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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我和他的初次见面,我就忍不住想笑。那时我在街上乱逛,然后看到一个长得颇像群叔叔的大男孩蹲在路边吃鱼旦,最难忘的是他明明嘴里还没吃完可是眼睛却死死盯着另一只手上的牛肉丸,生怕被人抢去似的。如果让群叔叔看到这么一个酷似他的人这般吃相,他会露出什么表情呢……后来,我以一串鱼旦的代价成为了他的朋友。
他有一个和他的吃相一样好笑的名字——梅潜。和他相处了三天,基本上我可以确定这个人的大脑开发率绝对不超过万分之一,其实也就是没有大脑。他曾经对着一只猫学狗叫,然后又对着一只狗学布谷鸟唱歌;他还会在我已经提醒了他的前提下踩中狗屎;他甚至还试过把内裤前后穿反(这是我和他一起上警校的时候发现的),不要问我他是怎么穿上去的,因为我也觉得不可思义,好端端的一条普通内裤给他穿得像丁字裤,我对他实在是佩服到五体投地的地步……
他为了寻找父亲而去读警校,我也莫名其妙地跟着去了。我是晚了两个星期才进去的,可是结果我不仅和他同班还住同间宿舍,我想这就是缘分吧。
即使是在纪律严格的警校,潜潜依然毫不自知地闯祸,常常要我帮他收拾烂摊子。为了让潜潜在大家心目中不至于得零分,我还是不一一列举了。
如果说笨是潜潜最大缺点的话,那么潜潜的唯一优点就是他的美貌,虽然算不上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但是也算是一个天生的美人胚子,足够让男人对他产生无限幻想,我承认我也幻想过。但是当事人却不这么想,潜潜老是问我:“陈枫,为什么我们都长得不错,可是你招来的都是一串串小女生干妹妹,而我却惹来一大堆臭男人,老天怎么这么不公平!!”有一次,我开玩笑地回答:“因为你比我白。”后来潜潜这个笨蛋竟然跑去沙滩晒了一整天,把皮肤都晒伤了,我看得心疼死了……然而,两天后潜潜皮肤好了以后,他的皮肤竟然比以前更光滑细腻,晶莹剔透,把他给气死,让我给笑死,潜潜太可爱了。
潜潜的体力很好,可是智力就……不是我故意贬他,只是你想想一个学了半年的电脑的人最终还是停留在两指打字水平的智力能高得到那里去……电脑也是警校的规定课程之一,考试的时候基本上是我一人帮忙完成两人的试卷,到实际操作的时候,一开始我还只是手把手的教他,可是到了后来我干脆把他的鼠标抢过来独立为他完成。同时,宿舍里的粗重工夫大多时候都他在做,不是我没有绅士风度,而是他觉得细活让我干完了(包括洗衣服、拖地、煮饭等,虽然我也不擅长家务活,但是总比他强……),自己不做事会觉得内疚,况且他那么好的体力不利用的话,就太对不起他了……
和潜潜在一起的日子我改变了许多,这是群叔叔告诉我的,他说我越来越像凌飞阳,而凌飞阳则对我说孺子可教也。我们都刻意地避开凌夜的话题。
我学会了甜言蜜语去哄他,习惯了轻浮地去调侃他,故意扮无赖地耍他,甚至会欲求不满地吃他豆腐。而潜潜呢?甜言蜜语他照单全收,把调侃曲解成至高无上的赞美,把我的调戏幻想成女生的表白,连我的咸猪手都来者不拒(汗~~~是他根本拒绝不了……)。
我只见过潜潜的妈妈一次,完全没有他口中的那般恶劣,梅妈妈是个很有气质的中年妇女,谈笑间流露出非一般的高贵,依我看来潜潜的皮肤来自他母亲的遗传,同样让人爱不释手。他不是母老虎,更不是什么老巫婆,潜潜所用的形容词得不到证实,所以他一直在我耳边说梅妈妈只是在装模作样,从潜潜的表现看来他很怕梅妈妈。梅妈妈很了解自己的儿子,所以一直嘱咐我要帮忙看着他,尽量阻止他闯祸,因为潜潜是那种闯了祸却天真的认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的傻瓜。梅妈妈的身体不太好,咳嗽挺严重的,虽然她说不碍事,但是潜潜还是放不下心……
果然潜潜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梅妈妈的病情恶化,到了医院才知道是肺癌末期,我记得梅妈妈去世的那一天晚上潜潜哭地很厉害,一直地抱着我哭,眼泪一整晚都没干过,眼睛更是肿得不象话,我知道他伤心无助。然而抱着这样的他,我又何尝不心痛……我只是希望自己的拥抱能够安抚他脆弱的心灵。
潜潜是个开朗的孩子,一个礼拜后他就恢复了往常的没大脑形象。而我有时也会故意拿那天晚上的事来笑他,一开始的时候他是很不好意思,后来脸皮厚了,不对他脸皮从来就没有薄过,他就把阿Q精神体现的淋漓尽致,说是我妒忌他的泪腺特别发达,还说我是个一辈子都哭不出的冷血动物……
