妖怪呢?妖怪没有人类这么丰富的情感吧?”
“原本没有的。”长天声音中带上了些许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只是既然为妖,就要投入这滚滚红尘试炼本心。人间真是一大块试金石,非大毅力者亦不得解脱!不过,妖怪对于心魔的态度,与人类是完全不同的。”
“哪怕化形之后,妖怪的七情六欲也比人类单纯得多。心魔自然是要斩的,可是妖族只用两个方法去对付。”长天傲然道,“妖族修炼直指本心,不似人类虚伪。心魔因谁而起,就与谁做一了断,以证念头通达!”
她心里一跳。做个了断是什么意思,将对方剁了么?“那,第二个方法呢?”
“修炼无愧于本心即可。因此第二个方法,即是泯灭了自己的人性,听从妖族的本能行事。食人、屠城,人间的许多惨剧即因此发生。但这种办法落于下乘,真正的大妖、巨妖是不屑为之的。”
宁小闲努力消化得到的新知识,没发现长天很隐晦地望了她一眼。
这丫头,到底是不是他的心魔呢?他不喜欢这种似是而非的感觉,没有以往的经验可以套用。
她长长叹了口气。算了,反正她的惟一任务是努力逃窜。思考对策这么麻烦的事,还是交给神魔狱里那两个大闲人吧,他们的脑瓜子也比她好使得多。
这些日子以来,她三餐食用息壤中生长的黄精和梦黄粱,偶尔再拔一根百年人参或金线莲来褒汤喝,导引诀也趋于大成,且每天夜里只要有空闲时间,还要与长天操纵的稻草人对战。虽然回回都累得欲仙欲死,本身能力也在不知不觉中提升。
平时还看不出来,今日策马奔跑了一天,她还是精神奕奕地,跨下的驽马却受不了了,有两回差点儿马失前蹄摔个大跤。
马儿四腿细长,摔倒之后易受重伤,她只好中间时不时停下来稍作休息。这匹马年龄也大了,跑上小半天就浑身汗气蒸腾,剧喘如风箱。尽管急着赶路,她对马儿还是心存怜惜的,除下鞍子放它吃草,也用胡萝卜、黄豆伺候,想了想忍不住又掏出个土鸡蛋磕破喂它。这老马也识趣儿,一口吞掉了鸡蛋就伸舌头来舐她的手,状极亲热。
穷奇叹道:“女主人心肠真好,对一只没有灵性的畜牲都这么怜惜。”它拿余光瞅了瞅长天,奈何后者根本不理它。
这儿的树木普遍巨大。她趁着马儿休息,在林中寻到了几株挺直的松木,每一株都有两、三人合抱粗细。
“獠牙呀獠牙,我全靠你了哟!”她伸手轻抚匕首光滑锐利的锋刃。獠牙感受到了主人的心意,返回她一阵欣喜愉悦的波动。
她持着獠牙站在大树前,轻轻一送,这刀刃如同切豆腐般没柄而入。可惜獠牙太短了,不能一次就切断大树。她绕着树干行走了一圈,将切割面扩大,又用獠牙将树干一点一点砍断。(未完待续……)
第137章 追尾的狼群
换在以前,若有人要她想象自己拿着一把小刀将这巨木割断,她必会笑那人失心疯了。多亏了獠牙锋利无匹的特性,她才能做得这么轻松。
她飞起一脚,踹在树干上,姿势极不文雅,不过效果却是好的。树干似乎哀鸣一声,轰然倒下!
她如法炮制,又放倒了十株巨大的松树,这才停手将它们都收入了神魔狱里。
没错,既然接下来要夜宿大牢,那么怎样也该让自己睡得舒服点儿。她打算在神魔狱第五层再加盖一栋小木屋,作为自己的闺房。这么伟大的工程自然不应由她自己动手,而是狱中大总管长天的份内之事。
由于他的审美能力一向不怎么样,她骑在马上可是构思了一整天的木屋结构,现在进了神魔狱细细画给他看。结果他只看了一眼她的心血结晶,就皱眉道:“聒噪,出去赶路吧。夜里即可造好。”
她也不会厚此薄彼的,于是问了温良羽要不要也建一栋来住?后者摇头摇得跟波浪鼓似的:“我几乎无需睡眠,宁姑娘的好意心领了。”开玩笑,他还没那胆子让长天大人给他造房子,尤其还睡在宁小闲的隔壁。他这条命是好不容易捞回来的,值得珍惜啊。
宁小闲却是暗自乍舌。哪怕是个半妖的精力,也远胜于她。难怪温良羽小小年纪就学识渊博,原来他几乎不用睡觉的,那可比正常人每天多出来七八个小时可以看书了。
她从大湖中出来已经走了两天,如今也离开了岩城的范围,人迹渐渐淡绝,取而代之的是周围渐响的虫鸣兽吼。在此之前,她都跟着商队前进。从来未有一个人行走荒野的经历,心中有些发悚,也终于感受到了独行者的各种不便。首先自然是没有马车可以乘坐了,只好鞭策老马前行,舒适度要打上好几个折扣。
其次就是自身安全堪忧。风吹过林间刮起的呜呜声犹如鬼神夜哭,尤其日落之后,更添十分吓人。她曾与长天抱怨过,结果这男人只说了一句话,她就闭嘴了:“你希望这里像河底那么安静么?”
