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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局势紧张,府里头多一个人少一个人又有什么要紧?他的王府里头,那么多小妾丫鬟呢!而且她也不是需要照顾的人哪,这一点他也不是不清楚,她根本不需要让谁来尽地主之谊,她在哪里都能自己玩儿得很好。如今她自己在崇阳山,不也没用谁格外照顾吗?
越想,越觉得他的确是故意拒绝她。
可他为什么要拒绝她呢?他对她没有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那是一定的。可是他一直把她当朋友啊,看得出来,他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在青云山分别之后,大家还对他赞不绝口呢。都说他虽然算不得江湖中人,但却为人仗义,是个值得交的朋友。
他为什么要拒绝一个朋友去家里做客的请求呢?
如果是萧河和他这么说,他还会拒绝么?
一定不会。
所以他不欢迎的,仅仅是她这个人。
难道……他真的讨厌她?觉得她聒噪、觉得她难缠,觉得……只是偶尔和她在江湖中见一见、偶尔吵吵闹闹乐呵乐呵还是可以的,但是不愿意在平日的生活中和她有什么牵扯。
若真是这样,等他回到京都城,再来江湖里,可就不知道猴年马月了。她不是再没什么机会见到他了?
越想,越觉得害怕。
如果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他……她不敢想,觉得这是一件比死还害怕的事。
“好了,到啦!你可真沉哪!下来吧,剩下的几步自己走,我也算够义气了吧?报答你昨晚照顾我了啊,以后可别和我翻小肠儿。”站在萧河的院门口儿,宸王蹲下身子,让霍小燕跳下来。
霍小燕趴在他的背上,怔怔地看他的侧脸……她很不想跳下来。好像跳下来了,就再也没机会了。几乎就要脱口而出,“我不想下来,我不想和你分开”。
好在她还是有些脑子的,没有真的说出口。
很不情愿地缓缓下来,还嘴硬地说道:“你也太缺德了吧?人家刚要睡着,你就非要把人给放下,就不能好人做到底?”
“你们两个怎么来啦?”开门的不是萧河,是赵芙蓉。赵芙蓉笑道:“怎么一凑在一起就吵啊?小燕,你嗓门儿怎么这么大?我在屋子里都听到你的嚷嚷了。”
“怎么是我嗓门儿大?你这开着窗户呢,还不是和院子里一样吗?”霍小燕一瘸一拐地县走进院子。走过宸王之时,还很嫌弃地推了他一下。
其实,她只是想要再碰他一下,想要让自己感受到,只少在此刻,他还在。
宸王觉得,话点到了这个份儿上,应该已经让她明白过来了,以后就不用再刻意点拨什么了。因而放心地叫了萧河出来舞剑,萧河和赵芙蓉在院子中过招,霍小燕偶尔也上场搀和几招儿,宸王在一旁看着,面儿上是不亦乐乎的样子,可是这心底里,却总是畅快不了,总是悬着……
容菀汐赶了一夜的路,到了一个还算热闹的小镇福生镇。酒馆儿里一阵卤肉的香气传来,勾得她饥饿难捱。便下了马,想着先填饱肚子再说。
“小二……”容菀汐进了店,故意粗着嗓子叫了一声儿。
第四百七十二章:路遇捕蛇
容菀汐现在就穿着平日里穿着的粉色罗裙,虽说一夜奔波一脸风霜,但却也不至于糊涂到,以为只要粗着嗓子就能被人当成男人。之所以这么做,只是为了让自己不显得太过柔弱罢了。
一个女人在路上,有诸多不便,等会儿填饱了肚子,还是要尽快去裁缝铺子里买一身男子衣服,找个地方换上了,再继续赶路。
镇子里看起来民风淳朴,小酒馆里也都是一些喝酒谈天的本分百姓,没有什么歹人。容菀汐点了两个小炒儿并着一碗白米饭,又要了几个打算带走在路上吃的馒头。虽然时而有人看向她这边,但是并无什么猥琐的眼神和举动。
平平安安地吃完了午饭,出去找了间裁缝铺子,买了身儿已经做好的男子衣裳。见铺子掌柜是个三十多岁的美貌女人,虽有两个男伙计在,容菀汐便也不太提防,借了老板的屋子换上了这身儿男子衣裳,把自己的头发也梳成了男子的束发,又买了一身儿衣裳路上备着。告辞了掌柜的,并不在这镇子中停留,继续赶路。
一路快马加鞭,未到紫云山下,容菀汐的心总是悬着,也不敢休息,昼夜无休的赶了四天路,到了紫云山附近的娲神镇的时候,已是体力不支,一见着这“娲神镇”三个字,心内一松,险些从马上跌落。也知道这样赶路不是办法,到了紫云山,只怕还没开口求人呢,自己就死在外头了。
因而强撑着最后一丝力气,找了个看起来很规矩的客栈休息。出门在外还是谨慎些好,也不说话,直接给了小二一两银子,便自己往楼上走去,意思是我要住店。
小二自然会根据她给的这一两银子,来给她找相应的房间。
