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鲁道夫从怀中抽出一个大约有小臂长短粗细的木筒:“纸张基本都完蛋了,我看到了这个,应该是以前装信件用的。”
他拿起一把小刀,在火上稍微烤了一下后,小心翼翼地将木筒盖子上的封蜡去掉。去掉了盖子后,先往里面看了眼:“有纸。”随后慢慢地往外倒。
一张厚厚软羊皮从木筒里倒了出来,鲁道夫打开看了就皱眉:“是英语,但这种的看不懂。”
这是用墨水书写的,虽然羊皮的颜色都变黄了。但木筒将它保护得很好,阻止了带着潮气和盐份的海风侵蚀,字迹清晰可见。
坐在旁边的戈登看了后道:“是古英语,古代英语书写方式以及语法单词都会稍有不同。希望我以前学校里学的莎士比亚原本英语应该管用。”
没想到英语都有文言文,这里应该只有戈登行了。
戈登接过去,囫囵地读了起来:“敬。。。敬以此信,警。。。警示后人。。。”
“算了,你看完后告诉我们得了。”雷格尔听得真是累,光这两句。戈登大约读了足足有半分钟。
“你就看吧,这点还不相信吗?我们先吃。”斯内德拿起两块肉,将骨头少的递给了程千寻。
戈登就在旁边细细看着,过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看完了。”
这下所有人都看着戈登说信里的内容:这是二百年前。船长在最后时刻写下的信。二天的飓风将这船刮到了这个小岛上,他们发现没法离开,为了生存开始在岛上收集食物。碰到了红色蚂蚁,吃人的黑色野兽。但也发现它们不敢靠近海水。后来一些船员拿着海水进入岛深处,要么有去无返,要么回来后变得很古怪。发展到最后自相残杀。
船长带着幸存者逃进了树林里,等到那些人相互杀得差不多时才回到了船上,而船上最后一个去小岛的船员说,岛上有一个山洞,很大的山洞,里面满是金银珠宝,凡是看到过的人,都会被这些财宝吸引,随后发疯。话完这话,这个人就伤势过重死了。
为了保险,船长没敢带着人进去,等到第十五天时,海水上涨,小岛消失不见,但他没来得及带着船员撤退。
戈登看着篝火缓缓道:“这信是他在第二个十五天快到前写下后,放在其他船只上,希望以后有人来时能发现这封信。”
鲁道夫深沉地想着:“既然这封信是这个船长放在其他船上的,那么有可能他已经回去了。”
艾伯特一下兴奋了起来:“就是说,每隔十五天就有一次离开这个岛的机会?”
“应该是。”戈登点了点头:“我刚想起来,在差不多的时代有一篇作品就是描写满是金银的岛,难道这个作家就是听说了这件事写的?但所有人都把它当是故事而已。”
这样匪夷所思的岛,自然当做故事。难道还真有人相信,在大海深处有一处神秘的小岛,岛上有吃人的野兽和昆虫,而岛的深处有一个满是金银珠宝的洞穴?
看到艾伯特目光看着篝火闪烁的样子,程千寻皱了皱眉:“难道你想带人进去找财宝?”
“难道你不想吗?当然,女人和男人不同。”艾伯特环顾着其他人:“这种故事是每个男人小时候都会做的梦,难道你们不想去看看那个满是财宝的洞穴?”
“不想!”鲁道夫直接就否决。
雷格尔也摇头:“为了钱,丢了命,不值得。”
程千寻侧了下头:“听到没有?劝你还是算了,再等个十二天离开这里,上岸后找个中立国家,舒舒服服享受你的几千万美金赎金。”
斯内德描绘出一副美好的画卷:“以你的底子,只需要二三百万买套海边别墅、弄辆好车,美女尽管的泡。何必去发疯?”
看着这些人都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艾伯特带着几分遗憾地叹了口气:“说得是,已经有钱了,不值得再去送命。”
程千寻盯着一直愣愣坐在那里的阿克曼:“教授。”
可阿克曼还是在发愣,盯着篝火。于是旁边的雷格尔捅了他一下:“哎,教授!”
“啊?”阿克曼这才回过神,略显慌张地道:“没,我没想去。”
不打自招,大家都笑了出来。
“教授!”程千寻很严肃地对着他道:“希望你不要说出去,记住一点,其他都捞不到的东西,尽量不要去想。除非你想送命!”
“是,是。。。”阿克曼猛点头,随后强笑着继续啃手中拿着的肉。
程千寻看了看自己的队友,队友们也用眼神回应,这个阿克曼可能会带人去,要尽量注意着了。
为了转移艾伯特的目标,程千寻于是道:“头,明天开始可以砍树,收集食物了。再过十二天就可以走了!”
