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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进口袋。
“你们不能拿!”曼蒂以柔和的声音叫,泪水开始滚落。“我们拿了。”吉姆说。
“然后你们还要送我去坐牢!”她说,泪水哗哗而下。
“不,我不送你坐牢,曼蒂,”我说,“我们要给你一个小机会,我的朋友和我,我们要留下钱,明白吗?”“可是——那是抢劫!”她哀求说。
她已恢复原来小妇人的角色,我怀疑这角色她扮演太久,以致时常相信就是那样。
“也许,”吉姆说,“不过,我们会开脱,不是吗?这方法我们可以留下钱,你可以有机会。”“什么样的机会?”
“逃走,”吉姆说,“那样我们不都够好吗?我们给你一个高尚的开始。”他咧嘴笑笑,然后弯腰,扯断墙上的电话线。
下楼进入休息室时,那个高大、名叫洪斯的账房仔细地看着我们。
我带着醉意地进入电话亭,拨电话。数分钟后,我听见露伊丝说:“喂?”
“我们已经盯牢凶手,露伊丝,我们一会儿就过来。所以,你不要试我们谈过的法子,我不想——”“对不起,”她说,“我们不放弃。”说着,挂上电话。
我步出电话亭,正巧遇见一位警察急急进入休息室,他以警觉、老练的眼光打量我们,对账房说:“洪斯,什么事?”
“曼蒂,她的房间就在这柜台上面,这两人和她上楼后,上面就像地狱一样,什么声响都有,杰克警员,你最好上去瞧瞧,我给她打电话也打不通。”
警员看看吉姆和我,命令说:“你俩留在这儿,别动。”“他们醉成那样,”洪斯从柜台后面说,“跑不远的。”警员点点头,进电梯,消逝了。
账房投给我一丝不怀好意的微笑,他说:“你们要是伤了曼蒂一根汗毛的话,你们就麻烦大了。曼蒂是位甜蜜的妇人,我的朋友们都知道。”
“不错,”吉姆说着,歪歪斜斜地走向柜台,“甜蜜的小妇人。”然后一个大拳头挥过去,落在洪斯的下巴尖。
高大的账房眼露惊异之色,然后身躯慢慢消失在柜台后面。
吉姆和我急急离开那儿,上街道,绕到酒店后面。后门开着。
我们进入里面,看见露伊丝面部向下,躺在地板上。我默默诅咒,急急和吉姆赶过去。“露伊丝……”我说着,看她的脸。一只眼睛睁开,她在挤眼睛。
“嘿,该死!”吉姆怒道:“我们以为——”我们扶她起来时,她说:“对不起,我要肯定一下是我们,而不是利思。”“你怎么做的?”我问。
“当我挂上电话时,我来这儿,告诉他站在我看得见的地方,但是之后,我故意破倒,让手枪滑落,这一会儿,他抓到机会,像饿鬼扑向面包一样,抓起手枪,向我连开四枪。相信我,我真高兴和他之间有些距离,枪虽然装了空包弹,可是近距离还是会疼。不过我没有受伤,而且装死装得挺像。老实说,我表演得不错吧。”
“你必定是疯了,露伊丝,”我动情他说,“绝对是疯了。不过,我很同意你表演得不赖。”我亲吻她的面颊。
她带着使人目眩的光彩微笑着:“现在说,那杀人凶手是……”“女凶手,”吉姆说,“一位有杀人本能的矮小老妇人。”“妇人?”露伊丝吃惊他说。
“嗯,不,她不是什么妇人,”我说,“她是个凶手,没错。我们找出大部分的保险金,我们可以直接分给那些应得的人。“可是,那妇人怎么办?”露伊丝问。
“逃!”吉姆肯定他说。“利思呢?”她问。
“他以为杀死你了,”我说,“因此,他会扔掉凶器,然后花点时间寻找我们。你知道,他以为我们已经死亡,身上又怀有两万五千元。毕竟曼蒂以前从未失手。但当他找不到我们的时候,他也会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露伊丝点点头;看来十分愉快。“就这样,对不对?”“还有一件。”吉姆说。
我们跟随他到前面,他拿起听筒,拨电话。数分钟之后,他对电话说:
“记下这件事,而且要记录正确。一连串醉倒在路旁遇害的五件命案,那五人是丹仁、莫里斯、亨伍、哈德、逊斯。他们五人的人寿险受益人都是利思。利思在街上开一家酒铺,他矮矮的,秃顶,戴近视眼镜。有个叫曼蒂的老妇人专门为他下手行凶。她一直假装盲人,也许戴墨镜,持白色手杖,还牵一条导盲犬。那条狗是牧羊犬,有对金色眼睛,性情非常好。或者她打扮起来,变得不破了,扔掉她的白色手杖和导盲犬。她的房间在‘亚加士旅馆’。
他们俩已经被吓坏了,正要离城逃走。现在由你们调查一切可能性,去逮捕他们。”他顿一顿,又说:“我是谁?”他笑着说,“就说是罗宾汉好了。”
然后挂上电话,我们三人一起离开酒店。
《 完 》
罗马惊艳
这是我第一次来罗马。我来自乡下,虽然还只有二十四岁,但几年的奔波已经足够让我对生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我不再那么单纯而好幻想,因而来罗马之前,并不指望在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大城市里获得什么惊喜,更没有奢望不期而遇的罗曼史,生活本身就是一个弥天大谎,我已不再指望什么。
罗马的风光虽然并没有人传说的那么美,但由于我早有心理准备,所以并不感觉过分的失望。生命中比预想要糟糕的事随处可见。在这样古老而繁华的大城市中,人又怎么能只有一种感觉呢?