像河底那么死寂么?还是算了吧,相比水底之下逃无可逃、避无可避的大恐怖。这林间的怪声似乎还亲切了不少。唉,长天君真是懂得安慰人的艺术!
他还提醒她:“远离了人烟,也就远离了奉天府的耳目。”喜欢住在野外的妖怪,一般性情孤僻些,不会随意受人差遣的。她能逃到这里。说明逃离奉州这个伟大目标至少成功了一半。
其实她安全无虞地行走了两日,与两只小蝠妖的辛勤工作也有关系。长天知道这对孪生子没有妖气。又擅于匿踪。于是将他俩打发出去当斥候使用。这一招棋走对了,两个小妖带着她小心翼翼地避开了好几个妖怪的地盘,无惊无险地远离了。
这一路上遇到的野兽也不少,不过长天的感应极灵敏,多半都能避开。然而这一日下午,她还是被一群青皮狼跟踪了小半天。跟出了近百里的距离。
犬科动物的嗅觉太灵敏,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跟上了她。这些狼个个都有小牛犊子大小,眼中发出绿光来。时下是秋季,许多狼身上皮毛外翻。甩甩搭搭地扣在身上,显得十分丑陋,这是脱去了夏装,准备为冬日换上厚实毛发的准备,毕竟山中秋日更短,严寒的到来几乎迅雷不及掩耳。
温良羽听说狼群跟上宁小闲,眉头却皱得很紧。秋季的狼群最活跃也最凶猛,因为凛冬到来之后,可以捕捉的猎物就少了,在此之前,狼群要将自己养得膘肥体壮,如此捱过冬日活到明年开春的可能性才会再大几分。
这世道有妖怪在,莫说对人严苛,动物也生存不易。这群狼平日在这林中过得极为滋润,采取的战略就是大小通吃,小到豚鼠狸兔也不放过,大到受伤或老弱的虎豹,说不定也敢上去搏一搏的。眼见她是一个女人带俩孩子骑着老马上路,怎么舍得放过这看着就鲜甜多汁的美味?
这种动物四肢纤细如麻杆,爪上却有软垫,奔跑起来像踩在弹簧上毫不费力,偏又寂静无声,显然是极擅于长距离作战的。既然盯上了她,这群狼就不紧不慢地地跟在她身后,既不太靠前,也不会被落得太远,看来打算来个远距离的攻坚心理战。有几回看着像是把它们甩开了,但等她停下来给马儿喂水食草,这些鬼魅般的身影就会出现在视野中,迫得她只好骑上马继续前进。
这本也是狼群惯用的疲劳战术,非要扰得猎物吃喝睡都不得安生,最后被它们活活耗死。这种战术能将己方伤亡减到最低,不过耗时更长一些,可是没关系,它们有的是耐心。眼前这匹老马又肥又慢,够吃上三四天了,值得等待,马上的女孩和孩子可能没多少肉,但看起来很可口,权当饭后甜点即可。对于吃食,它们从来不挑的。
凭心而论,宁小闲最不害怕这种慢节奏的跟踪战术。她有神魔狱在手,烦了累了,直接原地消失就是,这群狼原地等个小半天也就只好怏怏离开了。但她舍不得这匹老马呀。这马儿跟了她两天,虽然年龄大些、脚步慢些、反应迟钝些,可是任劳任怨,指东绝不往西,一次撩蹄子也没有,称得上兢兢业业、马中楷模,她怎么好将这老马扔下?
尤其这马儿看到狼群的第一眼,就轻嘶了一声,一双老眼中有惶恐、有惊惧,但更多的还是一种认命的无奈,显然知道自己和主人被这种生物跟上了,不会有好下场。
这轻嘶和眼神却深深刺激到了宁小闲。她自来就不是一个认命的主儿,老马既然认为逃生无望,她就偏偏要想尽办法让它活下来。这种想法是很不理智,可她就是执拗得很。
她试了几次,都没法将马儿装进神魔狱里面。大概以这老马的智商,是说不出“我愿意”三个字的。当然了,要将生物弄进神魔狱还有一种办法,即是让其失去抵抗力。
“难道要将它的腿打断,让它没有反抗能力了,才能弄进去?”宁小闲一边瞅着老马,一边暗自嘀咕,这事儿对现在的她来说,并不难办。
胯下的马儿没来由地感受到刺骨的寒意,差点儿打了个哆嗦。
说不得只好如此了。夏季一过,天就黑得早,再有两刻钟,光线就会黯淡。狼这种夜行生物在晚上更加肆无忌惮,到时还留在这荒野之中就是很不明智的行为了。她叹了口气,正思忖间,长天开了口:“前方有火光,大概是有人,嗯,并且人数还不少!”
宁小闲极目远眺,果然看到了远处有微弱的光芒闪动,大概就是火光吧。她大喜,就要扬鞭策马催奋进,长天却提醒她:“这野地里遇上的,不一定就是好人,你真想前往?”在他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