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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我压根儿不知道高老头在跟她联系。
大学的前两年,蔡小财都很忙。他是个爱学习的人,只要是知识就不放过。就连老爸都说,我家小财太爱学了,眉毛胡子一把抓。我也经常打趣他,说蔡小财你学知识简直就是滥杀无辜,宁可错杀三千 不可放过一个,精华糟粕都往脑子里灌,也不管有用没用。以前家里被迫订了什么科技报,蔡小财竟然也看得走火入魔,还把报上的假消息学以致用,把那些自制猪饲料的配方详尽地讲给老爸老妈听,并坚决要老爸老妈科学致富。结果那次家里喂的那两头猪食欲和精神面貌倒是越来越好,每天猛吃之后就在猪圈里窜来窜去,或打架或打情骂俏,压根儿就不睡。吃了不睡的猪,怎么可能长得起来?
好不容易跳出农门,带着理想和抱负来到大学校园,来到知识的海洋,蔡小财铆足劲儿,一个猛子就扎了进去。他以前很有成就感地给我描述过他每天的生活安排。他在路边摊买了个比较大的书包,看上去还不错,可他整个在当电工包用,饭碗什么的全塞在里头,有时候还装块毛巾。他从小就有偏头痛,看书看得不舒服了,就洗把冷水脸。每天早上出门上课,没课就找空教室自习,反正寝室只有在睡觉的时候才回。
有次周末我在没预先跟他联系的情况下过他们学校去玩,他不在寝室,找不到他,我只能在门口死等。那时我上大一,他上大二,我除了个比他高,其他的什么都比不上他,特别是不懂事。他出现的时候,我早就等不不耐烦了,对着他乱发了一通脾气,说蔡小财你什么意思嘛,怕我找你要钱想躲你就明说,要不你是我哥,搞得我等这么久,看我打不打你。他乐呵呵地陪着笑脸,说小菜,哥自习去了,你以后来一定要先打电话告诉我。
我没吃晚饭,肚子早已饿得要杀人。蔡小财带我去他们学校那条小巷子吃东西,点了两个菜,一荤一素,他自己不吃,只看着我吃,还时不时地嘟嚷几句,说小菜你慢慢吃,多吃几碗饭,这种小店的饭是随便吃的,吃得再多都不收钱。即便如此,我还是嫌菜味道不好,胡乱扒了几口就走人。原本我并不是来蹭饭的,我的确是找他来要钱的。这怪不得我,他自己说的,要我没钱花了就过来找他。我从来不叫他哥,却认为他对我尽做哥哥的义务天经地义。那时候蔡小财已不要家里寄生活费了,他给我的钱和自己的开销,都靠勤工俭学和做家教挣。
晚上跟蔡小财挤在学校的那种小床上睡觉。他睡里面,侧着身子,紧紧地贴在墙壁,估计只占用了整张床三分之一不到的空间。
“小菜,你身板子结实,平着睡哦,这样会舒服些。”
“嗯。你别朝我放屁就成。”
“小菜前段时间妈身体不好,住院了,我把做家教挣的两百块寄回去了。这次你先拿五十过去好不好?等下个星期勤工俭学的工资发了,我找时间给你送去。”
“妈咋生病了?怎么没告诉我?”
“妈大概是怕我们不能安心学习,也没告诉我。我也是听一个来省城办事的高中同学说的。”
“你自己都没钱,那就算了。”
《我的大学不恋爱》 Ⅱ咖啡屋见到白玲玲(4)
“怎么能算了呢?你别嫌少,先拿过去,你现在长身体,饭总得吃饱。你要相信哥,虽然现在钱不那么容易赚,但哥总会有办法的。”
既然他说他有办法,我也就不客气了。第二天一早返回学校,我心安理得地接过了蔡小财给我的那50块钱,三张十块的,四张五块的。看着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钱从书包找出来,我觉得他未免也太胆小了点。不就是50块吗,他竟然搞个牛皮信封装着,还放在书包的那个隐蔽的夹层里。我没想过我把他仅有的一点钱拿走了,他自己都生活。我记得他说过的,他最喜欢吃学校食堂里那种黄且粗的馒头了,经济实惠,又饱肚子,早餐买上几个搁书包里可以保一天伙食。只是直到今天,我已无法去知晓,我哥他是真喜欢吃还是假喜欢吃。
后来,蔡小财的五个室友,像是早早商量好了似的,一阵风就全搬到校外住去了,留点简单的被铺在宿舍,只学校查寝的时候才装模作样地跑回来窝一晚。他们都谈恋爱了,到校外跟女生同居去了。蔡小财没本钱,在校外租不起房子;蔡小财发过誓,大学不谈恋爱,他总不能去租个房子一个人住着晚上打手枪。这个时候他的寝室长身份显得有点徒有虚名,门上那张卫生值日表也成了装饰。从周一到周日,每天的卫生都是他在搞。他从小就是个爱干净的孩子,以前在家里,过年的前两天,他会把家里能扫的地方都扫一遍,把能擦的家当都擦一遍。
一个人住那么大间寝室,我哥他会孤独吗?也或许,他从来都是个内心孤独的孩子。生前是,死去之后依然是。是谁说过,太过善良的人总是会孤独的,因为总是太难找到与己为伍的人。
蔡小财与白玲玲的重逢,是在艺术系举行的一台晚会上。对这种晚会,蔡小财其实跟我一样,没有很大的兴趣,更何况他一直都把心思放在学习上,两耳不闻窗外事。之所以去了,也并非心血来潮或者鬼使神差,而是因为蔡小财听说晚会可以凭门票当场进行抽奖,一等奖是一双由于赞助商提供的价值不菲的耐克运动鞋。他在海报上看到这种鞋的样子,垂涎不已。他一直都想为我买一双真耐克的!
