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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他!”瑞南多喘息着,当出纳员朝银行后门走去的时候,他下了我们的老爷车,悠闲地走到入口那边。我发动汽车,打开乘客那边的车门。
五分钟过去了。又过去两分钟。出纳员从银行走出来,当他走向他的汽车的时候,瑞南多不经意地跟随其后,然后突然加快脚步,从背后猛地打了一拳。
出纳员倒在地上,瑞南多伸手抓皮包没抓到。出纳员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瑞南多踢了他一脚,又去抢夺皮包。
现在必须快一点儿了,因为有两个人开车进入停车场,并且看见瑞南多正在抢劫。
其中一位开始大叫,另一位猛按喇叭。人们从银行里跑出来。瑞南多仍在和出纳员搏斗,他惊慌地企图抢皮包。
我按自己的喇叭大叫:“算了,走吧!”
瑞南多看看四周,满脸懊悔之色,终于放弃,跑了回来。
我已经发动老爷车。瑞南多跳上车,我们的汽车轮胎长啸一声,迅速逃跑。
瑞南多失望得几乎落泪。
“我搞砸了!”他沮丧地说,“他把那只该死的皮箱用铁链拴在他的手腕上。我应该事先想到的。我竟然没有……”
我将老爷车猛挤过一辆出租车,试着安慰他:“今天运气不好,以后这种机会多的是。”
我们左闪右避,不断地超车,顺着我计划的路线,终于逃脱成功了。
没有人跟踪。我减慢车速,将伤心欲绝的瑞南多送回他的住所,自己回家。
第二天,瑞南多到西海岸去了,并没有带着他预想得到的钱。而我回到“第一钢管”,并且得到晋升。
当瑞南多不明智地说服我抢劫我的雇主时,我使了一招计策。不错,我虽然冒第四次失败的险,但是,我觉得我仍可以驾车逃开。为了改过自新,那是值得一赌的,就在那一周,我在公司的意见箱里投了一份预防抢劫的建议信,所以,我才得以晋升为工具店的副经理,外加一份不少的红利。
《 完 》
汽车后座上的手
每天早晨都有上百万的人——包括我——离开优美舒适的郊区的家,驱车进城工作。想想看,那么多人在同一个时刻里开车驶上有树木点缀的大街。我们怀疑没有这种经历的人,能不能了解夹在二十里路长的车队里是什么感觉?我的麻烦也就在那个时候开始。
我开车从辛斯街驶上肯翰姆大街,头一里路大街上的车队畅行无阻,然后我拐一个弯,立刻刹车,差点撞上前面一辆绿色佳比牌汽车。我前面的三条车道,目力所及,都挤得满满的,每一条都停滞不动。
我被夹在中间车道,不能前行,也不能后退或转弯。我只有干坐在那里,只在每五分钟左右,前面绿色汽车往前移动的时候,我再随后跟进。
大约就在那个时候,我注意到左边车道开来一辆茶色的旅行车。那天是暮春时候的一个寒冷天,但是,我仍打开车窗,把胳膊伸在外面,我与那辆旅行车近得几乎可以用大衣袖来擦亮它。
我们坐着,每隔一会儿我看一眼那辆旅行车。司机是个女人,戴着一顶宽边帽子,低低地盖着她的脸。偶尔,她的头向我的方向稍稍移动,然后再不安地转回去,好像想用眼角看我,又不想被我看见。
她前面的汽车向前行驶了一两米,她改变引擎的速度,快速向前,然后,前面的汽车停住了,她又猛烈地刹车。
旅行车向前移动,它的后窗和我并行,所以,现在我看见的是它的后车座。那里有东西用毛毯裹着,但由于猛烈地刹车,使得毯子滑下一点儿,我看见有东西从毛毯的一角伸出来。
我不经意地看了一眼,移开视线,同时疲乏的脑筋提醒我,让我再看仔细。我再次移回视线,我第一次看的没有错。
那是一只人手,中间的两根指头有红渍,看起来像是血。再看看裹在毛毯下面的形状……我毛骨悚然,那是个人!
我试着想做点儿什么事。我的汽车前后左右都被包围着,我企图挥手,去引起旅行车驾驶人的注意,但没有效果。
最后,我开始按喇叭,同时用另一只手惊恐地指指旅行车的后座。我前面那辆绿色汽车的驾驶员不屑地回头看了我一眼,我希望他下车来叫我不要按,但是,车拥挤成那样,我怀疑他是否能打开车门。
旅行车那一行的汽车开始向前移动,旅行车开到我前面,渐渐加速。当后面那辆汽车移到快遮住我的视线时,我迅速地瞥了牌照一眼,同时从衬衫上抽出一支笔,在衬衫袖口上记下车号,然后,我坐在那里发抖,一直到我后面的司机按喇叭提醒我。
车队缓缓地行驶了两里路,我边走边找那辆旅行车。路边有一座灰色的砖楼,那就是警察局。我费了不少力气才把车开过警察局前面的小停车场。我跳下车,进了楼。
“有什么事吗?”一位坐在办公桌前的警察问我。
“我……我要报案。”我说,觉得自己傻兮兮的。
“哦?”他站起来,打开办公桌一个抽屉,拿出一份表格说:“先生,你撞了人了?”
