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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乾拨通一个电话:“喂,林申!我现在有一件事要让你帮忙,事情是这样的……”
宋乾算起来,年龄比林申大了不少,可是按照辈分,他和林申算是同一辈的。
如今在b市,与其找公安厅的人,还不如直接找b市市长。
林申作为林有志的儿子,自然可以帮他不少。
……
“好了,表姐,就是这里了。”
于笙歌一听,就下了车,抬头看了看,这里是五环处的郊外,一下车夏风吹拂,带走身上的燥意,虫鸣阵阵,让听惯了车水马龙之声的于笙歌,忍不住惬意一笑。
“哎哟,离子,不错嘛,这种好地方都能被你发现。”
在b市,豪华包间、高级商场多如牛毛,但是像这样惬意的地方,她还真的是很少见过。
如果忽略掉宋乾带她去过的庄园的话……
离子撇了撇嘴:“好了,表姐,忙了大半宿了,你就在这里等着,等我到了安全范围,就会匿名打电话让警察来接你,到时候,嘴长在你的身上,想怎么糊弄他们,就怎么糊弄。”
于笙歌摆了摆手:“知道了,合作了这么多次,早就习惯了。”
听她这么说,离子却严肃了起来,“这一次可不一样,以前都是别人被我绑架,然后打一顿,而这一次是你自己,而且呀,你要陷害的人可是周家太子爷。”
他说到这里,离子那张脸就带上了一丝坏笑,凑到于笙歌面前,欠揍地说:“要我说呀,为了以防万一,表姐还是受些伤好了。”
于笙歌一巴掌拍到离子头上,她当然知道,为了以防万一,应该受些真伤才好,可是她可不想受疼。
“我才不要,我平时演电视剧、电影,一些危险动作,可都是替身上场!”
离子摸了摸脑袋,然后鄙视地说道:“这就是你为什么成不了女主角的原因。”
说完这句话,离子赶紧向后跑,就上了车。
开车的兄弟秒懂他们老大的意思,立马发动车子。
“色有啦啦~表姐,以后有这种事儿,还要找小弟呀!”
于笙歌跺了跺脚,笑骂一句:“这臭小子,哼,谁说她当不了女主角,今天这场戏,她可就是女主角。”
想到今天对着周元耍无赖的场景,她自个儿倒是笑的欢乐,明明就演的不错嘛。
“咕咕~”
“吖吖~”
两声鸟叫,让于笙歌回过神来,她这才想起,自己如今身在何处。
抬头望了一眼周围的环境,漆黑一片,偶尔风一吹,周围的树木和草都会动,轻轻的,像是黑夜中隐藏的怪物。
这个时候,于笙歌才赶到害怕,这荒郊野外,可是只有她一个人,早知道,应该拉着离子陪着她。
她脑海中突然想到,如今是夏天,也就是说有一种爬行类动物正活跃着……
于笙歌头皮发麻,从包里拿出手机,看了看,卧槽,居然没信号了,不止如此,电也即将耗光,让她连歌都听不成。
然后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个时候肚子也饿了起来,于笙歌心里咒骂了一句李令月,这真的是欺负人嘛。
但是一想到李令月可以让她嫁入宋家,她又赶紧在心里默念收回刚才那句话。
突然,一亮汽车直直往于笙歌这边开来,然后在她的身边停了下来。
于笙歌面色一变,这个时候,有谁会来这里?
就在她疑惑的时候,就看到一个五官精致异常、身材无比火爆的女子从车上走了下来。
于笙歌皱眉,这个女子的美丽,她只在李令月身上看到过,这样美丽的女人,通通都是厉害角色。
她不动声色地后退两步:“你是谁?来这里干嘛?”
袁念雨接着车灯的光,打量了一下于笙歌,确定这个女人就是她要找的对象,于是嘴角带笑,目光柔和地说道:“你不是要对付周元吗?我是来帮你的,嗯……就是补刀的!”
第两百零七章 属于黑夜的女子(二更)
补刀?
于笙歌眉头一皱,心里有一种不祥的感觉。
“你是谁?你这话又是什么意思?”
袁念雨似乎发现了于笙歌吗战战兢兢的模样,顿时觉得有趣:“我今天看你冤枉那周元不是挺有本事儿的吗?怎么这会儿又这样胆小。”
她话音一落,身后车上就下来了两个黑衣男子,气场无比强大,以及一个畏畏缩缩的男人。
于笙歌面色变了变,面前这个女人实在是太诡异了,明明那两个男人的气场已经很强大了,可是令人奇怪的是,这个女人身上的气场,居然毫不逊色。
此时,她选择性的将那个猥琐男子给忽略了。
她抿了抿唇,强自镇定的说道:“我已经有了如何对付周元的办法,所以,不需要你帮忙了!”
