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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事情向庞小楠原原本本的讲了,她听了后没有像往日一样大吵大闹,经过了叶欣的事情后,我和庞小楠变得懂事多了,她多了几分理性。她说,雷雨,这种人不值得你伤心。不管什么时侯,你要懂得爱护自己。
我点了点头。
第八章 路归路,桥归桥第45节:江山易移,本性难改
后来黄昏给我打了无数次电话,虽然我很想很想按下接听键听听他的声音,可是我却按下了关机键。黄昏在我们寝室的楼下连续站了一个星期,那时侯,我会偷偷地从窗破璃向下张望,虽然我也很想冲下楼下,钻下他的怀里大哭一场,可是我没有,我闭上眼睛钻进被窝里睡觉。
半个月后,黄昏不打电话了,也没有在寝室楼下站着不动了。
他给我写了一封E…MAIL。
雷雨:
我知道我伤害了你。是我对不起你。
我不想再说让你原谅我的话,因为我知道你根本就不可能原谅我,如果你原谅我的话,你就不会不接我的电话,我站在雨里等你你也不会置之不理。说真话,你真狠心,你可以在一夜之间将我们的感情全部抹掉。但是,我不怪你,要怪,也只能怪我自己。
跟你在一起后,我变了很多。你知道我以前的生活,很乱,而且没有规律,我可以同时和很多女人纠缠,她们不介意,我也不介意。但是跟你在一起后,我的心态就完全发生变化了,我第一次觉得一个男人应该对他爱的女人负责任,所以,面对周围一些女人的诱惑;我从来都是拒绝的。
新来的主唱跟我很投缘,那天晚上我喝了一些酒,趁着酒兴,我就和他去了宾馆,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雷雨,这点你应该明白,有一些事情我自己真的无法控制。
以后,你如果想我了,就给我一个消息,我还是会像以前一样疼你。你不要再像以前一样迷茫了,小说一定要写完,不要为我这种人而放弃自己的理想。
你成功的那天,我会比你还高兴。
永远爱你
黄昏
看着黄昏的信,我哭了,我知道从此以后,我和禽兽就成了陌路人了。
我恨他,像以前他一声不吭跑去亡命天涯一样,所不同的是,这次的恨是刻骨铭心。
苏珊知道我和黄昏的事情后,她第一个反应就是要去把禽兽打一顿,丁正杰一把拉住了她。
我面无表情的对苏珊说,苏珊,有些事情过去了,就该划上句号了。
真的划上句号了,我对自己说。
我和黄昏,真的就划上了句号了。
但是我不会放弃我的理想,我不想让禽兽看低我,我也不想正如他所言,为他那种人而放弃我的理想。
我现在要继续写我的小说。
我对庞小楠说,我雷雨没有黄昏,照样可以活得有姿有色。明天,一个人的我依然会微笑。
庞小楠高兴得跳了起来,她说,雷雨,我们好像在一夜之间都长大了。
快二十二岁的人还不长大,那就太让人失望了。
我没日没夜地写着我的小说,我把所有的精力全部集中在我的小说创作中,因为只有在我创作的时侯,我才会忘掉禽兽带给我的伤痛,我才会忘掉禽兽和那个女人龌龊的一幕。
苏珊和丁正杰的感情很稳定,丁正杰对她很好,苏珊选择他,看来,是正确和明智的。
偶尔,苏珊会告诉我一些关于禽兽的事情,比如说他又写了新歌,有的是写给我的。比如说禽兽又搭上了另一个乐队的女的,聊几句就马上去开房。我对这些事情都习以为常了,因为我始终相信一句话,那就是,江山易移,本性难改。
我对苏珊说,苏珊,以后你哥的任何事情我都不想知道了,你就不要再在我面前提他了,我想忘掉这个人好好生活。
苏珊点了点头,不语。
黄昏于我,原本就是两条平行线,各自沿着自己生活的轨道生活,我们只是偶尔改变了方向,所以交汇在了一起。
但是,我们不能迷失了方向。
所以,路归路,桥归桥。
第九章 一起走过的日子第46节:人性是脆弱的也是悲哀的
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感情,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褪色,而记忆,却不会因为岁月的蹉跎而苍白。或许,大学四年的记忆会在我的记忆里永远停格。
转眼,离毕业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我的小说已经写了十七万字了,估计再过一个月便可以截稿,写了将近一年的小说终于可以告一个段落,我心里的一个大石头终于可以落地了。
庞小楠说,雷雨,你的大学没有白读,至少,你给自己留下了一部书稿,不管以后出版得了出版不了,不管出版以后你能不能一炮走红,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的大学是活在追求自己的理想中的。
或许吧,如果说我的大学都是混过来的,那么,惟一可以让我欣慰的是便是我给自己留下了一部书稿,这四年,也没白混。
钟川早在半年前就开始追庞小楠,那时侯,我的意外和纳闷远远比不上庞小楠,她往往一坐在寝室就是半天,更离谱的是她常常自言自语道,钟川为什么会追我呢?他看上我哪点了?