“客官这边儿请,小店儿的中房干净整洁,比一些破客栈里的上房都好哪!”容菀汐只是点点头,示意她听到了。
小二见这位客官一脸疲累之态,便也不聒噪着讨人嫌。给容菀汐开了一间中房的房门,道了声:“客官有什么吩咐尽管叫小的,小的就不叨扰了。”
容菀汐依旧只是点点头。插上了房门,迷迷糊糊地走到床边儿,倒头便睡。
这一觉儿睡得天昏地暗的,容菀汐醒来之时,天色通亮。想着她刚到娲神镇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睡了这么久,不可能还没到晚上。所以这应该已经是第二天了。
打开窗子,可听见集市上的热闹声,再加上看了看那正当空的日头,就知道自己已经一觉睡到了中午。身子还是很乏累,但已经不似刚到娲神镇之时那仿似要死了一般的呼吸困难、走路无力。果然人不是铁打的,再强的人也不能和自己的身子较劲儿。
已经到了娲神镇,从娲神镇子出去,快马加鞭,不过半日的功夫,便能到达紫云山。容菀汐便也不着急了,想着先填饱了肚子,养足了精神,以便上山之后,能有充足的精神头儿和那难缠之人周旋。
师父说那迷障天和迷踪林邪门儿得很,如果没有君紫夜的放行,硬闯肯定是不行的。她没有用轻功入迷障天的本事,也不认为君紫夜会给她忽然大开方便之门。所以只能硬闯迷踪林。
即便这硬闯迷踪林,看起来仍旧是不可能做成的事儿,但这却已经是在诸多不可能中,最可行的法子了。
未知前路如何,容菀汐只能尽自己所能的准备一些可能用上的东西。比如说一捆几十米长的绳子、一些以作长久坚持的吃食、还有一桶菜油和一个火折子。
绳子和吃食,只是稳妥的法子,如果寻路寻不出去,耗上几日,君紫夜又依旧无所动容,她就只能直接在迷踪林中倒上菜油,一把火将那迷踪林给烧了。
就算烧毁迷踪林之后,她也未必能真的进入紫云阁,但是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君紫夜总不能视而不见吧?有人放火烧他家,他怎样也会出来看看这胆大之人是谁。或许想要直接手刃了来人呢。
但她已经顾不了后续的事情了。面对君紫夜这样连一面都没见过的、无法摸透的人,现在所做的任何猜测和准备,到较量真正发生之时,都未必能派上用场。所以她现在要想的,不是见着君紫夜之后怎么对付他,而是怎么把他逼出来。
不管怎么道歉怎么求饶怎么求情怎么应对,总要先见到他,一切才有用处。
不然,以她对君紫夜和紫云阁的无知无解,就算在外头想破了脑子、耗费了十天半个月,也弄不出半点儿有用的筹谋来。
容菀汐行事一贯深思熟虑,习惯了把很多可能都想到,很抗拒在对一件要做的事情没有足够的了解和准备之时,就贸然去做。但是这些向来的行事方式,放在这件事情上,都是不管用的。
因为对于紫云阁,所有人的消息都未见得是真的。她无法事先从外界得到一丁点儿有用的消息,自然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所以,不得不做这种让自己心里没底儿的、边走边探的事。
买好了要用的东西,容菀汐就近找了个小酒馆儿吃饭。在一个靠窗的角落里坐下,点了一只盐水鸡、一碗冬笋汤,配上一碗米饭,细细地吃起来。外头小店儿里的吃食,偶尔吃一次,觉得味道相当美妙,胜过了王府里那些每一道都精雕细琢过的菜品。
现在是一身儿男子装束充作男人,举止上便不能和平日里那拘谨的女儿态相同,而是要豪放一些,以免被有心之人给盯上了。
正拿着一只鸡腿往嘴里送,大快朵颐的时候,忽听得外头一阵悠扬的长笛之声响起。边嚼着嘴里的鸡肉,边细细地听着,这曲子……好生奇怪,虽然很悠扬,但仔细听去,却让人心里觉得极不舒服。好像是什么摄魂曲似的,极其的诡异。
当然,这“摄魂曲”的效用显然不大,容菀汐确定,自己此时清醒得很。
而且随着这笛声传来的,还有人们七嘴八舌的说话声,很是热闹。若是真有什么奇特的作用,外头不可能有这么多什么事儿也没有的围观者。
渐渐的,笛声越来越近,人们原本略显平静的议论,也变成了激动的欢呼。而且,越是近了,容菀汐越能听清楚,在围观之人的说话声和低声之中,还夹杂着另一种声音。一种什么东西摩擦着地面的窸窣声。
容菀汐举着鸡腿探头向窗外看去,一看之下,不免觉得有些震惊。
那是一条……足有三个宸王那么长的蟒蛇!蟒蛇不算太粗,有宸王手臂般粗细,通身紫色。这种紫色很奇怪,是那种十分光洁透亮的、很干净的紫,并没有一般蟒蛇的那种、让人一看便觉得恶心的花纹。这通体的很干净的紫色,使其看起来不像是一条蛇,而像是什么神物似的,极其的干净圣洁。
但从形态上看来,它又的的确确是一只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