袁念雨带着两个黑衣男子,慢慢朝着于笙歌逼近:“你今天做的的确很对,不过呀……”
袁念雨摸了摸下巴,一张娃娃脸太过精致,让人有一种假人的感觉。
于笙歌寒毛都竖立起来了,与其和这个女人说话对峙,她宁愿被李令月坑,这两个同样完美的女人,给她的感觉确实不一样的。
一个虽然喜欢威胁人,可是至少身上有正气,而这个女人给她的感觉,分明就是一个恶魔,没有一丝一毫正气可言!
“不……不过什么?”
袁念雨打了一个响指:“不过呀,你还是太心软,要想让敌人受到惩罚,首先得对自己狠心呀,你这画上去的伤口,怎么可能比真的伤口有说服力呀。”
说到这里,她直接做了一个手势,她身后的两个黑衣男子直接走上前,将她的手给束缚住。
“你们想干嘛?放开我!放开我!”
于笙歌被推搡到地上,不断地挣扎。
袁念雨摸了摸鼻子:“干什么呀,不过才绑住你的手脚嘛,我可是什么都没有做。”
于笙歌倒在地上,手脚都被绑住,嘴也被封住了!
“唔唔唔唔!”
袁念雨退后几步,靠在车上,整个人气质暗黑,明明长了一张绝世美颜,可是心里却如恶魔一般。
于笙歌心里一阵两亿冒了出来,这下子她就算再笨,也明白了,这个女人这么做,就是想要利用她陷害周元。
虽然这也是她的目的,但是,显然这个女人心更狠!
她心里一阵害怕,为什么这个女人会突然冒出来,究竟哪里出错了?
袁念雨满意地看着被束缚住的于笙歌,低头开始看着自己今天做的美甲,脑海中确是浮现出,今天周元和胡照的对话。
野种?
袁念雨心中被堵了一口气,没错,她就是野种。
她到现在都还记得,在那个孤儿院里,每天吃不饱,睡不暖,被年龄比自己大的孩子欺负,抢走仅有的吃食,当时,她才四岁!
可是四岁,她却懂了很多,弱肉强食,在那里,生活又去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明明对于很多人来说,四岁正是天真无邪的年龄,可是对于她来说,四岁就要在一群人中,活下去!
那个时候,活下去,是唯一的信念。
院长妈妈是一个刻薄的女人,表里不一,喜欢欺负他们。
在又资助者来的时候,就把他们打扮得光鲜亮丽,也只有那一天,能够吃一点儿好吃的东西,能吃一顿饱饭。
所以,她最羡慕那些,可以被人收养的孩子。
可是,她仿佛天生生了一双不一样的眼睛,能够看清一个人的内心。
那些收养者,有的手粗糙,一看就是生活并不宽裕,跟着他们离开,最后指不定过的是另一种贫穷的生活。
还有一些收养者,眉目间戾气很浓,一看就是脾气不好的人,那个时候,她虽然年龄小,但是就已经明白,这些人和院长妈妈一样,喜欢动不动打人。
所以,她每一次看到这样的收养者,就会故意扮傻、扮痴,所以,她一直没有被领走。
孤儿院的生活虽然艰辛,但是院长妈妈也不敢把他们饿死,虽然吃得少,但是总之还有吃食。
而且,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哥哥,那个哥哥长得很好看,又因为是男孩子,并且懂得讨院长妈妈开心,所以他总是比别人多一些吃食。
而那些多出来的,他会分给她和另外一个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也长得美丽,可是身体却比她还要瘦弱。
不知道为什么,在那个女孩子身上,她总能找到一种优越感,久而久之,她就喜欢和她走得近,到最后,他们三个人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直到有一天,袁家的人来到孤儿院,他们要在这里挑两个孩子带走,一男一女!
她一眼就看出,领头的那个老人,身上威严无比,一双眼睛虽然凌厉,可是却带有一股正气。
她兴奋了,知道她一直等待的人,终于出现了。
她要逃离这里!
这里的生活,她受够了!
于是,她穿上了自己最好的一件衣服,甚至让一个大姐姐给她梳了一个漂亮的发型。
可是,最后那个老人挑中的是,和她要好的那个女孩子!
她愤怒了,她不允许这个一直比不上她的女人比她过的好,于是,她找了机会,让她吃下了泻药,最后在领人那一天,跟着大哥哥被领养的,就成了她!
袁念雨整个人的身体,就这样靠在汽车上,抬头望着有些有些点点星光的天空,吐了一口气。
这世上,想要达到目的,本来就需要筹谋,如果一味的顺从,那么,活着有什么意思。
天既然不顺从她,那么她就要颠覆这片天。
这个道理,她早已明白了!
想到这里,她看着两个黑衣人说道:“打吧!”
两个黑衣人也不说话,就这样一拳一脚地打在于笙歌脸上、身上。
倒也没有用多大的力气,袁念雨交代过,只要让伤口看起来恐怖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