我一边想着、一边独自漫步在罗马街头,两边的霓虹灯总是在以出乎人意料的节奏闪烁,汽车一辆接着一辆,各种音乐的喇叭在高歌、啼叫、冷笑、哀呜。车灯闪烁而过,映得行人的脸庞阴晴不定,似滑稽剧中的角色。罗马的歌剧总是以热闹著称,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任务。街上的行人就似歌剧中的角色,匆匆赶赴自己的夜生活。罗马是一个以夜生活为目的的城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夜生活。
只有我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
我觉得自己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在所有的人中,只有我是孤独的。这种感觉让我有些伤感,忽而又有些自豪,毕竟我是与众不同的。我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探险者,在这个一无所知的城市里寻找着与众不同的经历。已经有几年没有这种少年的自作多情了。我不由加快了脚步。
我穿过罗马最拥挤的一条小街,街两边拥挤着密密麻麻的食品店和咖啡厅,还有一座造型奇特的中世纪风格的小教堂。在小街的尽头,我走上石阶,转向另一条路,想绕回自己的旅店。
这是一条古老的街道,路两边斑驳的石阶诉说着它的沧桑。
路上冷冷清清,几乎没有什么行人,虽然与刚才那条街只隔了一个街区,但却恍若两个世纪。路的尽头,暮色中隐约可见一座大教堂。路的左边,是一片黑漆漆的公墓,但空气中却弥漫着一种比萨饼的香气。
我意识到,自己是这个路上唯一的行人,这条路是属于我的。
当我正为这个想法更加伤感而兴奋时,忽然发现从路的那一端走来一个女子。
她越走越近。我发现她的穿着非常素雅,携着一只有拉丁文字的手包。她走路的姿势有一点像时装店里的名模,但绝对没有摇摆得那么夸张,那是一种让人一见便仰慕不已的姿势,是一种极有品味的步态。她脸上仿佛蒙了一层面纱,看不清楚,但让人想像她相貌不美简直是不可能的。
她越走越近。但却让我感觉更加缥缈,宛如这空虚凄迷的夜色一般,又好像整个夜晚的情绪都凝聚在她身上。我不由微侧过肩膀,想把头转向一边。她的出现无疑加剧了我今夜所有的情绪:伤感、凄凉、潇洒、孤单。
擦肩而过,我本打算把头别过一边。伤感的矜持让我不相信这个城市有任何的罗曼。但在转过头之前,我还是不由自主地看了她的脸一眼。只一眼。
我不由呆住了。我紧紧地盯着她那张如梦一般美丽的脸。霎那问后的清醒使我马上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她的美丽远远出乎我的意料。
她也在笑。笑得有些犹豫,有些矜持。
“妓女。”我头脑中居然本能地闪出这个字眼。但我马上否定了自己的猜测。她的笑不是职业性的,不是那种馅媚与功利的笑,而是笑得有些清冷,有些空灵。
她居然先开口说话了。声音很好听。
“我……我知道自己有些冒昧,但这个夜晚的确很美……也许你也很孤单,像我一样……”她的美让我惊诧。我一时竟无法回答。但我知道我用微笑回报她。我确信自己对她笑了。
她好像受到我笑的鼓励,放松了一些。但她的声音仍旧有些犹豫:“我想……也许……我们可以一起走走,一块吃点东西……”我终于镇定下来,找到了自己的声带。“当然……可以。我非常荣幸,那边的街上有许多不错的餐馆。”
她又笑了。“不用客气,我家就在前面不远……”
我们在沉默中并肩向回走。虽然我已走过这段路,但忽然发觉倒回头来看时,路上的景气竟截然不同。也许,景色是没什么变化的,变的只是我的心境。但我是根本不相信在罗马这样的城市里会有什么罗曼的呀!我还没那么幼稚。
夜意微凉。她走在我身边,轻轻颔着头,脸庞更加朦胧闪烁。
微风轻送,吹动着她的细纱披风,勾勒出丰腴微耸的双肩,我隐隐感到她半透明白皙的肌肤,闪着美丽的光泽,有些像法式的奶酪,但要清冷得多,也许更应说像月光下的霜露。我偷眼看去,侧影中她的睫毛很长,挑出一道优美的曲线,轻颤颤的,似乎一下子长起来,使人感觉一厘米的睫毛能无限伸展,织成一张只有竖纹的网。
我知道再这样看下去,我会自己投入网中。我不相信生活中有过分美丽的事。我已经二十四岁了。这里是罗马。
我刚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