“不,不是我。你知道,是我旁边那辆车子里的一只手,那是一辆旅行车,还有……”
“等一等,先冷静下来,你喝酒了吗?”
我说:“没有。”
“是不是街上有人受伤,需要帮忙?”
“不,不是,你知道,是一只手……”
他打断我的话说:“那么,从你的名字开始说,好不好?”
“我叫詹姆斯。”
“詹姆斯先生,是怎么回事?请坐下来从头说。”他指指桌边的一把椅子。
我告诉了他。
我说完以后,那警察用手摸摸下巴说:“嗯,你没有提供多少证据,你确信你看见的是一只手吗?我是说,那辆车后面的车窗可能有点脏……”
“我告诉你,那是一只手,没错!”我大叫道,“手上还有血!”
“别紧张。”他说。
他在浪费时间,我告诉他,他应该出去追那辆旅行车。
“詹姆斯先生,看看外面。”他指着窗外拥挤的大街说,“就算那辆车还在街上,我又能怎么做?我们的汽车不能飞,这点你是知道的。”
“设个路卡不行吗?”
“不行,设了路卡以后,十五分钟内我们就会使半个郊区塞满汽车。等一等。”他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个号码,然后开始低声在电话中谈话。
二十分钟后,办公室的门开了,一个粗壮的人走进来。那警察对我说:“这位是汉克斯警官,他是市局的。”
汉克斯警官倒坐在一把椅子上,说:“我已经一连值了十六小时的班,很疲倦,想早点儿回家休息。你最好简明扼要地说。”
“是关于一只手的事。”我尽量说得简单,“我在街上看见一辆旅行车后座上有一只手。”
“一只手!”汉克斯警官温和地耸耸肩膀,说,“我们什么事情都会遇到,不是吗?说下去吧,告诉我那只鬼打架的手吧。”
我又重复了一遍我的故事。我期望双克斯警官至少会有点儿紧张,但正好相反,他看上去显得很厌烦。
我让他看我写在袖口上的车号,他边打哈欠边抄下号码。
最后,当我说完的时候,他说:“你真的期望我相信你讲的这个荒谬的故事?也许车窗上有反光,也许毯子下有像手那样的东西。再说,凶手也不会在车后座塞个毛毯裹着的尸体,挤在大道上的车队里走。宽宽心吧,詹姆斯先生,我们俩都回家去,忘记这件事吧!”
“不!”我生气了,“告诉你,我明明看到一只手,你是警察,采取些行动吧!”
汉克斯警官挖苦地说:“好的,先生,我立刻办。但是,我不着急,我得先睡一觉。你先回家去,假如我发现什么,我会和你联络的。不过,假如我找到那辆汽车,人家根本没有那回事的话。我可要……我可要……”
我离开警察局,开车驶上大街。在下一个出口转弯朝反方向回到我的家。我给老板打电话,告诉他我要请一天假。以后三个小时里,我守在电话机旁,等候汉克斯警官的消息。
下午两点十五分,有人敲门,我开了门,看见汉克斯警官站在门前,他和气地说:“詹姆斯先生,我查过那个车号了,找到了那辆旅行车,和你说的一样,是茶色的,车主是约翰逊太太,她住在奥顿镇。”
“奥顿镇离这里只有两里路。”我说。
“我也找到了你说的‘尸体’,詹姆斯先生。”
“你逮捕她了吗?”
“没有逮捕,没有犯罪,什么都没有。不过,詹姆斯先生,你得和我坐车去约翰逊太太的家。”
“我不懂,为什么我要和你去,假如……”
“你一定得去,假如你不去的话,我要抓着你的脖子,把你塞进车厢。我要你去看看,我追了五个小时追到的是什么。然后,我再想想看有什么理由可以拘留你。”
在途中,我默默地数着我家和奥顿镇之间的电线杆,此外也没有别的事好做。汉克斯警官看也不看我,只是眯着眼看着前方,沉重地呼吸着。
到了奥顿镇,汉克斯警官把车开进镇中心,停在一条街边,用食指指着路边的一道门说:“你的‘凶手’就住在那里。”
门上镶着不透明玻璃,玻璃上漆着字:装潢。
汉克斯警官敲敲门,门几乎立刻就开了。
站在门口的女人身穿沾有油漆的罩衫,正是那天早上在旅行车里看到的同一个人。
“约翰逊太太,这位是詹姆斯先生。”汉克斯警官说。
她冷冷地看我一眼,然后带着微笑转向警官,问道:“这位就是你告诉我的那个人吗?就是那个在街上看到我那辆旅行车的人?”
“正是他。”警官回答道,“你是否可以让他看看那……呃……那人体?”
“当然可以,假如那样可以使他安心的话。请这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