警校的3年在我们的打打闹闹下转眼就过去了,潜潜再次发挥他无人能敌的闯祸能力,他竟然被长官气愤地留校半年,还是要怪他太不会做人。毕业那天,我们同一届的学生聚在一起吃了餐饭,潜潜非常想去,却又怕丢脸不敢去,后来我对他说,你的脸已经丢光了,没有什么可以再丢了……虽然他说就因我这句话他不去了,但是他还是跟来了。
那晚大家都喝地烂醉,我是算比较清醒的,而潜潜算是醉得最厉害的,谁叫他喝菠萝啤都会醉……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抬回宿舍,好在宿舍没有其他室友,否则象他这样不停地发酒疯,一定会有人受不了一棍把他打晕。
睡在床上的潜潜一点都不安分,嘴里一直的念叨着些我完全听不懂的鬼话之余,还不停地脱衣服,上演本世纪最没美感的脱衣舞……对了,我忘说了,潜潜有一个很“色”的习惯——裸睡。穿着衣服睡觉他铁定失眠。看他扭了半天,却一件衣服都脱不下来,我只好帮他了。
轻轻地滑过他雪白的肌肤,匀称的身材、结实的肌肉、粉嫩的乳尖都在向我发出淫秽的信号,这个笨蛋的身体这种时候可是比平时色情百倍!我的手指情不自禁地徘徊在乳尖附近,细细地勾勒出乳晕的线条,理智也随着这一细小的动作渐渐丧失……
潜潜死劲地拉扯着缠在腰上的皮带,口里不时地发出难耐的呻吟。我拉下他的裤子,看见那半抬头的分身蠢蠢欲动,下腹更是一阵触电般的躁动。潜潜八成是在发春梦,他的手自然的伸到下身本能地抚慰着饥渴的分身,这副画面的视觉刺激绝对超出了我所能承受的范围,再加上那毫不修饰的呻吟声扑面袭来,我的理智彻底崩溃……我一口含住潜潜胀大的阴茎,滋润他的每一丝毛发,挑逗他的每一条脉络,刺激他的任何一根神经……
那是一个色情刺激温馨的夜晚,在我进入潜潜的那一刻,我确定了一件事,我应该是爱他的!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后清洗了潜潜红润的后庭,防止他拉肚子。潜潜果然是个笨笨的小孩,他根本没有了解到自己已经失身。只是从厕所里面出来后,一脸严肃的对我说:“陈枫,我跟你说一件事,你不许笑。”“好。”“那个……我的屁股上厕所的时候很痛……”“然后呢?”“你说……我会不会是长了痔疮了?”
“痔疮??”哈哈……我差点就笑出声了,我的潜潜实在是太可爱了!!
点击继续减半中,哪天减到10的时候我就不写好了……
难得的双休日~~写文庆祝!!!
第九章
(这个是上一章没写完的一点点……依然是陈枫在自言自语……)
这一章很无聊、很闷、很少的说……
我一直在逃避的人终究还是回来了。那一天之前,群叔叔已经告诉我凌夜短期内会回来,要我准备好口供,可是我还是继续逃,希望永远不用面对他,是我对不起他,看到他我怕我会内疚,我会心软,我怕我会和他纠缠不清。
我选择了做警察,虽然这个决定把群叔叔吓得喷饭,把凌飞阳气得半死,那家伙骂我吃里扒外,养了20几年算白养了。切~~~养我的是群叔叔又不是他,更何况后来我时不时提供警方的资料给他老人家……
现在的潜潜一逮到机会就往警校外面跑,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来找我解闷,而我也乐于如此。那天,我和他到处跑,从市区的最北端跑到市区的最南端,当然我们不是真的用两只脚跑,我们是搭着公共汽车游车河。等我们都累了,我们做在中央公园的长凳休息,潜潜这只小懒猪一坐下就嚷着要睡觉,我只好很体贴地送出我的双腿,让他的小脑袋很舒服地枕在上面,潜潜的入睡是不需要时间的,这个我很久以前清楚,不像我老是烦这烦那,除了和潜潜上床的那个晚上睡地比较安稳之外,我根本就没睡过好觉……
我轻轻拨开潜潜额前的碎发,温柔地抚摩他雪白的前额,掠过他修长的睫毛,轻碰他精致的鼻子,留恋于他微翘的朱唇,他的确很像群叔叔,我甚至怀疑过他一直寻找的父亲就是群叔叔,但是我终究没有问出口。潜潜突然扭动了一下,选择了一种最舒服的姿势后继续梦周公,而这个姿势又恰恰是贴得我最紧,令我最难耐的姿势,真是拿他没办法。我不知觉地握住他垂下的左手,看着他安详的睡容,越看越爱,心里暗暗地趟过一股暖流,很幸福!我自然地闭上双眼,享受着和煦的春光和微小的幸福……直到我感到一种很重的压力,无形的,令我不得不破坏这一刻美好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