钟川是一个很认真的人,不管对任何事情。所以他追庞小楠一定有他自己的原因,以我对钟川的了解,我想,钟川应该很欣赏庞小楠的个性,因为她的个性很鲜明,而且很有才能。钟川这种人讲求实际,他的女朋友绝对不可能是那种美丽的花瓶。我把这些告诉庞小楠后,她如负释重,心安理得的开始跟钟川交往起来。
我说小楠你这小妞大有来者不拒的势头哦。她狠狠瞪了我一眼,不服气的反驳我,你只准周官点灯,不许百姓放火了?我偏要放这一把火,我看看能燃烧成什么样子。
我戏谑地说,啊,我为我心爱的人儿燃烧到这般模样啊。
庞小楠一听乐了,跑过来在我脸上亲了一口,说,雷雨,求求你以后就别再笑话我了,你放我一马嘛,最多我以后多给你买几包SOBRANIE。
我点了点头,这家伙最容易上我的当了,嗳,平时看她智商蛮高的,没想到每回都栽在我的手里,我还真有点不好意思了。
现在,庞小楠的生活简直就成了人间天堂了。和钟川在一起的半年,这家伙成天就和钟川泡在一起,一天二十四小时除了回寝室睡觉外,他们两个基本上没分开过,钟川的哥们笑话他找了和个影子女朋友,钟川一脸幸福的说,影子女朋友好啊,成天围在自己屁股后面转,还不出墙呢。
钟川毕业后要回甘肃;庞小楠毕业后要回重庆。这个问题一度成为困扰他们两个的难题,庞小楠的父母向她放了话了,毕业以后一定得回重庆,说是已经帮她安排好工作了。钟川的家里倒是没有要求他一定要回甘肃建设家乡,但是他本人一直都想回去工作。庞小楠带着哭腔对钟川说,你这个死心眼,你就不能变变么?你到重庆一样可以实现你自己的价值啊。钟川摇了摇头,他说小楠,你应该为我考虑一下,到重庆我吃饭都成问题。
的确,要钟川到重庆,是为难他了。因为他是穆斯林。庞小楠很难过,她很爱钟川,她为了钟川,把自己的饮食习惯也改变了,跟钟川在一起后,她只进穆斯林餐厅,而且还会跟着钟川学习穆斯林的功课。
她知道自己如果要跟钟川在一起的话,就必须成为一个虔诚的穆斯林。
那天中午,我们在收拾寝室的柜子里,发现了叶欣的一本书。那是她和李家文在一起的时侯,李家文在购书中心买来送给她的,现在,书被虫子蛀了,书页也开始发黄。
那一刻;我和庞小楠同时想到了叶欣,我们快半年没见过她了,不知道她现在的生活是怎么过来的,庞小楠说,雷雨,要不,我们去西安看看叶欣。
我点了点头。
过去的事情一点点浮现在我的眼前。刚开学的时侯,叶欣提着一个大口袋小心翼翼地走进寝室,那样子简直楚楚可怜,我在见到她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我这个人天生有种保护别人的欲望,特别是像叶欣这样长得漂亮的女孩子。
后来我们就混熟了,庞小楠那时侯还没加入到我和叶欣的行列中,因为那家伙实在太粗鲁了,她的行为简直不能让人把她和女孩联想到一处,所以我们一直排斥她,直到后来学校举行的一次征文竞赛,庞小楠写的散文得了二等奖,我们才对她刮目相看。因为她文章的调调比李清照还李清照。
我和叶欣接纳了庞小楠,因为我们都相信我们的实力,我们一定会把庞小楠骨子里诸如李清照式的东西挖掘出来。
事实证明我们是错的,我和叶欣暗中想出了不少方案,都无济于事,她仍然还是一个疯子。直到钟川出现后,她才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叶欣现在要是看到庞小楠这个样子,她会作何感想?我想她肯定也会和我一样,感叹爱情的魔力。
我和庞小楠没有告诉叶欣我们要去西安看她,我们想给她一个惊喜。坐上去西安的列车,我感慨万千。
我想起了小白。
我想起西安的迪吧,那是我和小白认识的地方。我想起了在洛川,小白被狗咬,我想起了小白走的那天晚上,在大街的角落里,他沮丧地说他舍不离开我。想起关于西安的许许多多事情,我心里酸得要命。
现在,事过竟迁,一切的一切都失去了原来的意义。小白已经半年没有给我写过信了,我也不想再打扰他正常的生活,也没有跟他联系。
人性是脆弱的。也是悲哀的。
第九章 一起走过的日子第47节:我爱她胜过爱我自己
下了火车后,我和庞小楠直奔叶欣的家,叶欣的家在小寨,坐603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