戈登提出意见:“多收集一些椰子,椰子是放不坏的。”
“再弄些海带,还有挖一些蚯蚓。”鲁道夫也有很多生存的好办法:“万一没食物了,蚯蚓可以钓鱼。而且蚯蚓也好养活,弄些草皮,连土一起挖走。”
锅炉里需要东西烧火,路上需要有吃的东西。艾伯特领情,表示明天一早就开始着手离开的准备。
又一天开始了,离传说中可以离开的日子只剩下十一天了。程千寻也暗暗计算着,那天也同时是他们完成任务的前一天,就是说他们不能呆在这个到时会消失的小岛上,否则就是淹死。
算得还真是准确呀,场景和主题换了一个又一个,这场戏简直比前三场加起来的还要多。
一早起来,艾伯特就命人开始砍下树往船上运,还有一些人将船上的椅子柜子等、只要是木头做的全部收集起来。用五天时间将所有需要的木材全都准备好,随后的五天就开始准备吃的东西。
这样的准备也是很合理的,食物容易**,太早准备也是枉然。
程千寻他们躲在简易的帐篷里,舒舒服服地躺着。海风虽然有点热,但吹过来还是挺舒服的。
也在里面躺着的阿克曼突然道:“不知道那些财宝是不是在。”
“别再想了,保住小命回去才是真的。”戈登没个好气地道。
其实这件事对于程千寻以及队友们很容易,他们到时就走,什么都将带不走。可对于活在这里的普通人来说,这种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阿克曼坐了起来,察言观色着:“难道你们一点都不动心吗?那可都是财宝呀,而且游船那么大,装得下。”
“嗯,是呀,确实全都装得下。然后呢?”雷格尔嘴里叼着一根草棍,双臂垫在自己的脑后,悠哉悠哉地道:“不要忘了,来过这个岛的人有很多批,可活着出去的大约只有那个写了羊皮卷的船长。其他人见了财宝就起了贪念,互相残杀。你认为你能抢得过其他人吗?”
阿克曼脸上堆砌起了笑容,满是肉的脸上露出的笑,显得更加的贪婪:“只要你们愿意,他们根本就抢不过。要不这样,一起去,大家平均分。。。不,你们拿九成,我拿一成就够了。怎么样?”
“好诱人!”程千寻坐了起来,冷冷地看着阿克曼:“但抱歉,没兴趣。”(未完待续。。)
第704章 古怪食物
看到程千寻如此的坚定,阿克曼也只有叹气:“好吧。”
大家正要躺下继续休息,阿克曼猛然间看到了什么,跳了起来,往前跑:“不要动,水母是有毒的。”不远处确实有人正准备捞着什么。
中午时,艾伯特在他们正准备吃午饭时过来了:“今天什么汤?”拿着勺子来了一勺。虽然动作很自然,但依旧掩饰不住几分嘴馋。
“看都能看得出,就是番茄酱蛋花汤,还尝个什么?”斯内德还在为昨天的事情翻醋,但他并没有和程千寻胡搅蛮缠,而是就针对艾伯特。这样做也是有道理的,如果太过大度,反而可能对方以后还要骚扰。
戈登拿起一只碗,拿勺在碗里舀了一勺递给了艾伯特:“也就一起吃吧,吃完后叫巴伦过来,大家既然是队友,就一起搭伙吃吧。”
斯内德刚要说什么,程千寻抓起一块肉就塞进他嘴里,斯内德也只有翻了翻白眼后,不再讥讽。
这里的伙食花样比较多,别人除了烤肉还是烤肉,而这里经常会炖烧煮。
汤锅先拿下放在旁边,程千寻将一个炒菜锅搁在了火上,倒了了油后,将旁边盆子里浸泡的蛤蜊倒进去:“养了半天应该吐出沙子了,味道好叫人再去挖一点。”
嗅着锅里的香味,艾伯特笑着道:“还是东方人会吃。”
正在吃着,雷格尔左右看了看:“教授到哪里去了?”
“谁知道,有一段时间没看到他了。”戈登在一旁将发酵好的面粉团插在树枝上,准备烘烤制成简易的面包。
鲁道夫回想了一下:“在一个半小时之前,说是去方便,随后没回来。”
程千寻微微皱眉:“不要这个家伙真的去找财宝去了。”
有这可能!艾伯特猛地站起来,对着在前面继续监工的巴伦正要喊,就听到不远处的林子里传来了惊叫声。
“救命。救命呀~”听声音象是阿克曼的声音,而且不止他一个,还有人其他人。
程千寻只能无奈地站了起来,拿起放在旁边、装着海水的矿泉水瓶以及铁棍,还顺便拿了个碗。
阿克曼多少还有点用,至少他对海洋生物比较熟,这蛤蜊也是他叫人去挖的。不用说什么,艾伯特也站了起来,喊上了最近的五个人,十来个人进林里去看看。
走进林子大约百米远。就见阿克曼和另外三个人躲在树上,而树下有两头野猪在转。其中一头大雄猪,用巨大弯曲的獠牙,开始对着树撞。
树被撞得颤抖不已,吓得树上的四个人尖叫连连,直喊救命。
而野猪在树底下撞着,看它背上冒烟的部位毛皮褪尽还鲜血淋漓的样子,应该已经浇上了海水,只不过不但没有吓退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