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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满金黄色麦子的农场、高大的谷仓、善解人意的温柔妻子、活泼可爱的小托尼。一桩桩,一幕幕,轮流在他的眼前飞快闪过。他睁大眼睛激动地望着这一切,伸开双手想要把幸福和甜蜜死死抓在手心,却只能置身于幻想中的迷梦来回游走。他大声呼喊着所有人的名字,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最终,所有的漂亮图片像肥皂泡一样破灭,出现在眼前的,只有在寒冷夜风吹抚下,空旷无人的荒野。
洛克颓然地瘫坐在地上,用抖索的手慢慢捡起掉落的香烟慢慢塞进口中。他动作机械地连续划了好几次火柴,却没能擦出半点火星。
大滴的眼泪,从眼角慢慢溢出。
家。
是啊!该有个家了……
朦脑的微光。从林翔的小屋壁缝里透出来。
隐月镇没有电。夜晚光明的来源,大多是从其它聚居地交换来的少量油料,或者猎获生物肥肉熬成的油脂。无论是哪一种方法。都无法产生箱白昼一样的光亮。相比之下。壁炉里熊熊燃烧的火光,却比它们还要更加强烈。
搬开堆放在屋角的杂物,从地面顺序撬起几块平铺的砖石,露出一个尺把见方的小洞。从中取出装有变异生物血样的皮箱,打开。把八支满装的试管放进空置的卡槽里,合上箱盖,重新塞进地洞。
这是他从奥斯维德身上得到的另外一份收获。除了这些完好无损。其余的,都在打都过程中被击碎。
皮箱显然是骷髅骑士团沿用旧时代科技制造的产品。在封闭状态下,微型蓄电池能够维持很长时间,由此产生的冷藏状态,可以使血样一直保持新鲜。
林翔没有贸然使用这些从未知生物体内取到的血。与奥斯维德战斗过程中的举动实属被迫。在没有完全把握的情况下,胡乱给自己注入各种来历不明的血样,很容易引难以预料的可怕后果。
如果把时间追糊到地球生命起源时代。人类和其它生物都拥有共同的祖先。进化方向和选择的差异,使彼此之间的相同越来越少。血液混淆融合,足以致人死命。
天亮了。
四辆卡车顺序开出了隐月镇。卸空的货舱使车辆行进的度明显加快,负责护送的佣兵们脸上仍然保持着警惕。言谈间少了几分平日里的谨慎和无精打采,却多了一些在他们身上很难看到的微笑和满足。
最前面的卡车驾驶室里,洛克的双脚像来时一样高高搭在平台上,随着车身颠簸,左右摇晃的靴底不时抖落下干燥的泥土。
“头儿,再出两次任务,我打算退休。”驾驶座上的司机握着方向盘,眼睛望着正前方由窄变宽的道路,忽然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
“怎么,攒够钱了?”洛克漫不经心地看了他一眼。
“那东西永远也不会够。”司机咧嘴笑了起来,露出两排不算很白,却排列整齐的牙齿:“昨天晚上我和索曼商量过。再接两次任务。就向公司申请退后到这个小镇来开个酒吧或者农场什么里的心比扑常友好,防御设施也很完备。昨天那个年轻人说得对,谁也不可能当一辈子雇佣兵
洛克没有说话。他转过头,望着远处那一缕刚刚从地平线上出现的阳光。淡金色的光线从带着湿润水气的晨雾中折射过来,映出一条模糊可辨的多棱状光晕。就在那到被七种颜色交织环绕的圈带中央,洛克似乎又看见了经常在梦里出现的那两个熟悉身影。
“杰西娜。儿子。
林翔没有随同车队一起出。他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从隐月镇一路往西,是一片荒无人烟的旷野。
在太阳的照射下,地面的积雪已经化去了一半。积层较为薄弱的地方。可以看到被透明冰渣覆盖的黄灰色土壤。枯死的植物瘫软在冰冷的地上,被积水浸泡成黑色的腐质。来年春天,它们会变成自己同类最好的营养来源。
林翔举起手里的战术望远镜,遥望着远处那片被黑白颜色填充的平原。良久,才把望远镜放下,蹲下身,从黑色的帆布背包里取出一张从拍卖行里买到的地图,平铺在膝盖上,根据目测到的情况,用铅笔在上面做简单的修改和标注。
被巨鼠皮套护住托柄的霰弹枪,像往常一样斜插在背包侧面。撕开包口的拉链,可以看见三只装得满满的塑料弹药盒,里面整齐码放着粗大的霰弹和形状狭长的狙击弹头。旁边一块蓝白方格花纹的厚亚麻布里,裹着五公斤玉米饼和部分用盐脸制的肉干,加上一只扁平的军用水壶。它们构成了林翔行李的全部。
在地图上,这一地区的标注的红色。也就是说,这里偶尔会有索斯比亚公司的人员或者武装勘察队出现,也有大量危险的暴民和其它势力,以及在荒野上游荡觅食的未知类型变异生物。
