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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大门-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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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着我骑了好一大段路,她擦擦脸上的汗,确定四下无人。    
    “林月珍叫我拿给你的……”她从书包里面掏出一封信扔到我的手上,一溜烟地骑走。


第一部分第2章 谢谢大家,就酱子(3)

    什么年代了,还有这种丫嬛帮小姐传信的情节。而且她实在没有丫嬛的气质。    
    因为这样古典的情节,所以我在打开信的时候不免有点担心,里面写的是文言文。    
    信里面的字写得很小,信纸的花也很小,写满了整张信纸,什么“注意你很久了……”“下课的时候在人群中凝望着你的侧脸……”的句子,最终只有一个意思,就是:    
    我可以认识你吗?    
    我们不是已经认识了吗?    
    我反反复复把信看了好几遍,希望从里面找出一点点线索:    
    为什么,为什么信末署名的人却叫做孟克柔?不是那个林月珍?    
    几个男生把信在宿舍里面传来传去,揉成一团纸球投篮,没有人帮我想出答案,大家完全不在意谁是孟克柔还是林月珍,只有戏谑、尖叫以及低级的呻吟,然后多了一大堆问题,诸如:辣不辣?胸部大不大?是不是很淫荡?骑脚踏车有没有看见内裤?……    
    我们几个男生一起公家租下这个顶楼加盖的违章建筑,夏天像火炉,冬天是冰箱的地方。漏水了、电灯坏了都是我们自己DIY,或者忍耐一下过去。因为便宜,所以房东不负任何的责任。    
    这样的地方,跟家里比起来实在差太多了。要不是因为阿勉极力怂恿,大肆吹嘘这个房子的好处,我才不愿意住在这里。    
    但现在这个房子到处都是我们的味道,亲手布置之后是我们自己的私人别墅:客厅的纯牛皮大沙发是阿勉有一回在垃圾堆发现的,刚被迁去新居的屋主丢在外面,阿勉说:好可怜,看起来很孤单,所以我们几个大男生轮流抬着沙发一路扛回来。    
    还有水塔上面的篮球架,也是阿勉说我们应该好好利用屋外的空间,所以在夜半的时候大家一起从学校的篮球架上偷回来的,现在我们有了自己的篮球场,天天练习投篮希望自己变成乔丹。    
    据说楼下的房子想要卖,却一直卖不掉就是因为顶楼是篮球场的缘故。希望没有造成夫妻失和或者不孕之类的事情。    
    这一切都是阿勉造成的,阿勉这人什么事都干,上次他在操场上打手枪,就为了跟我赌一千块班费。我输了,帮他缴了一千块。    
    他很喜欢发表评论,尤其是自己不懂、又没经历过的事情。    
    不过他对于我的情书事件并没有表现很大的兴趣。只是冷冷地坐在一旁吃泡面。    
    我知道他在嫉妒。上一回有个女的在西门町红茶店用眼睛海电我,阿勉硬说那女的对他有意思。    
    无所谓,让给他,我才不会因为这种事情跟朋友决斗。    
    “泡面吃太多会没有女人缘……”我故意压他的头,他灵巧闪过。被我欺负习惯了,训练有素。    
    “那你喜欢她吗?”他安安稳稳把汤喝完,这种天气吃泡面满头满脸汗,电视两性节目看太多。“淫不淫荡不是重点,重点是:你会喜欢她吗?”    
    这个问题却让我辗转难眠一整夜:我喜不喜欢她?    
    我不知道,不能回答。但有一种虚荣,一种骄傲。    
    我不骄傲,我不能骄傲,可是躺在床上面对天花板,就是飘飘然的长满了小花小草、满天星星。不知道怎么了,睡不着。我翻出了所有的CD,过份甜腻的恋爱歌,甚至连过度悲伤的分手曲,唉这里痛那里痛的,听了一整晚,想要参考别人的感觉,却没什么结论。    
    我希望那天最好是没有笑着睡着。    
    到头来,那封信变成了悲剧,不过也让我确定了林月珍是不存在的,她的确叫孟克柔。    
    因为听了一夜情歌,耗费太多脑力,下了课就赶紧趴在桌上补眠,半梦半醒中听到了教官室传来的广播声:968班孟克柔、975班张士豪马上到教官室……    
    不知道是谁把她给我的“情书”,贴在穿堂上,而且是穿堂的地上……    
    我们两个人提着水桶和刷子呆呆地看着那封信:小花小草的信纸上踩满了过往人的脚印,她的名字“孟克柔”三个字还被圈了起来,有人用红笔在上面画了猪头、写上不要脸之类的眉批……    
    楼上满满是看热闹的同学,他们开始起哄、喧闹,甚至有人开始洒纸花,我们像是被抓奸的奸夫淫妇,众目睽睽,光天化日。    
    最好,最好他们都不要写情书,不要谈恋爱。


第一部分第2章 谢谢大家,就酱子(4)