那天晚上七点多钟,蔡小财拿着找同学磨蹭来的门票,去大礼堂看艺术系的那台晚会。在大门口,他便与羽化成天鹅的白玲玲重逢了。但是他没注意,他喜欢目不斜视地走路,那眼前到处是美女,他也能做到不为所动。他面无表情地把票递给检票的那个女生,他没看出接过他票的那个女生就是曾经给他捡过地瓜的白玲玲。但是白玲玲认出了他。这很正常,那时候的蔡小财帅气了成熟了,身上那种简朴的气质却依然如故。白玲玲主动朝他笑,跟他说话,他都莫明其妙了好一会。
因为晚会8点才开始,那时进场的人并不多。白玲玲认出蔡小财来又发觉蔡小财没半点反应之后,很开心地笑了,然后嘴里念念有词起来,语速很快,重复的正是两人两年前第一次相时的搞笑对白。紧接着,蔡小财一拍脑袋,记忆就苏醒过来了。
“谢谢,不用谢,谢谢,不用谢,谢谢,不用谢……”
“哈哈,你就是……”
“我是谁?哈哈,不记得了吧?我以前可帮你捡过地瓜。”
“是啊是啊。我怎么会不记得,不好意思,刚才没认出你来。”
话到此,蔡小财本来就想进场了,没想却被白玲玲有一搭没一搭的话给拖住了。这是两个人的第二次相遇,没想却用那么点残存的记忆开始喂暖一段蛰伏已经的眷恋。好比一艘沉船,在记忆里搁浅许久之后,重新浮上水面,迎着点风,便能扬帆。这次重逢之后,他们是怎么开始交往的,白玲玲又是怎么把我哥拉进感情旋涡的,白玲玲没很详细地跟我讲。反正就是——他们恋爱了!
我想蔡小财可能一直没有把去学校报到偶遇的白玲玲忘记;我想他一直用一种不为人知的方法,让这个当初只是个灰姑娘的女孩在心里一天天长大;我想他在与白玲玲重逢之后,在白玲玲对他说爱的时候,他一定被这种突如其来的美丽缘分感动了;我想他对白玲玲是着迷的。要不然,他怎肯背弃自己的诺言,他怎肯放弃在我面前做表率?可是,爱终究不是说不谈就不谈的。没来的时候不觉得,来了的时候,却是怎么也躲不过离不开的。爱情有时候就像是帝国主义,要侵袭一个人,不必辛辛苦苦去找开战的借口。
两个人把那层纸,哦,是窗户纸,捅破那天,我哥情绪其实有些低落。
他们坐在H大后面那个小山坡上,许久不说话。我哥的沉默和犹豫,甚至还让白玲玲生气了。然后我哥长长叹着气,开了口,但仍旧不是对白玲玲说话,而是对眼前的那个林子念叨。他说,小菜,对不起,哥哥要恋爱了!然后,他站起来,牵住了白玲玲了手,走下那个矮却陡的山坡。或许是他们的正式开始是在这么个地方,所以注定要摔跟斗。
白玲玲是个矛盾的女孩子,想要爱情,又不甘清贫。在我哥之前,她就交过好些男朋友。因为漂亮,她总是有足够的资本来挑三拣四。她心安理得地花我哥的钱,在两个人谈了还不到一年的时候,又暗地里背叛了我哥。难怪所有的人都说,是我哥不要她了,是我哥坚决要跟她分手的。
她爱我哥吗?也许是爱的吧,不然她那些眼泪算是什么?
其实我们不害怕遭遇爱情,也不害怕向往爱情,可是我们一定害怕遭遇那种只停留在向往中的爱情,不是吗?如果需要辩解,是不是也可以这样说——
不是不想躲避/只是相遇太迷离/不是不想彻底/只是相守太痴迷/忽然忘了/原来有些人/彼此还爱不起
一场恋爱,蔡小财谈得艰辛。他从来都喜欢把问题想得纯粹,比如在爱情上,于他而言,爱情就是爱情,是一种心与心的两厢情愿,是两个人的精神抚慰和欢乐快板,与大米无关,与方便面无关,与砖砖瓦瓦无关,就算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相爱就应该相依,进而相守。他以为他爱上的是观音姐姐,没有世俗烦忧,不食人间烟火。
在爱的本质上,蔡小财没有自作多情,但在爱的方式上,他却自作聪明了。一个把时间和金钱看得比命重的穷酸男生,一个内敛得近乎沉默的男生,他凭什么或者说用什么,给爱情带去快乐?想像能养活爱情吗?大概是不能的,至少是不能让爱情慢慢长大的。所以蔡小财和白玲玲之间那份冥冥中注定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