一条铅笔画成的弯曲弧线,从地图上把爱玛城和新具之城连在一起。
这是林翔标注的新路线。他没有沿着公路走,而是选择独自穿越荒野。
这是一条危险的路线。
谁也不知道会在荒野上遇到什么。
饥饿、寒冷、干渴、吃人的种族。当然,危险和运气同时存在。你可能会非常走运,弄到某些从旧时代遗留下来的珍贵资源,也可能刚刚走出聚居营地就被饥肠辘辘的暴狼咬死。上天随时都在用冥冥中的力量左右这个世界。你可以抗争,但是永远也无法预测。
新月之城,是距离爱玛和隐月镇最近的骷髅骑士团据点。林翔去那里当然不是为了旅游观光。而是有着必须的原因和理由。
他曾经在爱玛拍卖大厅的任务布栏里。看到过这样一条信息。
“新月之城招收武装雇佣兵。任务目的:通过选拔测试。报酬:拥有骷髅骑士团外围人员资格
这条任务没有标注级别。相关文字最前端的五星形状记号,表明该任务在任何时间均可生效,可以长期进行。
成为骑士团的一员,就能接触到更多的骷髅骑士,掌握更多人的信息和资料。从某种角度而言,也能更好的隐蔽自己。
选择穿过荒野抵达新耸之城小还有另外一层原因。
从复活到现在,林翔与这个世界的接触并不算多。他必须尽量消除自己身上旧时代的气息,让自己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新生代的人类。这种微妙的区别通常很少有人察觉,可它确实存在。尤其是在某个观察力细致入微的骷髅骑士眼里,肯定会成为堪破自己身份的最大破绽。
经验来源于生活。荒野上的危险经历,会给林翔披上一件足够充当伪装的外衣……
与夏天相比,冬日的荒野显然要安全得多。寒冷的空气把怕冷的小虫子全部驱赶进地下居所。它们比大型掠食兽类更加危险,干燥缺水的环境,使这些可怕的小东西拥有锐利的尖刺和致人死命的剧毒。它们往往会躲藏在植物背后和岩石的缝隙中,静等着大型生物接近,把微小的刺间和牙齿狠狠扎咬进目标的身体。等到躺在地面痛苦翻滚的猎物耗尽力气,最终无法动弹的时候,这些阴险狡诈的小东西,才会从藏身之所小心翼翼地爬出。慢条斯理地嚼吃着自己的收获。
林翔行走的的度不快。他一直保持着十公里左右的时。按照这个度,至少要三天才能抵达新月之城。不过,他有的是时间和耐。
每隔两个钟头,他都会用望远镜仔细观察周围的地形,并且在地图上对醒目的个置画上标注和相应的记号。核爆毁灭了旧时代的全部信息,他只能借助太阳的指引,朝着大概的方向前进。
逐渐偏西的日头预示着黄昏正在接近。倾斜的阳光在地面上照出一个个长长的阴影。从林翔背部高高凸伸出来的引蹦枪管,与影子的头部紧密结合在一起。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身体被尖棍捅穿的怪物。而不是一个正常的人类。
二焦,从迄外地平线帝起…片耀眼的反米,在不断饷啡助慢慢朝着这边靠拢过来。
林翔弯着腰,从四凸不平的地面快步跑下旁边一条干涸的河床,藏身在一个背朝阳光的角落里,取出望远镜。看向那片亮得刺眼的光线。
这是一片十分空旷的荒野。除了一段裸,露,出地面的残破道路,以及几根表面风化严重的混凝土电杆,再也找不到任何人类生存在痕迹。
夕阳映照的野地上,蹒跚走来一群衣衫褴褛的人。
他们顶着从头顶呼啸而过的寒风,沿着崎岖不平的地面向西艰难行进着。远远望去。就像一群微不足道的蚂蚁。
他们裹着厚厚的毡布,身上背着各种简单的物件。人群中有一辆装满杂物的粗陋木板拖车,反光的来源,正是贴在车兜表面的一块铁皮。
这应该是一群荒野上的流民。总共二十六个人,有青壮年、老人、女人,也有孩子。
他们在一块三米多高的山岩旁边停下了脚步。女人和孩子分散到四周收集所有可以当作燃料的东西,老人捡起地面散碎的石头,搭成一个简单的灶圈。有力气的男人从车上取下几根粗大的木桩,用绳索交叉绑紧。横跨灶圈形成两个三角形的支架。另外一些人则小心翼翼地收集地面还算干净的积雪,把它们捧进一口巨大的铁锅里装满,合力举高。挂在木头撑架垂下的铁勾子上。
林翔仔细地观察着他们的动作。显然,这些人正在扎营。他们的武器也很简单,除了两把老式火药枪,只有几根磨尖的钢筋和沉重粗长的砍刀。
玉色完全黑了下来。
抬头看了看越来越暗的天幕小林翔收起背包,顺着河床边上的斜坡走回地面,朝着已经生起篝火的流民营地大步走去。
冬天在旷野里过夜并不舒服。如果有一堆火,那么情况就会好得多。尤其是遭遇夜间游荡掠食野兽的时候。也要安全得多。
与野蛮的暴民相比,流民的理性概**要好上那么一点。至少,他们不会主动攻击其它人类聚居地。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