    我带着微笑像新郎一样接受嘘声当祝福,挥挥手,越红越要冷静。    
    “信不是我写的,是林月珍……”她先动手用指头抠去了信末署名“孟克柔”三个字。    
    “信不是我贴的,可能,可能是阿勉他们……”我也动手撕掉我的名字。但他们可能是用三秒胶还是什么低级的黏滑液体贴的,怎么撕也撕不掉……    
    “我叫张士豪,O型天蝎座,游泳队、吉他社……”就酱子,我又自我介绍了一次。    
    她好象根本没在听我说话,只是忿忿然地把水泼在地上,想要溶解那些黏液,指甲抠断了也没有办法抠起来那死硬的纸张。    
    “你这样算是认识我了。”算是给她辛苦写满一整张信纸的响应。“你已经认识我了,我叫张士豪。”我再次补充。    
    她好象真的很羞愧,又愤怒。头也不抬地干脆用脚去踹,我也开始用脚去踹。    
    穿堂里,只剩我们两个人,半天没人说话,只有球鞋踢地上发出单调吱吱的声音。我们热烈的跳起了双人踢踏舞。    
    “你这样算认识我了,我叫张士豪。”我希望她记住我的名字,这样重复不知道会不会很白烂?    
    “……根本就没有林月珍,是你自己想认识我吧?……”    
    我真的只是想搞清楚一些事情而已,但后面那句话真的有点白烂。    
    她提起水桶奋力冲走那些糊烂一团的纸屑,一笔勾销。    
    “信不是我写的,是林月珍。”    
    真是固执的杀人凶手,证据都已经在这里了,却死也不肯认罪。毁尸灭迹之后,头也不回就走开了。    
    我像英雄一样地回到班上接受大家的揶揄,但那嘘声淫笑,在我听起来是欢呼。因为在这个年纪就能够变成公众的奸夫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我不知道我哪里不一样了,但我就是忍不住飘起来,然后不由自主地微笑。    
    笑了整个早上,什么都听不见。我只是不断看向窗外她们班的那个位置:她被罚站了,和另外一个女的排排站在教室走廊上。手里拿着课本。我可能漏看了什么情节。    
    “嘿!我在这里……”拿起镜子,用反光照她,跟她打招呼……    
    镜子的反光对不太准,她一直低着头。不理我的召唤。    
    “这里,这里……”她终于看过来了。    
    实在太屌了,我没有看过这种女生:她瞪了我一眼,甩了课本,直接走出教室。    
    真的生气了。    
    其实,我只是想要打招呼。我只是想跟她说,最好不要继续精神分裂了,孟克柔这个名字比林月珍好。    
    她在走廊间快步走着,绕过穿堂,穿越操场,走向体育馆。女侠大步流星,我跟随着她,脚步差点跟不上。    
    在体育馆里到处搜寻她的踪迹,她不见了。    
    篮球队在练球,乒乒乓乓的回音到处都是,晃来晃去,偌大一个体育馆,我找不到她。    
    既然逃课了,不如找个篮球队的来一场斗牛。    
    打得正火热,一抬头却撇见她站在二楼角落盯着我。    
    我朝她挥挥手,笑。    
    不知道是什么状况,牙齿不整齐还是怎么样,就是不肯笑一下给个善意的响应。    
    换成是我跟她之间的斗牛,我想走上楼去跟她说话,可是她身体的姿势好象是防守投篮的姿势,又像躲避,挡住我,当我向右,她也向右。当我向左她也向左。很霸道。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空档,我向楼梯冲去。    
    不见踪迹。    
    必然是练过轻功,居然不见踪迹。    
    我到她防守的位置察看,只见角落的墙上被人写上各式的留言:某人爱某人、某人诅咒某某人之类的……太多人,太多爱恨情仇密密麻麻。    
    我企图寻找和她信上一样的笔迹,但是太懒。反正我们还没有登上爱恨排行。    
    于是,我干脆拿出笔,在墙上留言:“你可以认识我。OK?”    
    这样简单多了。    
    希望她可以看得到。


第二部分第3章 我叫做张士豪(1)

    “我叫做张士豪,O型天蝎座,游泳队、吉他社。”    
    我没听错,原来他一模一样的介绍词可以用在任何女人身上,包括欧巴桑。    
    “啊……你是游泳队的啊?那有空可以教教我们家阿孟,她从小就怕水,可能是因为我也不会游泳的关系……”妈妈一边洗着碗,一边跟他聊起天来。    
    前几天,从出校门口那家伙就一路跟着我,无论我如何抄快捷方式、绕远路,怎么甩也甩不掉他。好不容易转进巷子里面,才到家门口,就发现他像条厚颜无耻的流浪犬坐在我家面店门口,还跟我妈搭上线聊了起来。    
    他露出诡异的笑容,我把脚踏车往门边一摆,赶紧上楼。这已经是他连续第三天到我家来吃面了。    
    “最近我也想去游泳减肥,可是就是不会换气,不如下次你有空教我好了……”    
    “好啊好啊……那有什么问题……”    
    “唉啊……想到自己是欧巴桑就不好意思……”    
    “游泳是最温和的运动,什么年纪的人学都好……”    
    “是说我现在变胖了穿泳衣很难看……”    
    “不会啦……这样很标准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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